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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精選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4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儲存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為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4篇,歡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

  有的人欣賞智慧化身的諸葛亮;有的人敬仰精忠報國的岳飛;還有人尊崇抗倭英雄戚繼光……而我心目中的古代英雄則是替父從軍的花木蘭。

  正如《木蘭辭》中所說的花木蘭是一個男扮女裝,代替年老的父親出征打仗的巾幗英雄。花木蘭離開少女閨閣,投入喋血疆場的戰事中,經過十幾年的風吹雨打凱旋歸來,天子要留她在朝中做官,享受榮華富貴時,她卻拒絕了,將這些世人眼紅的名義、金錢統統拋下,連夜趕回故鄉,就是為了和父母姊弟團聚。是啊,十幾年來,飽經沙場,出生入死,對國家忠心耿耿,別說是身強體壯的男兒身,何況她只是一介女流之輩,不僅要喬裝打作文扮不露痕跡,而且要面對艱苦的軍旅生活,不言而喻。然而這一切的困難都讓花木蘭熬過去了,如此強大的精神力量,是何等的偉大!

  花木蘭內心的強大勇氣力量、對生活負擔的承受能力以及對父母的孝心都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去學習和傳唱的。因此,當我遇到困難時,我就會想起我的偶像花木蘭是如何勇敢無畏地面對的;每當父母下班回來時,我也會像花木蘭一樣給父母捶捶背,洗洗腳。

  花木蘭就像一朵頑強的花朵,綻放在人們的心目中,散發著可敬的香氣。我們難道不該做個堅若磐石、韌如絲的女子嗎?剛毅頑強、溫婉孝順,花木蘭,你永遠是我心目中的女英雄!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

  偶像像陽光一樣照耀在貧瘠的土地上,偶像似燈塔,指引我向前航行的方向,偶像像雨後的彩虹在我心中留下萬千燦爛。我也有偶像,他就是成龍。

  成龍是一名功夫巨星,他出生於1954年,從小輟學,7歲拜師學武,1971年進入影壇,1980年他自導自演、編導了《師弟出馬》因此名噪香港,到後來演了《紅番區》打入了好萊塢,1998年憑藉主演《尖峰時刻》奠定了在好萊塢的地位,20xx年獲得了亞太影展傑出電影成就獎。20xx年獲得奧斯卡金像獎終身成就獎。他不僅僅是一個影星,還是一位歌星、慈善家,他用自己的努力成就了一生最大的夢想。

  當然,成龍取得這樣的成績是不容易的,他身上因拍戲受的傷不計其數,1975年他演戲被打得失去了知覺,1978年他的眉骨、眼角被踢爆,1980年鼻骨撞裂,1995年腳骨受傷,導致腳變形。這些苦換做平常人肯定早就放棄,可成龍沒有放棄,反而愈挫愈勇,因為在他的心中有個夢想一直鼓勵他。“你知道我為什麼還活著嗎?你要為你所做的事承擔後果”。

  成龍受了那麼多的苦都沒放棄,還能堅持自己的夢想。而我呢?我每天只想著怎麼少聽課、玩手機。遇到困難不敢面對,只會逃避。馬上就要畢業了,可我還以為離我很遠,還在消磨時光,“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於是我總是一次次地品嚐失敗的痛苦,在生活上我甚至不敢嘗試新事物,安排的事總是推諉。與成龍相比,我還差很多。

  “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成龍像一顆恆星閃耀在天空,指引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3

  我最喜歡的偶像是一箇中國團體,他們是“TFBOYS”。他們是由三個男生組成的,他們分別是隊長王俊凱、王源和易烊千璽。我喜歡他們不是因為他們長得帥,長得好看,而是因為我被他們的努力感動了。他們為粉絲們付出了很多。

  他們每個人都必需苦練舞蹈,他們每個人身上都有傷,他們下班的時間永遠都是在凌晨,他們很多年沒陪父母過年了。他們的淚水只能吞進肚子裡,他們生病了也不能去看醫生只能挺著,他們每天睡覺只有4或5個小時,他們想回家也不能回,他們為夢想吧青春都搭上了。

  他們會為了看粉絲留言到半夜,他們會因一張專輯通宵練習,他們不管吃多少都會累瘦,他們的行程很趕連飯都來不及吃。他們會為了粉絲髮火,他們都還是15,16歲的孩子。

  TFBOYS裡的王俊凱猶如雪碧,霸氣側漏。TFBOYS裡的王源猶如牛奶,純潔無暇。TFBOYS裡的易烊千璽猶如奶茶,溫柔細膩。他們肯為粉絲付出他們的一切,所以我最喜歡的偶像就是“TFBOYS”。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4

  1994年1月14日金家添了一份歡樂,這晚大家都很高興,因為這兒多了一個可愛的家庭成員……金鐘仁。

  我最喜歡的偶像就是他,他不但是我的偶像,還是我學習的好榜樣,他叫金鐘仁,我就是喜歡這少年。

  之前曾經在網上流傳了一句話:'你是大眾情人,我是神經病人。'也對,因為他有令人嚇瘋的人氣,我只能怨的是我只能當個亳不起眼的粉絲。

  他叫金鐘仁,我就是喜歡這少年。

  他有深邃的.眼神,他有性感的朱唇,他有分明的顎骨,他有完美的身材,他有帶磁性的聲音,簡直是性感的代言人。

  能夠令我不能自拔的,豈止那麼少。

  鍾仁曾說過:'成績不好的話,請不要喜歡我。'說到這裡,歉疚感立馬湧上心頭。我頓時覺得自己不配喜歡他,因為我成績不好。所以我要努力讀書才行!我甘願為金鐘仁做任何東西,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雖然我是上千萬人群中的一個不閃不亮的女孩。

  他很喜歡跳舞,其中的芭蕾和爵士更是從小開始接觸,長大後就成為了隊內的主領舞。

  他對跳舞的熱誠加上經理公司的工作安排,令僅僅二十歲的鐘仁患上嚴重的腰傷。一日復一日,腰傷日益嚴重,終於在一場表演裡忍不住痛楚,倒下地了,事後也只是貼了一塊藥膏。這個堅強的小子仍帶著微笑忍著腰痛說了一句:'腰痛沒關係,可以表演的。'

  當時我眼淚不聽喚的從臉滑到下巴,一行兩行的流下來了,是心如刀割的感覺,我很心疼,我敢說那種感覺是非常難受。但是,鍾仁的眼淚一定不比我少,一定不會。

  金鐘仁,我的偶像,我的老師,我的本命。

  對不起,我連默默地舉著橫額和熒光棒來支援你的機會也沒有。

  對不起,我是如此微不道,絲亳不起眼。

  但是,只要我能在九千九百九十九個人中為他點起一支明亮的蠟燭,我願意繼續沉迷下去。

  他叫金鐘仁,我就是喜歡這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