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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註冊建築師的條件

報考註冊建築師的條件

大家瞭解過註冊建築師考試嗎?知道報考註冊建築師的條件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準備的報考註冊建築師的條件,大家可以參考以下內容哦!

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1)符合下表所列學位或學歷畢業人員按該表要求執行;

(2)不具備下表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考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專案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三級及以上專案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專案不少於一項。

b. 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專案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他型別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專案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專案或特種建築專案不少於一項。

說明:“民用建築設計”、“其他型別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釋出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

2. 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稽核。

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目錄》(2004年版)等相關規定,“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為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築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專科為城鎮規劃(原城鄉規劃)、建築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築工程)、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原建築裝飾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原環境藝術)。

2、由於教育部專業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名稱。如專業名稱不在本表內的,可由考生提供學校專業課程設定、培養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稽核處理:

(1)主幹課程設定及學時與建築學專業一致,可參照建築學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2)多數主幹課程設定及學時與建築學專業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3)主幹課程設定及學時與相近專業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考試簡介

註冊建築師是依法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築設計單位內執行註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國家對從事人類生活與生產服務的.各種民用與工業房屋及群體的綜合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建築裝飾裝修設計,建築修復、建築雕塑、有特殊建築要求的構築物的設計,從事建築設計技術諮詢,建築物調查與鑑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專案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施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制度。 註冊建築師是依法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築設計單位內執行註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

註冊建築師級別分一級建築師和二級建築師

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採用滾動管理,共設9個科目,單科滾動週期為5年。北京地區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註冊工作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實施。 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五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持有有效期的《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即具有申請註冊的資格,未經註冊,不得稱為註冊建築師,不得執行註冊建築師業務。一級註冊建築師的註冊工作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二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二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的,由北京市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二級註冊建築師的建築設計範圍只限於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等級分級標準三級(含三級)以下專案;五級以下專案,允許非註冊建築師進行設計。二級註冊建築師的註冊工作由北京市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