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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為規範各物業區域設施裝置的管理,以確保業主、使用者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物業區域的供水、供電、供氣及機電裝置

  3.日常保養規定(向業主、住戶公示)

  3.1供水、供電、供氣及機電裝置是經過周密考慮而設計的,請業主(住戶)不要隨意更改,如未獲批准擅自更改,造順民經濟損失由業和(住戶)負責。

  3.2各樓宇增裝有公共電視天線,為保持樓宇的雅觀,請勿增設個別戶外天線。

  3.3切勿把垃圾、菜葉、雜物等廢料投入廁所及下水道,如因使用不當,導致堵塞或損壞,一切修理費用由業主(住戶)自行負責。

  3.4屋樓內公共地方,不得稼具、貨物、神位及燒香,不得亂塗亂畫,如屬小孩行為,由小孩的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及清洗復原的費用。

  3.5各住宅單位均設有專供晾衣服的位置,請勿在其他公共區域晾曬衣物,以免影響園區的雅觀。

  3.6愛護公共裝置、電梯、對講機、教育小區不要在電梯內嬉戲,不要亂按對講機和電梯開關鍵,如屬人為損壞,當事人修理費用,並視損壞程式接受罰款。

  3.7如長時間離開住所,請關好水、電、氣總掣,如因水、電、氣總量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業主、住戶承擔相關的一切費用。

  4.裝置安全執行制度

  4.1機電裝置的以安全、正常、經濟執行為標準,機電裝置的操作、保養、維修由機電工程部專業技術人員或外聘專業維修保養公司公司實施,維修人員須持有相應的操作證、上崗證,專業維修保養公司需持有相關技術的資質證,且在有效期內。

  4.2智慧控制、消防、電梯、供電、供水裝置管理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員必須密切留意和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執行記錄。

  4.3機電裝置嚴格按照裝置維修保養堆積進行維護,保證裝置完好。

  4.4值班員和維修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管理規程進行操作和維修。

  4.5機電維修員應瞭解和掌握裝置執行規律,貫徹以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事故發生。

  4.6維修裝置時,先準備好材料和採取相應的安全提供和技術措施,防止觸電及裝置事故的發生。

  4.7在電源幹線、低壓配電櫃上行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操作必須使用絕緣工具關懸掛標誌牌。

  4.8做好裝置執行和維修記錄,建立裝置臺賬,定期對裝置進行清潔衛生。

  4.9供配電裝置房必須具備有滅火器材。

  5.裝置執行記錄管理制度

  5.1管理區域內驗收交接應移交有關機電裝置檔案資料,包括裝置產品合格證、施工圖、接線圖、試驗報告、說明書等,設專櫃保管。

  5.2服務中心建立裝置執行檔案櫃,儲存裝置技術資料、裝置臺賬、裝置執行管理資料和維修資料等。

  5.3值班員和機電維修員做好智慧控制、消防、水電、電梯等裝置的值班記錄和各種裝置的巡視檢查和保養記錄,並有記錄人的簽名。

  5.4所有記錄以月為單位整理、裝訂成冊、歸檔管理。

  5.5定期對裝置管理記錄進行統計分析,掌握裝置執行情況。

  5.6借閱查詢裝置管理記錄應佃理相關手續。

  6.裝置管理交接班制度

  6.1值班人員應按統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勤,不能私自調班、頂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提前徵得領導同意,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才能請假。

  6.2交接班雙方人員必須做好交接的準備工作,準時進行交班。交接班的準備工作包括:

  l檢視執行記錄;

  l介紹執行狀況和方式;

  l以及裝置檢修、變更等情況;

  l清點儀表、工具‘

  l檢查裝置狀況;

  l交班時,雙方領班在值班日誌上簽字。

  6.3在下更情況下不得交接班:

  l在事故處理未完或理大裝置啟動或停機時;

  l交接班準備工作未完成時;

  l接班人數未能達到規定人數的最低限度時;

  l領班人員有酒醉現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況而未手到頂班人時。

  7.裝置管理報告制度

  7.1下更情況報告主管

  l主要裝置非正常操作的開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l裝置出現故障或停機檢修;

  l零部件更換及修理;

  l維修人員的工作去向、客戶維修材料的領用;

  l執行人員暫時離崗;

  l對外及上級聯絡。

  7.2下列情況必須報告服務中心經理

  l重點裝置非正常操作的啟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l採用新的執行方式;

  l重點裝置發生故障或停機搶修。

  8.裝置故障和事故處理程式

  8.1無論發生何種裝置故障和事故,主管單位必須立刻組織力量迅速處理。

  8.2發生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較大範圍、較長時間有關係統不能正常工作或將造成有關係統不能正常工作,產生較嚴重影響,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時,必須及時報告上級領導和有關單位協調解決。

  8.3無論發生何種裝置故障和事故,主管單位有關人員必須在值班記錄和故障檢修記錄本上做詳細記錄,不得疏漏隱瞞。

  8.4發生較重大事故或故障時,主管單位在事故、故障初步處理後,寫出事故、故障報告,由服務中心經理召開有關外聘公司、機電維修部人員參加事故分析會,寫出分析意見和改進措施,然後上報物業公司經理審批。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2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確保場所現有消防設施、裝置及滅火器材完好,結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消防設施、裝置及滅火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制度:

  一、門市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動報警系統及相關裝置、自動滅火系統及相關裝置、消火栓(室內外消防栓及水泵結合器)系統及相關裝置、防火分隔物(防火牆、防火捲簾、防火門)、應急疏散設施(通道、出口、照明、標誌標識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動式滅火器、消防救護器材(隔熱服、滅火毯、消防斧、救護繩、手提應急燈)等

  二、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負責,維修保養由工程部及相關協作單位負責。所有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埋壓、圈佔,門市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維護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報警系統:

  1.消防報警系統得日常管理和維護由大廈監控中心負責

  2.火災報警探測器一般場所每3年清洗保養一次(按比例分批進行),汙染場所(廚吧操作間等處)每年清洗一次

  3.大廈監控中心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熟練掌握裝置效能及操作規程

  四、防火捲簾、常閉式防火門

  1.工程每月協同大廈對防火捲簾系統元器件進行檢查併除塵,每季度按照設計標準對防火捲簾、長開式防火門進行功能測試,及時排除故障。

  2.工程會同大廈維保單位每季度對機械原件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確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煙系統和正壓送風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所有正壓送風口巡視檢查一次

  2.大廈工程部每半年對送風口電氣元件機械配件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檢查風機的.狀態,及時消除系統故障

  六、排煙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排煙閥、排煙口及控制線路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

  2.每半年對排煙系統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七、固定滅火系統

  八、消火栓系統

  1.安保每日對室內消火栓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

  2.工程每月對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器進行維護保養,確保系統處於正常狀態,與大廈協調按照設計標準進行聯動測試並做好記錄

  3.會同大廈每月對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壓消防管壓力進行檢查並加強日常巡視

  4.會同大廈對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處進行入冬前的防凍保養水噴淋滅火系統由大廈進行測試保養,保持溝通

  5氣體滅火系統:每半月對滅火器材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加強日常巡察,及時發現問題並妥善處理;按消防法規要求定期送專業檢修單位進行檢測檢修。

  九、安全疏散設施

  1.安全疏散通道確保時刻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佔用;安全出口不得隨意堵塞、封閉

  2.疏散指示燈(標誌)、應急照明設施不得隨意改動位臵或擅自摘除

  3.防火門作為防煙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隨意摘除或損壞,應按照其設計標準確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員每日對用火用電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標誌、防火捲簾門、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設施器材、安全疏散標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對損壞或故障設施及時保修,確保功能完好,並認真填寫《防火巡查記錄》。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職工。

  3職責

  3.1生產部經理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是本公司裝置安全管理的主要負責人;

  3.2總經辦、各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3.3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定期組織裝置安全產檢查,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跟蹤驗證;

  4管理內容

  4.1培訓

  4.1.1新進廠員工在培訓內容中,應包括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採取如下方式:

  A、總經辦的理論培訓;

  B、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和車間主任的再場操作培訓。

  4.1.2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必須持有國家、行業或政府頒發的操作證書,經總經辦驗明其有效性後(必要時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2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

  按公司“裝置管理程式”及“裝置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實施。

  4.3生產現場的安全

  4.3.1所有設施和生產裝置,必須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除錯。

  4.3.2對各種裝置和儀器,操作者嚴格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執行,特別是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向車間主任或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報告。

  4.3.3工作現場佈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高速運轉在操作面的皮帶輪,必須具備皮帶罩;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3.4生產現場要求: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要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4.3.5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3.6載貨升降機、叉車車斗,嚴禁載人執行;

  4.3.7配電線路的設計、施工、維護、修理均要嚴格執行相關的電工規定,由公司電工實施;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4.3.8有必要控制最高轉速的裝置,經裝置管理員限速後,不得擅自調整超速;升降機、叉車及其它安全裝置,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4.4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在1小時內向直接上級主管彙報(填寫“意外事故報告單”),並由生產部經理調查處理。

  4.5各級單位主管或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職責,如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a不執行有關規定、條例、操作規程或自行其事的;

  b對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人身和裝置、財產的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d對裝置安全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e對裝置安全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f延誤裝、修安全設施或不裝、修安全設施的;

  g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h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i不服從指揮勸告,進行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j隱瞞事故或謊報事故經過的。

  對以上現象,將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6由於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設施/裝置損壞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及必要時的行政責任。

  4.7每月一次,由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負責組織,對本公司的設施/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有安全隱患的設施/裝置,必須當場指出並要求其改進,並填寫“設施/裝置安全管理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提供和維護為實現服務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裝置及工作環境。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為實現服務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裝置和工作環境的管理。

  3、職責

  3.1工程部、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對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裝置進行控制。

  3.2各部門在本部門業務範圍內對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進行控制。

  4、程式

  4.1基礎設施裝置的確定

  為實現服務符合性活動所需的基礎設施裝置包括:工作場所(辦公場所、健身娛樂場所、配電房、裝置機房等)、服務設施(軟硬體及管理網路、通訊設施、運輸設施、水電氣供應、道路及排汙管線等)、支援性裝置和工具(如維修用的裝置和工具等)。

  4.2基礎設施裝置的驗收

  4.2.1物業驗收小組對專案交接設施裝置及相關技術資料進行驗收,並作好驗收記錄。

  4.2.2工程部負責組織使用部門對採購的設施裝置進行安裝除錯,確認滿足要求後,填寫《設施裝置及資料交接清單》,並作好備存。

  4.2.3工程部負責對公司大中型維修工程進行監管並負責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鑑定評卷》存檔。

  4.2.4交接驗收不合格的設施裝置,驗收小組與開發商協調處理;採購設施裝置或公司大中型維修工程驗收不合格,管理部、工程部與供方協商解決,並在《設施裝置及資料交接清單》上記錄處理結果。

  4.3設施裝置的登記建帳

  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設施標示卡,規定設施責任人,工程部負責配合建立《設施裝置管理臺帳》。

  4.4設施裝置的使用、保養和維修

  4.4.1根據需要,相關操作人員應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對國家有規定的特殊工種,要求操作人員持有相應的國家授權管理機構頒發的上崗證方可上崗。

  4.4.2工程部制定《設施裝置日常保養專案表》,規定保養專案、頻次。物業服務中心根據要求執行,並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報工程部,工程部將《設施裝置日常保養專案表》整理入檔並作為年度檢修計劃的依據。

  4.4.3工程部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下年度的《設施裝置年度檢驗、檢測計劃》發至各部門,

  在計劃日期7日前透過辦公平臺通知檢測單位和受檢單位進行檢驗、檢測,並將結果登記在《設施裝置管理臺帳》上。

  4.4.4日常執行中發現的故障由物業服務中心進行維修,並填寫《設施裝置檢修單》;無法排除的故障,工程部協助處理。

  4.4.5現場使用的設施應有統一的編號,以便於維護保養。

  4.4.6對工作環境的管理由在該場所工作的相關部門管理,確保適宜的工作條件。

  4.5設施裝置的報廢

  4.5.1對無法修復或無使用價值的設施,由使用部門填寫《設施裝置報廢單》報工程部、管理部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報廢。

  4.6工作環境

  公司各部門根據各自的業務範圍,確定並管理為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中的人和物的因素,根據服務作業需要,負責確定並提供作業場所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包括:

  4.6.1配置適用的辦公用房。

  4.6.2配置必要的空調、消防器材保持適宜的溫、溼度和職業衛生、安全。

  4.6.3工程部對供水、電、暖設施進行控制,確保員工服務符合勞動法規的要求。

  4.6.4為業主提供清潔、優美的生活環境。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5

  為保證本廠生產裝置安全使用和定期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1、對本廠所有的生產裝置,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啟動的裝置,主要檢查電路執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臺秤、天平、卡尺等計量器具主要檢查其精確度,一般半年請計量局專業人員維修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檢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個,並長期蓄存好清水。

  6、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裝置。

  7、廠內砍刀、安全帽等滅火工具必須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不得做擺設,搞形式。

  8、本制度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監督執行。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6

  (一)加強檢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二)檢修專案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排程,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三)找出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前採取預防措施。

  (四)從事動火作業,應先透過動火三級審批後方可實行。

  (五)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企業檢修安全技術規程。

  (六)在易燃、易爆區域的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七)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動火作業前,對動火點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乾淨。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員禁止從事焊接作業。

  (九)進入裝置內之前,必須將該裝置與其它裝置隔絕,並進行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十)嚴禁在作業裝置內外投擲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十一)在裝置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本規定中有關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裝置內。

  (十二)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安全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裝置。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7

  1、建立從安裝、除錯、驗收,到執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裝置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裝置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裝置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裝置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裝置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裝置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專案、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裝置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8

  為確保裝置正常執行和延長使用壽命,各車間必須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正確維修。

  一、使用裝置的操作人員要了解裝置的效能、原理、結構、生產能力和最高允許使用負荷。

  二、操作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掌握操作技術,並能處理緊急停機故障,會排除一般性機械故障,嚴禁違章操作。

  三、每臺裝置都要指定專人負責操作和日常的維護保養,確保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

  四、當班的機修工、電工要巡迴檢查所負責的電器,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

  五、對裝置發生的臨時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維修工進行搶修,盡力減少停機時間,儘快恢復生產。

  六、裝置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及時上報,由主管經理寫出報告,落實責任,採取措施,總結經驗教訓。

  七、裝置維修計劃由裝置負責人編制,正確制定維修計劃,保證裝置按計劃,有步驟的檢修。

  八、確定各項修理專案,工作時間,材料消耗的費用及其它預算,報請批准後實施。

  九、裝置修理後,需經有關人員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裝置不得使用。

  十、裝置的保養維修應儘量避開正常操作時間,裝置上及周圍不得有食品原輔料、半成品或成品;維修完畢後應徹底清潔消毒。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9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生產管理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後,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生產管理部。

  第二十九條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生產管理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透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裝置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式,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資訊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排程,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資訊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於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專案,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班組長、車間主任)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裝置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四十一條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八、裝置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裝置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排程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0

  1、加氣站內的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由裝置維修崗位人員負責,工作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各崗位操作人員應對影響安全的裝置、設施做好維護、操作和維修工作。

  2、對於防爆裝置、電氣裝置及靜電防護設施等要加強管理,做好日常保養和維護,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其在任何情況下處於正常執行狀態,並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3、裝置設施檢修工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和裝置、設施操作規程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員工不準獨立作業。

  4、特殊工種如電工、焊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操作人員必須以嚴謹的態度維修、維護好相關裝置設施,不得違章作業,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5、裝置設施檢修工作人員應負責儲存設施以及安全裝置、防護裝置備品備件和易損壞的合理儲備,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故障及防範措施方案,出現問題,應及時排除,嚴禁帶病執行。站安全員負責此項工作的檢查監督工作,並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6、站安全員應每月至少一次對儲存設施以及安全裝置、防護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以及過期使用的,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檢修或送檢。以確保證安全執行,並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7、維修工應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下的裝置設施,負有檢修、維護、保養等質量責任。

  8、進行高空作業應佩戴安全帶、安全帽方可進行作業。進入地下廢油儲油井內和其它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佩戴簡易防毒面具並將空氣呼吸連線軟管的進氣口部分拉至新鮮空氣處固定後進入現場進行操作作業,並應根據作業性質在工作現場配置相應的應急處置搶救後備措施。

  9、維修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對分管範圍內的裝置設施檢修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工作交與他人代管。

  10、工作安全電壓,一般情況需24v,潮溼地點應用12v電壓。

  11、不準在電氣裝置、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外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禁止開啟”等警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任何人不準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12、電氣裝置檢修前,應向有關人員清楚說明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嚴格執行有關電氣操作的安全規程。必須帶電作業時,要有嚴密的組織措施和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人員的監護下,由熟練的電工進行操作。13、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14、在現場檢修時,不使用產生衝擊火花的工具,不使用非防爆型的儀表、燈具等,在作業時使用不產生碰撞火花的專用防靜電工具。

  15、對於避雷裝置設施,除定期檢查外,還需要在每年雨季前作檢查,特殊情況時,應進行臨時性檢查。

  16、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液體擦洗裝置,檢修時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處置,作業現場發生傷亡或事故是應保護好現場、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

  17、裝置設施檢修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每日實驗巡檢,且每週大檢查不少於一次。站長每月應組織進行至少兩次裝置設施全面檢修活動,各班的日常現場安全檢查由當班班長實行班前、班中、班後檢查制度,做好每日自查工作。

  18、裝置設施檢修工作人員還應做到以下幾點:

  (1)對安全設施、裝置必須合理使用,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要堅持“維護為主,檢修為輔”的方針。

  (2)對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安全設施、裝置使用後應進行維護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3)操作員對自己所使用安全設施、裝置的機、泵、罐、管、閥、及其他裝置必須達到“四懂三會”:四懂:1.懂裝置在生產中的作用;2.懂裝置效能;3.懂裝置結構;4.懂裝置原理。三會:1.會使用;2.會保養;3.會排除故障。

  (4)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超壓、超溫、超速、超負荷執行,機泵執行期間對其溫度、壓力、聲音、電流及冷卻系統、潤滑系統隨時檢查。

  (5)認真執行裝置潤滑制度,做到“三級過濾”,潤滑氣五定(定時、定點、定質、定量、定期)。

  (6)檢修停運的裝置,必須辦理檢修工作票,並切斷電源,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標誌牌,防止誤啟動,造成事故,

  (7)按裝置臺帳的要求,逐項填寫裝置內容,做好檢修記錄。

  (8)經營儲存場所的安全設施、裝置應按要求進行安全檢查,確保正常使用。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1

  一、為加強我廠裝置設施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檢修期間的安全作業和檢修後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裝置設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範圍。

  三、在裝置設施檢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單位必須明確檢修內容,檢修時間和檢修作息時間。

  (二)確定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安全監督員和參加檢修的人員。明確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對參加檢修的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教育及防範措施負責。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掌握檢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檢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境和安全作業條件,並擬定好安全防範措施。

  (四)重大檢修專案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平行交叉作業、停(供)電作業,運轉裝置檢修起重作業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必須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範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並報機動、安全部門備案。

  (五)裝置設施檢修的安全用具和檢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六)必須堅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班前檢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範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檢修專案安全措施到位,專案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

  四、裝置設施檢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進入檢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後方可作業。

  (二)特殊工種崗位的檢修作業,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

  (三)聯保對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四)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的檢查工作,對檢修人員的安全作業狀態進行監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發現險情應及時停止檢修作業,撤離人員,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彙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後作業等行為。

  五、裝置設施檢修結束後,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檢修臨時設施,確保裝置設施試執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二)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塵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三)認真做好檢修專案的總結工作。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2

  車輛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了提高運輸服務質量,確保行車安全,使每輛車確保完好的技術狀況,特制定以下車輛管理制度:

  1、嚴把車輛准入關,對於公司化經營的車輛在購車前,投資人應與公司協商確定車型、營運線路,早簽有關協議,交納一定數量的質量信譽保證金,並向公司寫出書面申請,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購車入戶。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做好“三關一監督”工作。

  2、整車必須符合“GB7258-2012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標準”。

  3、按照行業有關部門要求,所有車輛在營運過程中,不得隨意私自加座,不得客貨混裝。

  4、所有營運車輛都要進行等級評定。營運車輛在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檢測,出具全國統一樣式的檢測報告,依據檢測結果,對照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

  5、根據有關規定凡達到國家規定報廢的車輛堅決停止營運並予以報廢。杜絕由於車輛老舊造成的機械施事故,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拼裝的、檢測不合格的客車以及其它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客運經營。

  6、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時進行二級維護,凡脫保車輛和未領取檢驗合格證的車輛,將通知車站予以停班。經督促仍未按要求改正者,將停止營運。對司屬車輛下達執行率為100%,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格執行車輛安全例會制度。

  7、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時繳納公司的稅費,及時領取相關的行車手續,保證做到行車手續、證件齊全有效。

  8、要求所有營運車輛必須保持內外衛生整潔、玻璃無破損、漆皮無脫落,公司安全員下站檢查的重點是車輛的燈光、剎車、轉向、傳動等部位是否完好,認真檢查車上的消防器材及冬季防滑用具的配置是否齊全有效,對已陳舊和可能造成不安全隱患的設施、裝置,應及時予以更新。輪胎必須符合技術要求,如輪胎殘留花紋深度低於1.6毫米須及時更換,如未及時更換導致在以後的行車過程中發生事故,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當事人承擔,徹底杜絕所有營運車輛“帶病”行駛。

  9、加大檢查力度。嚴禁乘客攜帶“三品”上車,嚴禁車廂內私裝、私運相關危險物品,嚴禁超速,嚴禁無資格證的駕駛員參加營運,對有上述行為的車輛和當事人,安全員一經發現,有權予以制止並立即給予糾正,嚴重者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處罰後仍不服從管理者或繼續違章操作而導致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的經濟後果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均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10、所有營運車輛應嚴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參加車輛的年檢審驗工作,定期進行客運車輛檢測。

  11、駕駛員必須自覺接受並配合管理部門和公司安全人員的檢查。同時必須做好對車輛的維護,落實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制度。

  12、公司必須建立健全營運車輛技術檔案,並妥善保管,對所記載的相關內容應當及時、準確,不得隨意修改。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3

  一、為了教學效果的需要,積極使用各種教育裝置。

  二、管理人員平時認真登記查驗儀器裝置、材料種類和數量並保持清理、修復、損壞、破舊教具器材。

  三、對“使使用者”實行填發申請表制度。

  四、遞交申請表後,填寫使用教具的名稱、數量和時間由使用人直接簽名寫姓名。

  五、儀器教具收庫時要查驗數量和損傷情況,並填寫歸還日期。

  六、儀器教具登記制度每學期一小結,並上報學校存檔。

  七、平時儀器室除管理人員外禁止他人出入。

  八、其它人員不經學校允許不得隨意使用學校的各種教育設施及裝置。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4

  1、校內的一切裝置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執行安全可靠。

  2、教學裝置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教室、教師宿舍、圖書室、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教師在宿舍私自接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校長反饋,應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本公司車輛裝置、設施的管理,維護保養好裝置、設施,以便在關鍵時刻發揮其作用,對本公司車輛裝置、設施物及其它安全裝置、設施的配置、計劃、採購、領取、維護保養、使用及報廢更新進行有效管理,以保證其隨時處於完好的待用狀態。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經營、運輸的車輛及車輛裝置、設施。

  3、引用檔案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名錶》(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

  4、定義與分類

  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和環境汙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

  本公司的裝置、設施主要是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及其車輛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等;

  5、管理職責

  5.1安全主任負責制定,更新車輛及車輛裝置、設施清單,並收集、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經總經理核准。

  5.2行政部負責車輛裝置、設施的採購、驗收和維護保養。

  5.3運輸部負責車輛裝置、設施的日常安全檢查。

  6、工作程式

  6.1選型及使用前期管理

  6.1.2選購車輛時,應對車輛安全性、適用性、可靠性、積極性及維修方便性進行選型論證,避免盲目購置。

  6.1.2車輛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效能、安全要求。

  6.1.3接受新車時應按合同和說明書的規定,對照車輛清單或裝貨單進行驗收,清點隨車工具及附件。新車投用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保養。並根據製造廠家的要求進行清潔、潤滑、調整,確保技術狀況良好。

  6.1.4新車投用前,應建立車輛技術檔案,配備必要附加裝備和安全防護裝置。新車應嚴格執行走合期的各項規定,做好走合維護工作。

  6.1.5嚴格按製造廠技術要求使用。車輛發生損壞,應及時作出技術鑑定,屬製造廠責任,按規定程式向製造廠索賠。

  6.2車輛基礎管理

  6.2.1車輛從購置到報廢全過程的技術管理,應系統記入車輛技術檔案。技術檔案應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準確。

  6.2.2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包括:車輛基本情況和主要效能,執行使用情況,主要配件更換情況,檢測和使用記錄以及事故處理記錄。

  6.2.3按時參加年檢和車輛技術狀況的等級鑑定。

  6.2.4做好車輛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統計,按規定上報各種資料。

  6.2.5折舊資金應用於車輛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6.3.裝置的使用、維護和檢修參見《車輛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6.4裝置的報廢

  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應當報廢更新。

  6.4.1經過預測,繼續大修理後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6.4.2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6.4.3大修理雖能恢復使用,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6.4.4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6.4.5有關部門頒佈不能繼續使用的。

  6.4.6其它應當淘汰的。

  6.4.7報廢的車輛或氣瓶及國家規定的淘汰裝置,不得轉售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6

  1、範圍

  為了加強裝置設施的管理,提高裝置設施的完整性,制定本制度。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單位。

  2術語和簡略語

  本辦法採用GB/T 28001-2001和Q/SY10021-2007標準規定的術語。

  3、職責

  3。1公司生產一部是本細則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細則的制、修訂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3。2各部門負責本細則的具體實施。

  4、管理內容

  4.1裝置設施安裝驗收

  4.1.1裝置開箱驗收

  a)根據合同和裝箱單檢查裝置本身是否完整、受損,配套工具、附件是否齊全;

  b)隨機技術檔案是否缺損;

  c)驗收時,應逐項登記,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絡解決;

  d)隨機檔案、資料經裝置管理部門驗收後由使用單位及時歸檔。

  4.1.2非安裝裝置按裝置使用說明書除錯驗收合格後,組織驗收單位填寫“裝置(安裝)驗收記錄”,驗收人員簽字,使用單位方可投入使用,同時使用單位做好有關資料的歸檔工作。

  4.1.3裝置安裝驗收內容

  a)裝置安裝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書進行;

  b)裝置安裝驗收與除錯具體內容:1)外觀檢查;

  2)安裝質量檢查與調整;3)裝置效能檢查與除錯;4)運轉試驗。

  c)安裝除錯合格的裝置,組織安裝驗收單位填寫“裝置(安裝)驗收記錄”,驗收人員簽字,將裝置及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同時使用單位做好技術資料歸檔工作;

  d)對於安裝驗收不合格的裝置,組織驗收單位負責協調、處理,直至驗收合格;

  e)裝置遷裝或修理後重新安裝要嚴格按照安裝驗收的內容和程式進行。

  4.1.4裝置使用單位應建立裝置技術檔案。

  4.2裝置設施使用管理

  4.2.1各單位裝置設施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裝置設施的使用管理。生產執行處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裝置操作規程的編制以及執行情況。

  4.2.2裝置操作規程

  a)裝置投入使用前,由各單位裝置設施管理部門組織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經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下發執行;

  b)操作者要熟悉所使用裝置的操作保養規程,並嚴格執行,嚴禁違章操作;

  c)各級裝置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進行監督、批評、制止、直至處罰。

  4.2.3裝置使用(操作)崗位責任制

  a)裝置使用實行定人、定機(組)、定崗位的責任制,單人操作和單班作業的裝置實行專人、專機制,兩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裝置必須建立機長負責制,在機長的組織下,嚴格執行各項制度,管好用好裝置;

  b)裝置操作者必須達到本崗位“四懂三會”的要求,逐步做到一專多能(四懂:懂效能、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三會: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裝置操作者必須經所在單位裝置主管部門或勞資、安全等部門組織培訓並經統一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憑證操作;

  c)裝置操作者要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和生產工藝規程。同時按照“十字(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作業”要求,及時進行裝置的維護保養,確保裝置處於完好狀態;

  d)使用單位建立裝置操作定人定機臺帳,基層隊建立裝置設施管理活動記錄。

  4.2.4裝置的交接班

  a)裝置操作者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b)裝置操作者接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提前到崗,觀察、瞭解裝置和油、水、電、氣(汽)、工具、附件等情況;

  c)交班人應提前做好清潔衛生,填寫“裝置運轉記錄”;

  d)交接雙方按裝置巡迴檢查路線要求採用聽、看、查、問的方式,逐項或逐點進行交接。並且雙方均應在“裝置運轉記錄”上簽字。

  4.2.5裝置巡迴檢查

  a)裝置使用單位應制定裝置的巡迴點檢部位、路線及巡檢週期;

  b)操作者應嚴格按規定時間、點、項或路線進行檢查,並填寫“裝置巡檢記錄” 。

  4.3裝置設施現場管理

  4.3.1裝置現場嚴格按標準化建設,推行定置管理。

  4.3.2各單位應加強裝置現場管理,制定裝置現場管理辦法,確保裝置的完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7

  一、各種教育設施及裝置由保管員專人負責,對教師在教學中所借用的裝置資料應先填好借用單,註明借用和歸還日期。

  二、裝置資料借用應按時歸還,借前和收回時對裝置資料質量狀況要進行檢查和交待清楚,對借用中損壞的應填報損單,主管領導視情況作出相應的意見進行處理。

  三、各種教育設施及裝置應妥善保管,帳物相符,絕不允許流失或移作他用,出借校外的須經主管領導及管理員商討同意,對未經同意,擅自流出校外的裝置資料,一經發覺,必須及時追回,對管理人員給予批評教育,並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四、主管領導及財產管理員應定期對各種教育設施及裝置資料行核對清查。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8

  一、建立健全設施、裝置技術檔案,按規定時間進行維護和保養。

  二、操作人員應對設施裝置做到“三會”,即會操作使用、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操作人員應對設施裝置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結構、懂效能、懂用途,且能熟練操作使用。

  四、設施、裝置出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按操作規程採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五、保證設施、裝置上的各種儀表、液位計、安全閥等器具的準確完好,損壞的器具禁止使用,並應及時更換,保證車輛設施、裝置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檢查裝置配備的輔助器材,使之達到完好狀態,以備急用。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9

  一、 教學裝置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 教學裝置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 教學裝置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 教學裝置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裝置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 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裝置設施進行認真除錯,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裝置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 教學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 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 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 教學裝置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 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 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20

  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裝置安全執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裝置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並貫徹落實本制度。

  (一)根據裝置使用的規範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裝置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專案。

  (二)根據裝置執行週期,定期對裝置進行檢修。按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裝置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專案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裝置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裝置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週期。依據維護保養週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裝置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

  (四)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裝置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

  (五)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裝置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裝置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並負責監督檢查,使裝置維修保養制度化、規範化。

  裝置維修質量高低,取決於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各使用單位應加大維修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的力度,使其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才能滿足專案部硬體設施裝置不斷更新的技術要求。

  (六)當裝置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裝置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並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裝置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後,交由執行人員啟動裝置,待裝置執行正常後方能撤離裝置維修現場。

  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請各裝置使用單位組織員工認真學習,並依據有關要求貫徹落實。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設施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21

  一、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驗收、執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驗收、執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管理。

  三、職責

  3.1運營部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或下屬單位對生產設施執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門對分管的生產設施要嚴格遵循操作規程,認真檢查生產設施執行中的動態指標是否符合要求,保證生產設施的執行安全。

  3.3生產設施的檢維修由裝置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

  3.4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由運營部、使用部門負責。

  四、控制程式

  4.1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負責裝置的管理與維護,建立裝置設施運行臺賬,制定檢維修計劃。

  (1)日常點檢:操作人員上班前對裝置進行檢查,裝置執行中對裝置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保留檢查記錄。

  (2)定期檢查:裝置管理部門每月對裝置全面檢查一次,並認真填寫《裝置安全檢查表》,特種裝置應定期聯絡國家檢驗部門年檢。

  (3)季節性檢查:由於季節原因裝置使用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對裝置進行檢查,主要內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凍等。

  (4)定期保養:維修工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保養,並認真填寫《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記錄》。

  4.2生產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

  1、維修前的準備

  (1)根據裝置維修專案的要求,檢修部門應進行檢修前風險分析並制定裝置檢修方案,落實維修人員、維修組織、安全措施。

  (2)裝置維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等,按相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2、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和各種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轉動裝置維修前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裝置上電器電源,並經啟動複查確認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誌。

  (3)對維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訊裝置、照明裝置等器材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併合理放置。

  (4)對維修中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5)應將檢修現場的障礙物、油汙、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乾淨。

  (6)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障暢通無阻。

  (7)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3、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

  (3)嚴禁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4)對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5)檢修結束後的安全要求

  (6)檢修人員檢查檢修專案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裝置內。

  (7)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杆、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正常。

  (8)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裝置應及時拆除。

  (9)裝置檢修人員會同裝置所在部門,對檢修的裝置進行試車、驗收、交接。

  4.3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門應對拆除裝置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道、供熱裝置等相連線部分切斷。

  (3)生產裝置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乾淨,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動火拆除。

  (4)工人從事拆除工作時,應有腳手架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份方可操作。

  2.生產設施的報廢

  (1)生產裝置使用或保管部門應填寫《裝置設施報廢單》

  (2)由歸口管理部門現場確認後簽署意見。

  (3)報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批示。

  (4)報批後由運營部統一辦理報廢。

  4.4新裝置設施的驗收

  1、裝置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聯合裝置採購人員參加裝置的開箱驗收。

  2、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裝置包裝情況確認裝置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後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裝置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裝置採購部門負責追回。

  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裝置破損、生鏽、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並責成裝置採購部門監督裝置供貨廠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後再行驗收。

  4、開箱裝置驗收合格後,裝置採購人員填寫裝置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5、對於裝置完成安裝進入除錯階段後,除錯人員對除錯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裝置採購部門,由裝置採購部門聯絡並督促裝置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廠家應予以更換。

  6、若裝置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裝置採購部門督促廠家直至解決。

  7、對進廠裝置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註明完好與否,並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8、對有關安全、裝置、設施的驗收要求由安監部門人員參加並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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