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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發文工作制度

收發文工作制度(精選6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收發文工作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收發文工作制度1

  一、總則

  1、技術檔案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夠持續發展並在市場上堅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檔案屬於公司所有。

  2、為規範本公司技術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編制的正確性、完整性,明確技術檔案的編制、簽署、更改、儲存等相關的資料,確保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及實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技術檔案的管理。

  二、技術檔案的編制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質量保障大綱、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製版圖、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結構圖、程式設計器件燒寫檔案、可程式設計器件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評審記錄表。

  3)產品除錯階段: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貼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技術檔案的提交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中,設計人員必須按照技術檔案規範認真進行各項檔案的編寫工作,以保證技術檔案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各個階段,設計人員都必須按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中。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後,設計人員都必須重新提交檔案,以便更新伺服器中的檔案,保證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人員須按照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相應的目錄。

  4、對於已提交的檔案,任何人員不得故意在伺服器上進行刪除。

  四、技術檔案的歸檔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稽核和批准;技術檔案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稽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2、技術檔案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稽核、批准等欄中籤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檔案不得用於歸檔。

  3、檔案簽署分為紙質檔案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和光碟簽署。其中,紙質檔案簽署須在紙質檔案上手寫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則在starteam上以備註的方式進行簽署,光碟簽署則在光碟封面的標籤上進行總體簽署。

  4、各類歸檔檔案經確認無誤並且簽署完畢後,方可進行歸檔工作。歸檔檔案要求一式兩套:一套存放在公司伺服器上,供查閱使用;一套刻錄成光碟,做封存保管。

  5、用來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包裝盒上應貼有標籤,標籤上須註明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署資訊等。

  6、歸檔檔案時,須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並對歸檔檔案進行真實有效型和完整規範性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給予存檔。

  五、技術檔案的借閱

  1、任何員工之間不得私自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堅持不具許可權的檔案。

  2、若因工作需要,須借閱技術檔案,則需報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方可經過獲得的授權從公司伺服器上下載相應的檔案進行查閱。

  3、對於借閱的檔案,不得私自列印、傳閱,不得洩露借閱檔案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將檔案轉與他人或攜帶外出時,須經相關領導批准。

  5、檔案閱覽之後,須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徹底刪除借閱檔案,並補充完整《借閱檔案記錄表》。

  六、職責追究

  各部門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規定而遺失或者洩漏公司的技術檔案,公司將根據有關保密規定給予罰金處罰和公司內部記過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職責的權利。

  收發文工作制度2

  1、目的

  為規範本公司檔案分類、編號、擬定、審批、用印、收發處理、整理存檔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適用於正龍物業有限公司及下屬管理中心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2、職責

  2.1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對外發文審批。

  2.2管理中心經理負責管理中心檔案的審批。物業部負責管理中心檔案的列印及文號的管理工作。

  2.3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檔案的擬製與稽核,及負責本部門對公司內部發文的審批,並負責定期將已處理完畢的檔案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檔案格式、文號及資料的稽核,用印管理、歸檔管理工作。

  3、檔案種類

  3.1上行文:請示,報告,計劃,總結;

  3.2下行文:批覆,決定,通知,通告,通報,制度,規定;

  3.3平行文:信函,會議紀要。

  4、檔案格式

  4.1發文統一使用以上檔案類別之一。

  4.2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用來確定檔案傳送方式及辦理速度,統一在檔案的左上角位置加註。

  4.3收文單位。是指用來處理或答覆檔案中有關問題和有關事項的單位。

  4.4正文。是檔案的主體部分。檔案制發的目的和根據,講述什麼事情,解決什麼問題以及辦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闡述清楚:

  4.5標題統一使用二號或三號黑體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統一使用四號或小四宋體字,與主送單位等堅持一致。每段開頭空兩個字;要合理地劃分段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行間距為1.5倍,以清晰、美觀為原則;

  4.7附件。通常指隨正文發出的補充說明材料:如果該檔案有附件的,應在正文之下、發文單位落款的左上側,專行空兩格註明"附件:xxx"字樣;如果附件較多,還須編上序號;檔案無附件的,無須註明;

  4.8落款。指發文單位全稱或規範化的簡稱。以總經理的名義發出的,要用負責人姓名(前面冠以職務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標記)的右下角,相關於書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佔滿全頁,落款必須放在另頁空白紙上時,並在其上頭加註一行"(此頁無正文)"字樣;落款字型與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應寫發文日期;

  4.9.2制度或會議經過的檔案應寫經過的日期;

  4.9.3重要的檔案寫簽發的日期;

  5、文號

  5.1根據檔案類別、發文日期、發文單位及發文順序對檔案進行統一編號;具體文號編制規則見附件。

  5.2公司文號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管理中心文號由物業部統一管理;

  5.3發文部門需到以上部門登記領取文號後,方可發文。

  6、用印

  6.1用印是發文單位對檔案負責的標誌,是檔案合法生效的標誌,對外發文或內部重要檔案都應加蓋印章。

  6.2檔案列印校對完之後,由管理印章的人員用印並進行登記;

  6.3印章應蓋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間,即"騎年蓋月"位置。

  7、檔案管理

  7.1包括撰寫、稽核、簽發、蓋印、發放、歸檔、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規檔案應儘量列印,並由擬文人仔細校對稽核。

  7.3簽發。簽發人對簽發的檔案負有完全職責,應本著負責精神,仔細閱讀文稿,實事求是地擬寫批語。同意簽發的,註明"同意發文"字樣後按正常手續辦理;不一樣意的寫出具體意見返還擬文人重新撰寫;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依據規定加印,並作好登記。對一頁以上的重要檔案還須加蓋騎縫印。

  7.5發放。由發文部門填寫《檔案發放登記表》,並做好發文簽收登記工作。需要回復辦理的檔案,還要填寫《檔案處理單》,夾在檔案前面,一併送有關人員或部門辦理。

  7.6收文。檔案管理人員(一般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相關人員)將所收到的檔案登記在《收文登記表》內,資料包括:流水號、收文日期、發文單位、收文標題、檔案編號、發文日期、份數、處理情景、備註等。

  7.7傳閱。傳閱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辦理。閱讀人在閱讀後應簽署姓名、日期。

  7.8儲存。檔案辦理完畢後,由最終處理部門人員進行保管。

  7.9歸檔。各部門定期將本部門已處理完畢的檔案匯兌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進行整理存檔工作。

  8、相關文件

  8.1文號編碼規則

  8.2《檔案編號使用登記表》

  8.3《對外發文登記表》

  8.4《對內發文登記表》

  8.5《收文登記表》

  8.6《檔案處理單》

  8.7《傳閱單》

  8.8《用印登記表》

  8.9對外發文格式

  8.10對內發文格式

  8.11報告總結格式

  8.12會議紀要格式

  8.13會議記錄格式

  9、修訂及實施

  9.1本規定由全公司各部門實施,行政人事部進行監督。

  9.2本規定修訂權在公司。

  9.3本規定從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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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檔案的起草、審查、審批、釋出、執行、修改、廢止和備案。

  3定義

  3.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3.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有效版本的檔案。

  3.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3.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4.2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4.3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4.3.1各部門負責制定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制度檔案。

  4.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制定公司體系檔案、程式檔案、管理檔案。

  4.3.3人事行政部為公司檔案規範化統籌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檔案立、改、廢的稽核(核稿)、釋出、彙總。

  5檔案分級分類

  5.1檔案分級

  5.1.1一級檔案:公司戰略規劃具有長期指導性、規範組織行為的概述性檔案或制度彙編類檔案等的系統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員工手冊、經營管理規範等。

  5.1.2二級檔案:規範各專業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管理等方面的檔案。

  5.1.3三級檔案:各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等具體實施的作業指導流程及相關技術檔案、操作規定、規範、專案管理檔案、公文等,包括具體的作業方法和標準。

  5.1.4四級檔案:表格、表單類檔案,凡記錄作業結果所用的表格等。

  6檔案編號、標識與控制

  6.1檔案編號:[Microsof1]公司名稱+部門代號+檔名稱+檔案順序號+時間

  注:各部門代號

  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

  6.2檔案的標識與控制

  檔案分受控與非受控兩種,在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場所應用的檔案及提供給稽核機構的檔案為受控檔案,以編號為受控標識;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給客戶的檔案為非受控檔案,不作標識;

  長期有效的檔案予以編號和標識,控制其發放,回收作廢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時間有效的檔案過期自然失效,以其標題、日期作為標識,不必跟蹤回收其過期版本。

  7檔案編制、稽核、批准和釋出

  7.1行政檔案與管理性檔案的編制與審批

  (1)公司級行政性檔案: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經營管理、技術、生產、薪資福利、獎懲等重要決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制。

  (2)公司級管理性檔案: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由各部門依本制度4.3條負責編制。

  (3)各部門行政性檔案:各部門因部門管理及工作開展所需求釋出的通知/通告,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編制。

  (4)公司及各部門所有行政性檔案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公司內部業務便籤》,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5)公司及各部門所有管理性檔案的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檔案審閱簽發單》,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7.2檔案歸檔、發放、保管

  7.2.1檔案歸檔

  (1)經審批後的檔案,人事行政部負責填寫“檔案/記錄目錄”,並且將電子檔和紙張檔案同時歸檔。

  (2)各部門收到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保管。各部門的.“檔案/記錄目錄”應定期予以更新,並將影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編制/更新公司《受控檔案清單》。

  7.2.2檔案發放

  公司受控檔案、記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按以下範圍發放:

  (1)管理手冊、程式檔案和公司管理檔案下發至各部門;

  (2)作業檔案、記錄下發至使用檔案的相關部門;

  (3)各個部門都要使用相應檔案、記錄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時收回作廢檔案;行政辦公室擬定《檔案發放登記表》按上述規定範圍發放檔案,並註明發放數量,填寫發放編號,並由領用者簽名。

  (4)檔案接收部門應指定人員接收檔案,收文者要在《檔案發放登記表》中籤名。

  7.2.3檔案保管與借閱

  (1)檔案保管:所有經批准釋出的檔案皆應登記編目並歸檔保存於檔案的歸口部門,檔案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並確保檔案清晰易於識別。

  a、行政檔案正本、管理檔案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術檔案正本按檔案歸口存放於檔案產生的技術部門。

  c、外來檔案正本依檔案分類存放於檔案室及相應的檔案接收部門。

  (2)各部門需要借閱檔案時可向檔案歸口部門辦理借閱手續,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應建立“檔案借閱登記表”,管理檔案的借出和歸還。

  (3)存放與硬碟和軟盤的檔案應有備份,並作出版本標識,採用密碼進行保護,限定查閱及使用範圍,由授權使用的人員進行操作。

  (4)檔案的持有者若跨部門調動或離職,應辦理檔案交接、歸還手續。

  7.3檔案的更改與回收作廢

  7.3.1檔案更改

  (1)當檔案不適應需要更改時,由檔案歸口部門提出,並實施具體更改工作,檔案更改必須符合統一性、協調性,必要時相關的檔案應進行同步更改。

  (2)檔案更改的起草、稽核、批准由原檔案起草、稽核、批准部門/人員按負責填寫《檔案更改/評審單》並實施更改。

  (3)檔案修改內容較少時,可以採用劃改、換頁的方式進行更改;單檔案更改超過三次或更改較大或公司組織結構、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進行換版。

  (4)公司檔案更改狀態按版本號為A版(B、C、D等)/修改狀態為0(1、2、3、4等)依此編號。版本號與更改狀態之間的關係為:每版檔案同一版本內可以允許修改10次,即修改狀態號最高是10,當超過10次時,檔案換版,即由A版升為B版,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下,換版不受此限制。

  (5)檔案更改內容必須及時到達檔案使用場所,對檔案的宣貫、實施情況有檔案歸口部門進行檢查,並確認更改效果。

  (6)公司鼓勵各部門及人員在使用檔案時及時發現檔案的問題,提出檔案更改意見。

  7.4檔案的作廢與銷燬

  (1)各部門使用中的檔案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檔案釋出時,原檔案應作廢收回,作廢的原版檔案由人事行政部按原發放數量回收,並登記標明回收日期。

  (2)檔案作廢或換頁換版時,對已回收的作廢檔案由行政辦公室及時銷燬,並記錄在《檔案銷燬(留用)記錄表》中,若需保留作廢檔案時要在檔案上標註“作廢”字樣。

  (3)各類檔案的儲存期按《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7.5外來檔案管理

  7.5.1外來檔案接收與歸口

  (1)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管理辦法、制度、規定等外來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收集管理,並建立《外來檔案清單》。

  (2)外來檔案由接收部門或形成檔案部門歸口管理。

  (3)外來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執行的檔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由相關部門傳閱執行,履行完畢後,由執行部門記錄執行情況,交檔案室備檔。

  7.6保密檔案的管理

  7.6.1保密檔案及保密資訊在形成後、歸檔前以“誰形成誰負責”為原則進行管理,秘密資訊以載體形式歸檔後,交由檔案室負責管理。

  7.6.2保密檔案的發放、傳閱、披露應遵守以下原則:

  檔案密級發放、傳閱範圍

  絕密公司核心領導、絕對資訊形成部門的負責人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機密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機密資訊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秘密公司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秘密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該部門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收發文工作制度4

  一、目的

  加強檔案檔案管理,規範公司檔案檔案的收集、歸檔程式和方法,確保公司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系統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證管理體系有效執行的證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檔案的收集、整理、分類、利用及歸檔。

  三、術語和定義

  1、檔案:指公司過去和現在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電腦碟片、聲像、膠捲、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檔案管理:就是指檔案的收集、整理、鑑定、保管、統計、提供利用等活動。

  四、職責

  1、行政人事部:

  1)負責公司檔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執行及檢查工作,並負責督促指導部門檔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3)收集、整理、分類、鑑定、統計、保管公司的檔案和其他資料;

  4)負責公司檔案的利用和銷燬管理,監控檔案利用和銷燬的全過程,確保公司檔案的安全;

  5)提高檔案資訊的利用效率,促進資訊傳遞和溝通;

  6)負責組織學習和培訓檔案管理辦法、使用知識。

  2、其他各部門相關人員:

  1)負責在工作變動時,做好或協助移交工作,並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檔案資料原件或影印件;

  3)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或合同影印件的日常收集、標識、貯存、保管、利用、歸檔;

  4)財務部負責按規定獨立建檔保管財務檔案資料;

  3、各部門檔案主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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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編制目的

  為維護公司檔案收發和輪閱的規範性、嚴肅性和安全性,維護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檔案收發和輪閱的管理。

  三、相關職責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依照本制度規定收發和輪閱檔案。

  2.綜合辦公室負責檔案收發和輪閱管理制度的管理。

  四、檔案收發程式

  1.凡上級和有關部門發、送本公司的檔案,均應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開拆、登記。

  2.收到檔案要及時拆封,及時分送。綜合辦公室檔案收發每天不少於一次,對需送閱的檔案應登記後及時送閱。時效性較強的會議通知和檔案等,應立即交總經理閱籤。

  3.各類檔案送閱前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擬辦,並提出擬辦意見。

  4.經總經理批辦的檔案,由綜合辦公室專人負責及時轉交有關職能部門辦理。如需影印、列印的檔案,則由承辦部門按規定辦理。

  5.各職能部門需要發文件,先由各職能部門自行擬稿,經部門負責人審稿,交辦公室負責人核稿,再交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最後由總經理簽發。

  6.收到已簽發的檔案後,辦公室專門人員應及時編好文號,確定印製份數,並逐項將檔案標題、文號、發文日期、印編份數等記入發文登記簿。同時,留二份與底稿一併歸檔。

  7.檔案材料一般由各職能部門裝訂封發,送綜合辦公室郵寄。機密和掛號檔案在封發時需註明,由綜合辦公室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檔案輪閱程式

  1.檔案輪閱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各部門輪閱檔案一般不超過兩天。因故不能及時輪閱的,應將檔案送回,待後補閱。

  2.輪閱時不得擅自將有關輪閱檔案取走。確因工作需要借閱的,應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借閱時間一般不超過五天,影印件應妥善保管。

  3.檔案輪閱完畢,辦公室專門人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分類存查,並按規定立卷歸檔。

  六、其他

  1.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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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記表》,由辦公室派專人進行檔案收文處理。

  2、實行收文登記批辦制度,收文由秘書辦理登記,填《公司收文批辦單》,統一交辦公室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按檔案內容及各部門分工和職責,傳達部門負責人辦理。

  3、辦理檔案的有關人員均應簽字,有關工作完成後,將檔案退辦公室存檔保管。經辦人員需要留存的檔案,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後可留存影印件。

  4、各部門收到的`函件,應交辦公室即時登記,交簽字後2、3條處理。

  5、各有關人員注意保密,不得洩露本公司機密。

  二、發文

  1、公司發文由有關部門起草,建立《發文登記表》,由辦公室統一編號、發出。

  2、每次發文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並留底存欄。

  3、各部門對公司所發的內部檔案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4、向上級單位呈報的檔案,由辦公室派專人,按公文傳程序序進行。

  5、監理專案中的一般業務檔案,需要辦公室列印的,需辦公室主任簽字批准。

  三、檔案查詢

  1、凡查詢、影印、借閱檔案,均需申請、登記。

  2、凡涉及公司經營機密及專案當事人有關機密的文件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才能查詢。不允許影印的檔案,只能在公司辦公室查閱,允許影印的檔案,不得帶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