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的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安全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安全的應急預案1
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把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此預案。
一、重大事故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特、重大事故(指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後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後,應迅速弄清出事地點、時間、傷亡情況等第一手資料,並及時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即董事長、總經理)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
2、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召集有關人員開會,研究有關善後工作的事宜,並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迅速派出安全專業小組和協調聯絡專業小組的有關人員及車隊長趕赴事故現場,一方面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事故處理工作,同時請求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做好傷員的送治、搶救工作。事故領導小組的負責人和有關成員要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以便使事故得到順利、及時的解決。
二、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指死亡二人以下的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後,應立即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在弄清事故情況後,馬上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同時將事故情況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2、運輸部的負責人、車隊長、安全員等有關人員應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搶救傷員、協助交警部門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應即時將情況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三、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死亡),車隊長、安全員在獲情後,應將情況儘快報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後應立即報告安技部。
2、運輸部負責人應帶領車隊長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理,並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絡,做好索賠理賠工作。
四、小事故的應急措施
發生小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後,應儘快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後,可委託車隊長、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後,應將情況報安技部備案。
企業安全的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我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於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於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4、要求我公司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救援預案》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預案》要求,在事故現場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幹部),就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救援預案》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後彙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後,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公司領導聯絡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人身傷亡事故,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公司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排程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l、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裝置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紮、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甦,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並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時間就生命!
五、裝置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裝置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裝置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式,予以迅速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裝置事故。
3、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如不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
六、應急救援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由應急救援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裝置、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企業安全的應急預案3
一、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有關法規,結合我公司的實際。
三、企業概況
基本情況
地址:
職工人數:人
主要經營範圍:生產、加工、銷售:木材加工機械、金屬加工機械、環境汙染防治專用裝置。
主要產品:自動化單雙貼合生產線、PUR包覆機、鋼板貼合生產線等
四、危險性分析
因本公司有大量的機電裝置、起重機械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觸電事故、以及中毒事故等。
五、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可能發生的一般事故、死亡事故、火災事故以及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
(一)公司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並在總經理不在時代行總指揮職權。
(二)安全主任擔任現場協調員。各部門負責人擔任指揮機構成員,負責向各自部門傳達指揮機構的各種命令,並帶領所屬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下班、夜班、放假期間應由現場值班負責人擔任總指揮,常住公司保安人員、值班人員組成各行動小組。
(四)行動小組組成及職責
行動小組包括:通訊小組、疏散疏導小組、義務消防小組、緊急搬運小組、緊急救護小組、警戒治安小組。
1、通訊小組;由行政部門擔任。在應急預案啟動後傳遞來自總指揮、各成員、各行動小組之間的各種資訊、命令;負責外部報警及接警。
2、疏散疏導小組;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在啟動緊急疏散命令後負責現場疏散疏導工作,確保疏散路線暢通,確保人員安全快捷的撤離到指定集合地點。清點集合人數並向總指揮報告。
3、義務消防小組;小組由公司義務消防員擔任。在發生火災時負責撲滅初期火災。此小組由公司義務消防員擔任。
4、緊急搬運小組;小組由採購部門及銷售擔任。負責搶救或協助搶救被困傷員、貴重原材料、機器裝置等。此小組由物流和人事部門擔任。
5、緊急救護小組;由行政部門安排人員擔任。負責對傷者進行初步搶救並送醫院救治。
6、警戒治安小組;由值班經警人員擔任。負責或協助進行緊急情況發生後的現場警戒,治安。
七、應急救援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方針,貫徹“快速有效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原則,按照事故類別、嚴重程度和事故地點,實施應急救援。
八、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情況總指揮可決定需要進行的現場處置。例如:危險化學品洩漏的緊急吸附、危險設施、電氣設施、管道閥門的關閉;消防自救、緊急搬運;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等。
(1)個體防護;在需要進行現場處置時,處置人員應按照操作規程配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例如;防毒面具、安全眼鏡、呼吸防護用品、隔熱手套、絕緣手套等。
(2)緊急關閉;為防止險情擴大或出現新的險情在疏散前需要對相關裝置、設施進行緊急關閉。應事先制定簡明的緊急關閉程式張貼於現場。
(3)消防自救;義務消防員應在總指揮的指令下達後,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進行火災的初步撲救工作。
(4)緊急搬運;在總指揮的指令下進行人員、物品的搶救和搬運。
(5)緊急救護;在醫療救援機構趕到前,應對傷員進行必要的緊急救護,以減少人員受到更大的傷害。
(6)現場警戒治安:為保證現場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救援現場必須設定警戒線,由警戒治安小組執行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證救援隊伍,物資供應,人員疏散的暢通進行。
(7)外部救援支援:按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訊聯絡方式進行求救。報警時語言要清楚、講清地點、情況、報警人姓名、聯絡電話。報警後應到路口迎候引導救援車輛。
(8)善後處理:在全部救援行動結束後,應進行現場和場外的善後處理工作。應在專業救援機構的指導下派員進入現場進行再次確認,險情是否已經排除,並檢查是否有未被發現的其他隱患存在。
(9)確認險情已經排除,總指揮下達解除緊急情況及現場警戒命令後,各部門人員應有秩序的進入工作場地,檢查現場損失情況,並逐級報告。
(10)應積極協助公安、安全監察部門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取證工作。進行必要的對員工及傷者家屬進行安撫。
九、應急響應
(一)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措施
1、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現場負責人或職工應立即報告公司經理或安全部門。公司主要領導應立即趕往出事地點組織搶救和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在1小時內即時報告鎮安監站和區安監局。
(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安監部局報告。
(3)事故發生後要立即救護受害者,只要有一線生機,就要儘快救護到就近醫院。
(4)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防止二次傷害。應立即停產,撤離所有與事故無關人員。
(5)保護好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禁止人員出入。有關物體痕跡不得破壞,清理現場必須經事故調查組或區安監局同意方可進行。
(6)有關人員聽候調查。①現場目擊者;②班組、車間負責人;③安全乾部;④企業主要領導等。
2、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輕傷、重傷,無人員死亡),事故現場負責人或職工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全部門或公司領導,重傷事故應在1小時內報鎮安監站。
(2)發生事故部門負責人要立即組織搶救,並保護好事現場。
(3)安全部門應立即帶領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責任部門組織搶救,並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絡,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以上所有事故在結案後,由安全部門將事故過程、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後採取的措施、制定防範措施和落實整改等等情況寫出專題報告公司總經理。
(二)火災事故的應急措施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
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4、根據情況總指揮可決定是否需要人員疏散。人員疏散應按照預先指定的疏散路線、疏散指示燈的引導,在本部門負責人和疏散疏導小組人員的指揮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點。
5、遇火災時,疏散人員應作好必要的`個人防護,防止吸入有害的煙塵。
6、發生火災時嚴禁使用電梯疏散。
(三)裝置事故的應急措施
1、突發重大裝置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裝置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程式,迅速給予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裝置事故。
3、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
(四)意外停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1、請關閉所有電器裝置。
2、保安員必須加強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檢查,檢查可能因停電引發的不安全隱患。
(五)可燃氣體洩漏的應急措施
1、如發現可燃氣體洩漏,應保持鎮定,嚴禁開關電氣裝置,包括:手電筒、手機、對講機等。
2、撤離危險範圍,到達安全地點後向安全科報告情況。
3、開啟附近的所有外窗進行通風。
4、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有關閥門。
(六)搶劫、盜竊等刑事案件應急措施
1、公司保安員或員工發現搶劫、盜竊等情況,或接到員工報警電話,應立即報告保衛科。報警時要說明報警人的身份,發案的時間、地點及作案人數等案件的簡明情況。
2、接報案後,辦公室應迅速派人到達現場確認。保安員、值班人員應攜帶記錄本、手電筒(晚上)、有關鑰匙(必要時可以帶上相關器具),迅速趕到現場。
3、確認並保護犯罪現場,使用警戒帶控制現場,禁止所有人員進入現場內,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並立即報“110”。
4、向當事人或報案人、知情人瞭解案情,做訪問記錄,並請被訪人員簽字確認。
5、有條件時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現場情況,並簽字確認。
6、協助搶救傷員,並同醫務人員一同前往醫院,酌情向傷員瞭解、記錄有關案情。
7、配合公安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兇或準備逃跑,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儘可能制止抓獲,派人嚴加看守,並儘快轉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1、每年6月份安全生產月演練一次,針對實際情況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
2、本預案報區消防大隊、區安監局、鎮安監站各一份備案,以求得上級安全部門的指導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