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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執行管理制度

電氣執行管理制度(精選9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氣執行管理制度(精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氣執行管理制度1

  一、為搞好電氣裝置試驗,公司建立電器試驗室,各工程處(廠)成立電氣試驗組,配有負責電氣試驗的技術人員,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水平的試驗人員,裝備相適應的儀器、試驗裝置等。

  二、電氣試驗必須執行“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和水電部“電氣裝置交結和預防性試驗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國家有關規程。

  三、公司電氣試驗室負責本系統35KV及以上電氣裝置試驗工作,以及各單位委託的電氣試驗專案;各處(廠)電氣試驗組負責6KV及以下電器裝置的檢查、檢修、調整試驗工作。

  四、電氣試驗工作,要根據編制批准的試驗計劃實施,試驗後要進行驗收,並辦理必要的手續。

  五、要加強電氣試驗工作的技術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裝置歷年來試驗資料和檔案,掌握裝置效能變化的趨勢,不斷提高試驗技術水平。

  六、對新安裝的電氣裝置,必須按新安裝交接試驗標準進行,並寫出詳細的試驗報告,交使用單位。

  七、電器裝置如變壓器、電動機、開關、電纜等在投入執行前必須按規定做檢查、測試、調整和電氣試驗。

  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執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對防雷電設施,接地裝置進行預防性試驗,合格後方準投入執行,定期對輸電線路進行巡線檢查,排除故障隱患。

  九、井下電氣試驗的安全措施,應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井下防爆電氣裝置檢驗調整工作結束後,需經防爆員檢查簽字後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護嚴格按“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執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進行,繼電保護定值不經主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十、電器裝置使用的絕緣油,要進行定期試驗、化驗,按“煤礦電氣試驗規程進行”,油斷路器多次跳閘和故障後,應取油試驗。

  電氣執行管理制度2

  1、目的與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公司電氣作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為了保證電氣執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本制度適用於xxxx公司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執行和維護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電氣安全管理的領導工作。

  2.2、裝置安全課負責電氣安全的歸口管理,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檢查(結合安全內審、外審每年不少於兩次)。

  2.3、機械動力廠負責組織、實施電氣裝置的搬遷、安裝和除錯;

  2.4、技術部負責電氣裝置技術改造專案的初審。

  2.5、生產部負責新購電氣裝置的稽核和立項。

  2.6、管理部負責電氣裝置的購置和廢舊電氣裝置的處理。

  2.7、電力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電氣裝置的管理、維護和保養,確保電氣裝置效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管理內容

  3.1、電氣系統的設計、安裝、改造

  3.1.1、電氣系統的設計、安裝和改造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3.1.2、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電力設計、施工和驗收應按集團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時”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

  3.1.3、選購的電氣裝置和元件必須是透過安全認證的產品。

  3.1.4、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包括委外設計施工)和改造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3.2、電氣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3.2.1、從事電氣裝置安裝、執行、檢修、試驗的工作人員應符合Q/PG G19G.015-20xx《特種裝置及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從業人員應沒有視覺、聽覺障礙;沒有高血壓病、心臟病、癲癇病等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2、電氣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熟悉有關電氣裝置效能及引數,嚴格按照“低壓使用者電氣裝置規程”要求進行作業,並定期參加特種作業人員複訓。

  3.2.3、電氣作業人員應熟練掌握緊急救護方法,會正確使用電氣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3.3、無論高壓裝置帶電與否,值班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得到批准,並有監護人員在場,同時採取安全措施,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3.4、接地和防雷

  3.4.1、每年雷雨季前裝置安全課負責組織對廠區建築物防雷設施進行測試,並由市防雷技術中心出具“防雷檢測記錄”;機動公司負責對電網接地進行測試,填寫“高壓電網接地檢測記錄”表並存檔,對不合格的須採取措施恢復其效能。

  3.4.2、各用電部門負責本部門使用裝置的接地電阻和絕緣電阻的檢測(每年春季進行一次),填寫“單臺裝置接地、絕緣檢測記錄”表,其記錄歸檔。

  3.4.3、電氣裝置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電阻一般應≤4Ω,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關規定執行,接地線顏色為黃綠雙色。

  3.4.4、架空線和進戶線應設有重複接地,其接地電阻應≤10Ω。

  3.5、用電安全管理

  3.5.1、機械動力裝置和易發生危險的移動式電氣裝置(如電焊機、電爐、切割機等)不得帶電搬運,人離開崗位應關停裝置,切斷電源;移動式電氣裝置定期由專業人員進行絕緣電阻等專案的檢測(每季度一次,具體內容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指南” ),並填寫相關記錄,其記錄歸檔。

  3.5.2、電氣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可靠地與電網PE線連線,零線與地線必須分開;接地線截面要符合標準,維修時應全面檢查。

  3.5.3、在易燃易爆場所和倉庫裡的電氣裝置,應符合防火防爆規定。產生大量粉塵、氣體的工作環境,應使用密閉式電氣裝置,且不準架設臨時線;在工作場所須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3.5.4、架設臨時電源線按Q/PG G19G.018-20xx《電氣臨時線安全管理制度》檔案的規定執行。

  3.5.5、各單位的電氣箱、櫃、板須編號,1.2m內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檢測和記錄,其記錄歸檔。

  3.5.6、配電箱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

  3.5.7、嚴禁帶電作業,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帶電作業的,應嚴格按Q/PG G19G.017-20xx《危險作業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術且技術等級高的電工進行監護,帶電作業者應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護用品和絕緣工具。

  3.5.8、電氣裝置發生事故時,由裝置安全課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做到“四不放過”,電氣作業人員應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分析。

  4、相關檔案

  GB/T13869-92 《用電安全導則》 Q/PGJ G19G.009-20xx《“三同時”管理制度》

  Q/PGJ G19G.015-20xx《特種裝置及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Q/PGJ G19G.018-20xx《電氣臨時線審批制度》

  5、記錄(表格)

  JHJD001電氣作業安全用具檢測記錄JHJD002單臺裝置接地、絕緣檢測記錄JHJD003高壓電網接地檢測記錄附加說明

  本制度由裝置安全課起草並負責解釋。

  電氣執行管理制度3

  一、公司礦燈由機電隊統一管理發放,要做到帳、卡、物三對照。

  二、職工領出礦燈後,要隨身攜帶、不準隨便放置或倒置,不準用燈線提燈,不準敲打和碰撞,不準拆卸零件和開啟燈頭。

  三、嚴禁將礦燈私自拿出礦外、送人、聽收音機和室內照明等非生產使用。嚴禁用礦燈放炮。

  四、私自將礦燈送人和無故丟失、無故損壞者照價賠償。因公或事故損壞者,經安檢部門和隊證明方可酌情處理。

  五、燈牌不準轉借他人。燈牌丟失,應立即與充電房聯絡,由隊開出證明方可補發。

  六、私自開啟燈鎖、閉鎖螺絲和燈頭,造成礦燈損壞者,按損壞程度賠償。

  七、升井後,應立即將礦燈交充電房。超過兩小時不交者,燈房人員有權查問;超過六小時者,要向礦排程室彙報。長期不交造成礦燈損壞、不能繼續充電者,照價賠償。

  電氣執行管理制度4

  學校人員集中,需要創造一個平安的.環境。要求廣大師生做到安全用水、用電、用氣尤為重要。因此,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氣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後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裝置,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安全用氣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氣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水塔的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避免給集體、國家經濟造成損失,給個人生命帶來危險。嚴禁私自下河玩水和洗澡。上學或放學路上若遇洪水淹橋時,不能強行過河。

  4、各班要重視供水設施裝置的管理,純淨水裝置應定期清洗,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各班特別要保證每天為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有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學校用電安全工作,經常對學校電路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後,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教育學生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閘刀、開關及電杆拉線,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7、在操作有關電器的實驗中,要在教師指導下,按要求使用,不得違規隨意操作,有問題請示教師解決。使學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導體,不得用溼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8、加強學校的燃氣管理,教育學生不隨便撥弄燃氣設施裝置,避免因燃氣引發安全事故。

  電氣執行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對電氣裝置設施操作、維護、檢修工作,開展對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以及防爆電氣裝置、線路檢查和維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電氣裝置設施操作、維護、檢修安全規定

  (一)電氣裝置操作安全規定

  1、電氣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並持證操作。

  2、電氣裝置設施的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電氣裝置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電氣裝置如遇跳閘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再合閘,不得強行送電。

  4、電氣裝置啟動後,應檢查各電氣儀表,待電流表指標穩定正常後,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電氣失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和乾粉滅火器進行撲滅。禁止用水及其他液體滅火器進行滅火。

  6、發生人體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後用人工呼吸法緊急搶救。但在未切斷電源之前,不得與觸電者直接接觸,以免再次發生觸電。

  7、所有接電裝置應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得大於有關規定,電氣裝置不應有漏點現象。

  (二)電氣裝置維護安全規定

  1、電氣裝置應保持清潔,及時清掃其表面的粉塵,定期新增軸承潤滑劑,裝置周圍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無妨礙安全執行的雜物。值班及操作人員應密切監視各種安全儀表,並經常檢查裝置外殼的表面溫度。當儀表的顯示超過警戒線或裝置表面溫度超過允許值時,應採取相應措施使其恢復正常。

  2、執行中如發生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立即上報。

  (1)電氣裝置發出異常響聲或異常氣味。

  (2)負載電流突然超過允許值。

  (3)電氣裝置及線路突然出現高溫或冒煙。

  (4)電氣裝置連線部件鬆動或冒火花。

  (5)裝置殼罩破損。

  3、經驗收合格投入執行的電氣聯鎖及其他安全保護裝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確需更改應報公司安全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能進行。電氣裝置的保護開關因故障跳閘(或熔絲熔斷)應查明原因並消除故障後,方能投入執行。保護開關及保護繼電器動作電流的調整部件,不得任意撥動,更換熔絲應按設計規定的額定電流更換,不應改用其他規格的熔絲。

  4、公司防爆區域電氣裝置不得任意拆除、新增。由於技術改造需要拆除、新增或更改電氣裝置時,應由公司安全技術負責人批准。

  5、僅在發生事故或停電時才使用的備用電源裝置,及各種事故報警訊號裝置,應定期試執行,確保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6、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全面檢測一次,防靜電導除裝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裝置每年乾燥季節應全面檢測一次,發現不合格應立即處理。

  (三)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1、所有的電氣檢修工都必須經過嚴格的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

  2、電氣檢修工要隨身攜帶完好的電氣工具和儀表,電壓等級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須認真聽取前一班對各裝置的執行情況的彙報,瞭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裝置的現有狀態。

  4、維修電氣裝置時必須佩戴絕緣保護用具,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送電要有專人負責,檢修開關所控制裝置時,此開關要停電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並有專人看管,嚴格執行公司停送電管理規定。公司防爆區域內的電氣裝置檢修,必須經分析在周圍20米範圍以內的可燃氣體合格時,才準開啟電氣裝置,並且在切斷電後用同等級電筆測試,確認無誤後,進行放電,而後才可進行全面的維修,維修完確實無誤後,才可送電。

  5、嚴禁帶電移動、拆接、搬遷和檢修電氣裝置及線路。

  6、所有電纜不準有明火接頭、破口、漏電現象,電纜如出現破口,應採用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後,才允許送電。

  7、所有電氣裝置嚴禁明火操作,電氣裝置檢修時,對防爆面要妥善保護,不得砸壞,保證防爆面的光潔度和防爆效能,並塗防鏽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適量均勻。

  8、在檢修電氣裝置時,要同時檢查電氣裝置的完好和隔爆效能,做到每臺裝置達到完好標準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種繼電保護裝置失靈時,電氣裝置不得投入執行。

  10、所有電氣裝置都必須滿足防爆要求,並達到完好標準後,方可投入執行。

  11、需要更換電纜或重新做電纜頭時,首先要停電並且閉鎖開關必須對所更換的,電纜進行絕緣搖測,在做頭完畢後,檢查電纜的接線絕緣阻值,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12、電纜的接線符合完好標準,同時遮蔽線要可靠接地,決不允許接線鬆動,發熱和損壞芯線,接線柱損壞要及時更換,接線完畢檢查確認無誤後才可執行。

  13、照明不得無故缺少和隨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動和臨時吊掛,照明系統完全接好後方可送電,照明燈發生故障應及時更換,不得將故障的照明燈繼續連在系統中,不得帶電拆裝照明燈及接線。

  14、檢修電氣裝置至少必須兩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停送電嚴格執行公司停送電管理規定。

  三、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要求

  電源系統的安全性是指電網短時間內的抗干擾能力,即在事故情況下電網可持續供電的能力。電力系統的可靠性是指長時間、連續正常供電的機率,屬於電網規劃的範疇。

  生產技術部和電儀車間要從電壓波動、電氣裝置老化和質量問題、過電壓、絕緣強度不夠、電纜絕緣老化發生相間短路、繼電保護誤動作、自動安全裝置問題等常見的電氣事故,對公司電源系統進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加強裝置維護人員的專業素質培訓,確保公司電源系統安全可靠。

  四、防爆電氣裝置、線路檢查和維護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電器裝置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維護和保養。

  2、防爆電器裝置應按製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執行。

  3、裝置上的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可靠性。

  4、防爆電器裝置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

  5、裝置執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升的規定;

  6、裝置執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7、執行中應經常檢查電機軸承表面溫度,保持規定的油量,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8、外殼各部位固定螺絲不得鬆動。

  9、裝置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效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封閉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於2mm的鋼板密封。

  10、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11、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啟動。

  12、電器裝置執行時發生下列情況,操作人員可採取緊急措施停機,並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1)負載電流突然超過規定值或確認斷相執行狀態時。

  (2)電機或開關突然出現高溫或冒煙時。

  (3)電機或其他裝置因部件鬆動發生摩擦產生響聲或冒火星。

  (4)機械負載出嚴重故障或危及電器安全。

  10.裝置執行操作人員對日常執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應及時通知電器維修人員處理,並將發生的問題和事故做詳細記錄。

  11、控制儀表、檢測儀表、電訊等裝置,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器裝置和線路,禁止約時停、送電,並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電氣執行管理制度6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裝置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裝置的合理安全執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裝置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裝置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裝置和供電線路,做到裝置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採掘電氣裝置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執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裝置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資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電氣執行管理制度7

  1、明確燃氣和電氣裝置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裝置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採購燃氣、電氣、電熱裝置,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裝置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裝置;

  (5)電器裝置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6)對燃氣、電氣線路、裝置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執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於一次,並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裝置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裝置,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電氣執行管理制度8

  一、電氣裝置實行統一安裝、定期檢查制度。

  二、電氣裝置的檢查由部門負責,具體由電工負責實施。

  三、每年對建築物防雷設施、電氣接地裝置在雷雨季節前進行防雷接地檢測。

  四、每年對所有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

  五、電氣日常執行過程中發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部,嚴禁帶病執行和私自修理。

  電氣執行管理制度9

  1.使用燃氣、電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2.各種電氣裝置要安全使用,維修保養,要符合技術操作規範和規程的要求,電工作業要嚴格執行電力操作規程和電工防火制度;

  3.施工現場凡使用液化石油氣前,必須提出申請,經專案部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批准後,發給使用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氣應有專用房間存放,燃氣灶與鋼瓶連線必須使用硬管,嚴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設,鋼瓶應與用氣房間分開單獨存放,並要保持通風。嚴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內使用燃氣;

  5.檢查液化氣裝置是否漏氣應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測試,若發現鋼瓶角閥、減壓閥漏氣,應送供應單位更換,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氣時應有專人看管,防止湯水沸出或吹風使火焰熄滅。嚴禁將鋼瓶臥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開水燙或在陽光下暴曬。使用完畢應先關閉角閥。

  7.液化石油氣裝置周圍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發現火情應及時報警並組織人員撲救,做好滅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