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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精選12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精選12篇),歡迎大家分享。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1

  為了強化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兒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將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納入到教學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動中,獎勵先進,鞭策後進,特制訂以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一、責任界定:

  1、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檢查發現或發現後未及時上報,負責人負全責;上報後未及時採取措施,分管領導負責。

  2、幼兒課堂內和幼兒園組織活動過程中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幼兒園集體活動,班主任負管理不力之責;體育課或體育活動,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教師採取保護措施,但無法抗拒因素出現,另行調查。

  3、幼兒課間休息、課間活動發生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帶班教師負教育不力和課間管理不力之責。

  4、在幼兒接送期間發生的事故,帶班教師負全責;在園門口發生的事故,值日教師和門衛,負全責,班主任負教育不力之責。

  5、幼兒擅自離園,在路上發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責教育不力之責。

  6、幼兒在節假日期間發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教育不力之責。

  7、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後發生中毒症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食堂管理人員負全責,食堂人員負次要責任。

  8、幼兒因課業負擔過重、受到老師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諷刺挖苦、教師行為使幼兒心理過於緊張、懼怕等造成幼兒逃學、出走、自殺、心理障礙等,有上述行為的教師負全責。

  9、老師撤離崗位、未按規定到崗、未按幼兒園佈置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視為本教師工作失職。

  10、幼兒園在校內和幼兒園組織的活動中發生重大幼兒傷害事故,或雖發生幼兒輕微傷害事故,但影響較大的,帶班教師、幼兒園負責人、安全領導小組分管組長均負領導責任。

  11、如發現幼兒傷害事故發生,應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兒到醫院救治。如未及時救治造成幼兒傷害加劇或出現嚴重後果,第一發現人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處理。

  二、責任追究:

  1、對因教師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兒輕微傷害事故,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鎮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

  2、對因教師失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全鎮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和職務評聘實行一票否決,扣發學期基本考核獎;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報上級主管部門進一步處理。

  3、負領導責任的幼兒園領導要對全體教師公開檢討,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並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4、對幼兒傷害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的教師,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幼兒園行政集體商議後,酌情扣除部分學期基本考核獎。

  5、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後發生中毒症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臨時人員扣發學期基本考核獎,對食堂臨時人員中的責任人作辭退處理。

  6、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由上級行政部門調查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根據上級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即學校領導、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負責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也要承擔安全工作的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負責人同時也是各自處室、各部門、各崗位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一、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園長安全職責

  1、構建幼兒園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2、健全幼兒園安全預警機制,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和諧校園。

  3、加強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4、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

  5、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絡,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機制,維護幼兒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二、安全專職幹部的安全職責

  1、在園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務,每週向中層以上幹部辦公會彙報幼兒園安全工作情況。負責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會議並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上報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計劃、總結、報表、材料、資訊等。

  3、堅持每天對幼兒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詢幼兒園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有關處室、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並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彙報,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證幼兒園的安全。

  4、幼兒園內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並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調查取證,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向園長報告,並組織教工進行救火,疏散師生和幼兒園財產。發現師生受到傷害,要組織師生 積極救治,傷情嚴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5、會同幼兒園辦公室做好幼兒園辦公室值班安排,負責節假日門衛、夜間巡邏人員安排,並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6、負責幼兒園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年檢,保證幼兒園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與上級有關部門協調,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關係。

  三、班主任安全職責

  1、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教育學生按順序上下樓,以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3、班主任要經常對教室的門窗、電器、電源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抓緊時間解決。

  四、生活教師安全職責

  1、管理教師要愛崗敬業,有較強的'責任心,按時上下班,認真交接班。有問題儘量在本班中解決,實在沒處理完的,換班時要及時向下一個班的老師交待,並提出解決的辦法。

  2、加強安全防範意識,發現險情及時排查,要防患於未然,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對宿舍中的各個門、窗、床及各種公共設施情況要經常檢查,避免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3、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好務。學生有病或生活、學習上有其它困難,值班老師要熱情給予幫助,並盡力為其解決問題提供方便。

  五、食堂監管員安全職責

  1、在總務領導下,負責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負責食堂衛生的監督檢查。

  3、監督食堂工作人員定期體檢,並要辦理健康證。

  4、負責監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盜工作。

  5、負責監督留樣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嚴格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各項賬目要做到日清月結。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3

  為了加大教育執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校,使幼兒園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為依託,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幼兒園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幼兒園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責任。

  二、對上級主管部門的教育教學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規教育等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工作要求,不傳達,不執行或拖延執行,不及時彙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三、教育教學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追究制,遵循誰主管誰負責,有錯必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對依法治校工作態度不好、不能按時完成或不積極佈置關於依法治校的宣傳、學習造成師生缺乏法律法規知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意識,出現違法事故的。

  五、對所負責的範圍內的教育教學、安全事故,遲報、瞞報、漏報、不按規定呈報的。

  六、對事故不能及時彙報和應急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事態擴大,影響嚴重的。

  七、不服從上級指揮,翫忽職守,工作失控、瀆職,造成事故或事態擴大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若經哪位領導批准,由哪位領導承擔主要責任,該責任人承擔次要責任。

  八、對幼兒園安全防火器材裝置設施保管、修繕、維護不及時造成損失的。

  九、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開關、電路電器、電閘、保險絲等不按時檢查、檢修、校驗造成事故的。

  十、不經允許擅自使用電器、私自接電線、裝電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飲水不執行食品衛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對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保管使用不當的。

  十三、在校內點燃明火、吸菸、隨地丟菸頭造成事故的。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4

  1、幼兒園領導要十分重視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由園長總管,副園長主管,兼職管理人員分管,每學期要定期研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檢查和督促。

  2、 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堂的餐具和食品作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 檢查食堂有關證照是否齊全,工作是否持證上崗,若有無證上崗者,立即勸退。

  4、 檢查食堂是否嚴格執行各級各類關於食品衛生的法律法規和幼兒園飲食衛生制度,若有違者必須立即查處。

  5、 檢查食堂有否出售腐爛變質的有害食品。如發現有腐爛變質食品,必須立即銷燬。

  6、 檢查食堂的衛生環境是否整潔。

  7、 檢查食堂的餐具是否做到一清、二涮、三衝、四消毒,有無保潔設施。

  8、 檢查食堂的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開。

  9、 檢查食堂是否有留取當天各種菜樣各200克,並冷藏儲存48小時。若沒有按規定要求做,必須立即整改。

  10、 幼兒園的食品衛生安全,楊芳(園長)為第一責任人。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5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控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髒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裡;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於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裝置、幼兒情緒和衣著):“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後清點幼兒人數並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並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後,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檢視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報告園長。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6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每月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對各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提出處理辦法與意見,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派查出的問題責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每學期幼兒園開展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動”,舉辦一次安全教育知識培訓講座等相關的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利用升旗儀式、班會、廣播、網路等途徑廣泛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家長會,建立學校、社群、家庭“三結合”的安全教育網路。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週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4)每學期組織全園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練。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利用一日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培養幼兒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重視自由活動管理,杜絕安全隱患,全體教師要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抓好幼兒的安全,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加強對班級活動場地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4、班主任經常性的對幼兒強化安全意識,進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動態,多引導、多跟班、多觀察,杜絕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將安全教育貫穿於一日活動中。

  5、在進行戶外體鍛活動前,要仔細檢查各類器材的安全狀況,發現有不安全隱患的問題立即彙報,並停止活動,嚴防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7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後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後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後必須寫出事故報告,並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活動完後,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譁,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範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後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並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8

  1、外出看電影及春遊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沿路乘車、過馬路要確保幼兒的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2、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後不能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隨意地支差幼兒到別處替老師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兒不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鈕釦、夾針、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4、園內煙燻、廚房火種等要有人負責。

  5、衛生老師負責保管幼兒園的藥物,內服藥,外服藥要有名字,有明顯的標誌,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6、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

  7、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開飯時一定要注意幼兒安全,防止事故傷人。

  8、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9、在園內不私自使用電器用具,錄音機用好切斷電源。

  10、外出活動隨手關燈、關電扇、關水龍頭,錄音機平時鎖在櫥內。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9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四、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五、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10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宣傳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為主線,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強化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促進我園教育教學質量穩步發展。始終把全園師生的安危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

  二、主要工作:

  1、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體系。開學初,利用各種會議,重申幼兒園的各項規定,宣佈本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安全工作專門的負責人員,明確職責,落實措施,做到人人有責任,並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加強對幼兒的安全知識教育,幼兒園將利用“家與園”、櫥窗、黑板報等途徑,對幼兒家長進行安全知識的宣傳,特別是加強交通安全的重視,在接送幼兒時遵守交通法規,文明謙讓。平時各班級利用晨間談話、教學活動、遊戲活動,對幼兒進行淺顯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防患於未然。

  3、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健康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召開食堂職工會議,對後勤人員加強衛生知識的培訓。嚴格採購、儲存、保管和消毒制度,嚴格實行生熟分開,定期檢查各項設施的完好情況。組織教職工的健康體檢,嚴格禁止傳染病患者和傳染病源攜帶者從事食堂服務工作。

  4、加強對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檢查滅火器材,經常檢查電線路是否完好,電器裝置安裝是否符合規範要求,凡有安全隱患立即更換或糾正。

  5、加強幼兒園安全隊伍建設。要加強安全員的管理和教育,提供培訓、學習機會。安全管理員要盡心盡責,經常組織和開展幼兒園安全教育和宣傳活動,對幼兒園有關活動中的安全問題實施監督。

  6、加強園內安全檢查和自我排查。為促進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開展和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安全員要及時瞭解本園安全工作的現狀,經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決不掉以輕心。

  安全工作人命關天,責任重於泰山。幼兒園安全工作事關社會穩定和教育教學秩序,我們要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避免發生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確保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以及全園師生生命和國家集體財產的安全。

  三、安全工作分工:

  安全是人類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需求,安全就是生命。因此《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這就指明瞭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為了確保您的孩子在園期間的人身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發生,現將本園有關規定告知如下,望各位家長能大力協助自覺遵守。

  1、為了保證園內清潔整齊,嚴禁任何人在園內吸菸、吐痰、隨地大小便,瓜皮果殼等廢棄物品請自覺投入果皮箱內。

  2、接送幼兒時,家長的腳踏車、摩托車、助動車等不得入內,以免撞傷幼兒,肇事者責任自負。

  3、請家長按本園作息時間接送幼兒,以保證幼兒在園期間的正常學習和生活。幼兒入園時間早上7:30——8:30,離園時間4:30——5:30。時間如有改動另行通知。

  4、幼兒來園時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如:硬幣、小玻璃球、紐扣、火柴、打火機、小剪刀、別針、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傷和傷害他人。不得佩帶貴重金銀首飾(如:項鍊、戒指、手鐲、耳環、玉佩等),以防損壞、丟失和誤吞。

  5、幼兒來園時,家長鬚將孩子親自送到班上交給老師,不得將孩子放在園門口或樓梯口,讓其自行進班。離園時必須由幼兒監護人接出,園車接送的幼兒一定要有接送卡,禁止未成年的親友入園接送幼兒,在接送幼兒過程中,家長做好內部協調,以免發生錯接、誤接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6、家長從班裡接出幼兒後,要切實管理好自己的孩子,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①使幼兒的活動在自己的視線之內。

  ②對幼兒各類危險動作,如持物打鬧、跨越護攔、損壞公物、進入樓內追逐等,家長要立即制止並進行教育。

  ③幼兒玩各類大中小型玩具時家長要進行監護,避免發生意外,由於監護失責所造成的後果將自己負責。

  7、家長不得在班上長時間逗留,以免影響幼兒正常學習和生活。

  8、家長鬚搞好幼兒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澡、勤理髮、勤換衣服、勤剪指甲,不得留長指甲,以防抓傷他人。

  9、幼兒服裝款式要方便幼兒穿脫。自帶用品要寫上幼兒名字,以免穿錯、用錯或丟失。鞋子的尺碼要適中,便於幼兒參加各項活動。

  10、需在本園服藥的幼兒,請家長把藥交給晨檢老師,並寫名班級姓名及要求,以防錯服和漏服。按有關規定的要求,治療的藥品本園可以代服,凡營養藥品本園不代服。

  12、家長不得將患有傳染病的幼兒送入本園,以免傳染他人。病癒後須持醫生證明方可進班。發燒在三十八點五攝氏度以上的幼兒需在家休息,以防驚厥。

  13、竭誠歡迎您對本園的各項工作提出寶貴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園長反映或透過家長信箱反映或來電。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11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確保國家(園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分管領導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報。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日;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鎮教管中心領導批准、園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7、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鎮政府和教育局。

  9、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園安全責任追蹤制度12

  一、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裝置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專案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四、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裝置,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組織自查並會同各部門進行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