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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我的最愛作文

【熱門】書我的最愛作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作文吧,寫作文可以鍛鍊我們的獨處習慣,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為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書我的最愛作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書我的最愛作文1

  我有許多的工具書,有字典、有百科全書、還有古詩120首。而我最愛看的書則是那本英語書。

  我的英語書封面是非常光滑的,上面還印 著二個可愛的小人。你們看他們倆個人正在種小樹苗呢!他們種地多麼認真呀!英語書封面上面還印著大大的“英語”兩個字,看起來是多麼的漂亮呀!翻開英語書 裡面是內頁,內頁上面有我們要學習的英語知識,比如說;英語單詞、英語課文等,英語課文上還配上了好玩的圖片,我看了就想笑。

  有一天,我 在家裡寫一篇英語作文,寫著寫著,我有了好幾個單詞都不會寫了。寫到這我就被難住了。我想了好長好長的時間也沒有想出來,我非常非常地難過,突然,我的眼 睛一亮,我想起了我的那本英語書,我馬上拿起了英語書,我翻開英語書,翻到單詞表的那頁,我想了想我要寫的那幾個單詞,我又看了看我的英語書裡的單詞表, 我找到了我不會寫的那幾個單詞,我把我不會寫的那幾個單詞寫在拉英語作文上,我心裡想,有我的英語書,我寫英語作文的時候都難不了我了。透過英語書我學會 了許多的英語單詞,我喜歡我的英語書。

  親愛的小朋友們,你們說:“我能不喜歡我的英語書嗎?”

書我的最愛作文2

  我對《居里夫人》這本書愛不釋手,這幾天又看了一遍,還是那麼喜歡,可以說是不厭其煩!

  居里夫人是波蘭物理學家,化學家,出生在波蘭華沙市的一個教師之家,10歲時,死神奪走了他母親的生命,家庭貧困的她只好努力學習,這一切造就了她吃苦耐勞的品質。

  為了研製鐳元素,她放棄了那麼多,試問幾人能做到?丈夫車禍身亡,自己又遭到女性的不屑.......好多的磨難,造就了它的堅韌。

  我不得不佩服,這位女士多麼值得人尊敬,為了自己的祖國,他犧牲了那麼多!鐳射線無聲的輻射著她的肌膚。她從來不放棄,堪稱巾幗!

  他視名利如糞土,10項獎金.16個獎章,107個名譽頭銜,她完全可以睡著過完下輩子,可是,她沒有,他把獎金全部投入到科研中,把獎章給孩子當玩具,支票當作書籤用。愛因斯坦說過:“在所有世界著名人物當中,瑪麗.居里是唯一沒有被榮譽寵壞的人。

  在聯想到自己,我不禁臉紅起來,一碰到困難就退縮,還老是愛不懂裝懂.......我真羞愧,我一定要像居里夫人學習,學習他的吃苦耐勞,學習他的堅韌不拔。

  從這本書中我學到了,碰到困難要不退縮,腳踏實地得走!

書我的最愛作文3

  當我生的時候或遇到困難的時候,就會尋找我的樂園—書的世界。細細的品味書中的快樂。我認為這是發洩情緒的好辦法,可以給我解除煩惱,還可以給我帶來更對的知識。我喜歡看《小淘氣尼古拉的故事》、《十萬個為什麼》、《小水的除夕》……可是我最愛的書是《快樂科學》。

  快樂科學—“春分得意種子忙”。一年之計在於春的忙碌節奏。並向農民伯伯學習一些農作物的知識。

  “色彩飛濺”—美國的飛噴泉,它有各種礦物質在氧氣的作用下,使噴泉山體擁有了魅力的色彩。隨著季節的變化的小量的增減,顏色還會發生變化,澳大利亞的希勒湖就像一塊粉紅色的泡泡糖。每當我讀起《望廬山瀑布》中的“飛流直下三千尺”這句詩,我都會疑惑,其實還真有!維多利亞瀑布它寬約1700米,挪威的瀑布—865米,紐西蘭的薩瑟蘭瀑布—580米……

  尋找我愛的書,就是尋找知識!

書我的最愛作文4

  我最愛讀的書是《益智故事》。接下來我給大家講這本書裡其中一個故事:《小老鼠更聰明》。大家就知道我為什麼喜歡了。

  一天,小兔到野外去採蘑菇,狐狸老遠就看見了他,狡猾的狐狸立刻躺在路上裝死,心想:“要是小白兔一走到我跟前,我就吃了他,不用追趕就能吃到兔肉。”

  小兔當然不知道這一切,當走到離狐狸不遠的地方,一隻小老鼠從路邊的草叢裡探出腦袋,小聲地對小兔說:“兔哥哥,別再往前走啦,前面有隻狐狸,當心被他吃掉!”

  “咳!沒事兒,那是隻死狐狸。”小兔滿不在乎地對老鼠說,“你放心好了,死狐狸吃不了我。”

  “不是死的,是隻活狐狸!”小老鼠故意大聲說,“如果是隻死狐狸,他的嘴巴應該是張開的,怎麼會閉上呢?”

  狐狸聽了小老鼠的話馬上把嘴張開,小老鼠又對小兔說:“兔哥哥,你看好了,狐狸要是死了,嘴巴怎麼還會動呢?”

  這時候小兔才明白這是狐狸的花招。他感激地對小老鼠說:“老鼠兄弟謝謝你,要不是你我就要被狐狸吃掉了。”

  這裡面的小動物都很聰明,因為他們有困難會動腦筋想辦法,所以他們才那麼機智,這也是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

書我的最愛作文5

  我今天要為大家推薦一本我最愛的書——《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是英國著名作家丹尼爾笛福在59歲時創作的。故事講述了魯濱遜在航海時,遭遇了風暴。船舶不幸失事,被困於孤島。在島上,魯濱遜以非凡的勇氣和智慧頑強的活了下來。還救了當地的土著人,並取名為星期五。經過28年的等待,最終回到了祖國和家人團聚。

  這本書情節精彩,人物形象生動,並且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人生道路上不可能總是一帆風順,總有逆流淺灘、總有礁石暗流。只有弱者才會經不起挫折,臨陣脫逃。而堅強的人智慧把這些當做人生道路上的墊腳石,踩上去,才能看見更美好的風景。

  同樣,在現實生活中也是如此。學習上,我們要拼搏進取,不拍挫折,為實現自己的目標而奮鬥。客服自己的惰性和求安逸的心。相信自己,只有這樣,學習才會進步,夢想才會離我們越來越近。

  《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我最愛的書推薦給你,我親愛的朋友們,希望你們也能喜歡。

書我的最愛作文6

  在我的書架上,有許多書。如《格林童話》、《西遊記》、《三國演義》、《美德故事》……但是,這些有趣而精彩的書中,我卻愛看一本平平常常的書——《十萬個為什麼》。因為它是我學好科學的“啞巴老師”,也是我解科學疑問的好老師。

  有一次,我在公園裡看見許多小蜻蜓在點水這一自然現象,覺得很奇怪,心想:蜻蜓點水,小蜻蜓難到是在洗澡嗎?還是在幹別的事呢?突然,我想到了解科學疑問的好老師——《十萬個為什麼》。我馬上奔回家,小心翼翼地開啟書,看了起來。哦!原來小蜻蜓是在生寶寶呢!

  還有一次,我在老家看星星。看見星星一閃一閃地,心想:星星怎麼會一閃一閃地呢?我查了《十萬個為什麼》,原來是因為大氣層的密度隨時間和空間而不斷起伏變化著,從遠處恆星發出來的光進入地球的大氣層後,折射光的方向時時發生變化,使折射光“搖擺不定”。所以,我們看到的“星光”在不停的閃爍,就像在眨眼睛樣。

  謝謝你!我的“啞巴老師”。是你給了我豐富的科學知識,是你讓我變得更加聰明。

書我的最愛作文7

  我的老師就像一本書,李老師是我最愛讀的一本書。

  課堂上,李老師就是一本《百科大全》。她有聲有色、一絲不苟地傳授給我們知識,解答我們提出的問題。看,又有同學提問了:“爬山虎是怎樣爬上牆壁的?”李老師口若懸河地講解起來:“因為爬山虎是有腳的,它的腳能吸附在牆上慢慢地往上爬……”

  在生活中,李老師是一本《戰國策》。有一次,我們班的兩位同學正為一件小事而鬧矛盾,李老師看到了,便對他們說:“有事好好說,如果每個人都向後讓一步就不會出現那麼多的矛盾了。正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聽了李老師的調解,他們覺得很有道理。便不好意思地講和了。

  在課間活動中,李老師就是一本《幽默大師》。她和我們似乎成了朋友,和我們一起遊戲,一起玩耍。有時,她還會講幾個笑話逗得我們前俯後仰。

書我的最愛作文8

  我的課餘生活,不像其他同學那樣豐富多彩,卻唯獨對書情有獨鍾。書,讓我入迷,我的課餘生活離不開書,就像魚兒離不開水,小草離不開土壤,大樹離不開陽光……

  我的課間十分鐘、起床後、睡覺前的時間,幾乎都被書給霸佔了。我常常看得入了迷,連媽媽叫我吃飯也沒聽見。那叫聲一開始是柔柔的、甜甜的,到後來就變成了“河東獅吼”,我卻當成了耳邊風,繼續沉浸在書的世界裡。書中的故事有的讓我流淚,有的讓我開

  懷大笑,還有的讓我哭笑不得。通常我直到肚子“咕咕”抗議,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去吃飯。

  因為媽媽怕影響我的視力,限制了我看書的時間,於是我開始用IPAD聽書了。夏日的夜晚,我聽著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帶著淡淡的憂愁和淡淡的喜悅,漸漸入睡了。

  在我的夢境裡,我身邊也彷彿圍繞著一股淡淡的書香……

書我的最愛作文9

  人人都應該愛讀書,因為讀書會讓覺得快樂。

  高爾基說:“撲在書上就像飢餓的人撲在麵包上一樣。”雖然讀書不能填飽肚子,但們卻在精神上得到了滿足。書是人類文明的源泉,書是開啟之門智慧的鑰匙,是們進步的階梯。書是一間五彩繽紛的展覽廳;是一個碩大無比的寶庫;是一件風光旖旎的百花園。書是們成長中必不可少的小夥伴,是我們前進道路上的小幫手。古人說:“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是因為讀書可以開拓我們的視野。

  讀了夏洛蒂勃朗特的故事我們明白了:只有在求索道路上不屈不撓地努力,才能成功。《魯濱遜漂流記》啟迪我們:一個具有大無畏冒險進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惡劣的環境中,也終將會成為一個成功者,一個英雄。《青海高原一株柳》告訴我們:即使命運給予我們的是99條死亡之路,我們也要憑藉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韌勁去努力,這樣生活才會產生奇蹟。

  書能陶冶你的情操,啟迪你的智慧,增長你的知識,開拓你的視野,為你在生活道路上披荊斬棘,成為你終生的伴侶。書,我的最愛!

書我的最愛作文10

  在我滿滿當當的書櫃裡,有好多書。然而,在這些看不完的書裡,我最愛讀《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

  故事是這樣的:蟋蟀柴斯特因為貪吃,跳進了一個野餐籃被帶到了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在人情冷漠的紐約,幸運的柴斯特遇到了聰明又略帶粗心的老鼠塔克和憨厚的貓亨利,還遇到了男孩瑪利歐,蟋蟀柴斯特用它絕妙的音樂天賦回報了朋友們的真摯友情,幫助瑪利歐一家擺脫了困境,自己也成為了震驚紐約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以後,柴斯特覺得自己並不快樂。在朋友們的幫助下,它回到了家鄉,找回了快樂的自己。

  柴斯特是一隻可愛而幸福的蟋蟀,它因為有面對錯誤的勇氣和堅持不懈勤學苦練的精神而可愛,它因為有忠誠的朋友而幸福。我們都應該向這三個小動物學習,懂得關心別人,做一個敢於面對、敢於承擔責任的人。

  在我的.心裡,小小的柴斯特蟋蟀已變成我的朋友。如果你讀了《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我相信,你也會喜歡上這本書的。

書我的最愛作文11

  我讀過很多的書,比如:《紅樓夢》、《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動物會議》和《玫瑰巷的小姑娘》等,其中,我最喜歡那本《蘋果樹上的外婆》,今天就讓我給你推薦這本書。

  幾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書中的主人公安迪卻沒有,這令他很傷心。然而有一天,安迪的外婆從天而降,來到了安迪家的蘋果樹上。外婆的打扮很奇 怪,裙邊下總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襯褲花邊。她總有些大膽新鮮的主意,就算被警察處罰也不在乎—嘿!這個外婆還真“另類。”外婆帶他去遊樂場,去套野馬,去海 上冒險......安迪在老人的愛護中懂得了許許多多的道理。

  這本書中讓我記憶深刻的一部分是他們去草原套野馬的事。裡面講了安迪和外婆先選自己喜歡的馬,再訓馬,最後騎著馬在大草原上自由地奔跑。從天而降的外婆,讓安迪感受到親情,讓安迪的心也如同飛奔的馬兒一樣開心。

  《蘋果樹上的外婆》關於親情的描寫帶給我們很多的感動,讓我們感受到了祖孫之間的親情,尊敬長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是一件讓人多麼高興的事啊!這就是我向大家推薦的《蘋果樹上的外婆》,趕快去看看吧!

書我的最愛作文12

  德國詩人歌德說:“讀一本好書,就等於和一位高尚的人對話。”我家就有許多好書,其中我最喜歡的是《福爾摩斯探案集》。

  1928——1929年,《福爾摩斯探案集》在英國出版,它的作者就是——阿瑟·柯南道爾。一百多年來,福爾摩斯已經成為家喻戶曉的文學人物,他無與倫比的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讀者。

  這本書分為《血字的研究》、《冒險史》、《歸來記》、《四簽名》四個篇章。他們都是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經典之作。福爾摩斯在他的偵探生涯中與罪犯鬥智鬥勇,機智的破案者在明處,高智商的罪犯在暗處,雙方你來我往,各顯神通,可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讀完此書我感受到作者所塑造的福爾摩斯是西方偵探的典範,他以冷靜、勇敢、極強的推理功夫讓此書更加吸引眼球,他的一個個推理故事已成為難以超越的永恆。

書我的最愛作文13

  書,就是我生命中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有一天沒有書,我就會很煩惱,就像陳壽說得好:“一日無書,百事荒蕪。”的樣子

  小時候我心裡只想著玩,可是爸爸媽媽都在看書,外面而且下著傾盆大雨,只能讓爸爸媽媽陪我玩,可是爸爸媽媽都在那看書不理睬我,那我只能那一本《裝在口袋裡的爸爸》看了,我看著看著就被迷住了,我看得如醉如痴,但是時間過的真快啊,媽媽就叫我吃飯了,可是我不去吃。媽媽變得好快好像比翻書都快。媽媽就馬上兇巴巴的讓我去吃飯,我不能如願以償看完這一片故事的結局。

  看完這本書我覺得爸爸是在太弱小了,兒子一定要擔起責任;我又去讀了《窗邊的小豆豆》精彩的讓我忘了吃忘了睡;我後來又去讀了《查理九世》還沒看的時候覺得非常恐怖,但是看了以後又覺得挺有趣的;讀了這本書以後又去讀了《格林童話》覺得裡面的情節非常好玩。

  我愛書,愛它的知識豐富,愛它的博大,和它在一起是快樂的、幸福的。

書我的最愛作文14

  我最愛看的書有很多,如:《保姆蟒》、《戴銀玲的長臂猿》、《森林報》……不過我最愛看的要數《叢林守護神》了。

  《叢林守護神》十分好看,“那邊是人類的世界,這邊切是野生動物的天堂”。牧玲在書中平靜地寫到。我覺得作者說的很有道理,因為一隻健壯的牧犬的歸宿從不是城市,只有走進荒野才是它們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天堂,才能綻放出屬於自己美麗的花朵。而我們又何嘗不是一樣呢?在生命之中,不管走多遠,最終都要踏上歸鄉的路,回到屬於自己的森林,草原和青翠的牧場。

  《叢林守護神》之所以好看,不只是因為作者把牧犬阿蓬當成人來描寫,而是作者心靈的投射和人格的再現。在書中可以看見阿蓬的忠誠,來到人言嘈雜的城市,為了它的老主人忍受委屈,幫他分擔憂慮;在書中看到阿蓬的變化,真想把自己也當書中的護林犬來約束自己,不讓自己激發饒勇善戰的牧犬本色……難道這不像我們人類在不斷地改變生活嗎?

  我愛看書,但我更愛看《叢林守護神》。在作者的筆下,牧犬擁有同人般的良好品質,真是令我愛不釋手。

書我的最愛作文15

  《長襪子皮皮》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它描寫了主人公皮皮露達(小名皮皮)奇特的樣子——她頭髮的顏色像胡蘿蔔一樣,兩條梳得硬邦邦的小辮子直挺挺地豎著。鼻子長的像一個小土豆,上面佈滿了雀斑。鼻子下面長著一張大嘴巴,牙齒整齊潔白。她的連衣裙也相當怪,那是她自己縫的,原想做成藍色的,可藍布不夠,只好這兒縫一塊紅布,那兒縫一塊紅布。她的又細又長的腿上穿著一雙長襪子,一隻是棕色的,另一隻是黑色的。她穿著一雙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腳大一倍……

  這本書還描寫了她力氣超人,可以舉起一匹馬,可以教訓兇狠的強盜,還可以輕而易舉地把鯊魚拋向遠處。皮皮還是一個勇敢的孩子呢,她看到一隻公牛在傷害她的朋友,她便把公牛的兩隻犄角折斷,還把公牛拋向空中。還有一次,有幾個小男孩正在欺負一個小朋友,她便把那些男孩有的扔到樹枝上,還有的扔到了兒童遊戲車上!哈,真逗!

  不僅這樣,皮皮還很慷慨,總是買糖果分給小孩子們吃。有一次,她買了一車子糖果,很快便被搶光了,她也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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