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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供貨合同

服裝供貨合同

甲方(供貨方):

乙方(採購方):

甲乙雙方就服裝訂購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 採購方式

甲方透過圖片、影片、樣品等方式向乙方提供產品資訊,乙方

透過甲方所提供資訊進行選貨,並在選貨完成後將款式、碼數、數量給予甲方。

二、 付款方式

1.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所需產品資訊後,按照實際進貨價格核算後,將貨款明細及金額給予乙方,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的50%給甲方匯款,並將匯款憑證給予甲方,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後,一週內發貨;

2. 乙方收貨後,應立即驗收產品款式、碼數、數量是否與所需商品對應,如無異議,乙方應在十日內將50%餘款支付給甲方,如十日內未付清餘款,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做出相應賠償。

三、 售後處理

1. 如乙方所進商品,因非質量問題需要調換,應在進貨日起九十日內調換,換貨後的總金額應不低於調換貨的進貨金額,差額部分乙方補缺,且物流費由乙方承擔。

2. 如乙方所進商品,因質量問題需要調換,應在進貨日起九十日內調換,由調換貨所產生的費用,遵循多退少補的原則,物流費由甲方承擔。

四、 送貨方式

甲方透過物流公司將貨品直接傳送到乙方所提供的位置。

五、 產品驗收

乙方在收到商品後,應第一時間檢查商品有無質量、貨不對版、與提供的所需產品不符等問題,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甲方聯絡協商解決。

六、 供貨週期及規定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年止。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30天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繼續合作的優先權,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2.在供貨週期內,乙方不得私自聯絡第三方供貨商供貨,一經查實,即時解除本供貨合同,且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做出相應賠償。

七、 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權利

1.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條款監督,檢查乙方的經營的情況;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做出相應賠償。義務

1. 甲方確保在同一供貨區域不供貨給第三方;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經營指導,且甲方新款到貨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合法自主經營。

4. 甲方應保證產品均為真品,嚴格履行國家三包規定。

八、 乙方的權力及義務

權利

1. 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及地方經銷甲方供給的商品;

2. 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

3. 乙方有權採納甲方的裝修模式和內容及宣傳方式,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資訊;

4. 乙方有權根據地方消費水平對零售價格自行調整;義務

1. 同意甲方依據本合同條款對乙方的監督,檢查;

2. 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允許銷售假貨,一經查實即時取消本供貨合同,後果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 變更或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的.解除:

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並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 違約責任

1. 若甲方違反條款,乙方有權提出終止並要求賠償一切損失。

2. 若乙方違反條款,甲方有權提出終止並要求賠償一切損失。 十一、其他

1.若發生異議在互利原則下共同協商解決,可以補充與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的補充條款;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供貨方(甲方簽章):

採購方(乙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