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裝置檢查維修制度(精選7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施裝置檢查維修制度(精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施裝置檢查維修制度1
1.目的作用
為了使裝置的檢修管理科學化、高效率,做到有組織、有計劃、有準備地進行,達到公司對裝置管理的目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裝置的檢修工作分為公司和車間二級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級以上的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具體由裝置動力科作出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二級以下保養及日常使用過程的檢修由各車間負責組織實施。
3.裝置修理的原則
3.1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生產裝置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裝置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實行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計劃地組織好裝置的檢修工作,保證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保證產品的產量、質量不斷提高和增長,為生產的發展提供必須的物質基礎。
3.2修用結合的原則企業領導在下達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下達裝置的檢修計劃,檢查生產計劃的同時,檢查檢修計劃。在生產與裝置維修時間上發生矛盾時,應根據“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合理安排。在裝置檢修中,操作工人要緊密配合維修工人,堅持“修用結合”的方法。
3.3修理與教育相結合原則要對職工進行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裝置的思想教育、技術教育,培養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及自覺愛護裝置的習慣,在搞好群眾性維護保養的基礎上,不斷提高修理質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縮短停歇時間,降低修理成本,使裝置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4.裝置在中修、大修前的檢查
4.1裝置預檢裝置在中修、大修前必須進行一次檢查,一般稱預檢,在修前三個月左右進行。修前檢查要列人月份檢修計劃內,可以結合二級保養工作進行,不列人週期結構中,以儘量簡化週期結構,減少計劃人員的繁瑣工作。修後檢查要查明下次計劃修理時需要修復的缺陷,確定修理內容,為下次修理做好準備。
4.2裝置的清洗和油箱的換油裝置的清洗和油箱換油是根據裝置的使用條件和環境及油箱換油的週期進行的。清洗和換油工作可結合一、二級保養同時進行,不單獨安排計劃。
4.3精度檢驗精度檢驗一般是在精密機床和精加工裝置中進行,應按照技術標準定量進行精度檢驗,在檢驗時如發現精度超差,能調整消除的應由修理工及時調整消除,如工作量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計劃修理時消除。
4.4裝置的預防性試驗裝置的預防性試驗是對受壓裝置(包括動力管道)、電氣裝置(包括電力網路)及超重裝置進行的。一般在計劃檢修時或定期地、季節性地進行預防試驗,以防止事故發生。
5.檢修計劃的編制及修理工作的統計
5.1檢修計劃的分類及內容
5.1.1按完成時間、進度的安排分:
a.年度檢修計劃一安排全年的檢修任務。
b.季度檢修計劃一按年計劃,安排季度檢修任務。
c.月份檢修計劃一按季度計劃,安排每月的檢修任務。
5.1.2按修理的程度和內容分:
a.年度大修理計劃(包括年度貴重關鍵裝置的區域性大修計劃)。
b.年度中修、二級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
5.2裝置年度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裝置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是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的重要依據,裝置技術狀況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進行如下:
5.2.1每年第三季度由裝置科提出全廠裝置普查工作的計劃安排及要求,報裝置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同意後,在全廠安排進行裝置普查工作,具體工作由裝置科組織。
5.2.2各車間的普查工作,由各車間裝置副主任負責組織有裝置技術員、工段長、班組長、維修工人參加的車間普查小組查清裝置存在的問題和使用情況。由裝置技術員填寫“裝置技術狀況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裝置申請專案,同普查表一起報裝置科。
5.2.3裝置科由主管科長負責組織成立裝置普查鑑定小組,由預修計劃員、裝置管理員、技術人員及修理工,會同各車間裝置技術人員和維修工人對裝置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裝置逐臺進行技術鑑定。初步確定大、中修專案,並由裝置科普查鑑定小組技術人員填寫普查表內的有關部分。
5.3計劃的編制
5.3.1為了保證修前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年度檢修計劃最遲應於年前兩個月編制完成。
5.3.2年度檢修計劃應包括:年度大修計劃(包括精、大、稀裝置的區域性大修)、中修、三級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等部分。
5.3.3裝置科計劃預修組、裝置普查鑑定小組根據全廠裝置的普查資料對各車間提出申請大、中修裝置技術鑑定意見,以上述各項編制為依據,統籌兼顧、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裝置大、中修計劃草案。二級保養計劃草案由車間自行編制,報裝置科歸口。
5.3.4年度大、中修和二級保養計劃草案編訂後,分發各車間徵求意見。各車間應根據下年度的生產任務以及各方面情況對草案提出修改意見。
5.3.5裝置科根據各車間的意見和要求、機修車間生產能力、各車間自己維修能力以及技術準備情況,進行綜合平?,編制正式的年度裝置大修、中修、二級保養計劃,並分車間、分季度編制計劃明細專案和各季度的檢修臺數和修理複雜係數的考核指標。
5.4檢修計劃的審批及下達
5.4.1年度裝置大、中修計劃編制後,中修報裝置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批,大修需轉報總經理批准。計劃批准後,由裝置科傳送各有關部門(生產、計劃、財務等)和裝置各職能組以及各有關車間和單位執行。
5.4.2車間維修有能力承擔中修及二級保養的,則計劃下達到車間;如車間維修只能承擔二級保養而無能力承擔中修的,則中修任務由機修車間承擔;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合作完成的中修專案,計劃分別下達到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
5.4.3預防性試驗計劃由裝置科下達到動力車間執行。
5.5建立裝置檢修檔案資料裝置檢修必須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編制修理工作和編制修理計劃的主要資料,由裝置科計劃員填寫(承擔車間存一份)。其內容包括裝置修理週期、週期結構、歷次修理時間、實耗工時、停歇天數及裝置每次的開動臺時。
6.裝置檢修前生產技術準備
6.1修理圖冊來源
6.1.1裝置大、中修所需圖紙由裝置科主管技術員提供。
6.1.2裝置二級保養一般由車間裝置技術員提供,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圖紙,經裝置科同意後,可由裝置科提供。
6.2對修理圖冊圖紙的要求
6.2.1圖紙要有統一的編號。
6.2.2圖紙的大小、繪製方法及符號、標記等要符合國家標準。
6.2.3圖紙要清晰,一律標註公稱尺寸。
6.2.4圖紙上的公差、熱處理等技術條件要標註齊全。
6.2.5型號相同的裝置,因製造廠和出廠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應與實物校對。
6.2.6裝置改進或改裝後,圖冊應及時修改。
6.3修理圖冊的管理
6.3.1裝置修理圖冊和未成冊的圖紙(包括底圖),由廠資料室保管,生產車間和裝置科可儲存一份複製的圖紙和圖冊。
6.3.2圖紙如有變更或修改應在底圖上同時修改或註明。
6.3.3凡裝置製造廠的圖紙,一律用原製造廠的圖號。
6.3.4自制裝置、老舊裝置和無製造廠圖紙的裝置應按廠裡統一編號。
6.3.5嚴禁將圖冊中的圖紙拆下作為加工、外協等用。
6.4裝置修理的技術準備
6.4.1預檢:在大修前三個月左右進行,也可結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級保養同時進行,由裝置科編人計劃。主修技術員、大修人員及車間裝置技術員預檢,內容有:
a.裝置主要精度及效能的檢查。
b.查清裝置存在的主要問題,以便確定修理專案。
c.電氣部分檢查。
d.根據裝置磨損情況和資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瞭解內部情況,確定更換或修復零件,以便編制缺損明細表。
e.測繪必要的圖紙,核對已有修理圖冊和有關資料。
f.研究關鍵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製造工藝。
6.4.2複檢:在大修拆機時進行,由主修技術員、修理車間工藝員、維修人員及使用車間裝置技術員參加,對預檢作核對和補充。
6.4.3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在預檢測繪後,由主修技術人員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其主要依據是裝置的歷史情況(指歷次大、中修、事故損壞和改裝情況等)、修前的裝置技術狀況和送修車間提出的意見和要求、預檢記錄等,主要內容是:
a.編制缺損件明細表,繪製修換零件圖紙。
b.編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裝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復方案。
c.編訂修理後驗收精度標準和技術要求。
d.其他有關的技術檔案和資料。修理技術準備書一式三份,經會籤後分別交使用車間、承修車間和裝置科裝置管理員存檔。
7.設檢修後的驗收及移交備
7.1裝置二級保養後的檢查驗收
7.1.1二級保養後的檢查驗收由生產車間組織裝置技術員、維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執行,填寫檢修記錄,交車間裝置管理員存檔。
7.1.2二級保養後應對所修部位進行檢查、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
7.1.3精密裝置進行二級保養後,對修理後的有關精度必須進行測量並記錄,交車間裝置管理員存檔。
7.2裝置中修後的檢查驗收
7.2.1裝置中修後由裝置科組織裝置主修技術員、車間裝置負責人、裝置技術員、檢驗員、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參加驗收。驗收後,由裝置主修技術員填寫裝置修理完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送裝置科、裝置使用車間、財務科和生產計劃科各一份。
7.2.2進行外部質量檢查和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技術性能試驗。
7.2.3檢修部位應按技術準備書中所規定的內容和專案進行檢查,檢查部位的主要精度應能達到最低工藝要求。
7.3裝置大修後的檢查驗收
7.3.1裝置大修後由裝置科組織裝置主修技術人員、車間裝置負責人、裝置技術人員、檢驗員、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參加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一式四份,送裝置科、使用車間、財務科和生產計劃科各一份。
7.3.2裝置大修後,應全面恢復原設計能力,技術性能及精度應達到大修質量標準,配齊安全裝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對老舊裝置和原製造質量較差裝置,在保證工藝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
7.3.4長期用於單一工序的裝置與加工工序無關的精度專案,也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
7.3.5大修後,應進行外部檢查、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對動力裝置應進行耐溫、耐壓等必要的技術性能試驗。
7.3.6驗收後由計劃員將有關的修理資料(包括裝置送修移交單、大修技術準備書、缺損件明細表、精度檢驗記錄、技術性能試驗記錄、裝置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等),收集整理交裝置管理員存檔。
7.3.7驗收投產三個月內,由於修理質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員負責返修。
7.3.8驗收中交接雙方意見不統一時,應由裝置動力科長組織研究並作出決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裝置修理的移交安排機修車間大修的裝置驗收結束後,由送修車間裝置員填定“裝置移交單”(一式三份),裝置科、機修車間、送修車間各存一份。
設施裝置檢查維修制度2
1、應建立嚴格的裝置使用、維護、檢修制度。裝置應按計劃(有條件的企業應推行點檢定修制)檢修,不應拖延。裝置管理部門的機、電技術人員,應對日常檢修工作負責。
2、檢修現場應設統一指揮部,並明確各單位的安全職責。參加檢修工作的單位,應在檢修指揮部統一指導下,按劃分的作業地區與範圍工作。檢修現場應配備專職安全員。
3、檢修之前,應有專人對電、煤氣、蒸汽、氧氣、氮氣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設施進行確認,並辦理有關檢修、動火審批手續。
4、檢修中應按計劃拆除安全裝置,並有安全防護措施。檢修完畢,安全裝置應及時恢復。安全防護裝置的變更,應經安全部門同意,並應作好記錄歸檔。
5、大、中修使用的拼裝臺和拼裝作業,應符合大、中修指揮部的要求,不應妨礙交通。拼裝作業應有專人指揮與監護。
6、施工現場行駛的車輛,應有專人指揮,並儘可能設立單行線。大、中修施工區域內,火車執行速度不應超過5km/h,同時應設立警告牌和訊號。
7、裝置檢修和更換,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和專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檢修人員應熟悉相關的圖紙、資料及操作工藝。檢修前,應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介紹現場工作環境和注意事項,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交底。
8、檢修裝置時,應預先切斷與裝置相連的所有電路、風路、氧氣管道、煤氣管道、氮氣管道、蒸汽管道、噴吹煤粉管道及液體管道,並嚴格執行裝置操作牌制度。
9、木料、耐火磚和其他材料的貯存,應符合下列要求:
――貯存場地應平坦、乾淨,宜選擇地勢較高的場所,並應設防雨棚;
――儲料場與倉庫的選擇,應能保證工程的正常進行和消防車輛的順利通行;
――耐火磚應錯縫碼放,一般耐火磚垛高不應超過1.8m,大塊或較重的耐火磚垛高不應超過1.5m;
――材料堆垛之間的通道、寬度不應小於1.0m;
――堆垛應防潮;粉狀料應堆放在單獨的房間裡。
10、焊接或切割作業的場所,應通風良好。電、氣焊割之前,應清除工作場所的易燃物。
11、高處作業,應設安全通道、梯子、支架、吊臺或吊盤。吊繩直徑按負荷確定,安全係數不應小於6。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有關設施,作業不應超載。腳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道路,應有防滑措施並經常清掃。高處作業時,應佩戴安全帶。
12、樓板、吊臺上的作業孔,應設定護欄和蓋板。
13、高處作業時,不應利用煤氣管道、氧氣管道作起重裝置的支架,攜帶的工具,應裝在工具袋內,不應以拋擲方式遞送工具和其他物體。
遇6級以上強風時,不應進行露天起重工作和高處作業。
14、在高處檢修管道及電氣線路,應使用乘人升降機,不應使用起重捲揚機類裝置帶人作業。
15、運送大部件透過鐵路道口,應事先徵得鐵路管理部門同意,而且使用單位,還應設專人負責監護。
16、檢修熱風爐臨時架設的腳手架,檢修完畢應立即全部拆除。
17、在爐子、管道、貯氣罐、磨機、除塵器或料倉等的內部檢修,應嚴格檢測空氣的質量是否符合要求,以防煤氣中毒和窒息。並應派專人核查進出人數,如果出入人數不相符,應立即查詢、核實。
18、裝置檢修完畢,應先做單項試車,然後聯動試車。試車時,操作工應到場,各閥門應調好行程極限,做好標記。
19、裝置試車,應按規定程式進行。施工單位交出操作牌,由操作人員送電操作,專人指揮,共同試車。非試車人員,不應進入試車規定的現場。
設施裝置檢查維修制度3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專案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裝置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並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裝置的擺放佈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專案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專案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並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專案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專案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專案,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專案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並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並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汙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菸,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汙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誌,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設施裝置檢查維修制度4
1、凡機械裝置轉動部件(靠背輪、傳動軸、皮帶輪、鏈輪、平衡輪、甩輪等)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所有電氣裝置露出金屬部分必須加絕緣罩子和護欄,並設定安全標誌。
2、機動裝置、電器裝置的平臺,欄杆、防護罩、極限制動器、訊號和安全繩損壞時應立即修好,檢修拆除時,必須儘快恢復。
3、凡自制和改造的裝置機具、新投產的機械裝置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鑑定,合乎安全要求,並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後,經有關領導批准方可使用。
4、機動裝置開動前應發訊號與有關工作崗位取的聯絡業務,檢查有無人員障礙,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動。
5、各種機械裝置不準超負荷使用,中途停電應關閉電源。
6、吊車、捲揚機應由專人開車,專人指揮,明確訊號。吊物時,嚴禁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在懸空的吊物或吊臂下透過或工作。
7、有聽力視力障礙的人,不得開動起重機械或當指揮人。司機必須遵守五不弔規定,超負荷不弔;不斜拉斜吊;無人指揮不弔;物體不捆牢不弔;鉤子有缺陷不弔。
8、起重裝置的吊鉤、鋼絲繩繩釦、吊環應根據磨損情況及時更換或採取安全措施,不得湊合使用。
9、機械運轉時不得加油、清掃、擦洗、修理。
10、透過機械裝置與運輸皮帶要走過天橋,不準跨過或下鑽機械裝置和運輸皮帶,不準乘、坐、踩、靠皮帶。不準將棍、棒等物插入和觸動機械危險部位。
11、各種受壓容器都必須具備安全閥、壓力錶、防爆膜等安全裝置,並經常檢查,保持靈敏可靠。
12、機械裝置檢修,必須由專人拉閘停電。檢修人員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牌子,並遵守崗位安全規程。
13、檢修完畢試車,崗位操作人員、裝置專業人員和當班人員必須在場負責檢修監護,明確試車的指揮人和聯絡訊號。
設施裝置檢查維修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供、用電裝置檢修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檢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電網和裝置的正常執行,為公司生產提供穩定的電力供應,消除電力傷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自下發之日起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2、適應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唐山氯鹼有限責任公司供電裝置、用電裝置和拖動裝置檢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電管理。
3、管理規定
3.1在變電所和電氣裝置上工作的一切人員(包括基建安裝人員)必須熟知和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每年對電氣工作人員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一次,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恢復工作。值班電工做安全措施必須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規定完成。
3.2在電氣裝置上檢修作業必須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執行,檢修前檢修工作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做好安全措施經專人確認後許可檢修時,檢修人員才進行檢修作業,要求值班電工必須現場監督,檢修電工在本班組管轄的電氣裝置上檢修作業時也認真執行,檢修工作人員檢修完工將工作票交回後方可允許送電。
3.3所有用電的機械裝置停止運轉檢修時,檢修負責人必須到提供電源的變電所和變電站辦理停電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做好檢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許檢修後方能檢修,檢修前通知裝置所在化工崗位操作工,把轉換開關轉到停止位,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裝置,並現場監督檢修,檢修工作完成後,要清理完現場,檢修負責人才能將工作票交回,才允許送電。
3.4檢修電工要檢修正在運轉裝置的電動機和電氣裝置時,要經排程室和崗位工同意停車後,檢修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辦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許可檢修時方能檢修,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現場裝置,值班電工指定要檢修的變電所(站)裝置,並分別監督檢修。
3.5檢修電工要檢修停止運轉處於備用狀態裝置的電動機和電氣裝置時要經排程室和崗位工同意後,檢修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簽發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許可檢修時方能檢修,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裝置,並現場監督檢修。
3.6檢修工作票除正常簽發人簽字外還要有電氣值班人員、檢修裝置崗位班長和檢修負責人簽字,並分別由電氣值班室、操作崗位值班室和檢修負責人留存,檢修完工後檢修負責人將檢修工作票交回後方可撤安全措施送電。
3.7所有停用或暫時不使用的用電裝置(不處於熱備用的裝置),裝置使用單位要即時到供電變電所辦理停電手續,電工接到停電要求立即辦理停電,並做好安全措施。
設施裝置檢查維修制度6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裝置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閉,並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裝置、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裝置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採用低壓36伏,鐵製容器內和潮溼地帶場所為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准,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准,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設施裝置檢查維修制度7
一、定期檢修
1、裝置投入使用後,使用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根據裝置使用說明書和其它有關規定,制訂出本裝置有關部位或整體裝置的檢修或檢查更換週期,同時,使用裝置單位要根據本單位裝置的特點和使用狀況對裝置進行定期檢修。
2、需要在月末或節日停產期間檢修的裝置,要提前向維修部申報檢修計劃,並嚴格按照節日停產檢修制度進行檢修組織準備工作。
3、需要大修的裝置,各使用單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將本單位需要大修的裝置報維修部裝置組,維修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編制出全礦裝置大修計劃待審批後組織實施。
4、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檢修班次,未經有關礦領導和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更改檢修班次和縮短檢修時間,一經查出私自更改檢修班次罰單位1000元,隨意縮短檢修時間,每三十分鐘,罰跟班幹部或值班隊幹部100元,依此類推。
5、各單位必須制定日常檢修安全措施,並按規定審批後執行,以防在檢修過程中發生事故。
6、各單位每日檢修班要詳細填寫檢修記錄,對檢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採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檢修後設備實際運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各單位對每天檢修記錄要整理歸檔,維修部不定期抽查,無記錄者,罰單位500元,記錄不全者,少一份罰單位50元,依此類推。進口裝置及大型裝置的檢修,維護及執行記錄必須健全,否則加倍處罰。
7、若在檢修時,需要停電,應提前一天寫出停電報告,(註明停電範圍,影響單位及影響時間等)報維修部主管人員核實簽字,經排程會通報批准後,方可停電,嚴禁擅自停電。
8、檢修中需將減速箱內的機油放出時,要使用專用的容器,將潤滑油妥善儲存,以備檢修完後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潤滑油洩露和汙染。
9、檢修時要加強對油脂的管理,節約用油,對檢修過程中產生的油棉紗等要定點暫時放置,最後由本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置。
10、維修部負責督促檢查各單位的檢修情況,對不按規定進行檢修的單位除罰款處理外,有權令其停電強制檢修。
二、月計劃檢修
1、根據我礦規定,每月有兩天的全礦停產檢修日。
2、每月中旬,各單位技術員要根據本單位的裝置運轉情況,編制出本單位裝置檢修計劃。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檢修專案;
(2)檢修進度;
(3)所需工時等,
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必須包含:工藝流程、質量標準等,應明確專案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停送電負責人,並編制材料及配件計劃。安全措施中應其中檢修專案和材料配件計劃應在每月15日前報維修部,其它在20日前報維修部,維修部負責組織對安全措施的會審。逾期不報者,將對單位處以100――200元的罰款。
3、維修部要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檢修計劃,彙編當月全礦停產檢修計劃,並確定當月重點檢修專案,安排檢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擬定全礦停產檢修的停送電計劃和停送電安全措施,確定月末檢修的各項總負責人,並將計劃分別報送安全,排程,通風等有關單位和有關礦領導。
4、每月25日前,由公司主管生產經理和公司主管機電經理牽頭召開月末停產檢修工作會議,落實檢修專案,檢修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由排程室擬定全礦停產檢修通知,組織實施檢修。
5、檢修專案一經確定,各單位要提前做好月檢修的一切準備工作,並按規定提前一天辦理有關停電、停風、停水及燒焊報告等手續。
6、月中檢修指揮部設在排程室,由當日值班長及排程、維修、安全、通風等各派一名負責人組成。
7、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檢修安全措施,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並要組織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檢修;維修部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要對重點檢修專案分頭把關,確保檢修安全和檢修質量。
8、檢修其間,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做好各種記錄,測繪各種資料,要求準確無誤,檢修完後,檢修記錄要一式兩份,本單位留一份,於次月5日前報維修部一份。
9、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精心組織,隨時向排程室通報各專案的檢修進展情況,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檢修完畢。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檢修時間時,要向排程室說明情況,申請延長檢修時間,如無正當理由,隨意延長檢修時間的,每延長一小時,罰責任單位300元。
10、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確保檢修質量,對所承擔的檢修專案,保證在一週內不發生事故,否則,每影響一小時,罰款200元。
11、檢修完畢後,組織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報告,驗收報告一式兩份,本單位留一份,於次月5日前報維修部一份。
12、維修部負責對重點檢修專案的質量進行驗收,對一般檢修專案的質量進行抽查驗收。
三、節日檢修
1、根據我礦生產情況,如確實需要安排節日裝置檢修時遵照本規定執行。
2、節日機電裝置停產檢修的組織管理工作由維修部負責。
3、停產檢修前一個月,各單位技術人員都要詳細考察本單位的裝置運轉情況,再根據本單位的裝置檔案記錄確定本單位裝置的檢修臺數,檢修部位,從而編制出本單位的節日檢修計劃。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1)檢修專案;(2)檢修進度;(3)所需工時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必須包含工藝流程、質量標準等,並應明確專案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停送電負責人,並編制材料及配件計劃。其中檢修專案和材料配件計劃應在檢修前一個月報維修部,其他在檢修前十天報維修部。維修部負責組織對安全措施的會審。
4、維修部要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檢修計劃,彙編全礦節日停產檢修計劃,並確定重點檢修專案,安排檢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擬定全礦停產檢修的停送電計劃和停送電安全措施,確定節日檢修的各項總負責人。並將計劃分別報送安全、生產,通風等有關單位。人力資源部應落實檢修工時定額。
5、檢修前五天,由公司主管生產經理和公司主管機電經理牽頭召開全礦停產檢修工作會議,決定停產時間,檢修時間,井下停風時間,停外運時間,停電時間,停供水、壓風時間,還要落實檢修專案,檢修質量標準,工藝流程,檢修材料,配件計劃,檢修安全措施以及檢修人員、起吊工具等,成立停產檢修指揮部,並擬定全礦停產檢修通知。
6、節日檢修指揮部設在排程室,由公司主管生產經理或公司主管機電經理及生產、維修、安全、通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7、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檢修安全措施,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並要組織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檢修;維修部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要對重點檢修專案分頭把關,確保檢修安全和檢修質量、各把關人員要隨時將檢修情況向指揮部彙報。
8、檢修其間,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做好各種記錄,測繪各種資料,要求準確無誤,檢修完畢後,檢修記錄要一式兩份,本單位留一份,報維修部一份。
9、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精心組織,隨時向指揮部通報各專案的檢修進展情況,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檢修完畢。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檢修時間時,要向指揮部說明情況,申請延長檢修時間,如無正當理由,隨意延長檢修時間的,每延長一小時,罰單位300元。
10、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確保檢修質量,對所承擔的檢修專案,保證在一月內不發生事故,否則,每影響一小時罰款200元。
11、維修部要成立節日檢修驗收小組,對檢修好的裝置進行嚴格驗收,主要裝置要進行必要的試運轉,驗收合格後,維修部驗收人員與各單位驗收人員共同填寫“xx機電裝置停產檢修竣工驗收報告”,一式兩份,維修部留一份,本單位留一份。
12、每次節日檢修完畢後,維修部要撰寫節日檢修總結,並整理檢修檔案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