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綿陽醫療保險報銷指南
1、 參保人員使用《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藥品,按規定享受報銷或部分報銷。
2、 參保人員使用的醫療服務設施、診療專案及醫用材料費用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相關報銷目錄享受全部報銷或部分報銷。
3、 參保人員發生的下列醫療費用不屬於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除急救、搶救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因本人吸毒、打架鬥毆、違法犯罪等造成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及後續治療費用;
(三)因自傷、自殘、醉酒、戒毒、性傳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進行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及後續治療費用;
(四)因美容矯形、生理缺陷及因不孕不育等進行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及後續治療費用;
(五)第三方責任等引發的非疾病醫療費用及後續治療費用;
(六)在港澳臺地區和境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工傷和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八)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及後續治療費用。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無第三方責任人的相關證明,且沒有獲得相關賠償或補償的,其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可列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政策參考:《綿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保險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