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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證券經紀人打交道應注意什麼事項

與證券經紀人打交道應注意什麼事項

創業板的設立,不單會為創業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機會,也將為投資者提供新的投資渠道,分享創業企業的成長收益。然而,創業板同時又是投資風險相對較高的市場,對投資者的風險意識與投資能力均有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證券經紀人的作用將越來越重要。

證券經紀人是幫助投資者瞭解、掌握證券投資方法與獲得投資資訊的重要力量,並且有義務對客戶的投資能力進行評估,引導客戶進行與自身狀況相適應的投資。4月13日我國《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正式生效,為配合其實施,證券業協會也相繼公佈了《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經紀人執業規範(試行)》等三項自律規則。這些規則的頒佈不僅標誌著我國證券經紀人制度步入規範化發展軌道,也為加強創業板的投資者服務提供了契機。投資者通過了解這些規則,可以學會如何同證券經紀人打交道,同時也有助於對創業板進行全面瞭解和理性投資。

證券經紀人是做什麼的

各國證券市場上一般都活躍著證券經紀人的身影,然而業務職能卻不盡相同。證券經紀人的最基本職能是為證券公司招攬客戶,為客戶提供投資資訊。但有些國家的證券經紀人還可根據客戶的指令買賣股票,或者為客戶提供具體的投資建議,甚至直接為客戶管理賬戶,美國就是如此。

而在我國,證券經紀人的身份非常明確,是指受證券公司委託,代理其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的證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除了幫助證券公司招攬客戶、推介金融產品之外,還可向客戶介紹證券投資知識、規則與業務流程,並傳遞證券公司統一提供的研究報告及其他相關資訊。不僅如此,證券經紀人還應當“向客戶充分提示證券投資的風險,提示客戶不要超越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從事證券投資活動”,這點在創業板行將推出的今天顯得尤為重要。

證券經紀人不可以做什麼

與美國等國家不同,我國證券經紀人的`執業範圍要窄的多。依照我國《暫行規定》,證券經紀人嚴禁從事以下行為:(1)代替客戶管理賬戶。包括替客戶辦理賬戶開立、登出、轉移,進行證券買賣或者資金存取、劃轉、查詢等;(2)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客戶的資訊,或者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3)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做出承諾;(4)洩露客戶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5)為客戶之間的融資提供中介、擔保或其他便利;(6)為客戶提供非法的服務場所或交易設施;等等。

簡言之,在我國,證券經紀人不得介入客戶具體的證券交易,更不得超越證券公司的授權為客戶提供非法的投資服務。這樣做主要是考慮到證券經紀人制度在我國還處於探索階段,成熟的專業經紀人群體尚有待建立,許多投資者也缺乏完備的證券投資知識與經驗。為減少投資者權益受侵害的可能,有必要在現階段對證券經紀人的執業範圍進行一定的限制。

怎樣和證券經紀人打交道

儘管證券經紀人目前的執業範圍有限,卻是許多投資者在投資股市時不可缺少的“夥伴”。投資者在和證券經紀人打交道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了解證券經紀人的背景。證券經紀人和醫生一樣,都是一種執業資格,必須要透過法定考試,經相關部門稽核後才能獲得。而目前雖然許多證券公司營銷人員都有著諸如“高階客戶經理”、“投資經理”等各式頭銜,但並不代表其必定具有證券經紀人資格,也難以衡量和保證其服務質量。

因此,投資者在接受經紀人服務之前最好主動查詢其是否具有執業資格——不僅可要求對方出具執業證書,還有權向證券公司查證,或直接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的網站上進行驗證。而隨著新規則的實施,監管部門與證券公司還將逐步建立證券經紀人誠信檔案,投資者透過查詢這些記錄,將更加全面地瞭解自己的證券經紀人。

第二,要掌握投資的自主權,謹記理性投資、依法投資。目前,我國證券經紀人的流動性非常大,許多證券公司都將證券經紀人的收入與客戶的交易量掛鉤,按比例獲取佣金。這種佣金制雖然激勵效果很強,但也可能造成經紀人為多賺佣金而誘導客戶進行不必要的投資或頻繁交易,最終往往導致投資者虧損。由於以上做法已經被現行的規則禁止,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證券公司有意放縱或存在疏忽,否則投資者在利益受損後將很難向證券公司求償,僅靠證券經紀人自身的賠償則很可能無法彌補投資者的損失。

因此,投資者在接受證券經紀人傳遞的投資資訊時應學會判斷和分析,綜合權衡自己的風險承受水平與投資技能,不要盲目相信所謂“投資高手”的建議或小道傳來的“內部訊息”;同時要警惕那種“投資保本、收益共享”的承諾,切勿將賬戶全權委託給證券經紀人去打理;更不能參與非法的證券投資活動,否則虧損一旦出現,很難得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