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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銷售合同

種子銷售合同模板

銷售是指以出售、租賃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行為。小編與讀者分享種子銷售合同,歡迎大家參考借鑑。

種子銷售合同1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農作物種子名稱、品種、數量、質量

種子名稱 品種名稱 單位 數 量 質量指標 單 價 種子價款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出賣人的義務

一、出賣人銷售的種子屬於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應當是透過審定的種子。

二、銷售屬於被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種子的,出賣人必須是品種權人或者是品種權被許可使用人;出賣人必須出具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或者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和品種權人的授權委託書。出賣人有保證銷售的種子不存在品種權權利瑕疵的義務。

三、出賣人銷售的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籤管理辦法》的規定製作的種子標籤。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由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出賣人對種子質量負責。出賣人提供的種子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儲存,以備種子檢驗、仲裁、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儲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五、出賣人出賣的種子,必須按《主要農作物種子包裝》國家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出賣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諮詢服務。

六、運輸出縣或郵寄銷售種子的,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的《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或者《植物檢疫證》。

第三條 買受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訂的時間、地點、數量,接收出賣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種子。

二、於在本合同簽字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出賣人交付定金;於收到出賣人送交的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時,再支付種子價款總額的70%;另10%的種子價款於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20日內付清。

三、收貨後應及時複檢。淨度、水分兩項指標應在收貨後的5日內複檢完畢;發芽率應在收貨(種子經過休眠期)後的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應在收貨後該作物該品種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複檢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逾期視為種子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指標和法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交貨時間:是 年 月 日前;交貨地點及發運方式:是 ;運費由 負擔。

第五條 申請種子委託檢驗、仲裁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買人負擔。

第六條 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提供未經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或者不享有品種權的種子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二、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籤、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有權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三、出賣人逾期交付種子或少交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買受人逾期支付種子價款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買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買受人沒有證據證明存在種子質量、品種權、種子標籤、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等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種子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買受人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請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受人和出賣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的《植物新品種權證》、《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以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登記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簽約人的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證明均作為本合同附件。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或者擔保書也作為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章): 出賣人(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種子銷售合同2

買方 :      賣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提示:本合同適用於種子生產商與銷售商之間,或經銷商與種植戶之間進行的大額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農作物種類 品種名稱 計量數量     質量(%)      單價(元)金額(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注:種子質量標準執行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沒有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二、賣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賣方應出示《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影印件,所提供的農作物種子必須經植物檢疫機構檢疫合格,並提供相應的檢疫證明。

三、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買賣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

1.買方收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2.買賣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儲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3.申請種子檢驗、檢疫和鑑定的,其費用由______負擔。

四、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種子量的驗收,採取由合同雙方共同抽樣過秤的辦法,以實際過秤量綜合計算為準,最後實行多不退、少補足的辦法。

五、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種子應經過精選、加工、分級,用_______包裝,每袋標準重量為_________公斤,袋內外附有標籤,標籤須寫明作物種類、種子類別、品種名稱、品種審定(登記)編號、產地、質量指標、檢疫證明編號、種子生產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進口審批文號、生產日期、生產商及其地址等事項。 包裝費用由______方負擔。

六、交(提)貨時間、地點:交(提)貨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貨地點為______.

七、發運方式、運費負擔:用______運輸,運費由______方負擔。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 (匯款或匯票、現金)向賣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元,剩餘價款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九、雙方一般責任:

賣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買方或由賣方代辦託運手續或依約定代送。

買方: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接收賣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並按時付清貨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進行實地考查,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按《種子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法定機構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檢驗和鑑定的費用由申請人墊付,最終由責任方負擔。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條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種子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備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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