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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作用

  為了使裝置的檢修管理科學化、高效率,做到有組織、有計劃、有準備地進行,達到公司對裝置管理的目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裝置的檢修工作分為公司和車間二級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級以上的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具體由裝置動力科作出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二級以下保養及日常使用過程的檢修由各車間負責組織實施。

  3.裝置修理的原則

  3.1 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 生產裝置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裝置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實行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計劃地組織好裝置的檢修工作,保證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保證產品的產量、質量不斷提高和增長,為生產的發展提供必須的物質基礎。

  3.2 修用結合的原則 企業領導在下達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下達裝置的檢修計劃,檢查生產計劃的同時,檢查檢修計劃。在生產與裝置維修時間上發生矛盾時,應根據“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合理安排。在裝置檢修中,操作工人要緊密配合維修工人,堅持“修用結合”的方法。

  3.3 修理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要對職工進行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裝置的思想教育、技術教育,培養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及自覺愛護裝置的習慣,在搞好群眾性維護保養的基礎上,不斷提高修理質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縮短停歇時間,降低修理成本,使裝置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4.裝置在中修、大修前的檢查

  4.1 裝置預檢 裝置在中修、大修前必須進行一次檢查,一般稱預檢,在修前三個月左右進行。修前檢查要列人月份檢修計劃內,可以結合二級保養工作進行,不列人週期結構中,以儘量簡化週期結構,減少計劃人員的繁瑣工作。修後檢查要查明下次計劃修理時需要修復的缺陷,確定修理內容,為下次修理做好準備。

  4.2 裝置的清洗和油箱的換油 裝置的清洗和油箱換油是根據裝置的使用條件和環境及油箱換油的週期進行的。清洗和換油工作可結合一、二級保養同時進行,不單獨安排計劃。

  4.3 精度檢驗 精度檢驗一般是在精密機床和精加工裝置中進行,應按照技術標準定量進行精度檢驗,在檢驗時如發現精度超差,能調整消除的應由修理工及時調整消除,如工作量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計劃修理時消除。

  4.4 裝置的預防性試驗 裝置的預防性試驗是對受壓裝置(包括動力管道)、電氣裝置(包括電力網路)及超重裝置進行的。一般在計劃檢修時或定期地、季節性地進行預防試驗,以防止事故發生。

  5.檢修計劃的編制及修理工作的統計

  5.1 檢修計劃的分類及內容

  5.1.1 按完成時間、進度的安排分:

  a.年度檢修計劃一安排全年的檢修任務。

  b.季度檢修計劃一按年計劃,安排季度檢修任務。

  c.月份檢修計劃一按季度計劃,安排每月的檢修任務。

  5.1.2 按修理的程度和內容分:

  a.年度大修理計劃(包括年度貴重關鍵裝置的區域性大修計劃)。

  b.年度中修、二級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

  5.2 裝置年度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 裝置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是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的重要依據,裝置技術狀況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進行如下:

  5.2.1 每年第三季度由裝置科提出全廠裝置普查工作的計劃安排及要求,報裝置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同意後,在全廠安排進行裝置普查工作,具體工作由裝置科組織。

  5.2.2 各車間的普查工作,由各車間裝置副主任負責組織有裝置技術員、工段長、班組長、維修工人參加的 車間普查小組查清裝置存在的問題和使用情況。由裝置技術員填寫“裝置技術狀況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裝置申請專案,同普查表一起報裝置科。

  5.2.3 裝置科由主管科長負責組織成立裝置普查鑑定小組,由預修計劃員、裝置管理員、技術人員及修理工,會同各車間裝置技術人員和維修工人對裝置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裝置逐臺進行技術鑑定。初步確定大、中修專案,並由裝置科普查鑑定小組技術人員填寫普查表內的有關部分。

  5.3 計劃的編制

  5.3.1 為了保證修前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年度檢修計劃最遲應於年前兩個月編制完成。

  5.3.2 年度檢修計劃應包括:年度大修計劃(包括精、大、稀裝置的區域性大修)、中修、三級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等部分。

  5.3.3 裝置科計劃預修組、裝置普查鑑定小組根據全廠裝置的普查資料對各車間提出申請大、中修裝置技術鑑定意見,以上述各項編制為依據,統籌兼顧、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裝置大、中修計劃草案。二級保養計劃草案由車間自行編制,報裝置科歸口。

  5.3.4 年度大、中修和二級保養計劃草案編訂後,分發各車間徵求意見。各車間應根據下年度的生產任務以及各方面情況對草案提出修改意見。

  5.3.5 裝置科根據各車間的意見和要求、機修車間生產能力、各車間自己維修能力以及技術準備情況,進行綜合平?,編制正式的年度裝置大修、中修、二級保養計劃,並分車間、分季度編制計劃明細專案和各季度的檢修臺數和修理複雜係數的考核指標。

  5.4 檢修計劃的審批及下達

  5.4.1 年度裝置大、中修計劃編制後,中修報裝置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批,大修需轉報總經理批准。計劃批准後,由裝置科傳送各有關部門(生產、計劃、財務等)和裝置各職能組以及各有關車間和單位執行。

  5.4.2 車間維修有能力承擔中修及二級保養的,則計劃下達到車間;如車間維修只能承擔二級保養而無能力承擔中修的,則中修任務由機修車間承擔;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合作完成的中修專案,計劃分別下達到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

  5.4.3 預防性試驗計劃由裝置科下達到動力車間執行。

  5.5 建立裝置檢修檔案資料 裝置檢修必須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編制修理工作和編制修理計劃的主要資料,由裝置科計劃員填寫(承擔車間存一份)。其內容包括裝置修理週期、週期結構、歷次修理時間、實耗工時、停歇天數及裝置每次的開動臺時。

  6.裝置檢修前生產技術準備

  6.1 修理圖冊來源

  6.1.1 裝置大、中修所需圖紙由裝置科主管技術員提供。

  6.1.2 裝置二級保養一般由車間裝置技術員提供,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圖紙,經裝置科同意後,可由裝置科提供。

  6.2 對修理圖冊圖紙的要求

  6.2.1 圖紙要有統一的編號。

  6.2.2 圖紙的大小、繪製方法及符號、標記等要符合國家標準。

  6.2.3 圖紙要清晰,一律標註公稱尺寸。

  6.2.4 圖紙上的公差、熱處理等技術條件要標註齊全。

  6.2.5 型號相同的裝置,因製造廠和出廠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應與實物校對。

  6.2.6 裝置改進或改裝後,圖冊應及時修改。

  6.3 修理圖冊的管理

  6.3.1 裝置修理圖冊和未成冊的圖紙(包括底圖),由廠資料室保管,生產車間和裝置科可儲存一份複製的圖紙和圖冊。

  6.3.2 圖紙如有變更或修改應在底圖上同時修改或註明。

  6.3.3 凡裝置製造廠的圖紙,一律用原製造廠的圖號。

  6.3.4 自制裝置、老舊裝置和無製造廠圖紙的裝置應按廠裡統一編號。

  6.3.5 嚴禁將圖冊中的圖紙拆下作為加工、外協等用。

  6.4 裝置修理的技術準備

  6.4.1 預檢:在大修前三個月左右進行,也可結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級保養同時進行,由裝置科編人計劃。主修技術員、大修人員及車間裝置技術員預檢,內容有:

  a.裝置主要精度及效能的檢查。

  b.查清裝置存在的主要問題,以便確定修理專案。

  c.電氣部分檢查。

  d.根據裝置磨損情況和資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瞭解內部情況,確定更換或修復零件,以便編制缺損明細表。

  e.測繪必要的圖紙,核對已有修理圖冊和有關資料。

  f.研究關鍵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製造工藝。

  6.4.2 複檢:在大修拆機時進行,由主修技術員、修理車間工藝員、維修人員及使用車間裝置技術員參加,對預檢作核對和補充。

  6.4.3 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 在預檢測繪後,由主修技術人員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其主要依據是裝置的歷史情況(指歷次大、中修、事故損壞和改裝情況等)、修前的裝置技術狀況和送修車間提出的意見和要求、預檢記錄等,主要內容是:

  a.編制缺損件明細表,繪製修換零件圖紙。

  b.編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裝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復方案。

  c.編訂修理後驗收精度標準和技術要求。

  d.其他有關的技術檔案和資料。 修理技術準備書一式三份,經會籤後分別交使用車間、承修車間和裝置科裝置管理員存檔。

  7.設檢修後的驗收及移交備

  7.1 裝置二級保養後的檢查驗收

  7.1.1 二級保養後的檢查驗收由生產車間組織裝置技術員、維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執行,填寫檢修記錄,交車間裝置管理員存檔。

  7.1.2 二級保養後應對所修部位進行檢查、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

  7.1.3 精密裝置進行二級保養後,對修理後的有關精度必須進行測量並記錄,交車間裝置管理員存檔。

  7.2 裝置中修後的檢查驗收

  7.2.1 裝置中修後由裝置科組織裝置主修技術員、車間裝置負責人、裝置技術員、檢驗員、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參加驗收。驗收後,由裝置主修技術員填寫裝置修理完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送裝置科、裝置使用車間、財務科和生產計劃科各一份。

  7.2.2 進行外部質量檢查和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技術性能試驗。

  7.2.3 檢修部位應按技術準備書中所規定的內容和專案進行檢查,檢查部位的主要精度應能達到最低工藝要求。

  7.3 裝置大修後的檢查驗收

  7.3.1 裝置大修後由裝置科組織裝置主修技術人員、車間裝置負責人、裝置技術人員、檢驗員、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參加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一式四份,送裝置科、使用車間、財務科和生產計劃科各一份。

  7.3.2 裝置大修後,應全面恢復原設計能力,技術性能及精度應達到大修質量標準,配齊安全裝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 對老舊裝置和原製造質量較差裝置,在保證工藝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

  7.3.4 長期用於單一工序的裝置與加工工序無關的精度專案,也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

  7.3.5 大修後,應進行外部檢查、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對動力裝置應進行耐溫、耐壓等必要的技術性能試驗。

  7.3.6 驗收後由計劃員將有關的修理資料(包括裝置送修移交單、大修技術準備書、缺損件明細表、精度檢驗記錄、技術性能試驗記錄、裝置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等),收集整理交裝置管理員存檔。

  7.3.7 驗收投產三個月內,由於修理質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員負責返修。

  7.3.8 驗收中交接雙方意見不統一時,應由裝置動力科長組織研究並作出決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 裝置修理的移交 安排機修車間大修的裝置驗收結束後,由送修車間裝置員填定“裝置移交單”(一式三份),裝置科、機修車間、送修車間各存一份。

  8.附件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加強裝置管理,提高檢修質量,確保裝置高效、安全、經濟執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辦法。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維護系統的裝置檢修管理工作。

  三、定義

  裝置檢修分類:計劃檢修、臨時搶修。

  四、管理職責

  1、生產、技術辦負責裝置檢修計劃的稽核、落實和協調。

  2、部安全員負責組織檢修專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實。

  3、各站負責裝置的日常檢修和計劃檢修的監督、落實、驗收工作,並做好檢修計劃表,同時各站做好檢修安全措施的落實到位;技術辦負責檢修的技術指導,並對檢修質量監督考核。

  4、各站按時編寫裝置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辦。

  5、生產技術辦負責協調對裝置檢修安排時間,並對檢修進度進行監督考核。

  五、內容與要求

  一)計劃檢修

  1、各站應根據日常點、巡檢資訊,確定需檢修專案、檢修內容及時填寫周檢修計劃表報生產、技術辦,根據與生產檢修同步的原則安排檢修日期和檢修時間。

  2、周檢修計劃每週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報生產、技術辦,由技術辦進行編制、稽核及主管領導批准。

  3、各檢修專案必須嚴格按操作票制度執行,關鍵裝置的檢修必須4檢修前的準備:

  4、各站在接到檢修通知後,嚴格按周檢修計劃的要求進行佈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區域,有需要動火檢修專案時必須及時按要求認真填寫《動火許可證》,報部安全員,送交主管部門審批。各站應認真落實人力、物力,並要求檢修負責人檢修前到現場瞭解情況、確定方案,準備所需工具及備件、材料。

  5、在檢修過程中如發現與原制定方案出入較大,會影響到檢修安全、質量或檢修時間的延誤,應及時向主辦彙報,以利採取對應的措施。

  6、檢修完成後檢修人員應對檢修現場進行清理、清掃。檢修完後必須與操作工一起對檢修裝置進行試車並簽字認可。

  二)臨時搶修

  1、裝置出現突發性影響生產的故障時,各站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和排程臺進行彙報。

  2、生產技術辦是搶修第一責任人,負責協調、指揮工作並落實安全、後勤保障工作。

  3、站長必須第一時間到現場進行指揮,安排搶修的人員並確保備品配件的到位。

  4、現場職位最高者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六、考核辦法

  1、各站應有預見性的做好周檢修計劃表,並於每週五17:00之前用KRK填報檢修計劃申請表到生產技術主辦,在檢修完成後24小時內填報裝置計劃檢修完成表到生產技術主辦,否則考核站長50元/次。

  2、檢修裝置所需備品配件,在檢修前要進行型號、質量確認,確認無誤後方可運至現場進行更換,否則扣責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響了生的按《裝置事故、故障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3、各站未報檢修計劃或有檢修計劃但執行不力使裝置失修,則扣站長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裝置事故、故障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4、檢修質量差出現返修或檢修準備工作不充分,而使檢修延時,影響生產按故障5元/分鐘進行考核,未影響生產按50―100元/項考核。

  5、檢修人員到現場點檢、搶修、檢修必須帶齊常用必備工具,否則扣30元次。

  6、當班排程如在裝置檢修、故障隱患處理中協調不力扣50―100元。

  7、裝置檢修完成後,及時向當班排程彙報,否則扣責任人50元/次。

  8、在裝置檢修、搶修任務中有突出表現者予以50―300元嘉獎。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3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的裝置故障管理行為,儘可能地減少裝置故障的發生次數和降低裝置故障發生後的維修成本,以延長裝置的折舊時間,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涉及公司裝置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項。

  第2章裝置故障管理內容

  第3條公司裝置的故障管理內容主要分為裝置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裝置故障後的管理工作與裝置故障記錄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內容。

  第4條裝置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透過對裝置與執行狀態的監測與診斷,判斷裝置有無劣化情況。發現裝置的潛在隱患,須及時進行預防維修,以防止裝置故障的發生。

  第5條裝置故障後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裝置故障發生後,及時分析裝置的故障原因,研究解決方案,採取相關措施排除故障或改進裝置,以防止裝置故障的再次發生。

  第3章裝置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做好裝置的宣傳培訓工作,使裝置使用人員與裝置維修專員能夠自覺遵守裝置的操作、檢測、檢修等相關規章制度。

  第7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現狀與裝置的`基本資料、執行狀態及特點確定裝置故障管理的重點。

  第8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確定裝置檢查的工作規範,明確界定裝置正常、異常與故障的界限。

  第9條裝置維修人員應有計劃地採用裝置檢測工作與診斷技術對裝置進行全面的檢修,及時發現裝置的劣化徵兆與劣化資訊。

  第10條裝置維修人員在檢測裝置時需要著重掌握裝置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機構和零部件的技術狀態以及裝置的異常資訊。

  第11條為迅速查詢裝置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除需要培訓維修管理專員掌握一定的裝置電氣、液壓等基本知識外,還需要將裝置的常見故障、分析步驟、排除方法等編製成裝置故障查詢程式說明書,以便裝置維修專員能夠及時查詢、排除故障。

  第4章裝置故障後的管理要求

  第12條裝置維修人員接到裝置故障的資訊後,需要立即趕往現場排除故障,以免影響生產進度。

  第13條裝置維修人員的裝置故障處理程式如下。

  (1)分析裝置故障的原因。

  (2)擬定裝置故障的排除方案。

  (3)排除裝置故障。

  (4)請求驗收處理過故障的裝置。

  (5)詳細記錄裝置故障的處理情況。

  第14條裝置維修人員維修完裝置後,應根據裝置的種類及故障原因對裝置故障進行分類,並擬出相關的解決對策,避免此類故障的再次發生。

  第15條裝置維修人員遇到有代表性的裝置故障後,在維修完裝置後,應將此次故障及時編入裝置故障查詢程式說明書中,使其不斷完善。

  第5章裝置故障的記錄

  第16條裝置故障的記錄工作是裝置故障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裝置請修單、裝置檢修記錄表、裝置維修記錄表、裝置維修驗收單等內容。

  第17條裝置維修經理應指派專門人員進行裝置故障記錄的管理工作,裝置故障記錄的管理人員應及時收集與裝置故障有關的裝置檢修、維修資訊。

  第18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定期查詢裝置的故障記錄,根據記錄的內容分析裝置的故障頻率、平均故障間隔期及裝置的故障規律,以便提前安排裝置的檢修工作,提高裝置檢修與維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根據對裝置故障記錄的統計分析,繪製裝置故障的統計分析圖表(如單臺裝置故障的動態分析統計表),作為裝置維修人員在裝置檢修時的目視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條裝置故障的原始記錄由指定的人員進行保管且不允許外借,裝置維修人員需要借閱時應辦理規定的手續並且只提供影印件。

  第21條裝置故障的原始記錄不允許任何人銷燬,確需要銷燬時必須得到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的審批同意,並且原則上裝置故障原始記錄的儲存時間必須達到五年才可銷燬。

  第6章附則

  第22條本制度由裝置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裝置部所有。

  第23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4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對公司裝置檢修工作的管理,解決裝置的潛在隱患,以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減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裝置檢修方面的相關事項。

  第3條公司裝置的具體檢修事項由公司裝置維修人員負責。

  第2章裝置檢修計劃

  第4條為確保公司裝置的平穩執行,公司的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根據生產狀況與裝置的特點制訂詳細的裝置檢修計劃。

  第5條裝置檢修計劃的制訂主要依據以下四個方面。

  (1)裝置說明書。

  (2)裝置執行記錄表。

  (3)裝置維修記錄表。

  (4)裝置檢修記錄表。

  第6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制訂的裝置檢修計劃應分為年度檢修計劃與月度檢修計劃,其中月度檢修計劃應根據年度檢修計劃分解實施。

  第7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把握裝置檢修計劃的時間,原則上儘量滿足生產的要求,並儘量安排在生產淡季進行。

  第8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在制訂裝置檢修計劃的同時需要考慮裝置檢修的資金預算,包括人工預算與材料預算兩個部分,檢修資金預算與檢修計劃同時報審。

  第9條裝置年度檢修計劃應於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經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審批後執行。裝置檢修計劃的預算與裝置年度檢修計劃同時提交,須經裝置部經理、財務部經理與主管副總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0條裝置的檢修計劃原則上不做更改,確需更改時,必須得到生產部經理、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的審批同意。

  第3章裝置檢修準備

  第11條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將裝置年度檢修計劃分解到月,並通知裝置檢修計劃所涉及的單位及人員。

  第12條在每月的裝置檢修計劃實施前,裝置維修管理人員需要指出裝置檢修時的重點與注意事項,並通知到具體的負責人。

  第13條裝置檢修人員應在檢修執行前檢查裝置檢修工具,並根據裝置檢修工具清單逐項核對。

  第14條為提高裝置檢修的效率,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應根據裝置執行記錄及特點提前判斷出裝置檢修時可能需要替換的零部件,並及時儲備。

  第4章裝置檢修實施

  第15條裝置檢修人員進行裝置檢修時,首先應與裝置使用單位辦理好裝置的交接手續,確認裝置的狀態,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防止在檢修後出現推諉的現象。

  第16條裝置檢修人員應嚴格按照裝置檢修計劃與裝置檢修工作規範進行工作,養成科學、嚴謹的工作習慣,嚴禁私拆、私卸檢修裝置的重要部位。

  第17條裝置檢修人員在裝置檢修過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換下的零部件必須登記造冊,嚴禁漏記、錯記或故意不記,一旦發現,公司將進行嚴厲的處理。

  第18條裝置檢修人員在裝置的檢修過程中必須注意檢修安全,按照公司《檢修安全制度》的相關制度執行,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第19條裝置檢修人員在檢修中發現檢修計劃中的額外問題時,應立即通知檢修管理人員,由其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額外的工作。

  第20條裝置檢修管理人員需要嚴格控制裝置檢修的進度,按時完成裝置檢修的計劃。出現意外情況需要延長檢修時間、增加檢修預算時,裝置檢修管理人員應就現實情況向裝置部經理與主管副總進行彙總,得到審批後才可修訂裝置檢修計劃,否則由裝置檢修管理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第21條裝置檢修人員按計劃完成檢修後,應開動裝置進行試車,確認裝置執行完好。

  第5章裝置檢修驗收

  第22條裝置檢修完成後,裝置檢修人員應填寫裝置檢修驗收申請單,待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23條一般裝置的檢修工作由裝置檢修經理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即可;重點、特殊裝置需經裝置檢修經理、技術部相關人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

  第24條裝置驗收完成後,裝置檢修人員應將裝置檢修資料交相關人員進行存檔儲存,以備不時之需。

  第6章附則

  第25條本制度由裝置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裝置部所有。第26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5

  1.基本要求

  1.1本規定中所稱裝置檢修是指為保持和恢復裝置規定的效能所採取的技術措施,包括修理、維護保養、清洗、檢驗檢測等。

  1.2裝置檢修目標是以經濟合理的費用,減少裝置故障,消除裝置缺陷,維持裝置良好效能,確保生產裝置安全、穩定、長週期執行。

  1.3裝置檢修以裝置狀態監測為基礎,採取狀態維修、預防維修和事後維修等多種檢修方式,積極推行以可靠性為中心的維修。

  1.4裝置檢修要做到檢修技術和質量驗收標準化、檢修流程規範化、檢修管理資訊化。

  1.5裝置檢修遵循的原則

  1.5.1應修必修,修必修好。

  1.5.2恢復性檢修與改善性檢修相結合。

  1.5.3科學合理安排檢修時間和降低檢修費用,保證裝置檢修質量。

  1.5.4裝置檢修週期與生產裝置長週期執行相適應。

  1.5.5裝置檢修、檢驗週期符合國家法規的要求。

  1.6加強裝置檢修全過程管理,使檢修計劃制定、備件材料採購、檢修施工方案編制、組織施工、單機執行、試驗、冷熱態驗收、聯動試車以及竣工總結等每個環節均處於受控狀態。

  1.7裝置檢修應積極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置和先進管理方法。

  2.職責分工

  2.1豐利石化有限公司維修車間按《裝置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依據其職責,全面管理各裝置的檢維修工作,保證全公司裝置檢維修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2.2各裝置使用車間應建立健全裝置日常維修和停工檢修的管理體系,明確各部門、各負責人的職責。

  2.3維修車間職責

  2.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石化有關裝置檢修管理的制度、規定和標準。

  2.3.2制定和完善本企業裝置檢修制度和規定,並檢查和監督執行情況。

  2.3.3組織制定並實施裝置檢修計劃。

  2.3.4組織制、修訂備品配件儲備定額,彙總、稽核備品配件需求計劃。

  2.3.5參與本單位檢修承包商的資質審查,選擇檢修承包商並對其進行考核;簽訂外委檢修合同。

  2.3.6總結裝置檢修管理工作經驗和教訓,開展裝置檢修管理經驗交流活動,推廣和應用先進裝置檢修管理方法和技術,組織參加各種裝置檢修管理技術交流活動,不斷提高裝置檢修管理水平。

  2.4採購職責

  2.4.1按照裝置檢修計劃和儲備定額,及時、足額、優質、價格合理地供應所需物資。

  2.4.2對所供物資的質量負責,確保其滿足技術和使用週期要求。

  2.5生產車間職責

  2.5.1貫徹執行中石化和本單位裝置檢修管理的制度和規定。

  2.5.2編制裝置檢修計劃和備品配件需求計劃並上報本單位裝置管理部門。

  2.5.3負責裝置檢修和緊急搶修的現場管理。

  2.5.4負責或參與裝置檢修的質量驗收和工作量的確認。

  2.5.5負責裝置檢修資料和資料的整理歸檔。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裝置檢修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檢修計劃、專案實施、備品配件、檢修質量、檢修市場、執行維護保養等。

  3.2檢修計劃管理

  3.2.1裝置檢修計劃是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裝置部組織裝置檢修工作的主要依據。

  3.2.2裝置部應根據裝置的技術變化狀況,結合生產安排,編制裝置檢修計劃。檢修計劃應具有科學性、準確性、系統性。制訂裝置檢修計劃應與日常的裝置管理工作相結合;重要裝置及關鍵部位應採用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技術;定期進行資料歸納整理和分析,組織檢查鑑定,掌握裝置的技術狀況;收集、積累裝置技術狀態資料,為編制檢修計劃、制訂檢修方案提供依據。

  3.2.3裝置檢修計劃分為年度裝置檢修計劃、裝置停工檢修計劃和月度檢維修計劃。

  3.2.4各車間應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年度檢修安排;對於主要生產裝置的檢修安排,按照公司部有關部門審批下達的計劃執行。

  3.2.5車間編制的裝置檢修計劃按照本單位管理程式和規定逐級上報,經審批下達後執行。檢修計劃的調整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3.2.6對突發性裝置事故或故障應緊急搶修,使其迅速恢復正常生產,同時補辦檢修計劃審批手續。

  3.3專案實施管理

  3.3.1裝置部及車間應加強檢修專案的全過程管理,對檢修承包商資質、施工人員資質、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和工作量進行監督、檢查和複核。對每個檢修專案應指定專人作為施工代表實施全過程管理。

  3.3.2委託檢修的專案一律實行合同管理,由公司部按合同法和有關制度規定的程式簽訂檢修合同。合同中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和責任,檢修內容、檢修工期、檢修質量和驗收標準、質保期、檢修材料及備品配件的供應和採購、專案費用、結算方式、安全責任、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等基本條款內容,同時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約定以下內容:

  3.3.2.1承包商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標準規範施工。

  3.3.2.2承包商必須遵守中國石化和各單位安全、環保、生產、裝置管理等有關制度和規定。

  3.3.2.3承包商在施工前應向委託施工的企業裝置管理部門提供承接檢修專案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名單,並持證上崗,自覺接受委託施工的企業裝置管理部門的檢查、監督、管理和驗證。

  3.3.2.4承包商分包檢修專案時,就施工管理和質保體系對委託施工的企業全權負責。

  3.3.2.5承包商在施工前,因對專案進行危害辨識,對檢維修環境進行風險評價,並做好應急預案。

  3.3.3簽訂合同時應採用《中國石化煉化企業檢維修類業務合同標準文字》。

  3.3.4所有委託檢修的專案均應先簽訂合同再組織施工。對突發性生產緊急搶修專案可直接組織施工,但應補籤合同。

  3.3.5對土建、防腐、保溫以及有條件的單項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採用競價比價、協商議標或招投標的形式選擇具備施工資質的承包商。

  3.3.6裝置停車檢修前,檢修準備工作要達到質量安全環保措施、計劃專案、施工方案、檢修費用、圖紙資料、備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機具等落實的要求。

  3.3.7裝置停車檢修和重大裝置搶修應用網路技術繪製總體檢修網路圖和施工進度表,重點檢修專案要有嚴密的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3.3.8裝置停車檢修期間,由公司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檢修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檢修工作。

  3.3.9裝置檢修前,車間應嚴格執行安全檢修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工藝吹掃置換工作,採取隔離措施,加強與檢修施工人員的聯絡。

  3.3.10制定進入有限空間檢修作業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保證檢修作業人員和施工人員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防止檢修作業過程中缺氧窒息、氣體和粉塵中毒、爆炸等事故發生。

  3.3.11檢修實行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拆裝,採用先進專用工具,做到“三不見天”、“三不落地”(潤滑油脂不見天、不落地,清洗過的機件不見天、不落地,精密量具不見天、不落地;上要覆蓋,下要襯墊)、“三條線”(工具擺放一條線、零件擺放一條線、器材擺放一條線、現場擺放規範化)、“五不亂用”(不亂用大錘扁鏟,不亂用撬槓盤車,不亂用非專用工具,不亂用潤滑油脂,不亂用配件材料)。

  3.3.12檢修現場始終保持環境清潔,井然有序,做到“三淨”(停工場地淨,檢修場地淨,開工場地淨)、“二清”(當班施工當班清,工完、料盡、場地清)

  3.3.13裝置大檢修要堅持“三不交工”(不符合質量標準不交工,沒有檢修記錄不交工,衛生規格化不好不交工)、“四不開車”(工程未完不開車,安全沒保證不開車,有明顯洩漏不開車,衛生規格化不合格不開車)。

  3.3.14檢修結束後,要認真做好檢修總結和技術資料歸檔。

  3.4檢修備品配件管理

  3.4.1要科學合理儲備和供應高質量的備品配件,保證檢修裝置執行的可靠性。

  3.4.2定期修訂備品配件儲備定額,有計劃地組織採購或自制,並確保採購的備品配件質量滿足裝置檢修需要。

  3.4.3車間要定期編制備品配件需求計劃,並報送機械動力中心彙總、稽核,由物資採購部門在平?利用庫存後按計劃組織採購,做到合理儲備備品配件。

  3.4.4提高備品配件需求計劃的準確性,避免造成積壓。檢修專案的實際領料與施工用料一致,檢修專案餘料應在施工完成後實行退庫管理,大型事故備件修復後應辦理入庫手續。

  3.4.5要做好修舊利廢工作,對檢修調換下有修復利用價值的裝置和零部件,要及時修復入庫,妥善保管。對需要改造或代用的裝置和備品配件,在檢修期間要做好測繪工作。

  3.4.6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做好檢修廢舊物資處理工作。

  3.5檢修質量管理

  3.5.1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中國石化頒發的有關法規、標準、規程以及本單位的檢修技術規定。

  3.5.2對檢修質量必須從檢修計劃、檢修技術方案、施工方案、施工隊伍、備品配件、材料、驗收等方面予以保證。

  3.5.3在裝置檢修前,必須向承包商進行技術交底,由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經企業確認後方能施工,並監督承包商嚴格按照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5.4裝置部應採取自檢和專檢相結合的方法,對檢修質量進行過程控制。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要重點跟蹤檢查,未經專業人員驗收不得封閉。

  3.5.5檢修質量應達到《石油化工裝置維護檢修規程》規定的有關標準。裝置檢修驗收工作由裝置管理部門按照程式,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共同驗收,做好記錄並簽字。

  3.5.6檢修專案的交工資料應符合國家、中國石化和各單位有關法規、制度。交工資料不齊全不得驗收。

  3.5.7要根據不同檢修專案對承包商確定裝置檢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內因檢修質量引起的裝置故障和事故,由承包商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3.5.8對承擔運保任務承包商的工作質量有明確的要求。

  3.6檢修市場管理

  3.6.1裝置檢修應大力採用市場機制,透過專業化、社會化運作,不斷提高檢修效率和檢修質量,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費用。

  3.6.2應加強裝置檢修市場的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實行承包商准入制,並進行動態考核,優勝劣汰。

  3.6.3建立並完善總部層面的檢維修市場資源庫,逐步實現各企業必須從檢維修市場資源庫中挑選承包商。

  3.6.4建立檢維修資質第三方認證制度,委託第三方對煉化生產裝置及公用和配套工程的檢修、維修所涉及的檢維修企業進行資質認證。檢維修單位必須取得《石油化工檢維修資質證書》方能准入檢維修市場資源庫。

  3.6.5完善檢維修承包商管理的相關制度,把資質認證和檢維修市場資源庫管理納入制度化、標準化軌道,實現對各企業檢維修資源市場的動態規範管理。

  3.6.6檢修專案承包商應滿足下列條件:

  3.6.6.1管理有序、裝備先進、服務誠信、檢修質量可靠。

  3.6.6.2經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並具有獨立法人和已獲得正式營業執照(經年審)的檢修、專業製造、技術服務代理企業。

  3.6.6.3具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承包專案相一致的資質。技術服務代理企業必須具備相應專業製造企業有效授權委託的證明檔案。

  3.6.6.4企業資質證上的名稱必須與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上的企業名稱相一致。

  3.6.6.5具備相應的檢修業績。

  3.6.6.6無因違規受到中國石化和各單位禁入的限制。

  3.6.7放射性探傷、同位素儀表現場作業的承包商除具有無損檢測資質外,還必須具有放射性源許可資質。

  3.6.8每年應對檢修承包商進行至少1次綜合評審。

  3.6.9對未列入裝置檢修承包商名錄(檢修企業資源市場)但因裝置檢修需要必須委託其承擔檢修業務、技術服務的公司商,可採取臨時准入的辦法,但須辦理相關手續。臨時時間一般控制在3個月以內。

  3.6.10應嚴格檢修專案的發包管理,承包商承接的檢修專案一律不準轉包,嚴禁承包商對檢修專案肢解分包以及無資質企業掛靠等行為。分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3.6.10.1具有總承包資質的承包商,不得將承接的主體檢修工程分包給其他承包商,可將承接的非主體檢修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商。

  3.6.10.2無總承包資質的承包商,不得將承接的檢修專案進行分包,可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商。

  3.6.10.3所有分包必須經由裝置部同意。

  3.6.11要嚴格管理外委檢修專案,做到承包範圍與資質相符,不準超資質、超級別委託,確保檢修的合法性。

  3.6.12要對檢修質量、HSE業績較差,嚴重違反中國石化和各單位有關規章制度的承包商,給予縮減檢修工程量、不予承包檢修專案業務、直至清除出檢修資源市場的處罰。

  3.7執行維護保養管理

  3.7.1生產裝置執行維護保養(以下簡稱運保)是指生產過程中承包商進行的日常巡檢、狀態檢測(點檢)、裝置清掃檢查、故障處理、備用裝置檢修及填報填寫相關記錄等裝置維護保養工作。

  3.7.2運保業務委託承包商時,應簽訂運保協議或合同,其內容應符合本規定3.3.2款的有關要求,明確運保職責。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

  3.7.3應對承擔運保的承包商制定考核辦法。對屬運保範圍內的檢修內容,不得簽訂其他檢修合同。

  4.檢查與考核

  4.1裝置部建立定期檢查制度,結合企業崗位責任制檢查或專業管理檢查時進行,每年定期組織裝置檢查以落實本辦法執行情況。

  4.2裝置檢維修管理納入本公司管理責任制和績效考核範圍,對檢修管理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檢修管理出現重大問題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6

  為使裝置經常保持良好工作狀態,及時消除裝置缺陷,保證檢修質量,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節約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1.裝置檢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和事後維修。大修理費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費用由生產費用支付;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的費用按專案及檢修分類分別支付。

  2.實行科學文明檢修,認真執行檢修技術規程,企業裝置動力部門必須嚴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逐步延長裝置使用週期。

  3.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裝置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出裝置大、中、小修計劃,裝置檢修計劃與生產計劃同時制定,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任何檢修專案都要辦理檢修任務書。

  4.裝置檢修計劃由車間編制。廠(礦)裝置動力組織平衡,報主管廠(礦)長批准後下達。檢修計劃提出時,應同時提出備品配二、材料、工器具計劃。年度計劃在年前4個月提出;季度計劃在季前1個月提出;月計劃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廠長全面負責大檢修工作。

  (2)在大檢修前要成立大檢修籌備領導小組,負責搞好檢修專案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勞動力的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訂等工作。

  (3)組織和指揮大檢修的人員要統一計劃、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要做到“三個面向”(即面向群眾、面向基層、面向生產)和“五到現場”(即思想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業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車、置換、檢修、試壓開車“四個環節”。

  (4)大檢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和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達到一次試車成功。檢修完後,應進行總結評比。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6.嚴格認真執行裝置檢修計劃,若確實需要調整,必須辦理批准手續。裝置中、小修計劃調整由廠(礦)裝置動力科批准;大修計劃調整,每年六月份由廠(礦)裝置動力科組織進行,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7.結合裝置大、中修實現技術革新的(如改革結構、使用新材料配>)應由車間向廠(礦)裝置動力科提出報告並附圖紙說明,批准後方可執行。重大革新由廠(礦)裝置動力科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8.裝置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複雜工程,需要繪製網路圖。大修方案包括:檢查內容、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勞動力、備品配二、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試車驗收規程、安全措施等。裝置的大修方案確定後,有關部門要做好材料、備品配>的供應和勞動力的準備工作。施工前,裝置動力科組織落實,確保大修工作順利完成。

  9.裝置檢修必須嚴格辦理裝置交接手續,嚴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施工單位在檢修前按規定辦理簽證檢修任務書及動火證等手續。生產車間負責對停車的裝置進行處理,合格後交施工單位,並派專人幫助施工人員聯絡處理有關安全事宜。施工現場應設安全防護欄杆或標記,以確保安全檢修。

  10.裝置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方案和檢修規程。若檢修專案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車間或裝置動力科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11.裝置檢修要把好質量關,採取自檢、互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並貫徹於施工的始終。主要承壓承載部>要有鑑定合格證。主要裝置大修竣工驗收由裝置動力科組織;一般裝置的大修及所有裝置的中修竣工驗收由車間組織;施工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12.壓力容器的檢修,除按檢修規程或方案驗收外,還必須執行壓力容器管理的有關規定。

  13.裝置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檢修記錄;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資料,並記入裝置檔案。

  14.施工單位要按計劃節約使用材料、配件,開展修舊利廢,檢修後的餘料、餘配件必須按專案退庫,不得轉移使用,盡力節約檢修費用。

  15.檢修人員必須做到科學檢修、文明施工、採用專用工具,現場要清潔,擺放要整齊,對工程質量,要一絲不苟。

  16.各車間每月必須做好裝置檢修執行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7

  1、應建立嚴格的裝置使用、維護、檢修制度。裝置應按計劃(有條件的企業應推行點檢定修制)檢修,不應拖延。裝置管理部門的機、電技術人員,應對日常檢修工作負責。

  2、檢修現場應設統一指揮部,並明確各單位的安全職責。參加檢修工作的單位,應在檢修指揮部統一指導下,按劃分的作業地區與範圍工作。檢修現場應配備專職安全員。

  3、檢修之前,應有專人對電、煤氣、蒸汽、氧氣、氮氣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設施進行確認,並辦理有關檢修、動火審批手續。

  4、檢修中應按計劃拆除安全裝置,並有安全防護措施。檢修完畢,安全裝置應及時恢復。安全防護裝置的變更,應經安全部門同意,並應作好記錄歸檔。

  5、大、中修使用的拼裝臺和拼裝作業,應符合大、中修指揮部的要求,不應妨礙交通。拼裝作業應有專人指揮與監護。

  6、施工現場行駛的車輛,應有專人指揮,並儘可能設立單行線。大、中修施工區域內,火車執行速度不應超過5km/h,同時應設立警告牌和訊號。

  7、裝置檢修和更換,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和專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檢修人員應熟悉相關的圖紙、資料及操作工藝。檢修前,應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介紹現場工作環境和注意事項,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交底。

  8、檢修裝置時,應預先切斷與裝置相連的所有電路、風路、氧氣管道、煤氣管道、氮氣管道、蒸汽管道、噴吹煤粉管道及液體管道,並嚴格執行裝置操作牌制度。

  9、木料、耐火磚和其他材料的貯存,應符合下列要求:

  ――貯存場地應平坦、乾淨,宜選擇地勢較高的場所,並應設防雨棚;

  ――儲料場與倉庫的選擇,應能保證工程的正常進行和消防車輛的順利通行;

  ――耐火磚應錯縫碼放,一般耐火磚垛高不應超過1.8m,大塊或較重的耐火磚垛高不應超過1.5m;

  ――材料堆垛之間的通道、寬度不應小於1.0m;

  ――堆垛應防潮;粉狀料應堆放在單獨的房間裡。

  10、焊接或切割作業的場所,應通風良好。電、氣焊割之前,應清除工作場所的易燃物。

  11、高處作業,應設安全通道、梯子、支架、吊臺或吊盤。吊繩直徑按負荷確定,安全係數不應小於6。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有關設施,作業不應超載。腳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道路,應有防滑措施並經常清掃。高處作業時,應佩戴安全帶。

  12、樓板、吊臺上的作業孔,應設定護欄和蓋板。

  13、高處作業時,不應利用煤氣管道、氧氣管道作起重裝置的支架,攜帶的工具,應裝在工具袋內,不應以拋擲方式遞送工具和其他物體。

  遇6級以上強風時,不應進行露天起重工作和高處作業。

  14、在高處檢修管道及電氣線路,應使用乘人升降機,不應使用起重捲揚機類裝置帶人作業。

  15、運送大部件透過鐵路道口,應事先徵得鐵路管理部門同意,而且使用單位,還應設專人負責監護。

  16、檢修熱風爐臨時架設的腳手架,檢修完畢應立即全部拆除。

  17、在爐子、管道、貯氣罐、磨機、除塵器或料倉等的內部檢修,應嚴格檢測空氣的質量是否符合要求,以防煤氣中毒和窒息。並應派專人核查進出人數,如果出入人數不相符,應立即查詢、核實。

  18、裝置檢修完畢,應先做單項試車,然後聯動試車。試車時,操作工應到場,各閥門應調好行程極限,做好標記。

  19、裝置試車,應按規定程式進行。施工單位交出操作牌,由操作人員送電操作,專人指揮,共同試車。非試車人員,不應進入試車規定的現場。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8

  1.總則

  1.1 為了加強SF6裝置管理、執行維護管理和檢修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SF6開關裝置是指以SF6氣體作為滅弧或絕緣介質的電氣裝置,主要包括組合電器(GIS)、SF6斷路器、SF6負荷開關等裝置。

  1.3 本規定編制依據:

  1.3.1 國家電力行業標準(DL/T603-1996) 《氣體絕緣封閉開關裝置執行及維護規程》;

  1.3.2 國家電力公司國電發[2000]589號《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00);

  2.執行基本技術要求

  2.1 執行人員經常進入的戶內SF6裝置室,每班至少通風一次,換氣15分鐘,換氣量應大於3-5倍的空氣體積,抽風口應安裝在室內下部;對工作人員不經常出入的裝置場所,在進入前應先通風15分鐘。

  2.2 執行中GIS對於執行、維修人員易觸及的部位,在正常情況下,其外殼及構架上的感應電壓不應超過36V。其溫升在執行人員易觸及的部分不應超過30K;執行人員易觸及但操作時不觸及的部分不應超過40K;執行人員不易觸及的個別部位不應超過65K。

  2.3 SF6開關裝置巡視檢查,執行人員每天至少一次,無人值班變電所按照省電力公司《無人值班變電所執行導則》規定進行巡視。巡視SF6裝置時,主要進行外觀檢查,裝置有無異常,並作好記錄。內容包括:

  2.3.1 斷路器、隔離開關、負荷開關、接地開關的位置指示正確,並與當時實際工況相符。

  2.3.2 現場控制盤上各種訊號指示、控制開關的位置及盤內加熱器是否正常。

  2.3.3 通風系統是否正常。

  2.3.4 各種壓力錶,油位計的指示值是否正常。

  2.3.5 斷路器、負荷開關、避雷器的動作計數器指示值是否正常。

  2.3.6 外部接線端子有無過熱情況。

  2.3.7 有無異常聲音或異味發生。

  2.3.8 各類箱、門的關閉情況是否良好。

  2.3.9 外殼、支架等有無鏽蝕、損傷,瓷套有無開裂、破損或汙穢情況。

  2.3.10 各類配管及閥門有無損傷、鏽蝕,開閉位置是否正確,管道的絕緣法蘭與絕緣支架是否良好。

  2.3.11有無漏氣(SF6氣體、壓縮空氣)、漏油(液壓油、電纜油、機油)現象。

  2.3.12 接地是否完好。

  2.3.13 壓力釋放裝置防護罩有無異樣,其釋放出口有無障礙物。

  2.4 對氣動機構三個月或每半年對防塵罩和空氣過濾器清掃一次。防塵罩由執行人員處理,空氣過濾器由檢修人員來做,執行人員應及時作好聯絡工作。空氣儲氣罐要每週排放一次積水。執行人員負責每二週檢查空氣壓縮機潤滑油油位,當油位低於標誌線下限時應及時補充潤滑油。做好空氣壓縮機的累計啟動時間和次數記錄。空氣壓縮機壽命一般在2000小時,記錄該資料可作為檢修的依據。若在短期內空氣壓縮機頻繁起動,說明有內漏,執行人員應及時報檢修進行消缺。

  2.5 對液壓機構應每週開啟操動機構箱門檢查液壓回路有無漏油現象。夏季高溫期間,由於國產密封件質量不過關易發生洩漏的,應特別加強定期檢查工作。做好油泵累計啟動時間記錄,平時注意油泵起動次數或打壓時間,若出現頻繁起動或打壓時間超長的情況,需要及時與檢修人員聯絡進行處理。

  3.維護、檢修基本技術要求

  3.1 SF6裝置維護、檢修包括:定期維護檢查(小修)、臨時檢查(臨修)及大修。

  3.2 SF6裝置維護、檢修原則:國產SF6斷路器,除臨時檢修外,一般情況下每隔1-2年進行機構小修維護,每隔5-6年機構大修一次;對同類型、同一時期出廠的SF6斷路器,每隔10-13年對滅弧室進行抽樣解體(與製造廠協商),視狀況確定檢修範圍。中外合資(裝置主件進口)、進口SF6斷路器,按製造廠說明書規定進行檢修。只有當執行時間較長(10年以上)且生產廠家有明確規定需要時,或執行中出現事故、重大異常情況時,方考慮進行解體大修。

  3.3 SF6裝置定期維修檢查(小修),除操動機構外,不對SF6裝置進行分解工作,內容包括:

  3.3.1 對操動機構進行詳細的維修檢查,清掃裝置本體,處理漏油、漏氣或某些缺陷,更換某些零部件。

  3.3.2 檢查輔助開關。

  3.3.3 檢查或校驗壓力錶、壓力開關、密度繼電器或密度壓力錶。

  3.3.4 檢查傳動部位及齒輪等的磨損情況,對轉動部件新增潤滑劑。

  3.3.5 斷路器最低動作壓力與動作電壓試驗。

  3.3.6 檢查各種外露連桿的緊固情況。

  3.3.7 檢查接地裝置。

  3.3.8 必要時進行絕緣電阻、迴路電阻測量。

  3.3.9 油漆或補漆工作。

  3.3.10 清掃GIS外殼,對壓縮空氣系統排汙。

  3.4 SF6裝置臨時性檢查(臨修):斷路器達到規定的開斷次數或累計開斷電流值時;當發現有異常現象或GIS內部發生故障時;GIS處於全部或部分停電狀態下,對斷路器或其他裝置進行的分體檢修,其內容與範圍應根據執行中發生的問題而定,這類分解檢修宜由製造廠負責完成。

  3.5 檢修人員應按製造廠要求定期更換空氣壓縮機潤滑油。

  4.SF6氣體的質量監督

  4.1 SF6新氣的質量監督

  4.1.1 SF6新氣到貨後,應檢查是否有製造廠的質量證明書,其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氣瓶編號、淨重、生產日期和檢驗報告單。

  4.1.2 SF6新氣到貨後,充入裝置前應按GB12022驗收。抽檢率為十分之三。同一批相同出廠日期的,只測定含水量和純度。

  4.1.3 國外進口的新氣,亦應進行質量複試,可按IEC新氣標準或生產廠的國家標準驗收。

  4.1.4 SF6氣體在充入電氣裝置24小時後,方可進行試驗。

  4.2 執行中SF6氣體的監督

  4.2.1 SF6裝置補氣:如遇不同生產廠家的氣體需混用時,符合新氣體的質量標準的氣體均可以混合使用;補氣時應注意接頭和管路的乾燥。在執行或檢修中,若發現SF6裝置內部的SF6氣壓有異常降低或報警(經溫度變化曲線校正後),應首先查明漏氣點並將缺陷處理完畢後,方可補充SF6氣體,並作好記錄。

  4.2.2 SF6氣體洩漏檢查(檢漏試驗):洩漏測試可分為定性、定量檢漏兩種方式,定性檢漏僅作為判斷試品漏氣與否的一種手段,是定量檢漏的預檢。原則上優先推薦採用定量檢漏(包括掛瓶法、區域性包紮法),其標準為年洩漏率小於1%。若生產廠家有明確保證不必定量檢漏,則可用靈敏度不低於10~6毫升/秒的定性檢漏儀測試,若有報警現象,則必須採用區域性包紮法進行定量檢漏。

  4.2.3 SF6氣體溼度檢測(微水試驗):SF6斷路器、負荷開關內部(有電弧分解的氣室),SF6氣體含水量標準為:交接和大修後不大於150ppm,執行中不大於300ppm;其他裝置內部(無電弧分解的氣室),SF6氣體含水量標準為:交接和大修後不大於250ppm,執行中不大於500ppm。試驗中須特別注意連線管路和接頭的乾燥,以防止將潮氣帶入裝置內部。同時填寫記錄時須註明試驗當時的溫度、使用的儀器型號,因為環境溫度不同、使用儀器的不同,對同一臺裝置測試的結果會產出一定的差異。

  5. 電氣試驗

  5.1 GIS出廠試驗專案

  5.1.1 外殼壓力試驗;

  5.1.2 接線檢查;

  5.1.3 輔助迴路及控制迴路絕緣試驗;

  5.1.4 斷路器、隔離開關、接地開關機械試驗和機械操作試驗;

  5.1.5 電氣、氣動的輔助裝置試驗;

  5.1.6 主迴路導電電阻測量;

  5.1.7 密封性試驗(SF6洩漏試驗,空氣洩漏試驗);

  5.1.8 區域性放電試驗;

  5.1.9 主迴路及輔助迴路耐壓試驗;

  5.1.10 終檢。

  5.2 SF6斷路器和GIS交接時預防性試驗專案

  5.2.1 SF6氣體溼度試驗及氣體的其他檢測專案;

  5.2.2 SF6氣體洩漏試驗;

  5.2.3 輔助迴路及控制迴路絕緣電阻測量;

  5.2.4 主迴路耐壓試驗;

  5.2.5 輔助迴路及控制迴路交流耐壓試驗;

  5.2.6 斷口間並聯電容器的絕緣電阻、電容量和tgδ;

  5.2.7 合閘電阻值和合閘電阻投入時間;

  5.2.8 斷路器的分、合閘速度特性;

  (若製造廠家有明確質量保證不必測量速度,則現場試驗可免測分、合閘速度)

  5.2.9 斷路器分、合閘不同期時間;

  5.2.10 分、合閘電磁鐵的動作電壓;

  5.2.11 導電迴路電阻測量;

  5.2.12 分、合閘直流電阻測量;

  5.2.13 SF6密度監視器(包括整定值)檢驗;

  5.2.14 壓力錶校驗(或調整),機構操作壓力(氣壓、液壓)整定值校驗,機械安全閥校驗;

  5.2.15 操動機構在分閘、合閘、重合閘下的操作壓力(氣壓、液壓)下降值;

  5.2.16 液(氣)壓操動機構的洩漏試驗;

  5.2.17 油(氣)泵補壓及零起打壓的運轉時間;

  5.2.18 液壓機構及採用差壓原理的氣動機構的防失壓慢分試驗;

  5.2.19 閉鎖、防跳躍及防止非全相合閘等輔助控制裝置的動作效能;

  5.2.20 GIS中的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和避雷器試驗;;

  5.2.21 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值;

  5.2.22 測量斷路器分、合閘線圈的絕緣電阻值;

  5.2.23 GIS的聯鎖和閉鎖效能試驗;

  5.3 大修後試驗專案:5.3.1~5.3.23,其中5.3.9、5.3.10、5.3.15、5.3.18適用於機構大修後。

  5.4 定期檢查維護試驗專案:5.3.1、5.3.3、5.3.6、5.3.7、5.3.10、5.3.11、5.3.16、5.3.17

  6.裝置評級和缺陷管理

  SF6裝置評級和缺陷管理按有關規定進行。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9

  為使計劃檢修的裝置經常保持良好工作狀態,及時消除裝置缺陷,防止裝置事故,延長裝置使用壽命,保證生產計劃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計劃檢修分大修、中修、小修。大修理費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費用由生產費用支付。

  2、實行科學檢修,認真執行檢修規程,嚴格控制大修理基金費用。制定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逐步延長檢修間隔期。

  3、根據檢修間隔期檢查評級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裝置大、中、小修計劃,裝置檢修計劃和生產計劃同時制定,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

  4、裝置檢修計劃由裝置動力部組織使用單位編制,報公司領導批准後下達,檢修計劃提出時,應同時提出備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計劃。年度計劃,每年底由分管領導組織平衡。

  5、停車大修要做到:

  (1)由公司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大修工作。

  (2)在大修前成立大修籌備領導小組,負責搞好檢修專案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裝置、勞動力的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訂等工作。

  (3)組織和指揮大修的人員要統一計劃、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要做到三個方面(即面向群眾、面向基層、面向生產)和五到現場(既政治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計劃科研到現場、生活服務到現場)。

  (4)大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和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達到一次試車成功。檢修完工後,進行總結評比。

  (5)會同有關部門作好保衛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6、嚴格認真執行裝置檢修計劃,大、中修計劃每年年底由裝置動力部組織進行,並報領導批准。裝置小修由分廠安排。

  7、結合裝置大、中修進行技術改造,並積極採用四新技術。

  8、裝置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大修方案包括:檢修內容、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勞動力、備品備件材料、試車驗收規程、安全措施等。裝置的大修方案確定後,有關部門要做好材料備品備件的供應和勞動力的準備工作,施工前有關科室部門應組織落實,確保大修工作順利完成。

  9、裝置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方案和檢修規程。若檢修專案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分廠和裝置動力部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10、檢修裝置要把好質量關,採取自檢、互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主要裝置大修竣工或一般裝置的大修及所有的裝置的中修竣工驗收,均由裝置動力部組織驗收,施工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11、壓力容器的檢修,除按檢修規程或方案驗收外,還必須執行壓力容器管理的有關規定。

  12、裝置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檢修記錄,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資料,並記入裝置檔案。

  13、施工單位要按計劃節約使用材料、配件、開展修舊利廢,檢修後的餘料、餘配件、必須按專案退庫,不得轉移使用,盡力節約檢修費。

  14、檢修人員必須做到科學檢修,文明施工。採用專用工具,現場要清潔,物品擺放要整齊,對工程質量要一絲不苟,多裝置檢修時,可以推行網路技術及套件檢修等。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10

  一、範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裝置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鑑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於本公司的裝置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內容:

  1、裝置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

  一、範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裝置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鑑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於本公司的裝置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內容:

  2.1、裝置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類機械、設務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機械、裝置或裝置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使施工生產突然中斷者,均為裝置事故。

  2.2、高備事故分業表(按直接經濟損失分類):

  事故分類 一次事故經濟損失金額(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裝置事故與防範管理:

  3.1、裝置事故管理必須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

  3.2、堅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任”的原則,公司各級領導,裝置管理部門,物質管理部門及公司全體員工都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努力做到對裝置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

  科學檢修,防止機械、裝置事故發生。

  3.3、加強公司全體員工對機械、裝置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查裝置隱患活動,並加強全休員工的技術培訓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水平,增強全體員工預防機械、裝置事故的預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裝置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裝置事故的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範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裝置事故的分級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

  3.5.3、裝置事故與鑑定:

  3.5.3.1、發生事故的單位,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各類機械、裝置事故必須向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公司物質管理部門上報,發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須在30分鐘之內向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接到彙報後,應立即組織有關裝置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裝置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根據調查分析情況以書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裝置管理領導彙報。

  3.5.3.2、裝置事故報告書的主要內容:發生裝置事故的主要原因、發生時間、發生地點、當事人、發生的經過、事故的性質、責任者、損失金額、處理意見、整改意見、預防措施。事故報告書必須有參加事故鑑定人員和責任者及裝置事故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3.5.3.3、裝置事故的調查、鑑定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分別進行組織調查、鑑定。

  3.3.5.4、參加資產保險的裝置,事故單位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檢視事故現場,確定損失情況和裝置損失經濟價值。

  3.4、事故的處理:

  3.4.1、裝置的責任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按照分級管理許可權進行處理。大型裝置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裝置責任事故根據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裝置責任事故,根據裝置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記過,降級,留廠檢視,開除廠籍,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情節惡劣者追究刑事責任等。

  3.4.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領導責任:

  3.4.2.1、由於安全生產規章制和操作規程健立不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裝置事故者。

  3.4.2.2、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教育,安排無證人員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經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崗操作造成裝置事故者。

  3.4.2.3、裝置超負荷運轉,超期使用,對存在事故隱患不採取有效措施,造成裝置事故者。

  3.4.2.4、違章指揮,強令員工違章操作裝置,造成裝置事故者。

  3.4.2.5裝置發和故隱瞞不上報者。

  四、裝置事故直經濟損失計算方法:

  裝置事故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裝置修復的各種費用,修理期間的裝置提取折舊費用等。

  4.1、能夠就地修復的按實際修理費用和裝置提取折舊費用計算。

  4.2、需要進廠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計算:

  4.3、裝置運轉已超過大修週期而發生裝置事故,按大修期間直接發生的各種材料、配件費用計算。

  4.4、由於裝置事故造成裝置報廢,按裝置實際淨值計算。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了調查弄清裝置事故原因真象,及時採取合適的補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損失,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讓所有員工從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度發生。

  二、原則:

  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及員工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

  三、事故定義:

  凡是由於裝置非正常損壞和人為原因而引起裝置故障均為裝置事故。

  裝置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下的為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的為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處理程式:

  1、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採取必要安全及應急措施,保證必要的生產所需。並及時通知上級組長和主管以及技術工程師,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以便進行原因分析。

  2、事故搶修:組長、主管、技術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後應於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裝置當事人要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會同工程師、上級進行原因劃定。並配合組織搶修,力爭以最短時間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

  a、事故處理完畢後,相關人員首先要配合上級或工程師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按要求如實將事情的經過、原因作出書面報告以供參考。(書面報告在事故當日按上級要求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b、由組長、主管和技術工程師透過公開討論,對事故的調查作出結論。由工程師作出事故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經過、原因、及採取措施和處理意見等內容。(書面報告在事故調查的三日內向上級主管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五、教育及再培訓:

  針對事故發生原因,組長、主管及技術工程師應視情況組織現場會,對員工進行教育及再培訓。在一個月內由主管或工程師組織,完成對所有員工以事故為案例的公開討論和培訓,並做記錄和準備相關內容考核。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12

  建築業的機械裝置是固定資產的組成部分,是實現機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質保證,為了適應不斷髮展的形勢需要,加速建築工業化的程序,實現建築業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須加強對機械裝置的管理。

  機械裝置的管理,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改革管理體制,健全管理機構,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種規章制度,堅持為生產服務,為科研服務,為基層服務的方向。建立一支專業管理和兼職管理相結合的裝置管理隊伍,實行管、用、修相結合,專業修理並舉的方針,不斷改善公司的裝置管理工作,為促進公司的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提供良好的裝備條件。根據上述原則和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一、機構裝置

  公司設立機械裝置科,負責全公司的機構裝置的管理工作,並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所屬單位機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機管員實行業務上接受基層和機械裝置科的雙重領導。

  二、裝置管理

  1、公司對裝置實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則,大型吊裝機械、土石方機械、樁基工機械集中委託機械裝置科管理,由機械裝置科統一排程。

  2、企業所有裝置,統一由機械裝置科進行編號,機械裝置科和基層同時立帳,主要裝置要建立裝置檔案,裝置調動時隨機調動,報廢時,檔案同時送批。裝置的備件圖冊和裝置歷次修理記錄,事故報告由機械裝置科歸檔,說明書安裝圖冊由基層裝置員保管。

  3、基層機管員必須做到申報各種材料零配件,計劃填報各種有關的統計報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裝置購置,大修計劃送機械裝置科審批,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請,經機械裝置科批准後方可實施。

  4、報廢裝置申請,必須在當年三季度報出,由公司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報經主管領導審定後報廢。經批准報廢后的裝置殘值按財務有關規定處理。

  5、各種裝置所提取的二項費用必須用於裝置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開支,不得移給他用。

  6、技改費、裝置折舊費,公司和基層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資金用於購置大型裝置,技術引進。

  7、對裝置進行改裝、革新,必須堅持先進科學、實用經濟的原則,一般的改裝技術革新由機械裝置科審批,重大的專案由主管經理批准,改裝和技術革新專案,必須連續執行六個月經鑑定確認可行後才以驗收。否則,其費用在生產成本中支付。

  8、開展群眾性的機械管理活動,每年進行兩次裝置檢查評比工作,交流經驗,年終進行一次紅旗裝置、操作能手評優活動。

  9、對新購置的小型裝置一個月內必須投入使用,中型裝置二個月內投入使用。

  10、裝置閒置六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報停,但裝置報停以前必須完好,啟用時必須履行啟用報告,停用期間不得提取二項費用(折舊費、大修理費)。

  11、機械裝置的租賃必須徵得公司同意後,方可對外租用,並參照機電裝置臺班費收取標準及公司有關規定收取費用,裝置在同意租用後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賃期中造成損壞由租賃者負責修理和賠償。

  三、機械裝置的使用

  1、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建立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責任制,大中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實行機組(班)負責制。

  2、所有機操人員必須持證操作,熟練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3、新裝置或經過大修,改裝的裝置,必須進行試運轉並進行走合,走合期內按規定減載限速,並掛“走合期”標誌以示區別。

  4、機械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特殊情況需經機管員同意並取得可靠資料後作業,大型裝置必須徵得機械裝置科的認可。

  5、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非正常損壞或效能降低及停產均為裝置事故,事故大小的劃分:

  一般事故:損失價值20-200元內,停產三天以上;

  大事故:損失價值200-2000元以內停產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損失價值2000元以上,停產一個月以上。凡是發生事故必須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報機械裝置科備案。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過處理或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於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損失大小應分別進行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對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員應予表揚和獎勵。

  四、裝置的保修保養修理

  1、裝置的保養、修理,實行專業修理與操作人員日常維修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日常保養維修,推行“十字作業法”做到定期保養及時修理。

  2、裝置的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小修由操作人員和機修工人共同完成。

  3、裝置大中修由機修廠完成,修理計劃由基層和機械裝置科共同編制,公司下達生產計劃執行。

  4、裝置的修理應本著質量第一的原則,各道工序應有專職檢驗員檢驗,總體驗收必須有主修技術人員會同送修單位代表經試車合格後,共同簽署意見方能出廠,中大型裝置機械裝置科參加試車驗收。

  5、凡由機修廠承擔修理的裝置實行“三包”(包修、包費用、包保用期),經大中修出廠的裝置應有六個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內損壞或出現嚴重故障時按如下辦法辦法。

  (1)修方責任造成,由機修廠無償限期修復。

  (2)由於操作不慎,保養不好,而造成的損壞送修單位負責。

  (3)裝置修理出廠後,修理單位填寫裝置修理記錄表,交送修單位或機械裝置科存檔。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為了調查弄清裝置事故原因真象,及時採取合適的補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損失,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讓所有員工從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度發生。

  二、原則: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及員工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

  三、事故定義:凡是由於裝置非正常損壞和人為原因而引起裝置故障均為裝置事故。

  裝置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為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的為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處理程式:

  1、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採取必要安全及應急措施,保證必要的生產所需。並及時通知上級組長和主管以及技術工程師,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以便進行原因分析。

  2、事故搶修:組長、主管、技術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後應於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裝置當事人要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會同工程師、上級進行原因劃定。並配合組織搶修,力爭以最短時間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

  a、事故處理完畢後,相關人員首先要配合上級或工程師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按要求如實將事情的經過、原因作出書面報告以供參考。(書面報告在事故當日按上級要求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b、由組長、主管和技術工程師透過公開討論,對事故的調查作出結論。由工程師作出事故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經過、原因、及採取措施和處理意見等內容。(書面報告在事故調查的三日內向上級主管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五、教育及再培訓:針對事故發生原因,組長、主管及技術工程師應視情況組織現場會,對員工進行教育及再培訓。在一個月內由主管或工程師組織,完成對所有員工以事故為案例的公開討論和培訓,並做記錄和準備相關內容考核。

  機械裝置故障檢修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裝置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裝置執行狀況,及時消除裝置缺陷,針對存在的缺陷、故障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出現事故,保證裝置安、穩、長、滿、優執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裝置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裝置缺陷、故障的界定、分類、登記及處理等管理。

  第二章 裝置缺陷管理

  第三條裝置缺陷是指由於各種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損傷或超過質量指標範圍,引起裝置效能下降的狀況。

  第四條

  裝置缺陷分類:

  (一)一般缺陷:不影響產品質量、不危及安全生產,能及時消除或裝置仍可正常執行但不會造成裝置波動和引發各類事故,不需採取特殊監護措施的裝置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響產品質量、危及安全生產,但因生產需要而必須帶病執行,有可能造成裝置停工或引發各類事故,必須採取特殊監護措施的裝置缺陷。

  第五條裝置缺陷實施分級、動態和閉環管理,各車間應建立所屬裝置一般缺陷臺帳,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要建立重大裝置缺陷臺帳,每月更新,並報公司裝置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發現一般裝置缺陷後,操作人員應逐級彙報班長、車間裝置管理人員,由車間組織消缺,完工後及時填寫消缺記錄。對暫不能消缺的應上報本單位裝置管理部門,並填寫裝置一般缺陷臺帳,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

  第七條發現重大裝置缺陷後,操作人員應及時彙報車間和本單位生產、裝置管理部門,同時報公司裝置管理部。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對重大缺陷進行分析,制定缺陷監護方案、消缺計劃和措施,落實責任人。

  第八條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要加強裝置缺陷的管理,要監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況,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時造成缺陷的擴大。對於重大缺陷,要嚴格落實整改計劃,並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監護措施。

  第三章 裝置故障管理

  第九條裝置故障是指由於設計、製造、安裝、施工、使用、檢維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機械、動力、電訊、儀器(表)、容器、運輸裝置、管道等裝置及建(構)築物等損壞造成損失或影響生產的事件。

  第十條裝置故障分類:

  (一)一般故障:直接經濟損失大於或等於2000元而小於4000元。

  (二)嚴重故障: 直接經濟損失大於或等於4000元而小於6000元。

  (三)直接經濟損失大於或等於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裝置故障損失的計算以直接經濟損失為準。其中裝置故障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一)報廢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淨值減去殘值計算;

  (二)損壞後能修復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損壞的修復費用計算。

  第十二條各級裝置管理部門要有專人(可兼職)負責裝置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裝置發生故障後,當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長、車間主任報告,車間向裝置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裝置管理部門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故障進行分析處理。對於裝置嚴重故障及關鍵裝置出現的故障,要立即電話報告公司裝置管理部。

  第十四條不論故障大小,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每月都要將對裝置故障進行統計,填寫裝置故障月報表報公司裝置管理部。

  第十五條裝置故障實施分級管理,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建立A、B類裝置故障臺帳和裝置故障報告,各車間建立所有裝置故障臺帳,其中A類裝置故障及造成公司級非計劃停車的裝置故障分析一般應由公司裝置管理部組織,由各單位填寫故障報告上報公司裝置管理部備案。裝置故障發生、分析、處理情況要及時存入裝置檔案,為了解裝置歷史狀況、制訂檢修、更新及改造計劃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積極開發應用裝置狀態監測及故障診斷技術,將其用於裝置日常管理之中,及時發現故障徵兆,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損失,保證裝置安穩執行。

  第四章 裝置事故管理

  第十七條裝置事故管理引用公司《事故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