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構與其他企業的合同範本
教育機構與其他企業的合同範本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 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其 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 工作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工作任務:在_________________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 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 乙方每月工作 天, 每天實行 小時工作制。 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 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 元。
2. 合同期限,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資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 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 ; (2) ; (3) ; (4) ;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 商約定如下: 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
(1)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2) 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擔 %,病假工資為 元。
(3) 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於 本人實得工資 3 至 6 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2. 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 醫療期為 月(年) ,期滿未治癒的延長 月。
(2) 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 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 。
3. 在合同期內, 乙方符合條件的, 享受探親假 天, 婚假 天, 喪假 天, 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檔案 執行。
4.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 2 款第(2)項規定和第 4 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 時,應按工作每滿 1 年(滿半年不滿 1 年按 1 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 1 個月的 生活補助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安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
3. 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 2 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3)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 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 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權益的。
5. 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於本條第 2 款第(3)項解除勞動 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 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 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 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 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
3. 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富餘職工時,以及 勞動合同。
4. 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 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 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 以外的工作:
(1) 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 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 月;
(3) 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 個月的短期停工。
7.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 支付違約金 元;賠償金 元至 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 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牴觸的.,按國家 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 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教育機構與其他企業的合同範本二
一、_________ 培訓學校聘請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為_________ 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時計,全部以人民幣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險。(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滿的教師提供一張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來回機票(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 元整)或教師憑機票報銷_________ 元人民幣。
六、聘方的義務:
1.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七、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遵守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遵守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b 、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放在病假連續30天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 、聘方未經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
b 、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後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以方要求籤訂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糾紛時,儘可能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案局申請仲裁。
本合同於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 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 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字同時有效。
聘方(簽章)_________ 受聘方(簽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