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良心的作文
社會需要“平凡的良心”,需要道德的引導力量。保持“平凡的良心”,要摒棄那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陳腐觀念,積極倡導良好的社會公德,做一個富有正義感的人。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關於《社會良心的》,僅供大家閱讀參考!
社會良心的作文
“良心”一詞在當今社會高頻率的被使用,但遺憾的是卻總與賣假藥、賣假酒的連用。其實它指和自己行為有關的對是非善惡正確的認識。我們可以將它理解為正義的舉動,而這在當今的和平年代並不凸顯。所以反面例子很多。可是在戰火紛飛的年代呢?
中國自古留住一句話,叫“文人相輕”。而戰亂之中的魯迅和瞿秋白卻肝膽相照,引為同志。魯迅素來是與同時代的文人“相輕”的,而瞿秋白也是名士一硬漢,只是文人相輕之後卻能促膝談心,到硬漢對同志也只有道義可言。所以兩人即使只有書信來往,友誼卻十分深厚。在危難中互相幫助,因為相對於外人而言,他們是一家人。這就是對是非善惡正確的認識和正確的行為,這就是良心所在。
不僅是中國人在危難中體現了良心的力量,外國人也如此;不僅是文人有良心,最“卑賤”的人也如此。比如莫泊桑筆下的《羊脂球》。
“羊脂球”是整個小說裡良心的化身,她雖然被人們鄙視,卻有一顆愛國的心,卻有著身為法國人應有的良心,這良心又演變成了一種尊嚴。她既然發自內心的痛恨德國人,怎麼能隨意的出賣自己的靈魂?她將對是非善惡的判斷化為了自己的反抗,哪怕這力量極小,終究是對良心的詮釋。
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許多事出國留學網是要憑良心的。
還是莫泊桑筆下的人物,我們熟悉的馬蒂爾德,她是幾乎“敗”給了良心的,卻因良心成就了自身。十年艱辛,她始終憑著良心做事。丟項鍊在我們看來是多麼小的一件事,但她卻因為良心的召喚一直在彌補她的過失,良心在她身上閃現著人性的光輝。
如今的社會也有許多“良心”,比如方舟子用一人之力打垮了無數詐騙集團,還社會清白和諧。他們的做法確實很激進但是其精神起碼值得尊重。
作為當今的學生,我認為生來就應擁有一種社會責任感,這是古往今來中國文人共同的追求,“救人民於水火”是政客、詩人包括隱士的共同“良心”。而今,我們便是社會的良心,為給更多的人享福,也為傳承中華民族的美德。也許我們該回到良心的本意:善良的.心地。這是我們的民族精神,也是世間賢士共同的理念。我們,是社會的良心。
社會良心的作文
良心人皆有之,是評價人性最基本的尺度。然而曾幾何時,我們似乎陷進一個突如其來的“道德寒冬”——面對跌倒老人無人敢扶,路遇傷者冷漠圍觀,不時發生的悲劇讓人感嘆,平凡的良心正逐漸成為“奢侈品”。
去小惡,行小善,便是積大德。古人說過,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高尚的行為從來都是社會進步的標誌,是我們應該始終追尋的目標。儘管日常生活,並不缺少“以怨報德”的現象,但更多的人仍守護著心中純潔的道德家園。正是因為他們用“平凡的良心”,守望著社會的公理,用他們的善舉,滋潤著更多人的心田。
“平凡的良心”是一種心態,更應當是一種行為。心存仁義,明辨是非,是平凡良心的心態;扶貧濟弱,賞善罰惡,是平凡良心的行為。社會需要“平凡的良心”,需要道德的引導力量。保持“平凡的良心”,要摒棄那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陳腐觀念,積極倡導良好的社會公德,做一個富有正義感的人。建立一個良好、有序的社會環境,大力弘揚社會正氣,需要社會中每個人的共同努力。社會上存在的不公平現象,收入分配不公、司法不公,如何解決社會的種種不公平,需要執政者用“平凡的良心”來維護,從小事做起,堅守底線。
“平凡的良心”生來有之從未泯滅,尋常的生活沒有奢望淡泊自樂,微笑的善舉不求回報打動人心,些微之處不失好心愛意,枝梢末端盡顯溫暖情懷。
一個平凡的時代不需要多麼輝煌的事蹟,更需要的是眾多平凡良心的支撐。有了無數“平凡的良心”,才有可能共築社會道德的堤壩,藉此共同營造出文明的社會、溫暖的世界。一個不平凡的時代需要眾多平凡良心的支撐。九層之臺起於壘土,一如既往堅守底線,秉持平凡良心的人即為聖人。我們即社會。倘若每個人都能夠守住自己心中的底線,都揣懷一顆平凡的良心,那麼整個社會的底線也必會固守。
平凡的良心不應成為社會的“奢侈品”,應該俯拾即是,充滿社會。這需要每個人反躬自省,從自己開始做起。
社會良心的作文
有一件最古老的“老古董”,比明代的木器、宋代的官窯、唐代的彩俑、漢代的錢幣、戰國的銅器都更古老。可是,拍賣商說,賣不出錢,拍不出價。“不是都說這東西值錢嗎?”“這東西是貴重,但不值錢,貴重不等於值錢,更不等於能賣出個價錢來!”你猜是什麼?對了,就是這個“良心”。良,好的意思,就是古人說的仁,良心也就是與好心、善心、愛心、同情心意思相近的一類。它是古老,人之能稱為人的那一天起,就講它了。
說不能賣,是在大庭廣眾之下不能賣。光天化日下,沒人拿出來賣,也不知它是個什麼樣子,更沒有人出錢買。
說不能賣,也不盡然,不是經常聽到這樣的話:“這個人把良心賣給魔鬼了。”“這是個出賣良心的傢伙!”“幹什麼都行,賣良心的事咱可不能做。”這些話常在耳邊轉,可見良心還是有人在賣。
光天化日下不賣,悄悄地賣,黑市買賣,天知地知自己知。什麼人在賣?什麼時候賣?大概老百姓心中都有數。比方說,鬼子進了北京城,有個人賣了良心,他叫周作人,儘管他“五四”時還是個驍將,但從此後人們說他是漢奸。過去有賣良心的,今天也有,今後還會有。賣良心換什麼?有換錢的,有換官的,有換名譽地位的,雖說是私下裡進行,但一賣掉了良心,人就不是原來那個人了,還是商人,叫奸商,還是當官的,叫貪官,還是……但還能不能叫人。難說。
良心好像是從孃胎裡帶來的,像賈寶玉掛在脖子上那石墜兒,在自己身上擱著時,不覺得是個寶貝,真有一天賣了,才知道沒有了良心,活著就不像個人了。就這一點說,人人知道它厲害。於是良心兩個字,就像橡皮糖,在每張嘴裡嚼:“沒良心的啊!”“天理良心呀!”“良心叫狗吃了的!”“憑良心!”“摸著良心再說!”在這些比流行歌曲更流行的市井咒語裡,我們感覺到的常常不是良心,而是用良心當盾牌,藏在盾牌後的形形色色不良之心。
老百姓做人有個最基本的準則:昧良心的事不能幹。這話簡單,這話也厲害,這是從有了人以來,最起碼的“人的標準”。什麼是好人,什麼是成功的人,什麼是社會的精英,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標準,但“算不算個人”,從古到今只有一個標準:不做昧良心的事。做了這樣的事,良心就賣給別人了。
都這麼說,天知地知自知。那麼自己的良心還在不在懷裡揣著,萬一自己也弄不清楚怎麼辦?說是“摸著良心”,往哪兒摸呀?我認為,有三條可以作為自測標準:一是沒做過那種會自己罵自己不是個東西的事情,二是不會因為做了哪件事為它做噩夢,三是半夜不怕鬼敲門也不怕警官來敲門。能這樣,放心吧,良心還在自己懷裡,沒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