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制度> 幼兒園上下班制度(通用5篇)

幼兒園上下班制度

幼兒園上下班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上下班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上下班制度1

  1、教師務必遵守作息時間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幼兒有不舒服的狀況,要及時協助處理,同時要了解原因,安撫幼兒,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並報告園長。

  3、教師認真備課,務必提前備前,保證每一節課都要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

  4、教師帶班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師有事務必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曠工處理。

  6、值班老師應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課提前xx分鐘,下班推遲xx分鐘,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私自離開幼兒。

  7、堅持使用普通話教授幼兒。

  8、教師認真組織好幼兒的學習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時務必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私自玩耍,幼兒離園時務必把幼兒送到家長手中。

  9、因工作失誤造成一般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跟班教師應承擔相應的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導致幼兒住院醫療的,當班教師務必承擔xx%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嚴重後果的屬於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主要職責,扣出工資。

  10、全勤的教師每月應發全勤獎xx元,有遲到早退現象無全勤獎,遲到一次扣每月工資xx元/次,曠課教師xx元/次,學期結束時,各方面表現優秀,且班級沒有安全事故的將獎勵教師xx元。

  11、同事之間應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教師之間鬧情緒,打架事件的發生。

  12、接送幼兒時,務必做好記錄,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兒,防止冒領幼兒。

  13、各班教師下班後,離園之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整潔衛生,保證安全。

  1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的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應對家長和來賓,並務必要態度好,不與家長爭吵。

  15、教師在上班時,要把全部經歷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接電話不能超過xx分鐘,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離開孩子"。

  幼兒園上下班制度2

  1、老師不準打罵幼兒如發現打一次罰款元罵一次罰款元。

  2、老師上班時間要穿著得體注意形象,不能留長指甲不能穿拖鞋。

  3、老師要按時上下班,不要遲到或早退,如有則扣除本月獎金。

  4、老師上班時間不準使用手機,要做好老師的職能。

  5、老師每週要把教案提前做好,並公佈在告示欄裡,讓激隨時瞭解幼兒的學習狀況

  6、老師每週一早上要給小朋友剪指甲,保證每一個幼兒乾淨衛生。

  7、老師熱愛幼兒忠於職守。上班時做到精神集中,不離崗不打瞌睡,常巡視幼兒的睡眠狀況,冬天為幼兒蓋被,夏天為幼兒擦汗換衣,及時糾正幼兒不良睡姿。

  8、老師瞭解幼兒體質狀況,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兒尿床,要及時換衣換褥

  幼兒園上下班制度3

  為了增強全體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根據《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檔案》特擬訂我園考勤制度。

  一、請假的類別與期限

  (一)全體教職工執行簽到制,一個月統計公佈一次。實行按月評比檢查。

  (二)事假、病假:教職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確需離崗,申請病假、事假。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園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15天以內報園長批准,15天以上的根據《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檔案》要求,報教科局、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術講座(交流)學習或業務培訓,可憑檔案或通知請公假。

  (四)婚假:教職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齡(男25週歲,女23週歲),可享受婚假xx天,(含週末和節假日,請婚假時必須要結婚證,必須在結婚期間享受)。

  (五)產假:女教職工符合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可向幼兒園請產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證的產假180天。產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順延其休假時間(請產假時需要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產假從請假日期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須有醫院相關證明和醫藥發票為準)。

  (七)喪假:喪方為直系親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姐妹)可請喪假3天,(父母、公公、婆婆、子女)喪假5天,若在外地,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八)探親假、絕育假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檔案》的通知執行。

  (九)特假:制度內調班一月內一線教師可上下午調班一次、一天調班一次,後勤教師可以調班一天或兩個半天,調班必須寫好制度內換班條,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調班;教師學歷提升及職稱晉級考試,自行找人代班,學校發代班費,不影響教師考勤及滿勤;教師子女參加中高考,可按特假請假,請假期限2天以內;送子女讀大學可按特假請假,省內3天,省外5天,自行找人帶班,學校發代班費,不影響教師考勤但不予發放滿勤。

  二、請假的程式和批准許可權

  (一)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須有請假條,寫明請假事由和請假時間,並經幼兒園有關領導批准簽字,報辦公室備案後方可離崗。事假和臨時病假及特假由本人與本班老師協調,做好班級的工作安排。所有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崗,如遇急病或其他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應在恢復行為能力後5個工作日辦理補假手續,雖已請假但尚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准,或請假期滿逾期不歸,均以曠工論處。

  (二)事假、病假請假、銷假嚴格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檔案》的請假程式和批准許可權執行。

  三、請假期間的有關工資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1、半學期內教職工因故請事假連續半個月的或累計超過半月,每天扣100元及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事假連續1個月的或累計超過一月者,扣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假15天內的一天扣100元。

  (二)病假的待遇

  1、職工病假一月以內的,提供醫生藥物處方發票,一天扣50元。

  2、住院病假需提供醫院住院證明,稽核小組確認情況屬實,住院期間不扣發教師工資。出院療養需請假的每天扣30元,療養超過1月的扣除請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

  3、半年內請病假連續1月以上累計超過2月者,扣除請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

  4、病假超過2個月(不含2月)至6個月(含6個月)的,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檔案》執行。

  5、大病病假待遇:上報教科局,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會議(包括各處室召開的會議)各種業務學習、政治學習等,請假一次扣30元並計在滿勤內,遲到、早退每次扣20元,(會議當天如已請病、事假的,當天調班的不記會假)在會議開始5分鐘後到會者為遲到,會議沒有結束提前走為早退。

  (四)曠工一天扣200元;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單位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五)由行政、工會負責做好全園教職工的考核工作,填寫考核表,事假、病假將存入個人業務檔案,做日後調資、晉級、評聘、評獎的依據。

  (六)一個月內有請假情況者扣除當月滿勤獎100元。(公假除外)

  四、曠工的界定和處罰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檔案》執行。

  五、各類假的將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檔案》執行。

  六、其他

  (一)已婚女職工在請假期內,必須按規定參加婦檢。

  (二)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政策規定有衝突的,以上級的規定為準。

  幼兒園上下班制度4

  一、預防燙傷

  1、暖水瓶、開水壺、熱飯、菜、湯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熱源進班。

  2、幼兒進餐、飲水或喂藥時,溫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手為宜。

  3、冬季取暖期間,保證取暖器的安全。

  二、預防外傷

  1、清除園內房屋、場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邊角要圓滑,牆面要軟處理。大型玩具每一天檢查一次,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時修復。

  2、教師組織戶外活動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活動範圍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內,避免過於疲勞或保護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小班戶外活動時間或地點要與中大幼兒班分開。

  3、幼兒使用的裝置要穩固。桌椅板凳沒有毛刺,飲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針等銳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櫃內(儲藏室、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5、透過遊戲形式,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逐漸使他們過渡到自我保護階段。

  三、嚴防異物入耳、鼻、氣管等處

  1、給幼兒投入的'玩具要較大,防止誤把玩具當食物吃進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戶外活動時注意幼兒是否撿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發現要及時清除,防止幼兒把異物塞進鼻、耳中。

  3、如發生異物進入耳、鼻、氣管事故,教師不要隨意採取措施,弄清狀況後,再進行排除。如老師解決不了,應及時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並立即通知家長。

  4、每一天晨午檢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帶有異物,必要時應由教師集中保管。

  5、幼兒要在情緒穩定愉快的狀態下安靜進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誤入氣管。

  6、推薦家長不要給孩子攜帶各種飾物。

  四、預防中毒

  1、兒童活動室內不準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滌劑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動室內,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專用物品櫃內。

  2、培養幼兒不把物品放在嘴裡,防止塑膠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所有藥品務必妥善保管。每個孩子帶的藥要寫上幼兒姓名和服用劑量。服用前,保育員要仔細核對,防止誤服、錯服。

  4、做好服喂藥交接記錄工作。如幼兒有異常狀況和服藥反應要有明確記載,及時採取措施。

  五、防止觸電

  1、錄音機、電視、影碟機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2、電源插座(尤其接線板)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3、經常檢查電器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六、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時家長要與教師見面,把孩子送到教師手裡。固定接送人員,家長如遇特殊狀況需委託他人接送孩子時應與班上老師提前聯絡或書面委託。

  2、門衛要堅守崗位,發現沒有家長帶領的孩子,不得出幼兒園大門。

  3、戶外活動回班及交接班時,教師要及時清點人數。

  幼兒園上下班制度5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最佳化教風園風,促進我園教職工隊伍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精神及我園實際,現將我園教師考勤細則公佈如下: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30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30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准後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准後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准假後,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准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係;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並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影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稽核後,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透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髮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並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准。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並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後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癒後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捨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並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並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髮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後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複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於20元。

  六、其他規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准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彙總表報局人事科,複核無誤後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後,於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於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並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