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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人員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學校人員資訊保安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人員資訊保安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人員資訊保安管理制度1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學校辦公及教師教學用計算機等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細則

  1、網路管理中心機房及計算機網路教室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上述裝置是否正常,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2、校園網由學校電教處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電教處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由電教處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3、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4、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電教處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5、網路教室及相關設施未經校領導批准不準對社會開放。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7、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電教部門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8、電教部門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電教部門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未經電教部門及校園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0、切實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1、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備課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上網行為和相關軟體應用的指導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教處處理。

  12、對校園網路實行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及資訊保安執行情況。

  13、伺服器系統及各類網路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路執行日誌、使用者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定,郵件伺服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反政府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有傷風化的`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頭和IP地址。

  4、在校園網上的計算機網路使用者禁止刪除或解除安裝電教部門統一安裝的防毒軟體和其它應用軟體以及計算機的相關設定,不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髮現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及時向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報告。

  6、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7、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查防毒。

  8、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學校人員資訊保安管理制度2

  一、機房管理員工作職責

  1.1負責技術中心機房日常管理、裝置巡視維護、文件儲存記錄等工作。

  1.2定期對機房內的所有裝置進行檢查;熟悉並掌握裝置故障的處理步驟和方法;遇突發事件時能及時到崗;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並按操作規程進行處理。

  1.3負責機房出入許可權管理和機房安全管理。

  1.4機房管理員應按照機房管理制度和細則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計算機、網路裝置、資料資訊及業務應用系統的安全及穩定執行。

  二、機房進出管理制度

  2.1機房工作人員出入機房由門鎖和門禁系統控制。門禁許可權由機房管理員設定。如果工作人員發生門禁卡、機房鑰匙丟失等情況應立即向機房管理員報告;機房工作人員離崗應及時交回鑰匙,由機房管理員消除其門禁許可權。

  2.2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房,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經允許並辦理登記手續後由管理員陪同方能進入機房。外來人員進出機房,須遵守機房相關管理規定,保持機房衛生、整潔,進入機房要求換戴機房專用用品。

  2.3相關軟硬體系統公司維護人員進入機房後應嚴格按照機房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若因公司人員違規操作造成機房安全、裝置或系統故障,相關公司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4公司人員進入機房後,機房管理員應全程現場配合並監督公司人員的操作,要認真核查,確保裝置及相關係統、資料的安全。公司人員現場操作完成後,需經機房管理員和公司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視為工作完成。

  三、機房環境管理制度

  3.1機房房間應保持密封,降低空調的負荷;機房內氣流組織合理,保持正壓和足夠的通風量,應防止導電、導磁粉塵及異物的進入。

  3.2機房管理員應定期檢查機房防火、防水、防塵、防鼠、防盜、防靜電、防雷擊等裝置設施。ups、精密空調、消防裝置、網路裝置的現場檢測次數每週不少於一次。當發現溫溼度異常時,應及時通知公司和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3機房內禁止吸菸吃東西,保持機房安靜。操作檯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3.4機房應保持衛生清潔;各類裝置應合理擺放,做到整齊有序、便於管理;機房內禁止堆放與工作無關的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強磁性物質。

  四、機房裝置管理制度

  4.1機房裝置設施主要包括伺服器、儲存裝置、交換機、防火牆等網路裝置、供電系統、專用空調系統、消防報警系統和安全監控系統等。未經機房管理員同意,外來裝置禁止進入機房。

  4.2機房內所有裝置和物品,應由專門人員負責安裝、拆卸和操作。未經機房管理員的同意,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挪動、拆卸或帶出機房。

  4.3建立機房裝置與物品管理臺賬,機房內所有裝置及相關物品實行統一管理。登記內容包括裝置隨機資料、裝置編號、品牌、型號、來源、保修期、售後服務公司、聯絡電話、啟用日期等。

  4.4機房裝置投入使用後,應定期檢查維護除塵,發現故障及時處理、登記並通知相關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每週不少於一次。

  五、機房執行管理制度

  5.1嚴格遵守機房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5.2機房裝置和系統的啟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規程進行,嚴禁隨意操作。

  5.3機房執行實行日檢、月檢和年檢制度。日檢,清除浮塵,檢查執行情況和外觀,做好日誌記錄;月檢,主要部件進行邏輯功能診斷,檢查易損部件;年檢,進行效能全面診斷,斷電檢查日常執行時難以檢查的部件,做好檢修記錄。

  5.4根據業務需要對機房內裝置、系統進行調整時,應詳細登記並將相關資料存檔。可能影響正常工作的,應報主管領導批准。軟硬體系統執行出現故障時,對所發生的故障情況、處理過程和結果等,應詳細登記存檔。

  5.5定期進行作業系統、防毒軟體及其它系統的升級。做好系統漏洞補丁及病毒防護工作。

  5.6相關軟硬體系統業務負責人應聯絡公司對關鍵裝置定期進行檢測和維護,做好登記並存檔。

  六、資料保密及備份制度

  6.1機房工作人員應恪守保密制度,資料資料和軟體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複製下載、外借洩露或轉移任何資訊資料與資料。

  6.2嚴格實行內外網物理隔離政策。機房內除指定因特網接入裝置外,其他任何裝置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入因特網。

  6.3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儲存介質,如需使用時,須經機房管理人員檢驗同意後方能使用,並作好記錄。

  6.4嚴禁任何人使用未經檢測允許的介質(軟盤、光碟等),以免系統遭受病毒感染。

  6.5嚴格執行密碼管理制度,對操作密碼定期更改。

  6.6業務資料必須定期、完整地進行備份。確保系統一旦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備份資料不得隨意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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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科技專用室負責人工作職責

  1、在分管校級領導的領導下,根據資訊中心的職責範圍,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關於資訊化的制度與規定,推進學校的資訊化工作。

  3、帶領本部門老師,指導教師開展網路教育教學研究和資訊科技開發工作;帶領各個管理教師為學校提供教育教學資訊服務。

  4、制定和組織實施全校的資訊化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教育資訊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學校校園區域網、校園廣播網、閉路電視網、網路教室、語言室、電教室等系統的建設和管理,指導使用者做好教育教學資訊的獲取、輸入、儲存、處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6、加強網路教學的課程設計和教學方法的研究,根據學校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規定,研究資訊科技與課程整合,配合學科教師一起制訂網路教學實驗計劃,完善電子教案、課件等音影片教學資料。

  7、負責組織全校教職員工有關資訊化方面的技能培訓、考核等工作。

  8、負責制訂有關管理規章制度,檢查落實制度的執行情況。指導、督促、協調、檢查全校電教裝置的使用情況,負責重要精密儀器和貴重裝置的效益管理。

  9、統籌全校電教裝置的管理、維護、保養、維修工作,落實責任到人,確保裝置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10、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法,按照各級政府採購規定程式組織制定全校電教裝置採購方案,做好電教裝置的報廢、報損、調撥以及控購商品核查和報批工作。

  11、負責組織本中心人員的政治活動和業務學習,瞭解和掌握人員的思想動態,協調各崗位之間的協同工作,及時地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制定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認真做好本部門年度工作總結。

  13、負責網路資訊中心經費的預算、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財務報帳以及部門的資產裝置管理。

  14、部門各類資料的歸檔與管理。

  15、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臨時性工作。

  電教管理教師工作職責

  1、電教管理教師負責管理好學校的電教儀器、裝置及影音資料,要做到分類存放、佈局合理、擺放整齊。

  2、協助學校制定並貫徹電教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

  3、按照任課教師的要求,每週編制出任課教師使用教室、器材的教學活動計劃,協助教師上好電教課。

  4、協助任課教師設計、製作電教教材及輔助用具。

  5、認真鑽研業務,熟悉各種電教裝置的效能、用途及操作方法,並能做好教師的應用培訓和輔導工作。

  6、保持室內衛生,器材櫃、實驗架裡外要乾淨。電教室使用後要組織學生及時打掃乾淨。

  7、每學期期末,對所管理器材全面清點、檢查、維修,因保管不當損壞或丟失器材,要予賠償。

  8、對學校的電教裝置及所管專用教室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對損壞裝置能及時做報修或報損處理,保證其經常處於良好的狀態。

  9、配合學校的財物管理工作,管理好電教物品,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對新購進的各類儀器、裝置、影像資料等及時入帳。總帳和分帳完備,做到帳、物、籤相符。

  10、完成學校領導及教導處佈置的臨時性、突發性任務,每學期期末做好電教工作總結。

  網路教室管理教師崗位職責

  1、負責管理計算機室內的所有裝置及環境,為學校資訊科技的課程開設提供保障。

  2、負責計算機室內所有裝置的登記、保管、建立裝置臺帳和裝置交接清單。

  3、負責計算機室裝置的日常維護、維修工作,經常巡視計算機室,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質保期內的裝置,出現故障,及時與相應公司聯絡,質保期外的裝置,必須要同時兩人確認裝置的損壞部件,由資訊科技負責人報請採購,及時完成維修,要有維修的完整記錄以確保裝置的完好率,保證上機教學的正常開展。

  4、提前10分鐘開啟計算機室門窗,協助授課教師做好上機的各項準備工作。

  5、保管好自己所負責計算機室房門的鑰匙,不能隨意轉借,如有遺失及時上報。

  6、嚴格遵守用電規範,及時發現用電隱患,及時排除。離開時要關閉各種機器裝置和照明燈、空調等裝置電源。要關閉並鎖好計算機室門、窗。

  7、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允許學生私自開機、關機或做與課程無關的操作,不得讓學生亂調、亂試、私自拆卸微機,特別是不允許帶入個人的優盤、和光碟進行使用,如出現上述情況將追究管理人員責任。

  8、編排指定學生在微機室上課的座位,不得允許學生擅自調換座位及機器裝置。

  9、按照教學要求安裝好所需軟體,保證多媒體教學軟體的正常使用。微機室管理人員要管理好各種軟、硬體裝置,不得違規外借或挪用。

  10、禁止和防範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計算機室。計算機室及周邊地區嚴禁煙火,計算機室內不得明火作業。計算機室一律禁菸。

  11、計算機室工作人員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齊全。出現異常情況要立即斷電源並報警,積極使用滅火裝置撲救。

  12、定期負責清掃計算機室衛生,保持整潔、禁止在計算機室內吃食品、吸菸或隨地吐痰等,嚴禁學生在桌子、牆壁上亂寫亂畫。

  13、計算機室管理員負責計算機室的管理與維護,並負責建立工作日誌。認真做好各種記載(計算機室使用記錄、計算機室設施維護記載、教學軟體的添置與損壞記載等)。

  14、認真鑽研,不斷積累,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瞭解掌握本行業的發展動態。

  15、嚴禁利用計算機室從事非法活動,嚴禁訪問不良網站。

  16、及時升級防毒軟體,確保計算機室安全執行。

  校園網管理教師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令,為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提供優質服務。

  2、負責組織制定校園網的各項規章制度、協調校園網內部的關係、監督保證校園網的安全、正常執行。

  3、負責審定校內資訊標準,審查上網資訊,保證資訊保安。

  4、做好校園網的普及和上網人員培訓工作。

  5、承擔校園網各種網路裝置的設定、配置、調整與系統管理,對網路效能進行實時監控。

  6、承擔校園網路資訊中心的各種伺服器的安裝、執行與管理維護(伺服器主要包括:WWW/MAIL/代理/NAT/其他應用伺服器)。

  7、承擔校園網網路裝置的操作、執行、監視、狀態檢查、故障檢測與排除,並記錄操作日誌。

  8、承擔分析日常網路執行狀況,提出最佳化方案,動態調整網路結構。

  9、負責各種伺服器資料的備份與存檔。負責各種使用者訪問日誌的記錄與備份。

  10、負責校園網系統的定期檢修,確保校園網系統的正常執行。

  11、承擔協同網路外線維護人員進行故障檢查與排除工作。

  12、承擔出口防火牆的安全管理。

  13、負責網路使用者資訊的計算機管理,使用者基本資料的存檔。

  14、協助網路規劃建設人員完成拓撲結構資料的收集,及時提交拓撲結構的變更資訊。

  班級電教裝置管理員工作職責

  1、班級裝置管理員協助班主任老師對班級電教裝置使用和管理,並直接對班主任負責。

  2、班級裝置管理員協助任課教師使用班級電教裝置,班級裝置管理員是班級中唯一被授權使用班級電教裝置的管理者,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班級電教裝置。

  3、班級裝置管理員由班主任選拔,經學校裝置管理部門培訓合格後任命並上崗,沒有經過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不得任用,並定期參加學校裝置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

  4、班級裝置管理員負責《電教裝置使用情況記錄簿》的管理工作並負責記錄。

  5、班級電教裝置出現故障、異常等情況及時向班主任老師彙報。

  6、監督並制止班級其它同學有損班級電教裝置的行為,日常管理中出現的問題與班主任老師及時溝通。

  學校人員資訊保安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工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學生出勤資訊通報

  1、學校實行《晨檢制度》,每天早讀由班主任負責進行班級學生的晨檢工作,並及時上報政教處。

  2、班主任要根據學校不同時期的作息時間變動,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透過學生本人或家訪、電訪、來訪告家長通知書等方式,及時告知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

  3、上課期間學生出勤情況,由該節課任課教師負責,並在下課時向班主任通報。

  4、班主任要嚴格學校規定的學生考勤制度,督促並認真檢查相關班幹部填寫班級日誌和相關情況統計,班幹部若發現有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在如實填寫班級日誌的同時,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或班主任發現上述情況時,班主任要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和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取得聯絡,如果聯絡不上,或事態嚴重,必須向政教處報告。

  5、如學生家長電話號碼因變更暫時聯絡不上,可採取與其工作單位、家庭所在地居委會、派出所聯絡等方式,並做好相應記錄,以備將來用作相關依據。

  5、如學生24小時無故不到校,各班應立即上報政教處,由政教處幫助聯絡。

  二、學生事故資訊通報

  1、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後,學校相關部門應及時處理和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2、學校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採取措施救護受傷害學生,同時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並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

  3、學校成立調查小組迅速收集有關事故資訊,並做好相應的記錄,注意做好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的儲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中毒人數、中毒原因、主要症狀等。傳染病流行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首例發病時間、地點、感染人數、主要症狀、衛生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報告主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處理情況等。

  5、報告的資訊必須是真實記錄,經確認可公開發表的資訊,公佈事實時間、數字必須準確;事故原因要根據學校所掌握的資訊公佈;不得隱瞞、謊報、漏報,以保證學校在第一時間內,集中力量進行救助,學校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處理事故,學校領導要向區教育局有關部門報告。

  6、刑事事件由保衛處與當地公安機關取得聯絡後,及時處理。如實向家長闡述事故經過,確係校方責任不相互推卸。

  7、公佈的受傷情況以醫院診斷結果為準,傷殘等級以司法鑑定部門為準。

  8、不清楚的事實,待有關方面調查後再公佈;涉及學生及家庭隱私的,必須依法予以保護。做好傷害事故及處理工作的分析、總結、存檔工作。

  三、學生身體資訊通報

  1、班主任在平時的工作中,如果發現學生身體和心理出現異常狀況等相關學生安全的資訊,在及時告知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的同時,必須上報政教處。

  2、班主任要排查班級中是否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如發現要及時告知政教處,政教處要做好這些學生的安全資訊記錄和相關調查,並和其家長或其它監護人取得聯絡,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對這些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一些不適合這些學生參加的活動,班主任要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可私下告知他們可以不參加,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學校人員資訊保安管理制度5

  為及時準確瞭解和掌握校園安全穩定形勢動態,及時妥善高效控制處置校園發生安全穩定事故事件,切實將校園安全穩定隱患控制、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故的擴大,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做到“四個不發生”(不發生暴力恐怖襲擊事件、不發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事故、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群體的事件和上訪事件、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製度學校安全穩定資訊報送制度

  一.安全穩定資訊報送範圍

  1.學校存在或發生的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交通、消防、食品衛生、傳染病疫情、校舍環境建築等方面的安全隱患、事故或事件;

  2.不穩定安全因素:師生因對教學、管理、後勤等工作不滿而引發的躁動以及影響社會或學校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礙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師生擅自離校出走、請假逾期未歸、失蹤、自殺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災害性天氣引發的暴風雨、雷電、山洪、泥石流、地質滑坡、房屋坍(倒)塌災害隱患險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財物失竊被盜、校園暴力侵犯傷害及其他危及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與社會穩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穩定資訊報送原則

  1.安全穩定資訊的報送必須快速準確、實事求是、詳實完整。

  2.安全穩定資訊的報送必須區分等級,按程式規定逐層報送。

  三.安全穩定資訊報告內容

  1.報送(告)安全隱患資訊包括隱患類別名稱、存在時間、地點(區域、部位)、影響範圍程度、應急與整改措施、目標、建議等;

  2.報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稱、發生時間、地點(場所、區域、部位)、起因、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採取的應急措施、控制情況、現場的保護措施和請求援助的具體內容等;

  3.報送(報告)不穩定安全因素、隱患包括何時、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況;

  4.報送(告)各類安全穩定資訊均應包括安全穩定資訊報告人員及單位。

  四.安穩資訊報送處置程式

  1.在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中,師生髮生各類突發意外人體傷害與財產損壞安全事故事件,發現第一人或當事人,均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報告學校安全、後勤職能部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時報告學校主、分管領導。

  2.學校教職員工、班級安全委員、學生一經發現學校存在或發生交通、消防、食品衛生、傳染病疫情、校舍環境建築等方面的安全隱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隱患、險情、事故事件及不穩定安全因素,必須立即報告學校值周領導和安全職能部門。

  3.學校值周領導和安全職能部門接到學校安全穩定事故事件或隱患險情報告後,視其類別性質、危害大小與嚴重程度及時上報學校分、主管領導。

  4.學校分、主管領導接到安全穩定隱患險情、事故事件資訊報告後,立即進行全面瞭解、核實和分析,並決定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相關安全職能部門上報,並由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及時向上報告。

  5.充分發揮學校各部門和全校師生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發現蒐集安全隱患與不穩定因素資訊,並及時按規定程式報告。

  6.學校發現存在各類重大安全隱患與不穩定因素,發生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員傷亡和3000元以上財產損失的,必須按相關安全法規規定程式和時限在第一時間及時上報政府、上級主管部門主、分管領導和相關安全職能部門。

  7.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安全穩定資訊要及時蒐集、分析整理,並按相關安全法規規定程式和時限及時準確詳實上報。

  8.學校上報突發安全事故或緊急事件,可先口頭報告,後在規定時限內報送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