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工會組織制度(通用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工會組織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工會組織制度1
為了更好地規範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佈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2、學校工會委員會實行工會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大問題提出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彙報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彙報。
3、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佈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4、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實施民主監督。
5、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6、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檔案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教職工生活;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7、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絡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係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8、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定期向教職工公佈,接受市教育工會和本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
9、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10、學校工會工作考核與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
幼兒園工會組織制度2
為更好地規範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幼兒園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制定本制度。
(一)本園工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研究佈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本園工會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對園記憶體在的問題提交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作出建議;自覺接受本園黨組織的領導,對工會作出的建議應及時向本園領導彙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本園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佈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一系列的積極向上、改革創新的活動。
(五)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檔案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幼兒園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的福利事業;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六)與本園行政組織建立聯絡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係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七)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向教職工公佈,接受區教育工會和本園領導的審查監督。
(八)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幼兒園工會組織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 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 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 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 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 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 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 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 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 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 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塗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 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並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並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後應在一週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准,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准
幼兒園工會組織制度4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後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稽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幼兒園工會組織制度5
為了加強學校工會工作的管理,使其工會工作程式化、制度化、規範化,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職能作用,推動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工會工作制度。
1、根據上級工會委員會的安排佈置,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一般三年一次換屆改選工會委員會,並上報縣教育工會審批備案。
2、凡正式教職工均要入會,並填寫會員入會登記表,不願入會者,其後果自負。每學年初辦理一次調出或調入會員入會與離會手續。
3、工會委員與工會組長,必須分工負責,相互協作。每學期一次檢查考核,並與獎懲掛鉤。
4、堅持每期召開一次工會會員大會,每季度一次工會委員會,每月一次工會小組活動。
5、經常瞭解會員思想動態,定期開展會員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會員法制教育與師德建設,認真組織會員學習教育教學及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會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6、利用星期六工會活動時間或課餘時間,有組織有紀律地開展有意義的文娛體育活動,豐富會員的文化生活。
7、關心會員生活與疾苦,凡會員的婚、嫁、娶主動關心,喪、病災要尉問。對特困家庭教職工要給予適當資助。
8、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經常收集、反映教職工對學校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組織教職工每期或每年召開一次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獎懲辦法、財務收支等重大事項。
9、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實施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與物質權利。
10、建立定期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制度,組織教職工每年評議一次學校領導幹部,評議結果作為對幹部進行獎懲、任免依據之一。
11、協助地主黨政、執法機關、學校行政查處侵犯學校與教師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件,維護學校與教職工的正當權益。
12、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幫助農村教職工家屬扶貧致富,出點子,找門路,進行科技扶貧宣傳,幫助教職工下崗家屬再就業。
13、遵守財經紀律制度,嚴格管理工會經費,做到賬據齊全,收支合理,定期公佈賬目。
14、正確處理工會與黨支部、行政的關係,協調學校內部矛盾,監督並支援學校行政工作。
15、有專用的工會活動室,以及學習、文娛、體育等設施、器材,並有專人管理,為工會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
16、每個工會會員,必須按有關規定,按期繳納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