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一次不尋常的經歷
在我的人生中,有許多不尋常的經歷,這些不尋常的經歷讓我記憶猶新。其中,記憶最深的是去商場購物。那一次,我和媽媽一起去超市買好吃的,我高興極了,我和媽媽剛走到門口,就看到裡面擠滿了人,不知道在幹嘛?我好奇地擠過去看看,哦,原來是綜藝頻道的主持人張敏健呀!我很喜歡他,也很喜歡他主持的節目,有《快樂向前衝》,《我是大明星>等,我都非常愛看,而且他主持的'都非
常搞笑,以前我都是在電視上看到他的,沒想到現在見到真人了,我也激動了起來,心想:我必須要他給我籤個名呀!今天來的真是個好日子。心裡就像吃了蜜餞一樣,高興死了。於是,我把外衣脫了,想讓他給我簽在外衣上,也可以拍一張照,好留作紀念,還可以出去炫耀炫耀。但是,人越來越多,有記者,有簽名的,有照相的。人山人海我根本擠不進去,他們象瘋了一樣拼命地往裡進。而我,他們一點縫也不留給我,我也只好在外面等著。我聽那些人說,不只張敏健,李鑫也來了,不過他在另一個商場裡,可惜現在我趕不上了。不過
,有張敏健的簽名就足夠了。
慢慢地,人逐漸少了。於是,我就趁機擠了進去,可是擠到一半就擠不動了,裡面比外面還擠。但我“不甘落後“,拼命的往前擠。可他們都是一些大人,力氣比我大得多。他們都把我擠得喘不動氣來了,我只能站在原地不動,任由他
們擠來擠去。等他們簽完了,我再籤。人越來越稀疏了,我開始拼命的往裡擠,終於擠到了,卻被另一個人撞了一下,沒簽到。我生氣極了,更拼命了,終於輪到我了,他給我簽在了衣服上,我高興極了。我剛想和他拍個照,突然,他跑了,我就一直追一直追,可惜沒追上。到了電梯口,我聽到媽媽在找我,以為我丟了呢。
我又和媽媽去買了點兒生活用品和好吃的,回到家裡,我把那件衣服好好儲存了起來。我決定以後再也不穿了,以後再買個相框裱起來。對於這件事我激動了很久。
我喜歡這一次不尋常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