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作文:記憶
1996年6月1日,對我來說是不快樂的,是痛苦的,但往往這些痛楚的往事總會留在心間那天,兒童的節日,我和表弟不例外地被幼兒園放了一天假。
早就約好了到表弟家玩,其實更明確地說就是去騎腳踏車。那時,在我眼裡,腳踏車是最好不過的玩具,學會騎車已有半個月,心裡實在癢癢了,盼望著能和表弟一起騎。一上午,我倆都沉浸在“自行”帶來的樂趣中。 下午,忽聞要去姥姥家,不禁勾起了我的一個燃燒已久的願望——騎車去。表弟家離姥姥家最多不過一公里的`路,我想:這有什麼難的,再說汽車又少,憑我的技術,肯定萬無一失。另外,我還想馱著表弟去,那才顯得神氣,才叫“一箭雙鵰”。這可是兩個里程碑,一個是騎車上路,一個是騎車載人。想到這,我先去串通好了表弟,又一起去央求大人,經百般求情,輪番“轟炸”之後,大人終於同意了。我和表弟快樂得像兔子,一蹦三尺高,跳上腳踏車,馱著表弟率先出了門,直奔姥姥家。
一出門,我便不自在起來,這和在家中騎車的感覺反差太大了,我馱著表弟,車把直晃,一會兒就從路這邊晃到了路那邊。後來,表弟說讓我歇會兒,他馱我。我可是個死要面子的人,不肯輕易服軟,連忙推辭。為了表現我的“實力”,我而走險將車速提高。嘿,速度快了,車子反而更穩了,我想“速度真是個好東西,這才叫超越自我呢!”我們離大人越來越遠了,表弟說:“別騎太遠,大人會著急的!”我想著,不禁回頭一看,這一看可成了罪魁禍首。我前面正好有一堆鋪在路上的未脫粒的黃豆,由於速度太快,前胎被黃豆墊了一下,車把一歪,向左倒下去。我覺得一陣天旋地轉,隨後像英雄一樣撲倒在地,左臉大面積擦傷,流了不少血,當場昏了過去。而表弟因反應及時倖免於難。至今令我感到十分有趣的是,出事地點恰到好處在一所門診門口。我毫無懸念地被送進了門診,上了藥,昏昏沉沉地被姨夫抱到了姥姥家。到了姥姥家,我才感到了絞心的疼,它迫使眼裡的H2O大批次生產,線般地灑落一地。這淚水不僅灑在了地上,也流進了我的心裡,我恨自己為什麼非要逞能,馱人還騎快車,為什麼總想到了痛快而忽視了危險。
以至此後的兩個月,我被小朋友們當作異類,避而遠之;被大人抓住話柄,動不動就以此為例,說我太驕傲。唉!我寫出它來,是想與大家分享我童年的“事蹟”,更想與大家一同將它抹去。這次教訓,或許就是老師說我做事比較沉穩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