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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戶外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戶外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戶外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戶外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

  一、加強安全教育。體育教師在體育課、課外活動和運動競賽中,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後果和預防措施,要求學生在體育活動時遵守紀律、思想集中、嚴肅認真、掌握科學鍛鍊方法。

  二、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要使學生知道每一項運動動作的技術要領,懂得鍛鍊和保護的方法以及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和應該注意的事項。教師應耐心地指導學生練習,並多做示範動作。教師要加強運動安全保護,並逐步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和互相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學組織。嚴格活動紀律,嚴格規定運動程式,克服體育活動中打鬧、渙散的現象。

  四、對於有病與體弱的'學生,指導他們進行適當的體育活動(保健課),增強體質,提高他們戰勝疾病的信心。

  五、體育場地和器材等設施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要求,與學生年齡、特點相適應。體育教師和體育裝置管理人員必須合理劃分運動場地,並根據具體情況,制定進行何種運動專案和運動場地管理的秩序和制度。場地、裝置應注意經常檢查,及時修理,消除隱患。

  六、進行鉛球、鏈球、鐵餅等投擲運動時,特別要加強組織、嚴格紀律、認真保護。

  七、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衣著應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衣服要寬鬆,不應穿帶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帶任何金屬物質或硬質物體等。

  八、課內外體育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紀律。體育設施必須安裝牢固。學生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如:籃球架、護欄等。

  幼兒園戶外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2

  一、體育器材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及裝置,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體育器材及裝置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四、體育器材及裝置原則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五、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黴工作。

  六、做到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體育器材及裝置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保持常用器材、裝置完好無損。

  七、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師生借用,做好借用記錄。

  八、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等安全裝置,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幼兒園戶外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3

  1、學校藝術體育器材面向師生開放,充分利用裝置資源,提高器材的使用率,全心全意為教育教學服務。

  2、器材要分類、編號、建卡、入賬。定期對賬,做到賬物相符。器材室應設有借用、維修記錄。

  3、要根據器材其特性合理存放、定位上架。保持室內乾燥、整潔。

  4、課前,教師應填寫借作通知單,管理人員提前準備好有關器材,按規定借用。事及時如數歸還。

  5、班級課外活動何時用器材要填寫借用記錄,按時歸還。師生個人借用,需填寫用記錄,用完歸還。器材如有損壞、丟失,應查明原因,按規定處理。

  6、愛護藝術器材,使用時輕拿輕放,避免損壞。對易產生安全隱患的器材,要嚴格管理,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如:鐵餅、鉛球、標槍等。

  7、對器材和體育場內的設施要經常進行保養、維修,及時做好維修記錄。做好各種防護工作。

  幼兒園戶外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4

  1、學校各項體育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2、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後原數歸還,放回原處。未經體育室管理人員的同意,不準任何人進入室內拿取體育器材。

  3、課餘時間需使用體育器材時,應辦理借用手續,並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並按價賠償。

  4、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違者,一經發現,追究賠償責任。

  5、每學期應對體育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查點、維修。逐年購置和自制體育器材,保證達到上級規定的器材標準。

  6、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盜工作。

  8、體育器材室應懸掛《體育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體育器材借用登記制度》,建立《體育器材借用登記表》。

  幼兒園戶外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保障學生在體育課、體育活動過程中的安全,促使學生快,樂健康的開展有關體育活動,學校商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1、體育老師思想上首先應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高度重視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教育。

  2、體育老師在上體育課、組織體育活動時,每一節課均應嚴格按學校教學常規要求施行教學,課前應整隊前往操場,活動前應做好活動的準備動作,並強調安全防範有關要求,活動中體育老師應自始至終在場指導、監管。

  3、體育老師在組織學生活動之前,應認真檢查有關活動器材是否安全,嚴禁使用已損壞的可能導致學生意外傷害器材,如有器材被損應提前通知學校予以修理或更新。

  4、根據我校實際,體育老師在組織學生開展有關體育活動時(冬季三項賽長跑、踢毽、跳繩),必須在校園內進行。舉行校園體育節,領導小組、各班主任必須加強學生的安全保衛工作,如開展其他校外體育活動須經校長室同意方可。

  5、在體育課、體育活動過程中,如發生意外傷害,體育老師應迅速向學校報告,並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幼兒園戶外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6

  一、使用體育器材,必須遵守借用制度。

  二、體育器材專供師生教學與鍛鍊使用,原則上不借給私人使用。每次課前須由教師本人與器材保管員完成器材借用手續。教師須在“器材借還使用記錄”簽字後方可領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指派學生代替教師領取器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器材室。教師有職責在自已的課時組織和管理好學生。

  三、為保證師生安全,體育用品只限在本校內使用,不得拿出校外。借體育用品,不得隨便轉借,以防弄錯丟失。下課後教師應把借出的器材如數歸還。如有損壞,屬於正常損壞的,不用賠償;如果是故意破壞或丟失應按器材的價格折舊給以賠償。

  四、班級日常活動借用器材,應按教務處安排的時間與專案進行,活動結束後應及時歸還。

  五、其他部門人員借用器材時,必須在負責器材室教師處登記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須按規定時間還清,以免影響上課。

  六、學校運動隊借用器材與課堂教學使用同等,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酌情賠償,並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