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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公函寫作

公文寫作基礎知識精選:公函寫作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內容和寫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標題、主送機關兩個專案內容。

  1、標題。

  2、主送機關。

  (二)正文。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尾、結語等部分組成。

  (三)結尾。一般用禮貌性語言向對方提出希望。或請對方協助解決某一問題,或請對方及時覆函,或請對方提出意見或請主管部門批准等。

  (四)結語。通常應根據函詢、函告、函或函覆的事項,選擇運用不同的`結束語。如“特此函詢()”、“請即覆函”、“特此函告”、“特此函覆”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結束語,如屬便函,可以像普通訊件一樣,使用“此致”、“敬禮”。

  (五)結尾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項內容。

  署名機關單位名稱,寫明成文時間年、月、日;並加蓋公章。

  撰寫函件應注意的問題

  函的寫作,首先要注意行文簡潔明確,用語把握分寸。無論是平行機關或者是不相隸屬的行文,都要注意語氣平和有禮,不要倚勢壓人或強人所難,也不必逢迎恭維、曲意客套。至於覆函,則要注意行文的針對性,答覆的明確性。

  其次,函也有時效性的問題,特別是覆函更應該迅速、及時。像對待其他公文一樣,及時處理函件,以保證公務等活動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