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的合同文字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商鋪租賃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縣城東區紫東家園1號樓14號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元整( 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3.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乙方每 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10天的寬限期,從第11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 度,電錶底數為 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商鋪租賃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
本商鋪租賃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