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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說明文的基礎知識

中考說明文的基礎知識

  說明文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種文體,或說明事物的特徵,或闡明事理,目的是給人以知識。

  一、說明文的分類:

  1、說明物件與說明目的的不同: 事物說明文和事理說明文。事物說明文旨在介紹某一事物的形體特徵,如《中國石拱橋》;事理說明文旨在解釋事物本身的道理或內部規律地,如《統籌方法》等。

  2、以其介紹的客觀規律及其知識體系的不同:自然科學說明文、社會科學說明文

  3、根據說明語言的不同特色的不同:平實的說明文和生動的說明文兩種。生動的說明文又叫文藝性說明文(科學小品或知識小品)。

  二、說明順序:

  ——說明文的順序,根據說明的目的和物件,可以以一種順序為主,兼用其他順序。

  1、 時間順序,即按事物發展的時間先後順序寫,事物的發展變化常用這種順序。例如《從甲骨文到縮微圖書》。

  2、空間順序,即按照事物在空間位置關係依次說明:從外到內、由上到下、由左到右、由四周到中央說明相對靜止的事物,諸如園林、建築物、工藝品等,多用這種順序。如《雄偉的人民大會堂》。

  3、邏輯順序,即按事物的內部聯絡來解說。具體表現在:

  ①從現象到本質(或從本質到現象);②從原因到結果(或從結果到原因);

  ③從特點到用途(或從用途到特點);④從整體到部分(或從部分到整體);

  ⑤從概括到具體(或從具體到概括);⑥從主要到次要(或從次要到主要)等。

  例如《食物從何處來》就是以邏輯順序說明事物的。又如:《向沙漠進軍》一文,講了沙漠向人類進攻的方法,人類向沙漠進軍的方法,從現象到本質說明,運用了邏輯順序。《蘇州園林》運用了整體到部分的說明順序。

  三、說明文的結構方式:

  (一)總分式結構:““總—分—總”式、總(概括)—分(具體)”式、“分—總”式。

  (二)遞進式結構:著重分析各層意思是怎樣逐步深入展開的,是由現象到本質、個別到一般、結果到原因等等。

  (三)並列式。例如,《蘇州園林》一文采用了“總——分”式結構。

  四、說明方法及其作用:

  ——下定義、舉例子、列數字、打比方、作比較、分類別、 畫圖表、引資料 (8種)

  •掌握幾種常見的說明方法,會分析在文中的作用:

  •(1)下定義:即指明某一名詞概念的含義。例如:“統籌方法,是一種安排工作程序的數學方法。” ——作用:使讀者對概念有確切的瞭解。

  •(2)舉例子:——作用:可使讀者對說明物件的特徵獲得具體認識。

  •(3)列數字:——作用:可以準確地說明事物。

  •(4)打比方:就是用比喻來說明事物的方法。例如:“橋洞不是普通半圓形,而是像一張弓。”

  ——作用:可達到形象地說明事物的作用。

  •(5)作比較:即用另一個事物與說明事物相比,以說明事物特點的方法。例如:“永定河發水時,來勢很猛,以前兩岸河堤常被沖毀,但是這座橋卻從沒出過事,足見它的堅固。”

  ——作用:用人們熟知的與所要說明的事物作比較,從而突出被說明事物的特徵。

  •(6)分類別:就是對說明事物分門別類的方法。例如:“如何獲得食物?這有兩種不同的'途徑和方法:一種叫自養,……另一種叫異養。”——作用:使說明的內容眉目清楚,避免重複交叉的現象。

  •(7)畫圖表:——作用:使讀者一目瞭然,非常直觀地理解被說明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