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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的應急預案

最新公共衛生的應急預案範文(通用7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最新公共衛生的應急預案範文(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共衛生的應急預案1

  為了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校內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具體組織、指揮、協調,指揮有關科室及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2、協調並配合縣內有關醫院開展救治工作;

  3、根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裝置;

  4、根據需要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報請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部門及社群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5、根據需要對涉及師生及員工的食物和水源採取控制措施;

  6、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和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結合實際,擬定本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四)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應急狀態期間,各科室人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電話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小組,並保持24小時暢通。

  (五)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導小組,負責協助醫院預防、診斷、救治及隔離觀察工作。

  (六)各科室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服從並配合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七)學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八)衛生室應當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報告與監測

  (一)建立資訊報告體系,確保資訊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彙總各方面資訊,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二)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應嚴格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於涉及的如下內容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並按程式逐級報告,確保資訊暢通。

  1、出現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員傷亡而急需搶救時,出現甲類傳染病、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需搶救的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縣教育局、衛生局提出書面報告。

  2、對於校內發生的影響師生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諸如爆炸受傷、集體中毒、群毆受傷、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意外傷害及其他原因的集體受傷事件等,應在第一時間運送校醫務室或醫院的同時,由有關值班人員向學校領導、保衛處、學生處、教務處及後勤管理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校醫應在校領導的指導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負責校內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的稽核、釋出。與疫情相關的權威資訊的釋出,須經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批准,並請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能隨意傳播、釋出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

  4、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5、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學校舉報有關人員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要負責組織對突發衛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協調和配合縣內有關醫療技術機構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並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校內保健教師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醫療救護技術和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請求醫院予以支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隔離措施,要求學生配合調查及參加醫學檢查,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校所屬衛生室的醫療設施、裝置、藥品、器材、衛生人員及其應用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調配。

  (五)當發生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對疑似病例要及時按甲類傳染病報告,同時要詳細瞭解、記錄患者家屬情況及接觸過的人員、去向、聯絡電話。為流行病調查醫生提供詳實的流病資料。

  2、學校要加強消毒管理,認真貫徹《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別要加強對教室、圖書室、活動室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應急預防與監控

  (一)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原則,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本人及其親屬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醫院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並要加強對重點班級、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二)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監測體溫。為師生員工提供有關藥品,實行藥物預防。設定並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師生居所、辦公室、會議室等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在公共場所工作的職工,如食堂員工以及其他視窗服務人員和就醫的病人要加強防護措施,加強健康和衛生情況監控。

  4、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人員來源複雜的各種培訓班、課程班儘可能調整,推遲來校授課時間,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5、一旦發生疫情,對校園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制定學生外出校門的管理規定,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大型集會活動。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要實行登記制度,提醒和動員學生、教職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從突發事件發生當日起外出人員必須向學校及縣教育局請假登記,並要求到過重大傳染病疫區的人員返回時必須到縣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6、對從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返回的人員,必要時可以根據有關法規對其作出隔離醫學觀察的決定。對外地返回學校的學生、教職工進行登記,安排體檢,對有症狀者行必要的留診觀察,對無異常的教職工安排居家觀察,對無異常的學生由學校安排集中觀察。

  (三)加強消毒和愛國衛生工作

  1、各教學樓、食堂、圖書室、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學校統一組織消毒。對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學習工作過的場所、居住過的寢室等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人員的工作地點、起居場所進行重點消毒。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對校園內各個建築物進行清潔打掃。

  (四)在必要時可提出申請,調整教學計劃、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不安排外出實習活動。

  (五)做好衛生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正面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師生正確認識、對待和防範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證社會的穩定。向校內所有教職工、學生髮放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預防知識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現有媒體,普及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防範的有關科學知識。

  五、技術和物資保障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指定專門科室,積極採購儲備防護用品、有關器材、消毒和預防藥品,保證防治工作中的物資供應。各有關科室應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裝置、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確保開展突發事件調查、控制和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驗、衛生防護等物質條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公共衛生的應急預案2

  為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後勤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防範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定:

  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高君

  副組長:葉楓、龔建蘭

  組員:丁春華、張冬林、張開明、周文浩、曹國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發當日值日教師及午餐管理人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街道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排程,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並組織人員對學校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兼職安全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學校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師在發現學生就餐後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後,及時報告衛生室,由衛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症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校進行緊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學生較多,情況緊急,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

  c、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d、收集相關病情資訊,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裝置、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學生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向新聞部門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衛生室要深入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公共衛生的應急預案3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建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孫偉偉

  副組長:王琳、劉靜

  組員:莫亞娜、尹麗偉、呂永建、孟森娜

  職責: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主要負責對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指揮與協調、應急隊伍建設和培訓、突發事件及時上報等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的各類衛生安全衛生組織、制度。

  2、實行場所內的各級崗位責任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3、嚴格落實本單位定期督導檢查的考核制。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報告範圍:

  (1)微小氣候或空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汙染或飲水汙染所致的水傳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衛生設施遭受汙染所致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處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等;

  (5)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

  (6)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

  (7)發生或可能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8)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等。

  四、應急措施:

  (1)單位負責人或衛生負責人等事故報告責任人,應立即並向所在的XXX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按照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立即停止經營活動。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妥善處理現場,防止事故繼發,確保不擴大危害範圍和不繼續惡化環境,並保護好現場。

  (3)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現場調查、處理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4)按照衛生要求及時做好環境、公共物品、水質、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消毒工作,以及其他應急處理工作。

  公共衛生的應急預案4

  一、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嚴重危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社群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在本社群範圍內突發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事件的處置。

  三、實施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應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監測監控,預測分析,及時準確地發出預警。同時,設立專項資金和監測資金,做好物資、人員、技術準備工作,確保有效開展工作。

  (二)統一指揮,機構落實

  社群內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社群黨支部書記任組長,社群主任、衛生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三)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突發事件處置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原則,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社群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在社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調查、及時救治、及時控制”的要求,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

  (四)科學防治,依法處置

  各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的要求,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手段,科學、依法、有效地開展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

  四、各部門職責

  居委會: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監測監控,預測分析,及時準確地發出預警;設立專項資金和監測資金,做好物資、人員、技術準備工作;督促各部門落實各項處置措施,並進行督查;組織人員,調派車輛,認真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社群警務室和安全辦公室:在指揮部統一部署下,實施對坐車人員和物質的交通檢疫、物品查驗和消毒工作,防止傳染病透過交通工具傳播;做好疫區的交通運輸管理;打擊利用突發事件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負責現場控制、疫區封鎖和事件發生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實施對傳染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事件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

  社群服務中心:做好家禽家畜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強與衛生院的溝通,開展人畜共患疾病的監測和防治工作;加強農藥管理,指導和加強廣大農民的衛生知識宣傳和普及工作;清理整頓劇毒鼠藥市場,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五、應急處置措施

  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後,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在社群應急辦統一指揮下,落實有關控制措施,全面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一)嚴格執行重大緊急資訊限時報送制度。

  1.在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必須在2小時內報告街道和衛生服務中心;並續報有關情況及處置工作措施。

  2.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村委會、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情況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和個人。

  (二)嚴格控制傳染源、截斷傳播途徑。加強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與應急接種和預防服藥工作;做好疫源地消毒和個人防護,預防交叉感染。

  (三)明確中毒原因,封存可疑物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現場取樣、調查,分析中毒原因;查明突發食物中毒發生的經過、發病人員和死亡情況,對已擴散的中毒源進行追蹤,依法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

  (四)組織醫療救治、減少事件損失。加強對醫療救治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指揮衛生院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的隔離和治療,做好病人的搶救和轉運工作。

  (五)加強衛生監督執法、確保措施落實。強化衛生監督執法,加大對疫情報告、傳染源管理、密切接觸者隔離、疫源地和醫院消毒,以及學校衛生、公共場所、飲食衛生的監督執法力度。

  (六)做好衛生宣傳、消除社會恐慌。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提高群眾的防病意識,消除社會恐慌情緒。

  (七)規範情況報告、保證資訊暢通。全面收集應急處置工作資訊,及時向各級政府和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疫情處置進展情況,確保資訊報告及時、準確、真實。

  公共衛生的應急預案5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酒店賓客及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酒店公共衛生應急預案。

  一、成立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XXX(總經理)。

  副組長:總經理助理。

  成員:(質檢部經理、客房部經理、餐飲部經理、保安部經理、人事部經理、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值班經理)。

  發生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現場值班經理負責處理。

  二、酒店公共衛生應急小組職責:

  1.負責設立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由總經理擔任總指揮,負責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2.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資訊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3.負責向衛生監督所報告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相關資訊,電話:。

  4.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善後協調處理。

  三、傳染病事件應急措施:

  1.酒店公共場所要保持衛生潔淨,空氣流動更新。賓客接觸設施裝置及時消毒清潔。

  2.客房客用棉織品及易耗品一客一換,日常用品一客一消毒。

  3.當酒店公共場所[本文來自]發生疑是傳染病事件,現場工作人員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所在部門經理及時向衛生監督所報告。

  4.所在部門經理在報告的同時,及時隔離疑是傳染病區域,監控相關人員。必要時請酒店保安部人員協助完成。

  5.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判斷,是否送醫就診、是否向衛生監督所報告。

  6.由當地衛生預防保健科查明事件真相,酒店應急處理小組協助處理相關善後工作。

  四、飲用水安全事件應急措施

  1.酒店向賓客提供飲用水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範,向飲用水供應商索要相關證件備查。包括飲用水及飲水機生產單位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批件、檢測報告。

  2.向賓客提供的杯具要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確保杯具潔淨安全。

  3.當酒店發生飲用水安全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所在部門經理及時向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報告,由總機通知小組成員及時到位。

  4.所在部門經理在報告的同時,保護好現場。密切關注相關人員,及時送醫就診。

  5.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判斷,是否向衛生監督所報告,電話:aaa。

  6.由衛生監督所查明事件真相,酒店應急處理小組協助處理相關善後工作。

  公共衛生的應急預案6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種隱患,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安定,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頒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將預防工作納入科學化、規範化管理軌道。學校中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學校的發生和發展。

  二、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

  三、監測網路

  建立起學校、政務處(值班室)、年級組(班主任)三級突發事件防控監測網路和預警資訊報告體系。

  華晶學校預防監測領導小組指揮長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務工作的副校長任副指揮長,預防監測站設在校政務處(值班室)。

  學校按照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

  四、防控預警資訊報告體系

  學校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範圍內各種情況報告後,年級組(班主任)必須在半小時內報到政務處(值班室),學校必須在1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教育科技局報告。

  預警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必須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名稱、性質、可能原因、波及範圍、發病人數及健康狀態、潛在威脅和已採取的措施,同時報告報告單位和聯絡人及通訊方式。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誘發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責任報告人應對上一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資訊進行確認。

  五、突發事件預警分級

  根據《保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突發事件分為三級預警。

  六、防控措施

  根據預警級別的不同,採取相應措施。

  三級預警:

  1、防控領導小組進入工作,主管領導主持日常工作,並隨時向領導班子彙報,進行必要的防護知識的宣傳。

  2、學校實行部分門禁,進入校區實行驗證制度。

  3、學校門口設立主要病症檢測制度。

  4、加強環境衛生狀況檢查。

  5、進行防護水平升級的人力、物力準備。

  二級預警:

  1、學校開始實行門禁制度。

  2、住校學生一律不許出校門,走讀學生進校門要進行主要病症檢測。

  3、建立學生疫情監控制度,實行學生每日健康登記制度。

  4、教職工限制出入,嚴格控制與疫區之間的人員流動。

  5、學校開始設定醫學觀察區,對外來人員進行一定時間的必要觀察。

  6、每天定時在規定部位消毒。

  7、校領導帶班,安排人員值班。

  8、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準備狀態,相關物資、設施到位。

  一級預警:

  1、學校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除領導機構成員和必要後勤保障人員在搞好防護並經校長批准後可以外出,其他人員一律不許出入校門。

  2、學校主要領導主持防控工作。

  3、校領導24小時晝夜值班。

  4、校領導至少1人實行保護性隔離,給所有在一線工作的人員配備防護藥品,實行嚴格防護。

  5、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實行區域性隔離,部分割槽域非學校主要領導任何人不能出入。

  7、開始全方位的消毒,對重點區域進行嚴格消毒。

  8、對出現疫情的班級停課。

  9、與政府防疫部門、醫療機構保持熱線聯絡,確保病員的及時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資支援。

  10、做好特殊時期的後勤保障工作。

  七、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華晶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教育局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開展工作。

  華晶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教務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

  1、綜合協調辦公室: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對內對外的協調、聯絡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時、暢通的聯絡,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指揮協調各組的應急工作。堅持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資訊。負責起草出臺的各種檔案。統一宣傳報道工作。

  2、應急分隊: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協助領導深入學校組織學生的身體健康的監控,以及有關應急工作。

  3、學生工作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等組成。負責各年級的聯絡工作,做好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總務處負責資金、物質保障和防護物品、藥品的供給。

  5、教學保障組:教務處組成。負責調整教學計劃,組織應急時期的教學工作,維護教學秩序。

  6、資訊情報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組成。負責監測資訊的收集、彙總、分析、上報、傳達、報告工作。

  7、安全保衛組:由政務處(含體育組)和當時值班人員組成

  八、調查與控制

  1、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通知本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衛生監督機構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現場勘察並採取措施,確定危害程度,做出評價報告。

  2、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組織力量,群防群控,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疫情資訊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並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傳有關衛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科學預防知識。

  3、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時,學校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4、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緊急應對機制,嚴格落實防範措施。

  5、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將依據有關法律依法處置。

  6、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公共衛生的應急預案7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在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規範地進行應急處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南開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係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洩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汙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洩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汙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範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建立並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範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訊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範。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範、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並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諮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彙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後,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屍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諮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汙染的場所、物品、排洩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屍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採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十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後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諮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諮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瞭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資訊,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諮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採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並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採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取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詢突發事件原因,並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採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資訊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資訊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採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裝置、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裝置、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並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衛生防病機構報告;衛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核實,並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病中心;衛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衛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衛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後,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資訊,應說明資訊來源、危害範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佈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採取的主要措施。透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資訊系統》上報。

  (二十)衛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儘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件的診斷和原因;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防範和處置建議。透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資訊系統》上報。

  (二十一)衛生局(含衛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後,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汙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洩露、發射性汙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事件劃分為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十五)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髮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區域性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區域性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範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範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並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並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後,衛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並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政府,並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啟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衛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預案時,衛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並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定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衛生局在徵得區政府同意或批准後,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裝置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後,儘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佈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衛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範採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路實驗室檢測,查詢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佈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汙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範圍,劃定控制區域。

  5.採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採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群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汙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衛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並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衛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啟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路,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汙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衛生局或衛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衛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衛生、醫療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衛生局向市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衛生局報告區政府後,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衛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

  區衛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衛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區域性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路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路、衛生監測組織網路、實驗室監測網路、監測醫院監測網路、突發事件絡等。

  4.醫療救治網路。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路。該網路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專科醫院、後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路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資訊連線機制。

  5.資訊系統。建立突發事件資訊系統決策支援與指揮排程的技術平臺。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資訊的收集、處理、分析、釋出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資訊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執行、功能狀態標準,確保可迅速調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範,並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為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執行,區衛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並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比例佔衛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區衛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援,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

  (三十四)人員保障

  1.衛生局要組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備隊,隨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按照工作職責,配備各類專業人員,並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3.充實專業技術人員,擴充套件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專案;

  4.不斷完善社群防疫網路。

  5.第一中心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傳染病醫院、海河醫院、醫大總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單位作為突發事件發生時,市級指定的應急醫療救治單位。

  (三十五)宣傳教育

  衛生局協調和組織有關單位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際網路、宣傳畫、冊等各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事件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