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購銷合同範本三篇
導語:酒店經常需要採購大量的日用品,那麼簽訂購銷合同是最為重要的。下面為大家整合酒店用品購銷合同範本,希望對你們有所啟發!
酒店用品購銷合同範本一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 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商品價格雙方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銷售指標;年銷售500萬,第一期預付款100萬,三個月內提清貨物扣3%,不提清沒有扣點,以後每月平均銷售44.5萬。完成銷售指標的扣5%。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 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 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 予以分批均衡。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天,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供方發永康到義烏的貨,承運費由供方負責。
第九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三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天內查明情況, 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一條 貨款結算方式,採用以下第 2 種方式
(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30%(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話:
電報掛號: 電話:
酒店用品購銷合同範本二
甲方:(購方)華辰酒店
乙方:(供方)沃爾瑪商城
為明確經濟責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本合同標準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詳見合同附件(報價清單共2頁)總計金額:¥50萬元,合同總價款為:¥50萬元元,大寫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二、驗收標準:所有產品按報價單註明的品牌或乙方提供的樣板質量為準,報價單未註明的按乙方常規銷售品牌質量為準。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之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總貨款%作訂金,即人民幣xx元;
2、驗貨當天,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即人民幣xx元;
3、餘款,即人民幣
4、若甲方未按時付款,乙方有權拒絕送貨,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未付清上述貨款之前,乙方所供的貨物所有權不轉移,仍為乙方所有。
四、保修期限:機電商品一律按原廠保修條例保修,易碎品(如瓷品,玻璃製品)請當場檢查,過後恕不作更換或補償。
五、交貨日期及地點:
1、交貨期限:在乙方收到訂金起工作日內交貨,即年日交貨;
2、交貨地點:在乙方倉庫驗收清點完畢,由乙方免費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0%的違約金;
2、如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遲一日按合同總額罰3‰給甲方,如甲方需要延遲交貨時間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與乙方協商,否則每拖遲一日按合同總額罰3‰給乙方;
3、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權不發貨,甲方超出交貨期限一個月未見提貨,乙方將視甲方已經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4、甲方未付清款前,所有用具使用權歸屬乙方,如甲方逾期未付款,乙方有權向甲方按未付款總額的3‰每天計提滯納金;
5、在交貨當天,甲方按合同第六條付款或按已驗收貨品金額按合同條約結算後,乙方再付貨,如有違約乙方有權不發貨,由此引起雙方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以實際交貨結算為準。
八、其它事宜:
1、對於明確的合同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作增減或變更,增減、變更後的產品,價格及交貨期雙方另行協商,按實際交貨產品數量結款。
2、在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條付款的情況下,乙方可順延交貨期。
九、經濟責任:
如執行本合同有任何爭議,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一、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蓋公章)乙方:(蓋公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同供方:
需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酒店用品購銷合同範本三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二. 質量要求:紡織部標準或樣品,按相關規定質量標準檢驗。
三. 交貨地點:成都武侯區紅牌樓445號。
四.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由供方代辦運輸,運費由需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及:需方予付定金(3600.00元)。餘款為分期提貨結清,分期時間為1年期,在該1年期間內可分次提貨,供方提供收據,貨款轉入供方指定賬戶,收款人:XX(身份證號:XXXXX),收款卡號:XXXXXX,開戶行:XXXXXXXX。
六.違約責任:按《合同法》,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原告所在地法院解決。
七. 交貨期:供方收到需方預付款後依照需方需求發貨。(儘可能提前告知)
八.其他約定事項:
1. 所有產品如有質量問題,在沒有下水的前提下,由供方負責無條件調換。
2. 合同明細裡的尺寸均為下水前的尺寸,縮水率參照紡織部標準。
3. 其他有關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 枕套、被套以及巾類訂貨數量和實際交貨數量存在正負4%誤差,以實際交貨數量為準!
5. 茶葉為特殊商品,需特殊包裝及提前預定。
6. 傢俱類別商品,需現場安裝驗收合格後簽收。
供方:(章) 需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