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佈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腳踏車。
(2)學生腳踏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並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腳踏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腳踏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腳踏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腳踏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後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並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透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望,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啟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後,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遊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學校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應急預案2
為預防我校學生髮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xxx
組員:校委會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大學排名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xxxxxx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xx
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絡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學校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應急預案3
一、事故預防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定期利用教職工例會、班會、晨會、升旗儀式等對全體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絡,定期請交警作交通法規講座。各班班主任要隨時提醒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利用學校、教室內板報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3、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腳踏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腳踏車。
4、經常檢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效能。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腳踏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式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資訊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彙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絡,並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醫院探視、慰問。
4、學校應當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釋出資訊。
學校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應急預案4
1、防範預案。
(一)各班主任要經常向班級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提醒學生進出校園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別是對經過校門的馬路安全要經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班主任要對本班放學各路隊情況進行排查,有重點地做好部分學生的工作,做到警鐘常鳴。
(三)值班教師
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要將其報告給相關的班主任進行處理。
(四)值班教師要在學生進出校門的時間到現場做好組織工作,要指揮學生家長擺放好摩托車、腳踏車等交通工具,以防止阻塞交通。
(五)學校組織的群體外出活動,需橫穿公路、街道的,應提前與交警中隊聯絡,請求其協助學生安全管理。
2、應急預案。
(一)凡實驗小學教職員工如果遇到我校學生在校門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都要及時報告撥打電話(110)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處置,或者打電話120給醫院,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最近醫院救治,還要報告給學校領導及相關班主任。
(二)學生一旦在馬路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時,學校教職員工都要負責地保護好現場,電話報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
(三)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經過現場的教職員工要對學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證交通的暢通與安全。
學校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應急預案5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故事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學生在乘車、行路途中或教師在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為重大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校應急人員聯絡電話:
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和實施。如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領導小組,並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三、預案設定
學校根據人員特點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以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負責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聯絡120進行急救;聯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在交警趕來之前設定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發生;向校內發出指令;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報告情況;
②向醫院要求,
③做好搶救準備;
④向教育局報告;
⑤向校內發出指令。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①迅速查清乘車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機動應急組(劉作建、王振武、楊家寅)。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1、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
(1)事故出事後,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要在第一時間內應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隊,使學生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電話後,學校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2、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小組成員按應急預開展緊急救援工作。通知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現場處理組),迅速趕赴現場。(留校處理組)立即通知班主任、家屬等到位。
3、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後應急處理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有關小組成員根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同乘學生或教師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請求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傷員搶救: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積極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四、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險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或教師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教師車禍根據政策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協助學校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做到:
①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的通訊要保證24小時暢通,小組成員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後一小時內,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②休息日,上午儘可能開機;
③特殊情況,應做到24小時開機。
2、發生事故後,應及時向組長(法人)彙報,不遲報瞞報。
3、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對於重大事故的責任者要進行嚴厲的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人員要送交公檢法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