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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保證書怎麼寫

宿管保證書怎麼寫

保證書是個人、集體、單位,為響應上級號召開展工作、完成任務或做錯了事,犯了錯誤並決心改正面提出保證時使用的專用書信信或文字材料。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了給宿管保證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給宿管保證書篇一:

為了加強對民工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預防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民工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訂民工宿舍安全文明管理承諾書。

1、凡在現場宿舍住宿的必須由專案部統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親訪友者確需留宿應當辦理登記手續後可留宿。

2、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被盜,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嚴禁將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房存放。

3、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鬥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影。

4、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菸,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電熱毯、熱得快、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講究文明禮貌,維護社會公德,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房間內電風扇、燈泡等,不得從室內、院裡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和剩菜剩飯,不得隨地大小便,保持文明衛生整潔。

6、各班組負責人要天天檢查,並督促落實。

備註:如我專案部對民工宿舍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違反以上條例的,按安全文明施工獎罰條例進行考核處理。

承諾人簽名:

日 期:

給宿管保證書篇二: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教職工崗位安全責任制,為了加強對學生住宿的管理,更好地為學生服務,使學生能有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依據市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會議精神,根據我校實際情況,我作為三中一名宿管教師,特作出如下承諾:

1、安全防範、安全管理是每位教師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在遇到有礙學校安全事件時,每位教師都有責任去處理、調解並及時向學校彙報。

2、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做有損自身形象與學校聲譽之事。

3、自覺辦理好請假手續。病、事假需經宿管負責人同意方可自己調換值班,未請假者作曠工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各宿舍區的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崗,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交接班時間:每天上午8:00)

5、認真落實點名制度。

清點時做到以見人點名為準,如有學生不歸,要了解原因,查明去處。對清點後擅自外出或不聽勸阻的學生,應及時與主管領導聯絡。認真填寫宿舍日誌,次日報送德育處。

6、認真做好督促檢查工作。晚上督促學生按時就寢,遵守紀律,早上整理好內務和清潔區衛生,教育學生保持宿舍乾淨、整潔,不符合要求的馬上整改。要經常對宿舍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學生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處理,對宿舍區發生的情況,應在宿舍日誌上作詳細的記錄。

7、嚴禁寢室留宿他人。

8、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學生宿舍。外來人員進入宿舍,必須說明原因,經政教處批准,做好出入登記。如遇可疑人員,應及時上報處理。

9、提高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把好安全關。要把宿舍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是否完好;落實好防火、防盜措施,學生寢室內嚴禁使用明火、電器、管制刀具等違禁用品,嚴禁私拉電線以免引起火災;如遇火災等突發事故,應立即報警,並組織學生迅速撤離,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0、要定期檢查學生寢室的生活設施。檢查門、窗、床是否完好、安全,及時解決學生生活設施上的問題,不能維修的應填寫好報修單,次日送交總務處。

11、晚上如遇學生病重需上醫院,應及時與學校值班負責人聯絡,積極配合學校領導照顧好生病學生。

12、關注學生的思想動態。宿管老師要樹立強烈的服務理念,時刻關注學生的思想狀態。學生之間若發生矛盾糾紛時,要及時調解,妥善解決;發生有外來人員進宿舍打群架的事件,要果斷制止並及時報德育處處理。

13、關注學生心理問題。宿管老師要有愛心,要處處留意所管區域學生的細微變化,如對一些心理素質較差或某一間斷遭受挫折、性格內向不合群的學生都要及時關心,給予幫助,給予溫暖。有異常情況及時通報班主任,或上報主管領導。

14、節假日、回家周學生離校,要督促學生整理好自己的物品,清理好宿舍衛生,關好宿舍門窗。

15、與班主任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宿管老師應與班主任經常保持溝通與聯絡,互通學生的情況,共同配合做好學生工作。

16、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7、因不履行安全責任職責,或違反師德要求,造成安全責任事故或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據教師管理相關規定及學校安全責任書的相關要求,自願接受相關處罰。

承諾人簽字:

給宿管保證書篇三: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休息時間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 宿舍設立管理員一人,管理員負責管理宿舍內的衛生、值日、安全檢查,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及各寢室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門窗;晚上12點後鎖門(含節假日),晚上超時返回人員進行登記並記錄(門衛配合);每日小查、每週大查並如實記錄。 並制訂以下制度: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經發現,可以清除出廠(a類):

1、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及在宿舍內進行一切違法活動者。

2、患有傳染病者,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者。

4、室內使用或存放易然、易爆等危險物品及違禁物品者。

5、不服從管理員監督、管理者。

6、在宿舍內亂接或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造成事故的,有本人承擔相關經濟損失。

7、未經宿舍管理員(或辦公室)同意私自留宿外人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50-500元的罰款處罰,屢教不改者,清除出廠(b類):

1、為保持宿舍整潔鼓勵在定點處統一作飯。因使用煤氣灶、電爐、熱得快(除電飯煲及其它公司規定可以使用的除外),造成火災及其它事故的,承擔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2、工作時間未經過主管領導同意私自進入宿舍的,算曠工1天處理或罰款50元。

3、宿舍熄燈時間為11:00時,遇加班順延一小時;遲到回廠者須登記,遲歸累計達三次者罰款50元。(門衛配合)

4、不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並處以50元以上的罰款。

5、個人素質低,衛生習慣差,便後不沖水、水池內亂扔雜物、隨地亂丟垃圾者,取消住宿資格。

6、未經辦公室允許,擅自調動宿舍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10-50元的罰款處罰,屢教不改者,清除出廠(c類):

1、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2、不節約用水、用電者。

3、寢室內衛不整潔,在樓道里堆放其它物品,往樓道中倒水,向窗外扔雜物等的,依檢查結果做出相應處罰;

4、因疏於管理,損壞所有器具裝置者(含電視、玻璃鏡、衛浴裝置、門窗、床鋪、鎖等)。

5、寢室不執行輪流值日製,當值人員不擔當起衛生清潔工作,寢室長沒有起到監督的職責。

四、其它事項:

1、每個房間由指派員工擔任寢室長,由寢室長負責管理指派本寢室內的衛生、值日、安全等事宜。

2、人數規定與費用標準:⑴人數規定:朝南、朝北宿舍每間各四個床位。⑵費用標準:朝南宿舍按120元每間收費(每個床位30元);朝北宿舍按100元每間收費(每個床位25元),執行起始時間另通知。

以上每間房間暫定4人合住(如有變動另行通知),車間及部門負責人級以上或兩名以上大學生經公司同意每間作為2人標準,特殊崗位1人1間,並有南向寢室的優先選擇權。如希望單獨住宿一間的,由本人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准住宿的費用按以上標準計算。

3、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等),應於離職日起1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等處理乾淨,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辦公室檢查。

4、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5、辦公室建立宿舍裝置、床、桌椅、電器管理臺帳,對相關設施進行管理。

6、寢室空調使用收費標準:一、按每間四人時每位50元/年,每間三人時每位70元/年,每間二人時,每位100元/年,每間一人時每位200元/年的標準按年交納,作為空調維修基金; 二、中層管理人員的免除額度為:副總200元/年,部長100元/年,車間主任50元/年,有夫妻二人合住的根據實際情況另定;本人已認真閱讀《宿舍管理制度》上述條款,並保證能夠遵守制度,如今後入住中有違反制度之處,願意接受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