園林景觀石材供貨合同
園林景觀石材供貨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和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上東城專案石材購銷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本合同。
一、 專案用材品種、規格、數量及合同總額:
二、結算方式:
三、 質量標準及驗收:
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驗收,由乙方提供檢測報告,並按雙方封存樣板的質量、顏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計劃清單驗收。
四、交貨時間地點、收貨方式及損耗
1、交貨地點:甲方上東城專案工地現場。
2、交貨週期:為確保施工工期,甲乙雙方根據工程實際進展情況,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計劃後,15天內分批貨到現場。
3、收貨方式:乙方送貨到甲方工地現場,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計劃清單由甲方商貿公司、施工方、監理方共同負責驗收、清點貨物,如無異議在乙方送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作為結算依據。若驗貨不合格,甲方將拒絕接收貨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影響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法和約定:
1、以每批經甲方簽字認可的銷售單為結算依據,貨到工地後15天內支付該批材料款的85%,其餘10%款項在竣工驗收合格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
2、其中扣留供貨總額的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一年無質量問題,質保金返還乙方(不計息)。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保證工地場內道路的正常通行條件。
2、負責向乙方提供單批次的材料需求計劃,安排材料堆放地點。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保證進場材料均為合格品並提供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因材料質量問題甲方可要求退貨並拒付該批貨款,並按延期交貨處罰。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及時把材料供應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時間到貨或供貨數量質量不能滿足甲方需要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給甲方。
4、由於質量問題造成的直接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由於供貨不及時和質量不達標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給乙方。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應以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確定。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貳份。
十、簽訂雙方:
甲方名稱:法定地址:
乙方名稱: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園林景觀石材供貨合同範文二
需 方:
供 方:
現供方就廣州中惠雅苑二期後續景觀工程向我司(需方)供應 芝麻灰、中國黑、福鼎黑等花崗岩 事宜,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過合同額10%變更的雙方必須簽訂補充合同。
一、 供貨清單、價款:
(1)供貨規格、數量、單價清單詳見合同附件(共 3 頁);
(2)總貨款金額: 535932.52 元(暫定),提供與乙方抬頭等額一致的發票。人民幣大寫:伍拾叄萬伍仟玖佰叄拾貳元伍角貳分整(暫定)
(3)此價款為含包裝費、裝車費、運輸費及稅金。
二、 時間及地點:
供乙方確保在需方規定的合同期限內及時供貨,需方在採購本標產品前,須提前向提前1天以書面、電子郵件或電話向乙方下訂單,以便供方組織供貨。供方收到需方下達的訂單後3日內將該批石材送至 廣州中惠雅苑二期後續景觀工程 工地現場。若因場地實際情況需推遲進場時間,則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貨時間。
三、 供貨質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訂貨工程量清單中的品種、規格、尺寸、數量、備註說明及附圖進行提供,供貨質量標準按經工程發包商審定之施工圖和園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樣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規格、質量標準,並按 廣州市 建委就園林工程之有關技術要求驗收。若提供石材出現以下不合格情況,需方將作退貨處理或由供方更換為質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損失,一律由供方承擔。退貨或更換條件如下:
(1)石材品種貨不對版
(2)石材規格、尺寸、厚度及角度與開料清單規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澤不均勻現象超過工程發包商和需方控制範圍;
(5)石材表面加工達不到訂貨要求;
(6)石材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行業標準等問題。 到貨包裝要求:
(1)必須使用木箱並作防震防損處理包裝,以確保材料運輸過程不會損壞。
(2)木箱必須標明材料尺寸、厚度、數量、使用位置(根據訂貨清單名稱)。
四、 售後服務:
石材小範圍或小面積(不超過總量或者單塊石材1%面積的)因質量瑕疵引起的問題,由供方必須義務免費給予更換或按需方要求到現場進行打磨、修復等工作,並由供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人工消耗的經濟損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購貨價款的支付根據工程發包方給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為五個階段。
(2)購貨價款支付表:
六、 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需方在供方開始備貨後,單方無法定或者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責任處理、消化供方已生產的產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預付款後,單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雙倍返還備料款,對舊供應商則在供方舊款中給予扣除;
(3)對供方在供貨中出現以次充好的違約,需方有權利進行罰款或取消與其的合作關係。罰款每次為 20000~40000 元。
(4)供方不按約定時間到貨,每延誤一天罰款 2000~5000 元。
(5)供方如出現虛報數量情況經核實後,發現一次每次罰款 20000~50000 元,累計超過兩次則取消合作關係,並扣除剩餘未付款項。上述(3)-(5)項超過兩次的(不含本數),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6)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爭議的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結算方式、日期
(1)按雙方簽訂的合同單價和實際供貨的數量(雙方簽字確認)進行結算。
(2)結算由專案部執行,結算結果送至成控部稽核確定。
(3)結算日期為供貨完成、質量合格後45天內完成,超出日期則由成控部進行核算,如核算結果出現數量減少情況,一律以成控部核算為準,損失由供方承擔。專案彙總稽核雙方簽字退專案重審後再到成本部終審透過
八:其它
(1)總工程專案的竣工資料和結算由需方負責,供方有義務協助需方與工程發包方的竣工結算(提供所需的有關資料,如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等)。
(2)需方因交場地時間拖延,供方交貨時間根據專案經理的指令執行。
(3)合同必須附上合同清單,對不簽訂合同或有合同無合同清單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4)當供貨貨款超出原合同價10%時,必須簽訂補充合同及補充清單,否則超出10%之外的貨款公司概不承認。
(5)供方必須每月底報自身供貨進度給專案部,凡不報者一律不付進度款。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須經雙方同意後加蓋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商議,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雙方關於本合同履行及相關事宜的通知,應當按照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發出。通知一般以對方或授權代表簽名或者蓋章確認為準。如果以特快專遞或者掛號信形式寄送的,自發出之日起第四日視為送達之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後果自行承擔。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生效,至供貨完畢、結清全部購貨價款時自動失效。
需 方: 供 方:
年月日:
園林景觀石材供貨合同範文三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將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現定如下條款共同執行。
一、 分項名稱及單價
二、 供貨時間
三、 工程總價:
1、石材工程量暫定為 m2 元= 元 合計:
2、結算按實際供貨量計算
四、付款方式
預付 %貨款,工程驗收合格後,付清餘款。
五、 質量要求:石材質量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六、 驗收方法:
貨到工地雙方共同驗收。(按樣品標準驗收,內在質量不在此範圍內)。
七、 其他
1、以上條款,雙方共同執行,不得違反。本協議六份,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對合同條款有變更,以雙方協商一致為準,協商不成可訴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甲方負責人:
乙方:乙方負責人: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