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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留樣制度

最新幼兒園留樣制度(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幼兒園留樣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留樣制度1

  根據國家的《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規範》的相關法規、為保證食品衛生安全,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及時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採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實行食品留樣制度。

  1、提供給師生員工食用的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非食品加工人員)留樣。

  2、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

  3、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防止被汙染。

  4、留樣食品冷卻後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並在外面標註品名、加工時間、加工人員、留樣時間(xx月xx日xx時),及時存放在專用留樣冰箱內,冷藏條件下5℃左右,不得冷凍儲存。

  5、留樣冰箱為專用裝置,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非留樣食品,冰箱必須上鎖。

  6、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後方可倒掉。

  7、留樣食品存放、處理都必須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詳細記錄,不得塗改。

  8、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衛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工作,不得有留樣樣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實的留樣樣品,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幼兒園留樣制度2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築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二、留樣的採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裝置,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製作。

  四、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汙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於100g。

  五、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汙染,貼好食品標籤,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專用冷藏冰箱內,並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稽核人員等。

  六、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疾病控制機構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幼兒園留樣制度3

  食品留樣是預防師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我校師生營養餐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制度。

  第一條:食堂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留樣名稱要祥細。

  第二條:留樣櫃的.大小、容積和留樣盒的數量與48小時內的餐次總數和每餐次的菜品數相適應。

  第三條:充分涼透進行留樣。食品未充分涼透,突然進入低溫環境中,食物中心容易發生質變。食物帶入的熱氣引起水蒸氣凝集,冰箱裡溫度會生高,能促使黴菌生長。

  第四條:配備食品留樣專用冰箱,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他食品,冰箱溫度控制在0℃-6℃之間。

  第五條:食物留樣每一品種不少於2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還要帶些湯汁。

  第六條:食品留樣後立即加蓋密封(或用保鮮膜密封),在留樣容器外貼上標籤,標明:菜名、餐次、日期、留樣人、質量等。

  第七條、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以上,時間到後方可倒掉。

  第八條:用於留樣的容器必須滿足消毒、無菌要求。留樣食品取樣後,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汙染。

  第九條:建立食品留樣臺賬,做好每餐留樣登記,備查。

  幼兒園留樣制度4

  1、學校食堂為師生提供的每樣食品,由專人負責留樣。

  2、每餐留樣的食品,按規定留足100克,分別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樣食品取樣後,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汙染。

  4、留樣食品冷卻後,用保鮮膜密封好,並在其外部貼上標籤,標明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5、將貼好標籤的留樣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恆溫冰箱內儲存。

  6、做好每餐每樣留樣食品的記錄,包括食品樣源、食品名稱、留樣時間、目測樣狀等,以備檢查。

  7、留樣食品一般儲存48小時,進餐者如無異常,即可處理留樣的食品;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衛生安全部門查驗。

  8、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裝置,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9、衛生監督小組及監督管理員不定期檢查留樣工作,發現未按要求留樣,將對責任人進行工作失職處罰。

  幼兒園留樣制度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有效處理突發事件,特制定食品留樣制度。

  一、留樣頻次:

  每日每餐。

  二、留樣品種:

  所有供應的主副食品種。

  三、留樣時限:

  48小時,特殊情況下(發生食物中毒)未經批准,不得處置。

  四、留樣裝置:

  (一)食品留樣盒:

  1、大小合適。

  2、便於盛放。

  3、每種食品用一個留樣盒。

  (二)留樣冰箱:

  1、冰箱專用容積不小於150公升。

  2、溫度控制在0-10℃之間。

  3、冰箱清潔,無異味。

  五、留樣責任人:

  留樣責任人由專人負責,專人操作。

  六、留樣操作規範:

  (一)準備好清洗乾淨並消毒過的留樣裝置。

  (二)留樣前用肥皂流動水洗手。

  (三)用專用匙勺取樣(專用匙勺不得接觸不潔物品)。

  (四)不得用手接觸留樣袋的內壁及食品。

  (五)留樣重量:固體100-150克,湯粥100-150毫升。

  (六)自然冷卻後密封。

  (七)做好標識,標明取樣日期、餐別、時間、品名及留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