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三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為小學作文、中學作文、大學作文(論文)。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
偶像像陽光一樣照耀在貧瘠的土地上,偶像似燈塔,指引我向前航行的方向,偶像像雨後的彩虹在我心中留下萬千燦爛。我也有偶像,他就是成龍。
成龍是一名功夫巨星,他出生於1954年,從小輟學,7歲拜師學武,1971年進入影壇,1980年他自導自演、編導了《師弟出馬》因此名噪香港,到後來演了《紅番區》打入了好萊塢,1998年憑藉主演《尖峰時刻》奠定了在好萊塢的地位,20xx年獲得了亞太影展傑出電影成就獎。20xx年獲得奧斯卡金像獎終身成就獎。他不僅僅是一個影星,還是一位歌星、慈善家,他用自己的努力成就了一生最大的夢想。
當然,成龍取得這樣的成績是不容易的,他身上因拍戲受的傷不計其數,1975年他演戲被打得失去了知覺,1978年他的眉骨、眼角被踢爆,1980年鼻骨撞裂,1995年腳骨受傷,導致腳變形。這些苦換做平常人肯定早就放棄,可成龍沒有放棄,反而愈挫愈勇,因為在他的心中有個夢想一直鼓勵他。“你知道我為什麼還活著嗎?你要為你所做的事承擔後果”。
成龍受了那麼多的苦都沒放棄,還能堅持自己的夢想。而我呢?我每天只想著怎麼少聽課、玩手機。遇到困難不敢面對,只會逃避。馬上就要畢業了,可我還以為離我很遠,還在消磨時光,“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於是我總是一次次地品嚐失敗的痛苦,在生活上我甚至不敢嘗試新事物,安排的事總是推諉。與成龍相比,我還差很多。
“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成龍像一顆恆星閃耀在天空,指引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
已經經歷了歲月洗禮的我們,正在漸漸的長大。對於已經長大的我們,也會有自己最喜歡的偶像,其中00後的小朋友們也不會例外,但我也有自己最喜歡的偶像。
是誰在背後默默地為我們努力著?那當然是TFBOYS(加油少年)了這可是個三人組合呀!令我們讚歎不已,我已經情不自禁的豎起了我的大拇指。
隊長是王俊凱他是我最喜歡的一位。長著一雙桃花眼,還有帥帥的臉蛋,一雙長長的腿,她的粉絲叫:“小螃蟹”,用重慶話說他的名字就是螃蟹,所以粉絲都叫小螃蟹。在他第一次參加選秀時被否定了,但他毫不放棄,雖然訓練非常的辛苦,但在困難面前想方設法的克服,他有一點點低血糖,每次都要給他準備巧克力和糖。他心中懷抱著夢想,他相信自己的夢想,十年之內就會實現,離自己的.夢想又進了一步。作為隊長的他時時刻刻都要照顧著比自己小的隊友——王源(小湯圓)、易烊千璽(大佬)。
王源(小湯圓),他的努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你想知道她現在口若懸河的原因是來源於一次次熟悉的劇本,那你一定會大吃一驚的吧。組合裡還有一位,他從小就很努力練舞,到現在已經出道十年了,從小就這樣努力的他,長大後一定是一個完美的人,這個不就是現在努力後的結果嗎?那就是易烊千璽(大佬)。
“夢想起航那一秒泛起我們久違的心跳這個驕傲時刻臉上微笑……”只是他們一首歌的歌詞,正如他們所唱的,我們就應該努力去實現自己的夢想。
媽媽說追星對自己學習成績會不好。但我也從他們身上學到了不少的東西,就是這樣讓我做任何事情有了幹勁,讓我們朝自己的夢想去奮鬥,加油吧!00後的小孩子們。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3
1994年1月14日金家添了一份歡樂,這晚大家都很高興,因為這兒多了一個可愛的家庭成員……金鐘仁。
我最喜歡的偶像就是他,他不但是我的偶像,還是我學習的好榜樣,他叫金鐘仁,我就是喜歡這少年。
之前曾經在網上流傳了一句話:'你是大眾情人,我是神經病人。'也對,因為他有令人嚇瘋的人氣,我只能怨的是我只能當個亳不起眼的粉絲。
他叫金鐘仁,我就是喜歡這少年。
他有深邃的眼神,他有性感的朱唇,他有分明的顎骨,他有完美的身材,他有帶磁性的聲音,簡直是性感的代言人。
能夠令我不能自拔的,豈止那麼少。
鍾仁曾說過:'成績不好的話,請不要喜歡我。'說到這裡,歉疚感立馬湧上心頭。我頓時覺得自己不配喜歡他,因為我成績不好。所以我要努力讀書才行!我甘願為金鐘仁做任何東西,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雖然我是上千萬人群中的一個不閃不亮的女孩。
他很喜歡跳舞,其中的芭蕾和爵士更是從小開始接觸,長大後就成為了隊內的主領舞。
他對跳舞的熱誠加上經理公司的工作安排,令僅僅二十歲的鐘仁患上嚴重的腰傷。一日復一日,腰傷日益嚴重,終於在一場表演裡忍不住痛楚,倒下地了,事後也只是貼了一塊藥膏。這個堅強的小子仍帶著微笑忍著腰痛說了一句:'腰痛沒關係,可以表演的。'
當時我眼淚不聽喚的從臉滑到下巴,一行兩行的流下來了,是心如刀割的感覺,我很心疼,我敢說那種感覺是非常難受。但是,鍾仁的眼淚一定不比我少,一定不會。
金鐘仁,我的偶像,我的老師,我的本命。
對不起,我連默默地舉著橫額和熒光棒來支援你的機會也沒有。
對不起,我是如此微不道,絲亳不起眼。
但是,只要我能在九千九百九十九個人中為他點起一支明亮的蠟燭,我願意繼續沉迷下去。
他叫金鐘仁,我就是喜歡這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