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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隱藏應急預案

高考隱藏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高考隱藏應急預案(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考隱藏應急預案1

  為保障我旗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前謀劃高考各項準備,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內傳播和發生其他群體性公共衛生事件,確保全旗高考工作順利進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健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廳〔20xx〕14號)精神,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組考環節防控措施

  (一)考前準備

  1.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況監測。參加考試的在校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負責從考前第14天開始,每日體溫測量、記錄並進行健康狀況監測,體溫測量記錄以及出現身體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教科體局。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態資料篩查。

  2.對考前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逐一專業評估,教科體局、招生考試委員會依據專業評估建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凡不具備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3.如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須經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逐一進行專業評估,教科體局、招生考試委員會會同旗衛健委、旗疾控中心和醫院根據相關人員的身體狀況和傳播風險,綜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離或救治場所安排其參加考試。已治癒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須經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進行專業評估,旗教科體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評估建議,綜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4.凡篩查發現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的,按旗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檔案規定,參照前述規定進行處理。

  5.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狀況監測。考試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在考前14天要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和健康狀況監測,體溫測量記錄報告旗教科體局,出現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考前3天內有發熱症狀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二)設定考點、考場

  1.設定體溫檢測點。各考點學校要在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的入口處設體溫檢測點,檢測點設立多條體溫檢測通道,對所有進入考點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同時,設定涼棚和體溫異常者複檢室(處)等,供待檢人員做受檢準備以及檢測不合格人員短時休息調整使用。

  2.準備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每10個普通考場設1個備用隔離考場(每考點不得少於3個),備用隔離考場佈置按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執行。備用隔離考場應選擇通風良好、相對獨立的教室,並設定專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備速幹手消毒劑、個人防護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於清潔。如需使用空調,則應為分體式空調,同時配備具備防疫條件的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備用隔離考場應做明確標識,在外圍設定警戒線。

  3.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須一人一間。當備用隔離考場不夠用時,在不影響考生正常考試的情況下,經綜合研判風險後,可採取最前排、最後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間(最多不超過4人)。

  4.準備防疫用品。各考點需要配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銀體溫計、手持式體溫檢測儀等。有條件的,可配置大通量無接觸體溫檢測裝置。各考點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標準為考試工作人員配備口罩,併為考生準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口罩(原則上考生口罩自備)。要配備數量充足的速幹手消毒劑、含氯消毒劑、季銨鹽類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備用隔離考場除上述物品外,還需由衛健部門提供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等。

  5.佈置考場。高考必須使用標準化考點。在滿足標準化考點要求的基礎上,考場內的考生座位橫向間距80釐米以上,縱向間距根據考場實際面積儘量增大。

  (三)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考場

  1.所有人員必須接受體溫測量。考點設多個體溫測量通道,所有進入考點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體溫測量。接受體溫測量時須有序進行,嚴格控制人員行進速度和間距。

  2.所有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體溫低於37.3℃方可進入考點。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後使用其他裝置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須經有關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評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依據專業評估建議,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考試和組織考試工作的條件,凡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四)防護和消毒要求

  1.關於防護。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後,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考點入口負責體溫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所有考生、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必須隨時做好手衛生。

  2.關於消毒。考前,旗衛生健康委員會、旗疾控中心要派專業人員對考點消毒工作進行指導,各考點指定專人對考點、考試場所、通道、區域、桌椅等進行清潔消毒,明確張貼完成標識。要提前進行至少一次徹底的衛生大掃除和至少一次預防性消毒,消毒後要進行通風。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場前宜用速幹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在每天考試結束後,要對考場做一次預防性消毒。

  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應由專業人員及時做好考場的終末消毒。其他情況,隔離考場可按如下方式進行清毒:加強對門把手、桌椅等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每科考試後,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試,或用有效的消毒溼巾擦試。

  (五)關於考場降溫和通風

  在溫度適宜的條件下,考點的考務辦公室和考場可以保持自然通風,也可以採用電風扇等裝置加強通風,電風扇在使用前應進行清洗。如使用冰塊降溫,應保證冰塊及製冰使用的水衛生安全。在使用電風扇或冰塊降溫時,門窗不要完全閉合。

  普通考場可以使用分體空調或中央空調,備用隔離考場應使用分體空調,並嚴格按照《夏季空調執行管理與使用指引(修訂版)》(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174號)要求使用管理。普通考場如使用分體空調,使用過程中要保持考場開門開窗通風,宜每場考試結束後(執行2—3小時)通風換氣約20—30分鐘。

  (六)考試結束

  考生散場時要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考點可安排各考場錯峰離場。監考員在考務辦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試材料,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

  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試卷、答卷、草稿紙、物品等應在旗衛健委、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指導下,按照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要求,單獨記錄、封裝並上報。待考生核酸檢測結果明確後,再對儲存的考生答卷等進行分類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可按正常流程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的,要採用不影響答卷字跡的方式消毒,消毒後按正常流程處理。消毒處理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時做好手衛生。

  (七)考試過程中異常情況處置

  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由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經自治區和招生考試中心批准予以補齊。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說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領導小組。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在原有的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基礎上,增加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成立“奈曼旗招生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涉疫突發事件處置。

  (二)高度重視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在思想和行動上落實_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採取堅決有力舉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善招委會工作機制。教育行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要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做好考試組織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完善支撐保障制度。財政局要確保專項資金保障政策,確保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試工作人員、組考防疫經費,必需的設施裝置,物資物品等充足到位。

  (五)完善考點防疫工作職責。考點主考、副主考、監考員等增加防疫工作職責;考點增設一名副主考(由衛生健康部門或疾控機構安排)專職負責涉疫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完善考點內、考場內防疫工作流程和處置流程。

  (六)強化統籌協調和銜接溝通。在旗委、政府領導下,由招生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考試相關事宜,做好招生考試機構之間街接溝通,確立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的會商、監測、預警、處置等機制。

  (七)堅持屬地管理,快速反應。考點學校如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應急響應措施,並第一時間報告上級教育部門。

  三、其他相關事項

  (一)加強宣傳教育。衛健委和疾控中心向高中學校派駐人員,進行防疫宣傳教育,提高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公共衛生知識水平、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長所採取的有關措施。對於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出現的焦慮、焦躁情緒,各校應在考前進行心理疏解和輔導,緩解壓力,消除顧慮。

  (二)加強培訓指導。各校要在考務培訓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考試工作人員應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點內處置流程。

  (三)開展疫情應急演練。考前,考點要組織考試工作人員、考生進行包括入場體溫檢測、突發異常情況處置在內的全過程模擬演練。除錯裝置,熟悉檢測操作;控制入場、離場進度;熟練掌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法和程式。

  (四)強化技術保障。各考點要做好標準化考點的影片監控錄影、身份識別、作弊防控、綜合管理、考生服務等系統運維工作,確保裝置到位、功能實現、使用正常,採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身份識別和驗證工作。

  (五)管控好集中食宿場所。學校食堂實行錯峰就餐,開餐前半小時完成就餐區域桌椅地面消毒,並通風換氣,就餐排隊時與他人保持1米距離,應遵循分時、錯峰、單向就餐的原則,避免扎堆就餐、面對面就餐,避免交談。餐前餐後必須洗手,加強餐(飲)具的清潔消毒,重複使用的餐(飲)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員要做好餐餘垃圾的清理、分類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樣,專人管理,嚴格執行消毒時間、程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臺賬。考生在校外食宿的,應加強對宿舍的清潔通風,一般每天開窗通風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每天對宿舍地面、牆壁、門把手、床具、課桌椅等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消毒後要保持宿舍內外的環境衛生保潔,每天專人巡查清掃並進行登記。應建立宿舍專人負責制,嚴格宿舍樓門管理,實行憑證出入和體溫排查。

  (六)考生赴考。各涉考學校要提醒考生赴考點出行時提前準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紙巾、速幹手消毒劑等防護物資。如考生乘坐私家車、步行、騎腳踏車赴考點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計程車或網約車赴考點,提前預約車輛,乘坐時在後排落座並全程佩戴口罩,下車後應及時做好手衛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點、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並做好手衛生。途中儘量避免用手接觸其他物品,與周圍乘客儘可能保持安全距離。如考生乘坐班車赴考點,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通風、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車上飲食和用手接觸其他物品,下車後做好手衛生。

  高考隱藏應急預案2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的傳播,確保我縣考點高考考生及全體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考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嚴密的防控機制,及時採取有效防控措施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高考考點的發生和蔓延,確保高考平安有序進行。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組員:

  考點相關工作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抽調人員、專業醫務人員、校醫等。

  三、考前工作安排

  (一)落實涉考人員健康狀況監測。考前14天,考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考點疫情通報。考點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落實師生晨午晚檢工作,學校每天按班級整理收集《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考前體質健康監測表》《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涉考人員考前體質健康監測表》(見附件),完善相關檔案材料備查。考前14天,教育局涉考人員填報《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涉考人員考前體質健康監測表》於7月5日前報局安穩辦,安穩辦負責完善相關檔案材料備查。各相關成員單位涉考人員填報《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涉考人員考前體質健康監測表》於7月5日前經主要領導簽字後加蓋公章交教育局考試服務中心。

  (二)落實場所消毒。除常規衛生保潔工作外,考前3天,考點(含備考)學校安衛辦在縣衛健局、縣疾控中心抽調人員的具體指導下,組織對全校進行一次徹底的衛生大掃除和全面預防消毒工作,消毒後要加強通風換氣處理。組織執行例行檢查。

  每天考試結束要對考場進行一次消毒,消毒後進行通風換氣處理。

  (三)加強體溫檢測。根據考場分佈情況科學設定出入通道,在通道入口處設定指紋識別和體溫檢測點,涉考人員必須在接受身份識別同時接受體溫檢測。入口在適宜處設定臨時觀察點,便於體溫檢測異常考生和工作人員臨時休息。體溫異常人員適當休息後再次測量或使用其他裝置、儀器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需經專業評估和綜合研判後方確定是否繼續參加考試或組考工作。

  (四)按照規定間距佈置考場。橫向間距80釐米,縱向間距根據考場實際儘量拉大。

  (五)加強考前演練。根據考場設定情況開展涉考人員出入演練,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沿著專用通道有序出入考場,出入要求戴口罩,間距足夠1米安全距離,按時參加考試。

  (六)加強輿論宣傳。招委辦、教育同衛健、疾控部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公共衛生知識水平、健康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四、考試過程中異常情況處置

  考試當天如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患者,由考點應急研判組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需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轉移的考生所耽誤的時間,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批准後予以補齊,當科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說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備用隔離考場考試材料的處置

  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考生的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物品在衛健、疾控部門和醫療機構指導下,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單獨記錄、封裝並上報。

  六、強化考試結束出場秩序

  每科考試結束,各樓層流動監考員要充分發揮監控疏導作用,確保考生按照專門通道安全有序出場,保持間距、可適當錯峰緩行、避免扎堆。

  高考隱藏應急預案3

  為了做好一年一度的高考餐飲保障工作及今年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參考師生的飲食安全和防空到位,特制訂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了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慶安縣20xx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疫情期間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特成立慶安縣市場監管局高考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運欽鐲(聯絡方式:)副組長:岳雲忠(聯絡方式:)王治波(聯絡方式:)、孟慶軍(聯絡方式:)成員:辦公室、食品綜合協調股、食品生產流通股、餐飲服務監管股、執法大隊各中隊負責人。

  二、工作任務

  1、各監管單位做好食品經營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監管,繼續實施防控“三寶”。堅決執行到位。

  2、做好餐飲單位及食品經營單位食品安全監管。

  3、協同城市管理部門做好考點周邊無證攤點清理工作。

  4、對全縣賓館、小旅館開展檢查,對沒有經營許可食品經營的賓館、小旅館,其經營食品一律下架並立案調查。

  5、做好高考期間退燒藥、防中暑藥品監管。

  6、做好高考期間價格監管。

  三、具體分工

  1、辦公室負責高考期間局裡各項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安排專人負責舉報電話的接聽工作,實行24小時值守;(責任人:李剛。聯絡方式)

  2、食品綜合協調股負責節會期間的食品應急監督檢測工作;(責任人:李寶權。聯絡方式:)

  3、餐飲管理股、食品流通管理股指導轄區監管單位負責舉報投訴案件的現場處置工作;(責任人:王清泉。聯絡方式:宋銘靜。聯絡方式:)

  4、餐飲服務管理股負責大型酒店的監督管理工作及對各監管分局、監管中隊開展業務指導工作;(責任人:王清泉)

  5、食品生產流通管理股負責大型超市的監督管理工作及對各監管所、隊開展業務指導工作;(責任人:宋銘靜)

  6、執法大隊各中隊做好本責任區日常監管工作,做好重點餐飲場所、賓館酒店、大型超市、燒烤大排檔的監管和規範工作,對轄區食品經營單位開展大排查,尤其餐飲經營單位、燒烤店、酒店賓館內食品經營行為做嚴格檢查。

  7、消保股做好_做好投訴舉報處置工作。(責任人:消保股、執法大隊各中隊)

  8、藥品監管中隊要求全縣藥店及診所開展檢查,對退燒藥及中暑防護用藥開展檢查。

  9、價格監管中隊負責高考期間全縣價格投訴受理及處理工作。

  四、各監管執法中隊責任區及責任人聯絡方式

  藥品監管中隊:城內各考點周邊藥店

  負責人:

  監管人員:

  物價監管中隊:全縣價格投訴

  負責人:

  監管人員:

  食品監管一中隊:百盛香墅周邊

  負責人:

  監管人員:

  食品監管二中隊:

  食品監管三中隊:四中備用考點周邊

  負責人:

  監管人員:

  食品監管四中隊:一中考點周邊

  負責人:

  監管人員:

  食品監管五中隊:三中考點周邊

  負責人:

  監管人員:

  五、保障措施

  1、各股、隊、分局按照日程安排,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工作。

  2、從現在開始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行動。

  3、賓館無食品經營許可證,房間食品、醫療器械全部下架並立案調查。

  4、加強餐飲單位食材採購渠道監管,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制度,確保食材來源可靠、質量保證。對餐飲單位調味品和新增劑進行嚴格檢查,檢查渠道及是否過保質期。

  5、加強流通環節監督管理。加強預包裝索證索票及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合格證監管。

  六、工作要求

  1、集中監督檢查。即日起,開展全縣食品經營單位集中整治行動,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檢查事項要求,對全縣食品經營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厲打擊各類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

  2、加強應急處置工作。高考期間,各相關股室、各監中隊要組織好執法人員(著執法服正裝)全程在崗,定崗定位,迴圈檢查,按照劃片負責、網格化監管要求,對監管責任區內食品經營單位實行實時管理,遇特殊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3、強化組織領導。各分管副局長要對分管的工作任務及分管的股、分局、隊加強領導,切實組織開展好本次高考期間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4、加強聯絡溝通。加強與城管、公安、網信辦、綜治辦等部門聯絡,密切溝通,同時加強輿情監測,確保及時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高考隱藏應急預案4

  1、考生在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期間,要提高防疫意識,注意人身安全,確保平安應考。

  2、由於疫情影響,為避免人群聚集,建議考生獨立赴考。提倡家長不送考、不在考點門口聚集;考生、家長服從考點周邊安全管理。

  3、為確保廣大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考生要在本人考前14天內進行自我體溫監測,如實填寫體溫監測登記表,考生本人和家長(或監護人)簽字後,考生在進入考場時須將此表交給監考老師。

  4、考生在進入考點前須佩戴口罩,配合測溫,如當日體溫測量結果超過37.3℃,將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進行處置。

  5、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後,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

  6、考生要服從考點現場管理,進入考點時要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驗證通過後方可進入考點。期間,考生應儘量保持1米以上距離,考生之間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考試結束後迅速離場,嚴禁聚集和逗留。

  7、在參加考試過程中,考生從居住地到考點途中要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如需入住賓館或者酒店,在考點就近選擇衛生防疫條件較好的酒店或賓館食宿。考試期間全程做到食宿地與考點之間“兩點一線”,不得參加與考試無關的聚集性活動。

  8、對於擾亂現場考試秩序,不服從疫情防控和考試管理的考生,將進行嚴肅處理。

  高考隱藏應急預案5

  一、總體要求

  堅持注重科學、嚴守公平、切實可行、保證安全的原則,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試管理,做深、做細、做實高考各項工作,努力實現“健康考試”“公平考試”目標。

  二、考前準備

  (一)考區準備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聯合工作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普通高考以縣(區)為考區,各考區要成立由教育、衛生健康、公安、疾控機構等高招委成員單位(部門)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任務,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實施細則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2.建立高考期間疫情防控的定期會商、監測、預警、處置、督查機制。形成教育、衛生健康、學校與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點對點”協作機制。

  3.制定高考期間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防疫評估制度。對考前和考試中監測、檢查發現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等專業評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考生參加考試和工作人員參與組考工作的防疫條件,明確相關標準,對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場參加考試、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以下簡稱防疫評估)。

  4.完善支撐保障制度。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屬地人社、財政等部門出臺考試工作人員和專項資金保障政策,確保組考經費、必要的防疫和考務設施裝置、物資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實考務環節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試卷運送、保管、整理、分發等環節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車輛、保密室等場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強宣傳引導。各考區要聯合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考生、家長及考試工作人員的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三是完善應急工作預案。各市、縣(區)考試機構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完善應急預案,增裝置用考試場所、應急疏散通道、應急避險區域等,制定應急疏散辦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四是要完善重大情況快速報告制度。各考區要按照高考資訊報送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零報告、快速報告等要求;五是配備必要的防疫裝置設施和物資物品等。各考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配備必要的日常體溫檢測和健康監測等裝置設施,必要的防護、消毒用品用具,並協調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進行技術指導。

  6.落實陪考、送考家長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協調屬地公安、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加強對陪考考生家長的管理,加強場外疏導,勸導陪考、送考家長不在場外聚集,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7.落實考試期間屬地賓館、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協調屬地公安、文旅、交通、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等有關部門,加強對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入住的賓館(酒店)、餐飲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點準備

  1.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和個人家庭責任,紮實做好考點、考場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安排。加強主考、副主考、監考等工作人員針對防疫組考工作職責。

  2.落實考點學校主體責任,考點學校校長是本考點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增設一名由當地衛健部門或疾控機構指派的專業人員擔任副主考,負責考點防疫工作,指導做好人員、物資、場地、監測等防控條件準備,細化各項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組織防疫培訓,開展防疫演練。

  3.考務培訓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考試期間,各考點學校要主動協調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派出專業人員到考點現場指導,並負責異常人員處置。

  4.各考區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劑、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資的儲備,指導考點學校建立環境衛生和清潔消毒管理制度,對考點環境進行徹底清潔,對風扇等降溫設施、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處理,對考場、考務辦公室、保管室、影片監控室等場所全面清潔消毒並開窗通風,並明確張貼完成標識。做好隔離考場的設定和啟用準備。

  (三)考試工作人員準備

  1.考試工作人員要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並如實上報考點學校,出現發熱等異常疑似感染情況的人員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2.考試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各項防疫制度,掌握個人防護與消毒等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考試防疫措施、安檢程式、防疫要求等。

  3.考試工作人員、考生進入考點時,必須接受體溫檢測,接受身份識別和驗證,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參加考試。

  4.對異地交叉監考人員的防疫管理,要強化派出地責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提前做好派出人員監測工作,由派出地領隊負責彙總派出人員的考前身體監測情況,監測情況報派出地考試機構。

  5.各中學或報名點在考前3天核發准考證時,要逐一檢測考生體溫,透過“贛通碼”等健康碼查詢考生在5月23日以後的行程情況,對有異常情況的考生須登記並及時上報屬地招生考試機構,進一步做好檢測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四)考生準備

  1.考生從5月23日開始,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確保開考前身體狀況良好。

  2.在省外學習、工作的考生,須於5月23日前回到參加高考所在地並做好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按照屬地化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

  3.考生在考試期間自行準備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4.考生在考試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個人防護。

  5.做好手衛生,儘量避免直接觸控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共設施,接觸後及時洗手或用速幹手消毒劑揉搓雙手。注意個人衛生,避免用手接觸口眼鼻,注意咳嗽禮儀。

  三、考中管理

  (一)考點管理要求

  1.考點學校實行閉環管理,所有人員出入須接受體溫檢測,接受身份識別和驗證。

  2.儘量控制和減少校內人員聚集,進入考點和考場時嚴格控制入場速度,加大人員間距,防止人員擁擠。增裝置用考試場所、應急疏散通道、應急避險區域等,制定應急疏散辦法。

  3.在各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派專業人員到考點現場指導下,對考務辦公室、考場、考生集中食宿場所等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等處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並記錄,明確完成標識,確保環境衛生整潔。

  4.考試期間考點內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按照防疫評估要求和應急預案執行。

  5.重點加強對隔離考場的管控。單獨隔離考生的考場工作人員要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嚴格做好防護措施。對於異常考生的試卷、答卷等考試材料和用品,要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消毒,並按省級考試機構要求,單獨記錄、封裝、處理並上報。

  6.嚴格執行零報告、快速報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員管理

  1.每場考試開考前,在考點的入口處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及考生逐一進行體溫檢測,發現異常者,立即送醫療組診斷。

  2.嚴格落實學校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措施。校門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應當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員還應當穿工作服,並保持工作服清潔,工作服應當定期洗滌、消毒。

  3.考生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後由考生自行決定是否佩戴;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點入口負責體溫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備用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應根據屬地疫情防控要求決定是否穿戴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進入考場時,在接受安檢後,先經速幹手消毒劑消毒,再進行指紋比對驗證身份。指紋比對不成功的,進行人臉識別。

  四、入闈命題

  1.加強源頭管控。全面掌握入闈命題人員入闈前的健康狀況、近14天旅居史、重點人員密切接觸史等,所有入闈命題人員需體溫檢測正常、健康碼綠色、核酸檢測呈陰性方可入闈。

  2.加強宣傳教育。組織入闈人員學習新冠肺炎防控知識,保持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增強體質和免疫力,提高入闈人員的防病能力。

  3.加強闈內日常健康管理。入闈人員每日兩次體溫檢測,做好健康檢測,建立健康臺賬,及時上報。入闈人員在公共區域或與人交流時須自覺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員接觸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強後勤防護。加強對食宿、辦公等場所的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處理,加強廢棄口罩規範處置,採用分時段供應、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飲食安全管理。

  5.加強異常應急處置。規範設定隔離觀察室,發現異常症狀人員第一時間帶至觀察室進行留觀處理,並立即撥打120 由救護車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式接至當地醫院就診排查,同時向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五、應急處置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試工作人員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當地考試機構負責人,並按規定及時就醫。

  2.考前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中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應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當地考試機構負責人,並按規定及時就醫。前往醫院途中和醫院內應當全程佩戴口罩。考區考務辦公室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後續工作,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處理。

  3.6月6-9日期間,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當立即上報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考點辦公室,並及時送醫護組診斷,考試工作人員停止考務工作。考生經防疫評估允許參加考試的,應安排到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並由專人負責與接受隔離的考生或考試工作人員的家人取得聯絡,掌握其健康狀況。考點做好隔離考場的防護和消殺工作。

  4.各考區應本著以人為本、科學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關懷和個性化的考試服務,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規範化應考,特別是加強對困難考生群體的關愛幫扶,注重對考生的心理疏導,緩解備考焦慮情緒,加強防疫工作的宣傳解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