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維修安全制度(通用6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裝置維修安全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裝置維修安全制度1
1、裝置管理制度範圍
1.1本裝置管理制度規定公司所有的為實現產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裝置的管理和管理職責,以及對這些裝置的更新、移裝、使用、點檢、檢修、保養、報廢、封存等的管理要求。本制度對公司內所有裝置的管理必須遵守相關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
2、目的
2.1透過對裝置的有效的綜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裝置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滿足產品生產要求。
3、職責
3.1工藝裝置部是裝置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裝置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管理以及裝置的資產管理,裝置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3.2各分廠、車間、科室和物資處等使用單位負責相關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4、裝置資產管理
4.1由工藝裝置部對所屬裝置資產進行綜合管理,逐臺編號,建立裝置臺帳。
5、裝置的更新
5.1裝置更新的原則是為提高公司裝備素質,符合產品生產要求,減輕生產工人的勞動強度,提高勞動生產率。公司內正常的裝置更新工作於每年6月由各分廠、車間提出申請,報工藝裝置部。工藝裝置部應根據所掌握的裝置技術狀態,綜合工藝上、質量上的要求,提出下年度的裝置更新計劃,並納入公司年度綜合計劃中執行。由工藝裝置部負責實施 。
6、新增裝置的管理
6.1新增裝置流程:裝置使用部門根據目前裝置使用不滿足生產或需要更新的情況下,向工藝裝置部提出申請,詳述購置理由、產品加工物件、裝置效能規範、投產後能達到的利用程度。工藝裝置部根據裝置需要單位所提的申請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調查。經相關部門審批及總經理批准後由採購部門進行購置。
6.2新裝置進廠後,由工藝裝置部與使用部門共同開箱,裝置的安裝除錯由工藝裝置部負責,使用部門配合,重點關鍵裝置由工藝裝置部安排或委託專業安裝單位進行。
6.3新裝置安裝除錯後,經生產工藝驗證合格後,由工藝裝置部辦理《裝置安裝驗收移交單》。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裝置管理人員及時制訂相應的裝置保養及相關資料。裝置檔案由工藝裝置部統一管理。
6.4自制裝置的驗收:構成固定資產的裝置,在製造完工後,工藝裝置部與使用部門進行驗收。自制裝置驗收時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說明書、精度檢驗單等資料齊全並符合國家驗收標準或行業標準。自制特種裝置驗收應由具備專業資質的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誌後方可使用。驗收合格後,裝置檔案由工藝裝置部統一管理。
7、裝置的移裝
7.1裝置的移裝: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應由遷入車間提出申請報告,經生產部領導批准後,報工藝裝置部方可進行。裝置的移裝過程中的安裝事宜,由工藝裝置部負責,使用部門配合實施。
8、裝置的封存管理
8.1對閒置或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完好的生產裝置,所屬車間要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經工藝裝置部批准後,方可封存。
8.2使用部門對封存裝置應做到斷電、斷油、斷水等,將裝置保養好,塗上防鏽油料,套上機床罩,掛上封存牌。裝置封存期間,要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保養,不準任意拆卸裝置及零部件。
8.3使用部門要求將封存裝置啟用時,應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工藝裝置部批准後,方能啟封投產。
9、裝置的報廢
9.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9.1.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且不能改裝利用或大修雖能恢復精度,但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9.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的裝置,因建築物改造或工藝佈局必須拆毀者。
9.1.3裝置損耗嚴重,大修後效能精度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者。
9.1.4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性失效,效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或易發生危險者。
9.1.5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裝置遭受嚴重損耗無修復價值者。
9.1.6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
9.2裝置報廢的審批:
9.2.1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裝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工藝裝置部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經公司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報廢裝置。裝置未經批准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10、裝置的使用管理
10.1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裝置操作人員在使用裝置前,必須對其進行教育,學習裝置的結構效能、技術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在師傅的指導下,學習實際操作技術,熟悉使用裝置的效能和技術規範。
10.2使用部門負責裝置的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和精心維護,並對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直接責任。所有重點關鍵裝置,實行憑證操作制度。
10.3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裝置的結構、效能、掌握裝置的使用要求才能獨立操作。
10.4所有操作人員必須遵守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合理潤滑,合理使用裝置,搞好日常點檢及保養,做到“三好四會”,即“用好裝置、管好裝置、修好裝置;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裝置故障”。生產中不允許精機粗用,大機小用。嚴禁裝置超負荷超規範使用,嚴禁裝置運轉中變速,不準在軌道上放工具、零件、坯料等物品,更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裝置及零部件,動力供應中斷時應立即關閉裝置的各種開關,將工作機構返回起點裝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10.5確因生產需要,必須要在裝置上進行超負荷、超規範及精機粗用時,應由使用部門提出防範措施,同時報工藝裝置部審查,經工藝裝置部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未經批准,操作人員有權禁止使用裝置。
11、裝置的點檢及維護保養
11.1裝置使用部門按《裝置點檢及維護保養規定》進行實施。
11.1.1裝置的日常點檢:班前由操作人員,根據裝置日常點檢表內容對相應裝置進行認真檢查並做好記錄,使裝置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潤滑、安全,班中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11.1.2裝置一級保養:以操作人員為主,檢修人員為輔,根據《裝置一級保養指導書》對相應裝置進行保養。一級保養原則上每週週六進行一次。保養完後按規定填寫《裝置保養記錄》,保養過程中如有對裝置進行維修則按規定填寫《裝置維修記錄單》,並統一交於工藝裝置部管理存檔。
11.1.3裝置二級保養:以檢修人員為主,操作人員為輔,根據《裝置二級保養指導書》對相應裝置進行保養。原則上每季季度末進行一次。保養完後按規定填寫《裝置保養記錄》,保養過程中如有對裝置進行維修則按規定填寫《裝置維修記錄單》,並統一交於工藝裝置部管理存檔。
11.1.4裝置三級保養:以檢修人員為主,使用部門相配合。生產裝置的精度及工藝驗證是產品質量及效率的保證。根據《裝置三級保養指導書》於每年6月至8月各車間應對本車間生產裝置進行保養並全面大檢修。裝置三級保養及大檢修由工藝裝置部組織實施。裝置三級保養及大檢修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應根據“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合理安排。裝置三級保養及大檢修完工後,經使用部門確認,填寫《裝置保養記錄》與《裝置大檢修單》,並交工藝裝置部歸檔。
12、精、大、稀、重點關鍵裝置管理
12.1精密、大型、稀有、重點關鍵裝置是本公司生產中的重要裝置,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根據“保養指導書”實行強制保養制度,以確保裝置的完好執行。操作工人必須遵守裝置的規程,合理潤滑裝置,合理使用裝置,生產中嚴禁超負荷和拼裝置。發現問題逐級反應及時解決。使用部門應每年進行一次裝置精度普查,報工藝裝置部備查。
13、裝置的潤滑管理
13.1裝置的潤滑管理工作是裝置維護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裝置正常運轉,防止事故發生,減少機件磨損,延長使用壽命,提高裝置的生產效率和加工精度的有力措施。
13.2認真貫徹裝置潤滑的“五定”工作,即定人、定點、定質、定量、定期。各車間應做好裝置的定期換油工作,同時做好廢油回收工作,做到分類油質分類回收。
14、裝置檔案管理
14.1公司所有裝置的檔案資料(包括訂購合同、製造商的技術檔案、使用說明書、合格證明書、裝箱單、保修單及相關附件等)統一由工藝裝置部管理。
14.2凡是需要裝置資料的部門應到工藝裝置部借用,並按時歸還。
15、裝置考核管理
15.1保證裝置進行有效的管理,使裝置保持良好的狀態,滿足使用要求,對裝置使用部門按《裝置管理工作考核制度》進行實施。
16、報表資料統計
16.1裝置的登記和統計是反映企業裝置的動態變化。它的意義就是為了確保公司財產完整,充分發揮裝置的使用效率。必須準確掌握裝置動態狀況,使之得到合理的使用、維護、保養。
17、本制度於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本制度與上級規定有牴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裝置維修安全制度2
第一條預防性維護保養
1、所有裝置必須根據維修保養手冊及相關規程,進行定期檢修及保養,並制訂相應年度、季度、月度保養計劃及保養專案。
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專案,以便儘可能延長系統裝置正常使用之壽命,並減少緊急維修之機會。
3、保養檢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並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裝置維修檔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4、各系統之維護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專案之制訂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並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經理審閱;保養檢修及更換零配件之記錄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
5、進行正常系統維修保養及檢修時,如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管理處,由管理處發出通告,確定檢修起止日期及時間(須儘可能減少對業主之影響範圍),以便使受影響之業主做好充分準備。
第二條緊急維修
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須立即通知工程部經理,安排有關人員立即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2、如因緊急維修,必須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時,管理處須立即通知業主,並向受影響之業主發出緊急通告,同時,需考慮儘量減少影響範圍。
3、如發生故障之裝置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之應急處理,以儘量減少對業主之影響,並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之保修負責人。
4、緊急維修結束後,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並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管理方工程部報告。此報告由工程部資料管理人員存入裝置維修檔案,備查。
第三條裝置的更新及系統改造
1、出於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執行、減少汙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工程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裝置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議。
2、裝置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管理方總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3、由於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儘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業主影響最小之時間進行。
裝置維修安全制度3
1、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規定配置數量、型號型別,合理設定分佈點。
2、各單位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型別、配置數量、設定部位、使用情況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3、滅火器材應放置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4、自救面具應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5年,推車式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8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6、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7、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8、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水泵啟動後,消火栓5分鐘內能正常出水,充實水柱應不小於10米。
(2)消防報警主機裝置每季度整理一次報警記錄;檢查主、備電源是否完好,開機/關機主機喇叭是否正常報警;與主機相關聯的報警設施裝置(探頭)是否正常工作,每季度做一次檢測。
(3)每週檢查室外消火栓井蓋、消火栓外觀狀態。填寫消火栓、噴淋系統每週檢查記錄。
(4)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9、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5)每週檢查滅火器維護卡片,填寫滅火器維護檢查記錄。
裝置維修安全制度4
裝置維修是指裝置技術狀態劣化或發生故障後,為恢復其功能而進行的技術活動,包括各類計劃修理和計劃外的故障修理及事故修理。為認真貫徹“養修並重、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定檢維制,確保機械裝置正常運轉,延長機械裝置週期和使用壽命,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檢修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在檢修工作過程中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裝置檢修。
3.工作程式
3.1本廠檢修工作的組織形式為混和組織形式;具體部門有:生產技術部、機修班、生產班組。
3.1.1檢修計劃由主管副總批准。
3.1.2裝置科負責編制年度檢修計劃、準備大、中修專案圖紙、技術資料並負責進行技術指導。
3.1.3生產排程負責協調安排檢修時間,保證檢修按計劃進行。
3.1.4安保科負責檢修現場的安全檢查和財產保衛工作。
3.1.5大、中修專案由公司維修班負責,車間配合完成。小修專案由車間自行組織安排時間,維修班協助完成。
3.2檢修計劃管理
3.2.1車間主管裝置主任根據裝置定期檢查,狀態監測和診斷資料以及故障計劃好檢修的具體內容上報生產技術部裝置科。
3.2.2生產技術部裝置科制定檢修技術任務書、工藝檔案資料、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方案。
3.2.3主管副總落實檢修負責人(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安排檢修時間。
3.2.4任務單位提出需換件明細表及圖紙、專用工檢具、研具的圖紙和清單。準備好備品、備件、材料、工用具和檢修裝置。
3.2.5上述檔案和資料交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組織備品、備件、工具、器材、安排檢修時間。上報主管副總審批。
3.3檢修的安全措施和規定。
3.3.1大、中修檢修專案檢修單位需會同主管部門、安保、生產技術部、車間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風險係數評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規章制度。並由安全部指定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管。
3.3.2小修專案由車間安全員,維修工、操作工嚴格按裝置安全操作、檢修維護規程進行檢修作業。做好安全檢修記錄。
3.3.3車間負責人是本單位檢修第一負責人,對安全負總責,安全員負具體責任。各檢修專案負責人是本專案第一負責人,對檢修專案的安全負總責。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專案的安全具體責任。
3.3.4專職安全員對本專案檢維修的所有工用具,裝置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做好記錄交安全環保科審批後方可投入使用。
3.3.5檢修專案車間按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票證。
3.4檢修類別和時間
3.4.1小修:對裝置的個別零件進行檢修,基本上不拆卸裝置的複雜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時間,由車間組織實施進行。內容包括:
3.4.1.1更換已磨損的個別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個別部件。
3.4.1.3更換部分潤滑油和油脂,調整串動和間隙尺寸。
3.4.1.4對電機進行吹灰和乾燥。
3.4.1.5對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3.4.2中修:對裝置的主要部件進行解體檢修。內容包括小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3.4.2.1更換成套部件。
3.4.2.2清洗複雜部位零件。
3.4.2.3更換部分磨損過限的軸承和軸瓦。
3.4.2.4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對電機線圈進行塗漆烘乾。
3.4.3大修:為使裝置完全恢復正常運轉和達到額定能力而進行全面解體檢修。內容包括中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3.4.3.1更換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繞電機線圈。
3.4.3.3調整整個機械和電氣作業系統。
3.5檢修時間一般根據生產裝置設施執行實際情況確定檢修時間:大修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進行。中修每季度進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據裝置設施使用具體情況隨時隨地進行。
3.6檢修規定和原則:
在整個檢修過程中堅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亂用、三不見天、三條線。
五不亂用:不亂用大錘,管鉗,扁鏟;不亂拆,亂拉亂頂;不亂動其他裝置;不亂打保溫層;不亂拆其他裝置的部件。
三不見天:潤滑油脂不見天;洗過的機件不見天;拆的裝置、管口不見天。
三條線:裝置的`零件擺放一條線;材料物資擺放一條線;工具機具擺放一條線。
3.7在整個裝置檢修過程中,要配備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按步驟進行檢查。嚴把工序質量關。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保證檢修質量。
3.8檢修專案完成後,檢査人員應會同檢修任務單位、車間裝置員和操作工人共同檢查。進行載荷試驗,達到檢修質量標準。作好檢查記錄。
3.9檢修任務完成後,必須清理乾淨檢修現場。做好檢修記錄備案。
3.10在檢修過程中應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後老裝置。
3.11驗收:
3.11.1大、中修檢修專案完成後,由生產技術部主持有生產、裝置、安全、車間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聯絡會議組織實施驗收。主要裝置由主管副總主持,一般裝置由裝置科主持。
3.11.2驗收人員應有崗位操作工、檢修單位(維修工)、主管技術員和安全檢查員。
3.11.3驗收時應對裝置做空、負載試驗,並記入交工驗收記錄。檢修單位要做好檢修記錄,將檢修情況詳細記錄並做好交工資料交裝置科存檔備查。
3.11.4檢修專案未達到工藝要求和質量技術標準不予驗收。
裝置維修安全制度5
一.目的
為加強全廠裝置的維修工作,確保裝置及時修復,減少停機時間,確保全年生產計劃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標規程。
二.適用範圍
本檔案適用於廠區所有裝置的維修。
三.職責
1、本制度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寫或修改,由分管經理審批
2、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協同崗位操作人員和裝置維修人員執行
3、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四.內容及要求
1、依據裝置故障、事故等發生的不同情況,將裝置維修分為三大類:定期維修、緊急維修和裝置更新及系統改造。
2、定期維修
2.1堅持預防為主的裝置維修原則,進行定期維修,並制訂相應的大修、中修和小修計劃。
2.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維修計劃,以便儘可能延長裝置正常使用壽命,並減少緊急維修的機會。
2.3裝置管理部負責建立裝置維修檔案,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2.4裝置進行定期維修後,由生產部和裝置部共同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後,共同填寫裝置維修驗收單,雙方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投入生產。
2.5進行正常系統定期維修時,如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生產部,以便做好充分準備。
3、緊急維修
3.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應立即通知裝置管理部,由裝置管理部安排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3.2如因緊急維修,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時,必須立即通知生產部,同時,需考慮儘量減少影響範圍。
3.3如發生故障的裝置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的應急處理,以儘量減少對生產的影響,並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的保修負責人。
3.4緊急維修結束後,須由裝置管理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並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分管經理報告。
4、裝置更新及系統改造
4.1出於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執行、減少汙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裝置管理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裝置做出更新或改造的建議。
4.2裝置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分管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4.3由於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儘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生產影響最小的時間進行。
裝置維修安全制度6
為確定學院的設施裝置等維修計劃和維修手續,保證裝置設施的維修管理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本暫行規定中的維修是指建築物、構築物、車輛、搬運工具、各類設施裝置和備品的增設、修理、改造和更新。
三、維修工作的責任人為後勤處處長。
四、責任人負責制訂所屬設施裝置的維修計劃,並根據相關的財務手續,依據維修計劃和預算,組織實施維修業務。
五、財務處長負責協助責任人,編制綜合維修預算,檢查執行預算情況。
六、維修計劃制訂程式:
1、責任人在維修前,應向行政分管院長提交維修計劃。
2、行政分管院長確認有必要,並從技術的角度會同各方相關人員對維修計劃的內容進行審查,提出維修的投資計劃,並將投資計劃交財務處長。
3、財務處長根據投資計劃編制資金計劃。
4、維修投資計劃和資金計劃上報院長辦公會議裁定。
5、裁定通過後,由行政分管院長通知責任人實施。
七、維修實施計劃的編制和實施
1、責任人接實施通知後,組織討論具體的維修工程方案,並制訂出詳細的實施計劃,提交行政分管院長和財務處長後,組織實施。
2、緊急性的維修工程,不需要辦理上列手續,直接由責任人向行政分管院長申請報批後,組織實施。
3、當責任人制訂的詳細實施計劃的內容、期限和預算與維修投資計劃有顯著差別時,應根據第六條的程式,修訂維修投資計劃。
八、維修投資計劃的變更
1、維修工程實施後,如維修內容、期限、預算等需要作重要變更,或需追加預算時,責任人向行政分管院長彙報情況,並提出相關申請。
2、經行政分管院長審查後,編制投資修正案,同時財務處也相應更改資金計劃。
3、維修投資計劃和資金計劃的修正案報院長辦公會議批准。
九、維修實施狀況彙報
責任人應及時向行政分管院長彙報維修進展和預算執行情況。
十、小件和另、配件維修工作直接由後勤處處長安排處理。
十一、維修工程完成後,相關材料存檔備案。
十二、本規定由後勤處負責解釋和修訂,並自二〇xx年九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