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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應急預案

施工應急預案範文(通用6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應急預案範文(通用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施工應急預案1

  一、總則

  汛期將至,根據公司總部下發的檔案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的原則,確保本專案雨季期間安全施工,並根據烏拉蓋當地的具體情況,編制“雨季三防”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及分工

  略

  三、應急預案准備工作與組織管理:

  1、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工地施工現場全面的大檢查,對於檢查出的問題,要落實到人,並在3日內整改完成。

  2、組織施工單位購買足夠的三防用品。

  3、要求施工單位組建三防搶險隊,遇到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位,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4、 在接到氣象局、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的預警訊號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落實相應的防範措施。

  5、 三防小組成員手機在三防期間全天候處於開機狀態,保證通訊暢通。並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認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記錄。如出現意外事故“三防”小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6、當本專案遇到一般性洪災時,首先要確保生產、生活正常運轉。如遇到特大洪災時,立即向處“三防”領導小組報告,由小組統一指揮搶險;領導小組沒到達時,由本專案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所有突擊隊員接到命令後,20分鐘必須趕到現場集合,聽從領導的指揮。

  四、三防事故應急措施:

  1、接到警報後,“三防”領導小組應及時通知施工現場預警資訊,組織人員就位,安排防護措施,做好排水、防雷、人員避險等工作,保護好人身生命及財產。

  2、加強對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的安全巡查和檢查,組織好危險地段人員、物資的疏散和撤離工作,做好後勤生活保障、應急救護的準備。

  3、如出現人員受傷情況,首先搶救傷員,並通知負責人。

  4、與當地政府部門密切聯絡溝通,如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尋求當地政府的援助以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五、三防期間的裝置物資準備:

  防洪沙袋、雨衣、膠靴、手電筒、鐵鍬、潛水泵、滅火器、排水管、常用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繩子等應急物資。

  六、雨季“三防”工作,要常抓不懈。

  責任落實到人,不放過一絲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對於重點部位、重點工作,要加強管理,決不允許出現問題。確保工程在雨季施工期間的安全、質量與進度。

  七、“三防“期間人員值班明細

  時 間人 員

  星期一趙 軍

  星期二劉小衛

  星期三顧維民

  星期四趙 軍

  星期五劉小衛

  星期六顧維民

  星期日趙 軍

  三防期間報警及救災電話:

  醫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公安110

  施工應急預案2

  一、應急準備

  1、本公司成立以公司經理為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科科長、專案經理參加的公司意外傷害應急領導小組。施工專案根據承建專案情況成立以專案經理為組長、施工員、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施工班組負責人參加的現場意外傷害應急領導小組。

  2、根據公司承包經營範圍,我公司主要以房屋建築施工為主,根據以往施工安全意外傷害發生頻率,主要意外傷害有:高空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事物中毒、窒息。

  3、為確保人員安全,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堅持以認為本的宗旨,此時當發生意外傷害時,建立暢通的應急聯絡渠道,公司堅持24小時有人值班,辦公室設在安全科,聯絡電話:聯絡人:

  4、為提高安全防範意識,使事故人員得到及時求治,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規定,公司承建專案在《施工現場安全條件備案》時,必須參加施工現場職工意外傷害保險。

  5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必須根據公司IS09001質量體系檔案及《施工專案管理規範》要求,編制特殊及關鍵過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專案開工前抓好“三級安全教育”,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由專職安全,對施工現場安全條件進行驗收,做好“三寶”的使用,並向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源分析,及施工注意事項交待。

  7、專案部根據工程進展情況,配備醫用擔架、急救藥品、衛生繃帶等,並就近聯絡衛生醫療點,職工發生中毒、意外傷害時及時拔打“120”急救電話。進行搶救。

  二、現場人員傷害搶救實施辦法

  1、事故後,由班組長或施工員、專案經理的指揮下,根據傷情開展搶救工作,同時拔打醫療急救電話(120)請求援,爭取在儘可能短的情況下,對傷者實施有效的急救治療。

  2、現場人員根據受傷原因立即開展應急搶救。

  3、施工現場專案經理,在發生事故後1小時內,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彙報事故情況,公司領導小組在接到電話100KM範圍內2小時到達事故現場,組織人力、物力進行急救工作。

  4、公司各部門,施工專案部所在的施工人員必須為搶救工作提供必要的幫助或支援。

  5、現場施工用車即為緊急情況下的搶救用車,必要時租用社會車輛,此時費用從專案部安全措施費用中列支。

  (1)、高空墜落

  1)、高空墜落、撞擊、擠壓可能在胸部內臟破裂出血,傷者表面無出血,但表面出現面色蒼白、腹痛、意識不清、四肢發冷等徵兆。應首先觀察或詢問就是否出現上述特徵,確認或懷疑存在上述特徵時,嚴禁移動傷者,應平躺並立即拔打120急救電話。

  2)、如有骨折,應就地取材,使用夾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此時開放性骨折並伴有大出血者,應先止血在固定,用擔架或自制簡易擔架運送傷者至醫院治療。

  (2)、物體打擊

  1)、首先傷口看法的打擊物體,同時檢視被打擊部位傷害情況。

  2)、根據傷情確定救護方案,需要包紮的進行現場簡易包紮,若有骨折,應就地取材,使用夾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開放性骨折並伴有大出血者,應先止血在固定,用擔架或自制簡易擔架運送傷者至醫院治療。

  (3)、觸電

  1)、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使帶電體與傷員分開。

  2)、觀察神智就是否清醒,應使其在安全區就地平躺,此時暫時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動;傷員若不清醒,應立即使在安全區域就地平躺,以確保呼吸道暢通。

  3)、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

  (4)、機械傷害

  1)、立即關閉施工機械。

  2)、如造成短肢或骨折,應立即進行現場固定包紮,找回被切斷肢體,以便送醫院後救治工作。

  3)、需要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心肺復甦搶救,並聯系就近醫院醫治。

  (5)、食物中毒

  1)、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並說明屬於何種食物中毒及中毒人數。

  2)、保留中毒食物,以便醫療機構進行檢化驗。

  (6)、窒息

  1)、主要為井樁開挖時發生。

  2)、加強通風,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避免出現窒息情況。

  3)、進入下水道、井樁前,先點燃報紙及其他可燃物,觀察燃燒情況,如發現熄滅,應找出原因,採用機械通風或防化設施,後再進行施工。

  4)、如有發生,立即將作業人員拉出地面並進行人工呼吸,如情況嚴重,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

  三、彙報

  事故發生後,專案經理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彙報公司安全科及分管經理。

  公司電話:

  分管副經理;

  安全科:

  四、公司意外傷害領導小組

  1、工作目的:對潛在的事故、事件或緊急情況做好應急準備,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立即作出相應,以預防或減少可能造成的有害影響。

  2、工作範圍:使用與公司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面潛在事故,事件或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

  3、工作職責

  (1)、安全科就是本程式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各專案部處理應急事件。

  (2)、相關部門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配合實施。

  (3)、專案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承擔施工現場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具體實施。

  4、工作程式

  (1)、專案在編制施工技術檔案時,應確定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潛在隱患和任何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並對顯現或即將出現的影響施工的不安全因素制定防範措施。

  (2)、工程開工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人員,對生產和服務工程中的各主要環節進行排查,評審,符合條件後,釋出開工令。

  (3)、專案專職安全員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對安全環境及現場安全條件,進行評價,符合要求後,方可施工。

  (4)、對可能發生的事故,作出預防,確定救護措施。

  5、應急預案

  (1)、為防止事故或緊急情況的發生,以及一旦發生後有條不紊的開展搶救、搶險工作,儘可能的防止或減少造成的危害。安全科應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專案部結合工程特點,編制應急預案,經公司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2)、應急預案、措施的落實

  公司各專案部透過培訓、學習、交底、公示,演練等多種形式,各全體員工傳遞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應急準備和響應的知識,以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

  (3)、各專案部應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應急預案中的預防措施,確保人員、裝置、設施等到位。

  6、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啟動:出現環境和安全緊急情況時,現場當事人或發現人立即報告專案部及公司安全科有關人員,並根據事故大小及管理級別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2)、專案部負責人應立即按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人員和裝置、設施、設法控制事件發展,將可能造成的危害將到最低。

  (3)、同時聯絡社會急救組織,撥打110、119、120電話報警。

  7、應急響應的主要內容:

  立即搶救傷亡人員,就地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積極組織人員搶險救情,並對周圍財產、環境採取必要保護措施;

  立即停止作業,疏散人員;

  設安全警戒線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儘可能確保用電、用水、道路等暢通;

  作好有關記錄;

  五、事故的調查、處理

  1、發生環境與安全事故後,應急救援小組應配合專案部積極組織好傷亡人員的救治、慰問、撫卹及裝置的維修等繕後工作。

  2、為了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公司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組織有關人員調查事故現場,分析事發原因;對責任人進行教育、處罰;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教育、以此為戒,並形成有關記錄;制定實施有效防護措施。

  3、做好事故調查報告等有關記錄,並按國家規定備案或上報。

  4、安全科應對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及時發現消除隱患,並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六、應急小組成員名單、職責、聯絡電話

  組長:(專案經理)全面負責應急小組各項工作,在施工現場事故發生時,親臨現場指揮傷員救援工作及現場其他突發情況。

  組員:(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

  組織人力、物力進行急救工作;

  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彙報公司安全科及分管經理;應立即按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人員和裝置、設施、設法控制事件發展,將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值班聯絡電話:專案經理:

  七、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或重點防範場所、部位及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施工應急預案3

  施工前由總包單位制定具體的圍護工程施工與土方開挖方案,經各方協商討論,確定後存檔備案。挖土施工要嚴格控制,統一協調,按挖土方案嚴格執行,分層分割槽開挖,每層開挖深度嚴格控制,不得超挖。圍護施工與挖土施工要密切配合,嚴格做到先撐後挖、先換撐後拆撐。

  第一節基坑應急領導小組

  專案部成立了應急搶險小組,由專案經理統一指揮,技術負責人、施工總負責人小組任副組長,並有相關班組及管理人員組成,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安排24小時進行值班,分成三班進行輪流,八小時一班,每班均有小組領導帶隊,值班電話上牆公佈。如出現重大緊急情況,組長將第一時間上報公司,公司生產、安全、技術等部門將立即趕到現場給予一定的技術、物質等幫助。

  第二節應急準備

  1、材料準備:專案部在現場將配備必要的堵漏材料和裝置,以及一些砂包、鋼管、木材等,以備急用。發電機和鋼板樁在公司倉庫隨時待命。本工程配備散水泥200噸。鋼管10噸,砂包1000袋,空沙包袋2000只,水玻璃1噸,堵漏王100包,鋼板網2筒。

  2、人員準備:基坑土方開挖對班組人員進行應急措施培訓,讓班組人員掌握常見應急措施施工方法,對班組骨幹進行重點培訓,班組骨幹將是應急施工核心力量。

  3、機械準備:現場應配備發電機、潛水泵、挖掘機、噴漿機、空壓機等。本工程配備用150KV柴油發動機一臺,高壓注漿機一套,噴漿機一套及潛水泵5臺。井點降水裝置一套(備用)。

  第三節基坑應急措施

  一、周邊建築物出現過大的沉降或基坑出現較大水平位移的應急措施:

  1、當週圍路面出現過大的沉降和水平變形時,採取注漿加固道路和管線地基的方法,控制沉降的發展。

  2、基坑圍護樁、支撐結構的變形和內力超過設計值

  如果圍護樁、支撐結構的變形和內力超過設計值並持續發展時,首先在變形和內力大的部位暫時停止挖土。有條件的區域,在不影響周邊環境安全的前提下,適當卸土。出現險情時,可採用坑底堆土反壓的措施搶險。

  3、基坑止水帷幕出現漏水現象,影響施工

  當止水帷幕出現漏土和漏水現象,影響開挖正常進行時,應及時封堵。封堵時先鑿毛圍護樁的混凝土面,必要時可以在圍護樁主筋上焊接鋼筋網片,對漏出的地下水用導管引流,然後噴射混凝土面層。我單位必須準備應急處理措施所需的機械裝置、材料和人員,包括堵漏材料和裝置,制定應急措施。

  4、在基坑開挖過程中如發現位移速率過大,則應放慢開挖速度或調整挖土順序;發現土體位移過大,應馬上停止挖土,立即用砂包反壓,同時加密監測頻率;在開挖至淤泥質土層頂標高以下後,基坑內應保證有一臺挖土機可以隨時呼叫,如發現開挖後坡頂位移呈增大趨勢且不收斂,立即用挖土機向坡腳回填反壓,待位移穩定後再採取加固措施;開挖至基坑底後,若坑底土位移過大或隆起過大,則應調整挖土順序,如採用跳挖的方式開挖承臺,分塊開挖,同時加緊鋪設墊層,墊層中可適當配筋,同時採用砂包反壓。

  二、基坑坑底出現管湧現象

  管湧和滲漏應急措施

  1、與設計協商確定合理的降水系數,確保按引數進行預降水,若降水深度達不到設計要求,則增加深井降水或者井點降水,減少坑內外壓差是防止樁間搭接存在缺陷而產生管湧河滲漏的最有效方法。

  2、發現管湧和滲漏,立即停止挖土及回填反壓,絕對禁止冒險開挖。根據程度不同分別採用"堵"和"疏"兩種方法處理。

  3、若出現漏水情況,應馬上查詢水源並予以截斷,坑內採用噴射砼封堵,坑外側採用雙液注漿止漏。若管湧或滲漏程度較輕,採用雙液注漿法坑外堵漏,即兩臺注漿機分別注入水泥漿和水玻璃,具體方法為:滲漏點樁外50-100CM處間距50CM左右分別鑽孔,深度深於滲漏點2.0-3.0M,放入注漿管,先用水泥注漿管與滲漏點形成道路後,水玻璃注漿管同時注入,封閉滲漏道路達到堵漏目的。

  4、電梯井開挖發生管湧,立即停止開挖並進行土方反壓。

  5、坡腳發生管湧,採用砂包和土回填反壓。

  三、其他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

  1、應急措施

  1土方開挖期間,特別是在下雨天,設專人定時檢查邊坡穩定情況,巡視基坑周邊的裂縫情況,加強位移和沉降的監測,並及時分析監測資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處理。

  2開挖過程出現邊坡水平測斜孔累計位移超過45mm,或日位移速率連續三天超過3mm,採用坡頂解除安裝或減緩放坡角度。或立即通知設計到現場察看,並會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研究處理方法

  3在施工現場準備發電機一臺,功率為150KW,能滿足水泵共同時使用要求。

  4若坑底土隆起,立即回填或反壓砂包,

  5在突發事故產生時,除馬上通知各有關單位外,現場必須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來保證整個基坑和周邊環境的安全。如:

  a如位移監測結果較大,則應立即停止開挖土方,增加臨時鋼支撐,必要時回填土方,並坑外卸土;天然放坡部位應回填。並採取輕型井點降水措施,加固坑邊土層承載力。

  b如地面出現裂縫,應及時灌漿修補,防止地表水滲入;

  c土方開挖在夜間進行時,挖土現場配備足夠的照明裝置,同時對各照明線路應架空,線路經常檢查,不得有裸露或拖地,車輛進出應做好保護措施。

  d支撐拆除作業前熟悉作業內容、作業環境,對使用的工具要進行檢修,不牢固者不得使用;作業時必須執行技術交底,服從帶班人員指揮;

  拆除支撐時,應按施工方案編制順序進行,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必須由防止其他部位發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拆除作業區應設定圍擋,懸掛危險、警告標誌,負責警戒的人員應堅守崗位,組織非作業人員進行作業區;

  作業時必須根據作業要求,佩戴防護用品,施工現場不得穿拖鞋,多人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拆除現場要及時清理,注意防止揚塵,應互相呼應、協調配合。

  第四節其他應急預案

  基坑圍護工程應急安全技術措施是指:現場對威脅作業者的生命安全和意外災傷、職業中毒和各種急症所採取的一種緊急措施。其目的是:透過初步必要的應急處理,縮小災傷範圍,搶救傷病員的生命。人們在各種不同的作業環境中工作,有時難免會發生一些意外的事故,如高溫中暑、冬季凍傷、觸電、火災功能爆炸等。這些意外的災傷,立即進行現場的應急處理。因為應急措施能否做到及時、正確,對傷病員的生命、國家的財產有著極為重要的關係,所以對從事安全技術人員,廣大職工來說,應當懂得一些最基本的應急措施知識,萬一發生災傷時,就能應用這些知識進行應急處理。

  1、機械性外傷應急方案

  ⑴迅速小心的將傷者脫離致傷源,必要時,拆卸機器,移出受傷肢體。

  ⑵注意全身情況。如傷員發生休克,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遇出血者,迅速包紮壓迫止血,使病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並注意保暖。遇骨折者,以固定骨折處上下關節為原則,可就地取材,利用木板等,在無材料的情況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側,下肢與側下肢縛在一起。

  ⑶現場止痛。劇烈疼痛者,及時給予止痛劑和鎮痛劑。

  ⑷現場傷口處理。用消毒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預防感染。

  ⑸根據病情輕重,及時送醫院治療,轉送途中應儘量減少顛覆,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創口情況。

  2、創傷出血應急方案

  ⑴一般止血法:一般傷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鹽水沖洗傷口,塗上紅藥水,然後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的包紮。

  ⑵加壓包紮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作為軟墊,放在傷口上,再加包紮,以增強壓力而達到止血。

  ⑶止血帶止血法: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條等,上肢出血結紮在上臂二分之一處,下肢出血結紮在大腿上三分之二處,且每隔25-40分鐘放鬆一次,每次放鬆半分鐘~1分鐘。

  3、意外傷者應急方案

  ⑴心跳:正常人每分鐘心跳60-80次,嚴重創傷、失血過多的患者,心跳加快,但力量較弱,摸脈搏時,覺得脈息而快,心跳停止則患者死亡。

  ⑵呼吸:正常人每分鐘為6-18次,生命垂危者,呼吸變快、變淺、不規則。當患者臨死前,呼吸變緩慢,不規則,直至死亡。

  ⑶瞳孔:兩眼的瞳孔正常時應等大等圓,遇到光線能迅速收縮。

  4、火災發生應急方案

  發生功能火災後應迅速打電話報警,任何地方發生火災,人們的情緒總是緊張而且慌亂的,火災現場不論大小,滅火工作都應有領導,有次序的進行。

  為了能鎮定情緒,有效的制止和撲滅火災,首先應迅速建立一個滅火搶險指揮班子,並及時組織包括消防滅火,搶救人員,搶救財物,醫療救護,維護秩序等搶救基本隊伍。

  其次,在火場上,既要提倡勇敢搶險的精神,又要保持冷靜的態度和應用科學的方法,切忌盲目行動,以免擴大損失和傷亡。

  5、電氣裝置事故應急方案

  電氣裝置或線路發生火災時,著火的電器可能帶電,搶救人員稍有不慎就會觸電,因此發生電氣火災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有時,或因生產不能停電,或因照明需要,不允許斷電,而必須帶電滅火時,應必須選擇不導電的滅火劑。如二氧化碳、1211滅火劑。救火人員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油開關著火。有噴油和爆炸的可能,最好是切斷電源後才滅火。地面上的油火可用泡沫滅火劑。如黃砂滅火劑,起隔絕空氣的作用,效果最好。

  6、觸電事故應急方案

  觸電急救的要點是搶救迅速、救護得法。切不可驚慌失措、束手無策。一般可按下述情況處理:

  ⑴病人神智清醒,但有乏力、頭昏、心慌、出冷汗、噁心等症狀的,應使病人就地休息;嚴重的,應馬上送醫院檢查治療。

  ⑵病人呼吸、心跳尚存,但神志不清,保持周圍空氣流通,做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的準備工作,並立即通知醫院送去急救。

  ⑶如果病人處於"假死"狀態,要速請醫生、或送往醫院。口對口人工呼吸是人工呼吸法中最有效的一種。具體操作步驟如下:一手捏緊觸電者鼻孔,另一手將下顎拉向前方救護人員深吸一口氣後緊觸電者的口向內吹氣,同時觀察胸部是否隆起,以確保吹氣有效,為時約2秒鐘。吹氣完畢,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並放鬆捏緊的鼻子,讓他自動呼吸空氣,注意胸部的反覆情況,為時2秒鐘。按照上述步驟連續不斷進行操作,直到觸電者開始呼吸為止。

  施工應急預案4

  為加強各企業應急預防能力,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義烏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義烏市建設局防汛防颱防旱救災預案》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惡劣天氣分級

  (一)颱風和汛情分級

  1、一般汛情(Ⅳ級)

  區域性地區日降雨量大於50毫米或過程降雨量大於75毫米並小於100毫米,義烏江水文監控水位達到警戒水位,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強降水過程。氣象臺預報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對我市影響較小。

  2、較大汛情(Ⅲ級)

  較大範圍日降雨量大於100毫米或過程降雨量大於100毫米並小於150毫米,義烏江水文監控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強降水過程。氣象臺預報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對我市影響較小。

  3、重大汛情(Ⅱ級)

  較大範圍日降雨量大於150毫米或過程降雨量大於150毫米並小於200毫米,義烏江水文監控水位達到危急水位,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強降水過程,重點小型水庫出現險情。氣象臺預報熱帶風暴在我省登陸,或強熱帶風暴、颱風將嚴重影響我市。

  4、特大汛情(Ⅰ級)

  較大範圍日降雨量大於200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危急水位,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強降水過程;保護城鎮的堤防出現重大險情;中型水庫出現險情。氣象臺預報熱帶風暴、颱風將嚴重影響我市。

  (二)空氣汙染分級

  1、重度汙染:經預測,城市區域內一個或多個點位次日24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

  2、嚴重汙染:經預測,城市區域內一個或多個點位次日24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在301-450之間。

  3、極重汙染:經預測,城市區域內一個或多個點位次日24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在451以上。

  二、預案等級

  根據天氣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預防分為I 、II級。

  (一) 啟動I級預案:重大汛情(Ⅱ級)、特大汛情(Ⅰ級)、嚴重汙染、極重汙染以及市政府緊急通知啟動的情況;

  (二) 啟動II級預案:較大汛情(Ⅲ級)、一般汛情(Ⅳ級)、重度汙染、重要展會和活動需控制揚塵汙染等情況。

  三、具體要求

  根據啟動預案等級,各單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應急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I級預案

  1、建設單位:迅速成立專案應急工作小組,召開應急工作小組會議,部署應急工作,確定值班人員;同時將值班人員及聯絡號碼上報市質(安)監站,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2、監理企業:成立企業應急工作小組,召開應急工作小組會議,部署應急工作,明確責任人員;組織人員對本公司所屬的工程專案進行全面檢查;監理專案部監理人員應迅速到崗到位,協助建設單位開展應急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應急各項工作,並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給市質(安)監站。

  3、施工企業:成立企業應急工作小組,召開應急工作小組會議,明確值班人員;企業安全聯絡員及值班人員聯絡號碼以QQ群等方式上報市質(安)監站,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組織人員對本公司所屬的工程專案進行全面檢查;施工專案部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迅速到崗到位,要按照應急工作小組的整體部署,落實好各項應急工作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施工現場全部停止作業,民工宿舍內所有人員全部撤離並妥善安置。

  (2)加強基坑監測,確保基坑周邊防護有效,並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和夜間照明。基坑設定有效的排水措施,防止基坑坍塌。

  (4)加強腳手架安全檢查。組織人員對連牆件等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及時加固;必要時拆除所有安全網。

  (5)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切斷施工現場動力用電,同時確保照明用電。

  (6)加強民工宿舍管理。組織人員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宿舍倒塌。

  (7)加強空氣汙染防治措施。採取有效降塵措施,增大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市區建築工地停止室外作業,覆蓋裸露地面,使用霧炮機等進行降塵作業;

  (8)商品混凝土企業停止生產,供貨。

  (二)II級預案

  1、建設單位:迅速成立專案應急工作小組,召開應急工作小組會議,部署應急工作,確定值班人員,責任明確到人;同時將值班人員及聯絡號碼上報市質(安)監站,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2、監理企業:監理專案部監理人員應迅速到崗到位,應協助建設單位開展應急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應急各項工作。

  3、施工企業:成立企業應急工作小組,召開應急工作小組會議,明確值班人員,企業安全聯絡員及值班人員聯絡號碼以QQ群等方式上報市質(安)監站,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組織人員對本公司所屬的工程專案進行全面檢查。施工專案部專案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迅速到崗到位,按照應急工作小組的整體部署,落實好各項應急工作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加強基坑監測,確保基坑周邊防護有效,並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和夜間照明。基坑設定有效的排水措施,防止基坑坍塌。

  (2)加強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管理。確保安全裝置有效可靠,嚴禁進行起重裝置安拆、頂升作業。風力達到5級以上的,建築起重機械一律停止作業,必要時切斷起重機械電源。

  (3)加強腳手架安全檢查。組織人員對連牆件等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及時加固。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切斷室外作業動力用電,同時確保照明用電。

  (5)組織人員進行加固處理。加強巡查和監測;發現民工宿舍存在安全隱患的,立即組織人員疏散並妥善安置。

  (6)文明施工措施。加強施工現場揚塵控制,增加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土石方施工工地必須嚴格採取有效的覆蓋、灑水等揚塵控制措施。

  四、建管科、市質

  監站要根據市委市政府應急工作部署,成立應急工作小組,召開應急工作小組會議,部署應急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工程監督人員到崗到位,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2)召集救援隊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機械裝置的準備工作;

  (3)檢查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值班人員的到崗到位以及專案部開展防災應對工作情況;

  (4)通知商砼企業停止生產,供貨;

  (5)透過塔吊黑匣子;遠端監控系統等督查專案部應急處置工作的開展情況;

  (6)組織人員現場巡查各責任單位應急處置工作的落實情況。

  五、應急搶險聯動機制

  根據建築工程應急工作實際,召集搶險救援隊。

  搶險救援隊應加強裝置、物資、車輛和人員的管理,確保應急救援時能及時到位並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搶險救援隊負責人應保持通訊暢通。

  六、工作要求

  (一)建設單位應高度重視應急工作,明確責任人員,切實承擔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職責,確保各項應急防範措施落實到位。

  (二)施工單位要制定切合本單位實際的應急工作預案,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各項應急搶險所需的人員、物資、裝置和車輛,確保險情出現時能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搶險工作,杜絕人員傷亡,減少經濟損失。

  (三)監理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應急工作的各項準備工作,險情時應督促施工單位啟動應急預案並落實各項應急救援處置措施,如施工單位執行不力的,應及時上報建設單位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四)建管科、市質(安)監站要加強監管,督促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按照要求配備裝置、物資、車輛和人員。

  施工應急預案5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給公司員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應急策劃

  (一)工程概況及地質條件

  1#導流洞豎井閘室段上覆巖體厚度分別為120m;2#導流洞豎井段上覆巖體厚度分別為165m、120m。導流洞進口豎井閘室位於Ⅲ2類圍巖內,具備成井條件,但高邊牆與端牆存在與進口洞臉邊坡、上游側坡類似的不利結構面組合,存在塊體崩滑破壞的可能。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停電、斷電現象。

  潛在事件和緊急情況為:巖爆、湧水、停電。

  可能產生的後果:可能產生坍塌,水淹及裝置損壞等情況,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和義務

  為確保巖爆、湧水、停電等事件發生時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專案部成立了應急預案與響應工作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及成員設定如下:

  1 應急領導小組

  負責突發事件發生後緊急情況的整體佈置、指揮與協調工作。

  組 長:譚寶寶

  副組長:張先林 楊 恆 蔡禮坤 王 冰 朱春娥 左江虹

  成 員:吳 楊 陳 琪 朱 銳 崔安哲 金麥清 吳江華 荊江舟 張桂柱

  2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工程部排程室,吳楊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巖爆、湧水、停電發生後日常事務及通訊聯絡,聯絡電話:xxxxx

  3 搶險突擊隊

  負責組織人員、裝置進行現場緊急情況搶險。

  組 長:金麥清

  副組長:吳 楊 朱 銳 陳 琪 吳江華 崔安哲

  隊 員:王章傑 王尚軍 武聖雷 張小元

  三、巖爆、湧水、停電等

  1 準備工作

  專案部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廠隊應積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機電物資部做好突發事件發生後物資和施工裝置轉移工作,同時做好材料、裝置的儲運管理工作,另根據可能發生的最大涌水量統計水文地質資料配置足額的抽水泵及泥漿泵,根據施工現場所有裝置用電量配置一臺發電機;質保部及安環部做好湧水發生時人員的救治及材料物資的疏通工作;工程部做好突發事件發生後人員、物資、車輛等現場管理工作;計合部聯合工程部做好湧水發生後財產損失記錄並留下證據,為以後上報資料提供依據;綜合辦公室做好突發事件發生後車輛的應急準備及執行工作;其它部門協助以上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2 應急措施

  2.1 組織機構的所有成員手機(或對講機)全天24小時開通不得關機,確保通訊資訊的暢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做出響應。

  2.2 巖爆、湧水或停電發生後,事件發現人立即通知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應急組織機構進入工作程式,應急領導小組及搶險突擊隊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險、疏導和救護行動。其它部室及各單位、各隊以工程部為指揮中心,統一指揮與調配現場人力及裝置資源。

  2.3 若發生如電擊、塌方、摔傷等事故,工程部立即組織急救車輛,並通知安全環保部,與醫院聯絡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2.4 若豎井發生巖爆,工程部立即指揮所有施工人員撤離施工現場,並在下岔洞與導流洞交叉口出進行安全攔截,設定安全警示線。

  2.5 若豎井發生湧水時,工程部立即指揮閘室豎井內及導流洞內所有施工人員撤離施工現場,並將關鍵電閘關閉。

  2.6 若豎井發生停電時,工程部立即指揮所有施工人員站立原位,保持通話,保持平靜,維護現場秩序;並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利用備用發電機進行發電,首先解決照明問題,隨後撤離危險部位施工人員。

  2.7 若施工(提升)裝置發生故障時,豎井內施工人員應保持平靜,抓緊牢固物體,豎井上、下施工人員必須保持通訊,排查原因。若短時間內無法查明原因,則迅速使用安全繩索將豎井內施工人員救出。

  2.8 其它職能部門負責各自範圍內的應急職責,為應急有關的事項提供便利。

  2.9 工程部、質量保證部和安全環保部在及時處理應急情況的同時作好記錄並留下證據,如:拍照、錄影,以便將事故情況較詳實的記錄上報。

  施工應急預案6

  第一節 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裝置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使用電氣裝置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准並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菸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採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徵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築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

  各類建築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表(m)

  建築物臨建設施非易燃庫、站易燃庫站固 定明火處木料堆廢 料易燃雜料

  建築物~ 20 15 20 15 20 30

  臨建設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庫、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庫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處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廢料、易燃雜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現場應有車輛迴圈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3.5米。禁止佔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乾管直徑不小於100㎜。較大工程要分割槽設定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定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65㎜,並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誌,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並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並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乾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定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於5米,農村不小於7米。工棚不得過於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於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於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於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於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於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採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儘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築物接觸時要採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後,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裝置起火時,應儘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裝置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後,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儘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後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後,要保護火災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詢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 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裝置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臺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3.電氣裝置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定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溼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錶,並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臥使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並設定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誌。庫房與其它建築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菸。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使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菸,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並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採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線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後,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於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溫處,溫度不得超過35°C。

  (6)使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汙物要清除,以免汙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後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線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乾淨,並將所有的孔、口開啟。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製、鋪塗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開啟,用鐵串通後,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製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築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於80釐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於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釐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於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著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並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幹沙,溼麻袋滅火。

  8、配製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並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定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塗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裝置,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使用電氣裝置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採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使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 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 現場應設吸菸室,場內嚴禁吸菸。

  4) 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颱風前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裝置、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築、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裝置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 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築應編制防火措施並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並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範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於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鹼滅火器適用於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乾粉滅火器適用於石油及其產品、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貴重裝置、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範圍較廣,但不得用於: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 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於帶電裝置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鏽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汙染,用後清洗曬乾,收藏時單層捲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鬆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鹼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註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於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裝置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溼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誌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築施工防火

  1、設定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迴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製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定在遠離建築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後進行。

  4、熬製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於10m,與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於30m。

  2.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於2m,使用時的距離不小於5m。

  3. 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 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後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 塗(噴)漆的防火

  1. 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 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 接觸塗料、稀釋劑的工具應採用防火花型。

  4. 浸有塗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