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作文:我愛音樂
導語:“聽我心裡的音樂,你不知道我心裡的感覺。一個樂隊只能奏出我在一分鐘內希望寫出的音樂。” 小編整理我愛音樂的,歡迎閱讀。
第一篇:我愛音樂
音樂是跳動的音符,快樂的節奏,也是我的開心果。
我喜歡音樂,並不是想成為在舞臺上盡展風采的音樂家。如果是這樣,我從音樂中就尋找不到那種自由的樂趣了。
我愛選擇自己喜歡的曲子來唱,來聽。在孤獨的時候,唱幾句自己愛聽的歌,心裡會感受到溫暖,感受到快慰;在失落的時候,聽一聽清新,歡快的音樂,煩悶的心情也會被音樂吹散;在悠閒的時候,聽音樂或唱歌可以令人心情愉悅;在勞累的時候,音樂還會使人頭腦清醒,解除疲勞……音樂,給我帶來了許多快樂。音樂有的歡快,有的悲壯,有的舒放,有的令我歡欣,有的令我感動,有的令我陶醉,有的激我奮進。
有時,我靜靜地聽_那音樂聲如一粒粒小水滴飛擊著溪石,又像美妙的甘霖滋潤著我的心田,清泠泠的。閉上眼睛,展現在我面前的,則彷彿是一條長長的音樂河,無邊無際,我如同一條自由,快樂的魚兒徜徉在其中……
第二篇:我愛音樂
“聽我心裡的音樂,你不知道我心裡的感覺。一個樂隊只能奏出我在一分鐘內希望寫出的音樂。”
_題記
是一個很愛聽音樂的孩子,每天上學、放學後,不時地哼出幾首我最愛聽的歌,洗澡時也情不自禁地哼幾首美妙、動人的歌。雖然,我的嗓子不是唱得很好聽,但我還是喜歡聽最新的歌,比如:周杰倫的《七里香》、蔡依琳的《招牌動作》、S。H。E。的《花都開好了》……可是我這個“聽歌迷”卻遭到母親的“黃牌”警告:不許聽歌,要聽就聽兒童歌。聽後,我失望極了。
記得有一次,我正在上網玩遊戲,忽然想聽音樂,就開了。媽媽聽到後,嚴厲地對我說:“上網就上網,別聽這些歌,如果讀書有這些態度,我就開心了”我聽後,憤怒地說:“為什麼別人可以,我就不可以?”“沒為什麼。”媽媽無情地對我說。此後,我等媽媽出去玩後,偷偷地開啟音樂資料夾聽。雖然,這樣不誠實,但我真的很喜歡聽音樂。一次,使我又可以再次聽我喜歡的音樂了,可又遭到反對。那天,媽媽把她房間的組合音響放在我嶄新的書桌上,我心花怒放地說:“這下,又可以自由自在地像小鳥一樣聽音樂,站在一旁的媽媽慈祥的臉一下子繃緊了,說:“我給你,是給你聽英語的,而不是給你聽那些什麼愛情歌。”我聽了火冒三丈地頂了一句:“聽音樂,可以減輕疲勞,使人感到舒服,難道這也不行嗎?”“就是不行,要是再聽我把電腦賣了。”媽媽嚴厲的對我說。儘管媽媽十分嚴厲,但我一個星期不聽就會坐立不安,所以只好揹著媽媽,偷聽我最愛的歌,美妙的旋律不時從耳朵進進出出,那美妙的境界,真是一種沒的享受。
第三篇:我愛音樂
我從小就喜歡聽音樂,我覺得陶醉於音樂是一種享受,那七個音符的巧妙組合,能把你帶進另一個神奇的世界,這個世界裡蘊含著力量,充滿著愛。
音樂的力量創造出一個個的奇蹟,它可以使一位年邁無力的殘疾人站起來,成為一個力大無窮的世界巨人;可以使一個在人生道路上跌倒的人重新振作,再創輝煌燦爛的人生。音樂家貝多芬由於他喜愛音樂,音樂賜予了他力量,在不可思議的條件下寫出了自己的`得意之作――《生命交響曲》。這首激昂之樂,將這位偉人一生的奮鬥傳神地告訴大家。
音樂的力量是不可以用語言表達的。那紅軍戰士在彈盡糧絕的時候,可以不投降,反而突出重圍,是因為國歌“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在他們心中響起,在激勵著他們去打敗敵人去建設新中國。運動員們在比賽場上馳聘著,一次又一次地超越對手,這是因為他們心中響著國歌,他們要站在最高的領獎臺上聽著這首熟悉的音樂。
音樂中包含著愛。世上哪個孩子不會唱《世上只有媽媽好》,這麼短小的一段曲子,它卻多麼的令人感動。這短短的音樂中注入了孩子對母親的依戀,它包含著多少母親對孩子的愛。這七個音符還能組合出父子情、師生情、友情、愛情……音樂把人類世界的感情都深化了。
音樂是無處不在的。在那聖潔的禮堂上,有音樂的響起;在那莊嚴的升旗儀式上有音樂的奏起;在那歡樂的會場上有著音樂的助慶;甚至在繁華的大街、寧靜的小道都有人在哼著歌。
音樂有使人振奮的力量,有令人感動的愛,它可以使我們享受到最美的情感,獲得最大的快樂,可以淨化我們的心靈,陶冶我們的情操。
我情不自禁地要大聲呼喊:音樂,你真偉大!我愛您!
第四篇:我愛音樂
大自然和他的旋律隱藏在生活中,善於發現它的人會將它發揚光大,而不善於發現它的人,則一輩子只是忙忙碌碌,不懂得去享受,在他們心裡,根本就沒有音樂_他們沒有用心去體驗。
我從小就喜歡音樂。不過,那還只是喜歡,只是覺得很好聽,大腦中還是一片空白,什麼音樂背景,什麼思想感情,我全然不知。不過,雖是如此,但聽到音樂卻常常想手舞足蹈一番。
等上了小學,正式開了音樂課,我才對音樂有了進一步的瞭解。不僅是好聽,不僅是喜歡,我在聽音樂的同時,還會去想一下當時的情景,是很美好還是很悲傷。大腦中不再是一片空白,相反,又新添了幾分色彩。我認為:音樂是最美妙的。
當然,隨著時間的推移,我也認識了不少著名的音樂家,像:貝多芬,莫扎特等。而且還幸運的欣賞到了他們的音樂作品。之後,我才恍然明白自己的音樂天地是多麼狹窄,而那些大音樂家們的藝術生涯是又多麼廣闊。為什麼會存在這樣的差異呢?是兒時的音樂基礎不好嗎?是自己的音樂細胞不發達嗎?我苦思冥想,試圖尋找答案……
知道了,我眼前一亮,沒錯,就是它:音樂_已經紮根在他們的心裡了,不然,雙耳失聰的貝多芬先生怎麼會創造出如此優美的旋律?莫扎特又怎能在兒時就編織這麼悅耳的音符?我明白了,我終於明白了,音樂不是靠樂器來單純地演奏,而是憑藉著心中的靈感以及對音樂的無限熱愛。可見,音樂是心靈的藝術!
我不禁想起了貝多芬的一句話:“音樂在我心裡發出的迴響,比任何樂器上演奏的都要美……”
第五篇:我愛音樂
音樂可以使人抒發自己的感受,也可以抒發對音樂的感情。
雖然我從小都沒有學過音樂,但是爸爸對我說:“你兩三歲時就會唱好幾首兒歌了”!就這樣我對音樂的自信從內心而來。
剛入小學時,我的幾個朋友說:“媽呀,就你還想當歌星!美死你吧!”但我的知心朋友並不反對我當歌星,反而還對我說:“我支援你,每個人的聲音不同,怎能和別人唱得一模一樣呢?”這句話使我更努力學習音樂。
每天中午,我都要聽幾首音樂,孤獨時聽抒情的歌,傷心時聽寧靜的歌,愉快時聽歡快的歌……
每次上網時,都要開啟QQ音樂,盡情地享受著那美妙音樂,這裡屬於我的一片內心的小天地,我喜歡音樂是因為它可以給我帶來一種自由、一種享受、一種安慰、一種宣洩……但更多的原因是音樂可以勝過一切語言的表達。
每當上音樂課的時候我都很認真,認真學習音樂,好像我的生活離不開音樂,我喜歡在音樂裡遨遊,但我心情不好時,我會憂傷的、靜靜的聽著那能安慰人心的歌聲。
音樂的真正的意義不是它的歌詞,不是它的旋律,不是他(她)唱得好不好,而是讓人們真正到它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