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校儀器裝置採購行為,加強財務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進學校事業的發展,根據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各單位使用財政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及貸款資金、捐贈資金等財政性資金採購儀器裝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學校儀器裝置採購,是指學校各單位以購買、委託研製開發、租用等方式獲取儀器裝置的行為。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儀器裝置採購,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後,可以不適用本辦法:
(一)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機密的;
(二)因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緊急採購的;
(三)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危險,需緊急採購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況。
第五條學校各院系、各單位採購儀器裝置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高效和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則。
第二章學校採購主體和供應商
第六條儀器裝置採購的主體包括集中採購機構和非集中採購機構。
第七條成立"中國地質大學儀器裝置採購招標領導小組",作為學校的集中採購機構,資產處負責辦理日常管理工作,並負責下列採購事務:負責全校單價20萬元及以上(包括批次)儀器裝置的招標採購工作,審定招標、採購管理檔案(含制度、辦法),審定招標專案,主持採購專案招、投標的全過程。
第八條非集中採購機構(各院系、各單位)負責下列採購事務:單價2萬元及以下的儀器裝置,由各院系、各單位自行採購。單價在2萬元以上(包括批次)的儀器裝置,須由各院系、各單位會同資產處,與供應商簽訂購貨合同,並需符合本辦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條供應商是指具備向採購機構提供儀器裝置和服務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組織,包括中國供應商和外國供應商。
第十條中國供應商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信譽;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記錄;
(四)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
(五)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外國供應商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進入我國市場的外國法人和其它組織;
(二)根據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公約、條約、協定規定準入我國市場的外國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外國供應商一般應在我國境內設有代表機構或能有效提供技術支援和售後服務。外國供應商享有並履行與中國供應商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學校採購方式
第十二條學校採購一般採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採購等方式,須公開招標採購的儀器裝置,按有關政府採購管理檔案精神執行。
邀請招標採購,是指採購機構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三個或三個以上特定供應商投際的採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採購,是指採購機構直接邀請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就採購事宜進行談判的採購方式。
詢價採購,是指採購機構對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價格具有競爭性的採購方式。
單一來源採購,是指採購機構向一家供應商直接購買的採購方式。
第十三條採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上時,一般應實行邀請招標採購的`方式,被邀請的特定供應商一般由採購機構和資產處商議確定。
第十四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採取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
(一)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
(二)因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而急需採購,無法按招標方式得到的;
(三)投標檔案的準備需較長時間才能完成的;
(四)供應商準備投標檔案需要高額費用的;
(五)對高新技術含量有特別要求的;
(六)採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
第十五條採購價格彈性不大的標準規格的儀器裝置且有現貨時,可以採用詢價採購方式。
第十六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採取單一來源採購方式:
(一)只能從特定供應商處採購,或供應商擁有專有權,且無其他合適替代的;
(二)原採購的後繼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必須向原供應商採購的;
(三)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補充合同的價格不超過原合同價格的50%,因而必須與原供應商簽約的;
(四)預先宣告需對原有采購進行後繼擴充的;
(五)從殘疾人機構,慈善機構採購的。
第十七條購置單位採購進口儀器裝置,應儘量透過符合海關優惠政策條件的形式進行採購。
第四章學校採購程式
第十八條購置單價為5萬元及以下的一般儀器裝置,申請人應填寫"中國地質大學器材申請卡",由各院系、各單位負責審批。
購置單價在5萬元以上的儀器裝置,申請人需填寫"中國地質大學申購貴重儀器裝置可行性論證報告",由資產處負責審批。
購置單價在20萬元以上的儀器裝置,報主管校長審批。"中國地質大學申購大型精密儀器可行性論證報告"要求組織專家論證。
單價在5到20萬元之間(不含20萬元)的儀器裝置,由各院系、各單位自行組織專家論證。
單價在20-40萬元之間的儀器裝置,由各院系、各單位和資產處共同組織專家論證。
單價40萬元以上儀器裝置,由資產處與學校儀器裝置專家論證組組織論證。
第十九條購置國家規定的社會集團控制購買的商品,各院系、各單位必須書面提出申請,由資產處稽核,報省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購買。購置空調器等耗電量較大的儀器裝置,需報學校用電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條重點建設專案均實行專案領導小組負責制,各專案領導小組應明確一名儀器裝置購置負責人。各專案領導小組應根據學校稽核同意下達的每年專案裝置購置總經費額度情況,於每年年底編報全年儀器裝置購置清單,報專案主管職能部門和資產處,各專案儀器裝置購置負責人應在採購前一個月及時與裝備處聯絡,並按要求向裝備處提供有關材料,以便進行採購前論證、審批等各項採購程式的操作。
第二十一條學校招投標程式規定如下:
(一)採用邀請招標採購方式的,應當向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供應商發出投標邀請書。招標檔案書應當包括所購儀器裝置的要求和條件以及擬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二)招標檔案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供應商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
(三)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人數以及與招標投標有關的其它情況;
(四)開標應當按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式,由招標人以公開方式進行。開標時應當眾驗明所有投標檔案的密封未遭損壞;
(五)採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由購置單位和資產處派人共同組成評標小組進行評標。採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由學校採購招標領導小組進行評標。
第二十二條非招、投標方式的採購工作程式一般在30天內完成,招、投標方式的採購工作程式一般在60天內完成。
第二十三條採用招、投標方式時,由資產處和採購機構共同編制招標檔案,檔案內容和招標程式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二十四條學校採購合同需要變更時,購置單位應當將變更的內容以書面形式報告資產處。
第五章學校採購監督
第二十五條學校採購工作接受黨紀、政紀、審計、財務和群眾監督。
第二十六條採用招、投標方式的採購專案,由資產處配合採購機構共同開標。
第二十七條學校監察處、儀器裝置採購招標領導小組有權從下列方面對合同文件進行審查:
(一)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
(二)是否符合學校採購預算的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符合招標檔案的要求;
(四)合同中是否包括了對合同履行驗收提出的特別要求。
第二十八條採購機構在採購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則視為採購行為無效,學校紀監辦、學校採購招標領導小組應責令其進行整改;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按學校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處理;有意給供應商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應當採用招標採購方式而未採用的;
(二)擅自改動採購標準的;
(三)與供應商違規串通的;
(四)開標確認後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定採購合同的;
(五)拒絕採購監督小組的檢查或者不如實反映情況,不提供有關材料的;
(六)其他違紀違規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視為採購行為無效,應責令其改正:給採購單位造成損害的,應當追究其經濟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學校採購供應商資格的;
(二)提供虛假投標材料的;
(三)採用不正當手段抵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四)與採購機構違規串通的;
(五)中標後,無正當理由不與採購機構簽定採購合同的;
(六)向採購招標領導小組、採購機構人員行賄或者提供其它不正當利益的;
(七)其它違紀違規的行為。
第三十條學校採購招標領導小組和招標採購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的規定,循私舞弊,翫忽職守的,可按學校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具有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餘所列違規情況,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學校採購招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2
一、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援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稽核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籤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務會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的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稽核,校長籤,按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一正式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籤,總務主任籤,校長稽核籤,及時報銷。手續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人員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經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彙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5、學校的基建專案校長全權負責把關,預、結算籤後予以支出。
二、財物(校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公物採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校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常規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佈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稽核、採購、驗收、報銷手續,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票登記後,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產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一張貼在本辦公室內。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7、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及報廢、損、丟失、變價等都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校產管理員的鑑定,填報“申報單”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備案。
8、班級課桌凳,衛生用具,教學用品,電器,裝置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實到人保管使用。
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3
一、學校成立物資採購領導小組,全面協調管理學校的物資採購工作。
二、學校各部門需添置日常辦公用品、消耗性小額物資、低值易耗品(即採購金額低於人民幣500元的採購專案),到總務處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由總務主任把關,負責採購,500元以上的由校長批准。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規定的裝置、物品,進行政府集中採購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告,經鎮分管領導批准,報教育局採購中心進行採購。
四、凡透過招標定點供應的校服、簿本、教學實驗操作材料、學生床上用品,以及學校食堂米、面、油、醬油、醋等按規定進行定點採購。
五、購回的所有物資都必須由部門管理人(或使用人)按發票上的數目清點驗收物資、簽名負責,關於效能、質量較專業的物品無法檢驗的,可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檢驗。
六、所有物資的發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貨人)簽字,然後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入帳。
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4
一、物品採購程式
1、學校採購工作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負責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類日常辦公用品及其它物品採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大宗物品採購,由總務處提供相關資料,經校長同意後,報送區政府招標辦,按程式招標採購。
3、應急物品採購需提前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彙總,具體流程為:處室填寫“物品購置申請單”→處室主任審批→總務主任審批→分管副校長審批→常務副校長審批→校長審批(不能在區教育局裝備中心記帳購買的,1000元以下由常務副校長審批,1000元以上由校長審批)。
4、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品採購。
二、物品採購制度
1、各類物品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採購,需入庫登記後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食品裝置及材料,一般情況下由總務處協同相關處室專業人員進行採購;特殊情況下,還應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監督指導採購。
3、財務室、固定資產管理室嚴格按照程式辦理採購報帳及資產登記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三、物品採購要求
1、採購前應對多家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採取校內招標方式,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負責採購人員必須廉潔自律,敬畏有關財經制度和紀律的規定要求,確保所購物品貨比三家,物美價廉,嚴禁收受賣家饋贈或宴請。
4、建立採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品採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採購物品在1000元以下,可以現金支付。
2、採購物品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五、說明:
不符合上述制度的採購行為,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後果由經辦者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5
為加強對學校採購大宗物品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採購小組成員應當廉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接受供應商禮金、禮品及宴請。
2.採購部門所有采購必須按預算計劃、組織進行採購,確定採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採購合同,按照採購流程、規範採購活動和驗收程式。
3.對大宗採購專案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特殊性、臨時性急需購買的物資需申報調整預算,並完善相關手續,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4.對大宗裝置、物資進行採購必須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成立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採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各個環節的控制。
5.對小額的零星採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採購成本。
6.分管領導負責稽核採購合同、採購價格,監督驗收入庫和完善採購計劃。
7.財務室負責稽核採購方式、發票真偽和付款結算。
8.採購完畢必須做好採購資料的存檔、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