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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管理考核制度

員工宿舍管理考核制度(通用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宿舍管理考核制度(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宿舍管理考核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宿舍整潔與衛生,規範員工住宿條件及行為,保障住宿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物件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責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執行、監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負責員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長全面負責本宿舍衛生、安全、紀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標準

  1、公司宿舍按員工職位級別劃分為普通員工、主管、經理、高管四類級別標準,具體標準見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費、物業管理費、供熱費、有線電視費由公司承擔;公司不承擔宿舍的水電費(由宿舍成員均攤)、電話費、網路費、宿舍設施非正常損壞產生的費用。

  3、原則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員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況如需外宿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填寫《員工外宿申請表》(見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經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批准後,可按級別標準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5、因個人違規被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五、住宿規定

  1、每個宿舍設宿舍長一名,由該宿舍內部成員投票產生,公司補貼宿舍長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長負責制定本宿舍的《宿舍衛生輪值表》,宿舍成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管理,按《宿舍衛生輪值表》安排,自覺打掃宿舍衛生。

  3、注意個人衛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衣服、床單、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經常換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員工起床後,自覺把床上和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員工個人貴重物品如錢包、手機、電腦、銀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隨意亂擺放。

  6、愛護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壞行為,對丟失或非正常損壞公司財物的,要按價賠償。

  7、不準在宿舍地面、牆壁、門窗、床架上亂貼亂畫,不準高空拋物。

  8、保持衛生間清潔,定期清洗便池,便後必須沖水。

  9、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準私自亂接拉電線及違規用電。

  10、宿舍內不準大聲喧譁、追逐取鬧,晚上22點過後不可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裝置,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宿舍內不準賭博、打架、鬥毆,不準有傷風化等違法行為。

  12、宿舍內嚴禁私藏刀具、槍、毒等違法物品,一旦發現,公司將按國家法律法規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過夜的,必須在當晚22點之前通知宿舍長,並說明去向,由宿舍長進行登記。對未按規定通知宿舍長而又在外發生人身財產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4、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檢查確認關好水電開關、窗戶,鎖好門後方可離開,睡覺前必須對宿舍大門進行反鎖。

  15、宿舍公共設施出現故障,由宿舍長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維修申請,如屬人為故意破壞的,一經查實,維修費用由損壞者承擔。

  16、公司宿舍原則上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必須得到公司領導批准方可。

  17、遵守社會公德及宿舍小區管理規定,與鄰舍和睦相處。

  18、違反上述規定的,人事行政部將視具體情況進行通報、警告、罰款、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處理。

  六、宿舍衛生安全檢查、評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本部門人員及所有宿舍長對宿舍進行檢查,並依據《宿舍安全衛生檢查表》(見附件2)專案對檢查進行評分。

  2、人事行政部於檢查後第二天對檢查評比結果予以公佈,以示嘉勉和改善。對檢查評分不合格的,則取消該宿舍長當月補貼100元。

  3、參加宿舍檢查的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檢查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假公濟私。

  七、解釋權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訂、修訂和解釋。

  八、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考核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並於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佔床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 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 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 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 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 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後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 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7、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 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 行政人事部每週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並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 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 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考核制度3

  為了統一規範宿舍分配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待遇,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順暢進行,特制定以下宿舍分配管理制度。

  1、原則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正式(含試用期內或公司臨時聘用的)員工,非xx籍、距離工作地xx公里以外的員工。由本人申請並經辦公室主任稽核,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安排宿舍。

  2、宿舍分配標準

  2.1公司高階管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高層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宿舍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路、桌椅、衣櫃、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2 部門經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經理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精裝一居室(或一間房)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路、桌椅、衣櫃、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3 部門主管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主管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間房),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4 員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員工,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個床位),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5倒班員工

  考慮倒班員工深夜下班回家的安全問題,公司提供暫時住宿。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路寬頻費、有線電視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3、住宿申請流程

  本人填寫《員工住宿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稽核其真實性,副總經理審擬,總經理審批,由行政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4、宿舍管理

  4.1 入住時,所有住宿人員必須交納房屋保障金。退宿時,宿舍及宿舍的配套設施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公司全額退還保障金。

  4.2宿舍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搬遷、拆改和變賣,不得損壞和丟缺。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責任由所住宿舍的員工承擔。宿舍配套設施損壞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修理,宿舍配套設施丟失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賠償。

  4.3個人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住宿人員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如有糾紛,自行處理。視情節輕重可上報辦公室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取消住宿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4.4安全用電、節援、合理利用資源、愛護房屋、保持原狀、注意防火防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注意用電安全、用水安全、人身安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宿舍及宿舍配套設施的損壞、損毀,人身傷害、傷亡,由員工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如不能接受此條款,可以放棄公司安排的住宿。

  4.5 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小區物業管理規定,保護環境,愛護公共設施。

  4.6 公司宿舍必須是公司員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給他人。各宿舍入住人員一經確定,不得私自更換。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及出差除外)的員工,公司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

  4.7針對員工宿舍的水電氣費用,由員工先行墊付。每個宿舍指定專人與辦公室對接,於每月20日提交符合報銷要求的發票,實報實銷,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標準,超出金額由員工自行承擔。

  4.8對於合租的宿舍,房間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設施的使用,由員工自行協商解決。

  4.9所有住宿人員保持衛生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無雜物。

  4.10宿舍內一律禁止飼養寵物及家禽,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及釘物品,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

  員工宿舍管理考核制度4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稽核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併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並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彙報,後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佈並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菸、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不得在地面、牆壁、陽臺上亂寫亂塗,未經允許不得在牆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並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記憶體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後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牆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譁、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並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鬥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裝置,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係。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裝置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裝置,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裝置。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裝置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裝置中,注意觀察裝置運轉情況,如發現裝置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裝置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後,由責任人按裝置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3.23華東行政人事部和華東技安部將會定期檢查宿舍,在檢查過程中依據檢查表進行打分,分數最高的宿舍,予以公開表揚、獎勵;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並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3.24住宿人員離職,應於前往行政人事部辦理離宿手續,離職當日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於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佈。

  四、附件

  違規處罰明細表序號違規行為處罰措施

  1.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視情節嚴重,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2.宿舍內抽菸、使用明火、存在菸頭、菸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3.使用大功率電器、違規電器沒收電器,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4.私拉亂接插座、插排沒收排插,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裝置損壞的裝置照原價賠償,並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

  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裝置(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範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注: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後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五、執行

  4.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考核制度5

  為了加強和規範員工宿舍的管理,根據宿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住宿員工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總經辦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乾淨,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總經辦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罰款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安全,避免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每月水電費由住宿員工分攤,宿舍長繳納。

  7、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8、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掃,輪流值日。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9、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

  10、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總經辦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處理的維修費用由該房員工負責。

  11、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2、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總經辦辦理退出手續,由總經辦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則按價賠償。

  13、總經辦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於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於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總經辦審批後執行。

  14、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不得違反。

  員工宿舍管理考核制度6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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