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音樂初中550字作文
不要以為我是音樂家,也不要以為我是未來的歌星,更不要以為我是音樂痴呆;我只是一個剛剛和音樂做了一年半的朋友——喜歡聽音樂!
說起音樂,我根本就不懂音樂;沒有樂感,連樂譜都不認識;我喜歡聽音樂的理由很簡單;音樂節奏柔和,主要還是喜歡音樂裡的唱詞;詞,簡單、明瞭、有豐富的內涵、表達的意思很精粹,詞句之間有一種微美的柔情;心裡默默的用漫漫的語速朗誦,加上思想跟隨詞的每一個字元,再慢慢地閉上眼睛;這個時候你會覺得世界是你的,很大!你會感覺你此刻進入了一個歌詞所描述的境界,很美!
小時候,音樂是什麼東西呀?不知道!上學了,老師上音樂課也從來沒有認真過一次;那時候,學校裡有且僅有一架很舊的腳踩式的風琴;從學前班到六年級一共大概是16個班級,上音樂課都要用它;有時候,兩個、三個班級會同時競爭;當然高年級的是老大呀!想起那時候的音樂課,可能是我們最喜歡上的課了;那時,不管什麼課,上課鈴聲一響;整個校園裡只能聽到各個班級嘰嘰喳喳,有齊聲的、有亂音的、有大聲唱的、有小聲哼哼的.歌聲;這是學校的要求,這樣的教學模式,至今還一直在延續!難道,這樣的教育模式,就能培育出什麼音樂家嗎?什麼歌星嗎?我感覺只是為了讓學生換換腦子、活躍一下課堂的氣氛吧!不管唱的有多難聽,至少,也是一種音樂,它也多少發揮了它的功能!音樂課,老師就教我簡譜上的7個數字8個音符符;其他的什麼也不會!後面就只教歌詞,老師坐在風琴前面,腳有節奏的踩著風琴,手指也帶著節奏的拍子反覆彈著那7個數字的組合,嘴上也跟著風琴蒼老的音質和有節奏的拍子唱著歌詞,老師教一句,我們唱一句;這就是我兒時的音樂課;兒時的音樂,我沒有特別的留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