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關於同桌的作文 400字
篇一:再見了,同桌
我的同桌是一個男孩子,擁有著傳說中的“刺蝟頭”,一副眼睛懶懶地靠在鼻尖,大大的眼睛貌似在向你訴說些什麼。
這個學期是他在班裡的最後一個學期,他很有趣。記得有一次放學我在抄作業時,他大聲叫了我的名字。我回頭,他說:“快看,花兒還沒有開的時候是這樣滴。”說罷,他看了看他合在一起的手。我看見他合起來的手下有一根粗粗的東西。他接著說道:“當花兒開了的時候呢,就是這樣啦!”又一次說罷,他把手攤開,擺成花兒狀。我大笑——因為在那朵“花兒中間是一坨淡藍色的便便!那是一種筆的筆蓋!
我就說嘛,怎麼下面有一根粗粗的東西,原來是筆身,特意把筆蓋裸露在花兒中間!
老師說,他下學期就要去某所學校了,我們非常不捨,所以特意讓全班沒人寫了一張同學錄給他,希望他能夠記住我們,不要喜新厭舊!
再見了同桌,我們同班了好幾年了,希望你記憶在這個時候不要這麼遲鈍,要記住我們!希望你可以在另一個學校找到好朋友。
篇二:同桌的“帥哥”
我的同桌叫柳帥,他的外號叫“帥哥”。每當老師喊“帥哥”的時候,教室裡便會傳出陣陣的鬨堂大笑聲。“帥哥”長得虎頭虎腦,濃濃的眉毛下,一雙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白裡透紅的臉蛋,兩顆虎牙常常會在不由自主地跑到你的眼皮底下,不經意間增添了他的帥氣。他可真算的上是一個一等一的美男子,叫他帥哥一點也不為過。
帥哥很少說話,時常獨自一人做在教室的一角攻讀他的`書。似乎不管在何時何地總能找到他喜歡看的書,而津津有味的看起來。同學約他,他總是一幅書呆子的摸樣,嘴裡念念到:“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努力”沒說完,就已經再一次的投入到書的世界了。我想,看書或許就是他唯一的愛好,也是他生活的全部吧。
別看他外表這麼冷酷,其實他也是熱心腸的人。我們兩在學習上一起學習,互相幫助,共同進步。日子久了,感情也深了。我想我和柳帥的友情一定比海還深,比天還高。
篇三:同桌
見他胖乎乎的,像瑪瑙般晶瑩的眼睛嵌在漆黑的濃眉下,有著一張清秀的臉蛋兒,筆直的鼻樑下有一張櫻桃小嘴。這個惹人憐愛的小胖墩便是我的同桌。
別看他虎頭虎腦的,他可想出一肚子的金點子。他喜歡笑,他小嘴微微一咧,兩隻小酒窩從兩旁嘴角出來,好像這張小嘴經常流淌出歡樂的歌聲。額上整齊的短髮像一把梳子。
他的大方與負責任最令我欣賞。每當我缺什麼時,他都會慷慨解囊,對此,他對其他同學一樣也是。俗話說:“大屈必有大伸。”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同學的意見,他努力聽取改正。不過,他唯一有個壞習慣,那就是邋遢。他的東西在他的桌位上是亂七八糟、橫七豎八、不忍直視。但是,我是喜歡胖乎乎、可愛的同桌。
正因為這樣,我真想為這個小胖墩點個贊。
篇四: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姓李名**。他的頭髮黑油油的,眼睛圓溜溜的,嘴巴紅通通的,四肢胖乎乎的。
他的字寫得很好。有一天,徐老師讓我們換一種方法寫字:先在自己的本子上寫兩個字,再讓同桌寫一個字,然後自己接著往下寫,後面的字一定要比同桌寫的字好。於是,我就和同桌寫字PK。等到徐老師批改我的本子時,說:“李**和呂溢含寫的字都很漂亮。”要知道,我可是練過兩年多的書法了!真不知道他練了幾年了?
他很樂於助人。有一次,上數學課的時候,我突然發現自己忘帶筆了,我就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急得團團轉。李**得知我的情況後,馬上毫不猶豫地借了一支筆給我,這可真是雪中送炭啊!
他還非常熱情好客。一個星期三的下午,李**邀請我到他家作客。到了他家,他就一會給我吃糖,一會給我玩他的點讀機……後來,還讓他媽媽給我做了豐盛的晚餐。飯後,他又讓他爸爸開車送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