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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應急預案

颱風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颱風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颱風應急預案1

  做好建築工地的防颱風工作,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為了使防風工作能有條不紊的開展,確保工地應急處理工作及時、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結合我工地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一、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為我工地在受颱風影響時,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

  (二)本預案適用於工地的應急處理。

  (三)本預案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同,預防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應、屬地保障、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設立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

  組長:張樹全

  成員:各施工小組負責人

  主要職責:

  (一)負責工程的防風應急處理實施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颱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各負責人做好防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臨時工棚住宿人員;

  (三)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各工地,若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後處理工作;與政府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絡,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的情況或者請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護力量增援;

  (四)颱風結束後,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對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預案實施

  (一)、當颱風正在發展,預計有可能影響我區,氣象臺釋出颱風訊息時:

  1、釋出防風工作通知,各小組要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密切關注颱風動向。

  2、通知工地各小組,要求他們注意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颱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釋出颱風警報時:

  1、各小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做好颱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柵等設施是否穩固,包括臨時工棚是否安全,要採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3、加強對工地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小組立即整改處理。

  (三)、當颱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對我區將有嚴重影響,氣象臺釋出颱風緊急警報時:

  1、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將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進一步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並處於臨戰狀態,落實各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並處於臨戰狀態。

  (四)、當颱風已登陸並減弱為低氣壓,對我市不再有影響,氣象臺釋出颱風警報解除時,各施工小組應檢查受損情況。對於工地裝置設施安全應及時予以加固,並總結防颱風工作。

  颱風應急預案2

  沿海地帶是颱風的多發地區,我施工單位為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所以對施工現場作出以下防颱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颱風預報時立即部署防颱措施;

  2、及時對全體職工傳達上級防颱通知,使職工瞭解颱風的動向和來臨時間。

  二、組織檢查:

  1、由專案部防颱小組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2、各班組認真檢查各種施工材料的堆放穩固,對稍有疑惑的地方進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對外架的整體效能和外架與建築物的剛性連線進行徹底的檢查,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現場專業防護小組對防護棚進行加固處理,具體加固措施為設定剪刀撐和用鐵絲拉防護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員在臺風來臨前停止所有吊裝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點按塔吊的操作規程進行。

  6、電工在接到防颱通知後,立即對施工現場敷設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電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並在颱風來臨前切斷所有施工用電,颱風過後,先對施工現場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送電。

  7、颱風來臨時,生活區宿舍關閉所有門窗,確保職工安全。

  三、領導重視:

  由專案部組織的領導班子成員徹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訊裝置(如對講機),便於應急時相互聯絡。

  四、應急救援:

  1、應急救援人員應經過培訓和必要的演練,掌握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3、颱風期間救援小組24小時待命,發生事故及時進行處理。

  五、啟動預案:

  成立防颱應急小組,便於及時處理防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地鐵大廈專案經理部

  颱風應急預案3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颱風搶險應急預案,透過對應急分隊的培訓和實操訓練,加強管理服務區域內防洪搶險的能力,在險情發生時更有效及時地排除,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防洪、防颱風搶險工作萬無一失。

  二、職責:

  管理處主任為防洪、防颱風搶險總指揮;

  管理處主管為副總指揮,負責裝置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辦為副總指揮,負責搶險組的全面工作;

  環境主辦為副總指揮,負責後勤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負責資訊的準確傳達,協調;

  管理處全體不當班人員為防洪、防颱風搶險應急隊員。

  三、小組職責劃分:

  3.1搶險組:由安全主辦和未當班的所有安全員組成

  3.1.1採取一切措施對險情進行處理;

  3.1.2負責防洪沙袋填裝,搬運及堆砌;

  3.1.3運用各種方式、方法及時排除險情。

  3.1.4人員分工

  3.1.4.1未當班的兩名中心崗負責裝沙袋;

  3.1.4.2未當班的兩名二號、三號、四號崗負責運沙袋;

  3.1.4.3未當班的兩名六號、八號負責現場堆砌沙袋及採取其它措施進行搶險;

  3.1.4.4安全主辦帶領搶險組採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類搶險工作。

  3.2裝置組:由管理處主管和管理處兩名技術員組成

  3.2.1負責各類水泵及供電裝置的開啟;

  3.2.2對搶險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3.2.3對現場裝置進行緊急維修。

  3.3後勤組:由環境主辦、家政服務員、救生員、前臺服務員、出納、會所服務員組成

  3.3.1保障各類救災物資的正常供給;

  3.3.2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

  3.3.3積極協助其它小組工作;

  3.3.4人員分工

  3.3.4.1未當班兩名五號崗負責後勤物資保障;

  3.3.4.2前臺服務員、出納、會所服務員負責疏散群眾和搶救傷員,把傷員轉移到安全位置並及時報市急救中心;

  3.3.4.3救生員和家政服務員負責財產搶救。

  3.4當班人員

  4.1.1當班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通知中心及當班班長;

  4.1.2中心值班員接到資訊後採取緊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當班人員及時排出險情;

  4.1.3中心值班員應於第一時間通知管理處經理和管理處主管及安全主辦;

  4.1.4中心值班員須向當班各崗位進行情況通報;

  4.1.5現場崗位應做好秩序維護及人員車輛疏導;

  4.1.6中心值班員應密切關注現場情況,必要時尋求其它支援。

  4.1.7在臺風來臨之前,管理處各崗位需仔細檢查崗位範圍內所存在的安全隱患,並及時排除險情,情況嚴重的及時向上級彙報。

  注:所有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所有成員在搶險的過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颱風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漁業防颱風應急響應,積極應對臺風災害,保證漁業防颱風工作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福州市防洪防颱應急預案》、國家海洋局《風暴潮、海浪、海嘯、海冰災害應急預案》等。

  1.3工作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政府為主、行業為輔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啟動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響應、落實漁業防颱風各項應急工作任務。

  1.3.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在處置颱風災害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情況下,應首選保障漁民群眾生命安全且對財產損害較小的措施。

  1.3.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下,加強與本級氣象、水利等部門的聯絡協作,加強系統上下的溝通協調,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發生颱風災害及其次生海洋災害時海洋與漁業系統的預防、應急處置和漁業災後恢復生產。

  根據本預案啟動的應急響應主要用於規範市級的防災抗災行動,縣、鄉各級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防汛部門的部署,自主決定啟動或者調整(終止)應急響應的時間和等級。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海洋與漁業局成立漁業防颱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局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漁業防颱風應急工作,市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局防災減災處。

  2.2市局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副局長(副調研員)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副局長(副調研員)和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支隊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主任任副組長。

  成員: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派駐局紀檢監察室主任、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分管副支隊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分管副主任、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負責人。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局防災減災處處長兼任,副主任由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兼任。

  2.3組織機構職責

  2.3.1市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本系統漁業防颱風工作,研究和通報本系統防颱風的重大事項,督促和檢查漁業防颱風工作。

  ⑵確定海洋與漁業系統防颱風應急響應方案。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海洋與漁業廳和市防指報告漁業防颱風工作,向災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⑶指導和協調災後漁業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本系統力量對受災地區進行支援,負責漁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補助專案、資金和物資的分配。

  2.3.2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⑴負責市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保持與市防指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絡;負責組織漁業防颱風會商、提出防範措施和意見;及時傳達市防指和市局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項漁業防颱風措施的落實。

  ⑵在臺風發生期間,負責落實應急值班;掌握、報告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應急工作和全市漁船進港、漁排人員轉移等情況;負責收集統計和分析全市漁業受災情況,並向市防指、省廳報告。

  ⑶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人員趕赴災區指導防災、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負責防颱抗災救災相關資訊的收集、歸檔,組織颱風災害調查、評估;負責處理其他日常工作。

  2.3.3市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在市局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分工負責,協同工作”的原則,成員單位各司其職,開展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1)防災減災處:承擔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辦公室:負責通知、督促局屬事業單位做好防颱風工作,收集、報告局屬事業單位部署、落實防颱風工作情況和受災情況;負責防颱抗災救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透過局入口網站釋出防颱風資訊;負責防颱風的後勤保障工作。

  (3)政策法規與規劃處:制定漁業防颱風工作中防災減災和漁業受災救助政策。

  (4)資源環境保護處: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參與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5)海域和海島管理處: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參與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6)漁船漁港管理處:負責指導全市漁船進港避風工作;協助做好避風漁港和漁業船舶應對臺風災害的風險評估。

  (7)水產產業處:負責指導全市漁業系統開展各類水產養殖生產設施除險加固和養殖水產品搶收等工作;提出災後漁業恢復生產意見並組織落實。

  (8)外經處科技處:負責全市回國遠洋漁船防颱風工作。

  (9)局應急指揮中心:協助做好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保持與市防指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絡;負責防颱風期間的24小時應急值班工作;負責透過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平臺傳送防颱風資訊。

  (10)駐局監察室:協調督促有關部門抓好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防颱風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1)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負責組織各級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對進港避風漁船的監督檢查;協調指揮全市海洋與漁業執法船艇參與搶險救助工作;做好海洋與漁業執法船艇的防颱避風工作。

  (12)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負責密切監視颱風發展動態,及時接收並轉發海洋災害預警報;負責提供防颱風暴潮和海浪災害會商材料並參加市防指的有關決策會商;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負責災後恢復生產技術指導和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參與災後水產苗種和魚藥的組織調劑工作。

  (13)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負責災後漁業互助保險的理賠工作,颱風過後立即開展勘驗定損,受災理賠,幫助入會參保的漁民儘快恢復生產。

  3.應急響應

  按颱風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3.1Ⅳ級響應

  3.1.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Ⅳ級響應

  氣象臺釋出颱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或近海出現熱帶低壓,預計24小時內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1.2應急響應行動

  ⑴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位指揮,啟動本應急預案。

  ⑵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24小時應急值班,加強與市氣象部門、市防汛辦的聯絡,密切注意颱風動向,及時收發和報送資訊。

  ⑶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做好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並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⑷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報,向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臺風訊息。

  ⑸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通報後,認真履行職責,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統計出海漁船與人員數量,並與漁船上的人員保持聯絡,通知做好防颱風準備。

  3.2Ⅲ響應

  3.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Ⅲ級響應

  氣象臺釋出颱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2.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坐鎮指揮。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局本部坐鎮指揮,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對臺風可能影響的海域作出防颱風安全部署。

  ⑷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迅速開展應對工作。

  ⑸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⑹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值班,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及時掌握颱風動態和各地漁業防颱抗災工作情況,並通知相關單位透過簡訊平臺等渠道向漁民傳送颱風資訊。

  ⑺市局領導小組適時成立防颱抗災工作組,赴臺風影響重點縣(市)區,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當地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颱風防禦工作。

  ⑻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3Ⅱ級響應

  3.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Ⅱ級響應

  氣象臺釋出颱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颱風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3.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坐鎮指揮。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局本部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到位協助指揮。市局領導小組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⑷市局領導小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防颱風緊急會議,對防颱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各成員單位抓好防颱抗災措施的落實。

  ⑸市局領導小組發出通知,提出防禦颱風要求,督促指導相關地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海上漁船返港就近進港避風、漁排和進港漁船人員的撤離及漁排加固、漁船錨固等工作:

  ①在臺風7級風圈到來之前,通知在海上作業的漁船全部返港,就近進港避風;

  ②在臺風7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漁排上的老人、婦女、兒童和病弱者撤離;

  ③在10級風圈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44.1千瓦(60馬力)以下的漁船和漁排上人員撤離;

  ④在12級風圈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110.3千瓦(150馬力)以下漁船上所有人員撤離上岸,110.3千瓦以上漁船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餘人員全部撤離。

  ⑹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上崗到位,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督促基層落實各項防禦措施,並及時將防禦部署落實情況上報市局領導小組。

  ⑺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和通訊聯絡,及時準確掌握漁排人員撤離、漁船進港、漁船人員撤離上岸等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和省廳。通知相關單位透過簡訊平臺等渠道向漁民傳送颱風資訊。

  ⑻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應協調指揮全市漁業執法船艇做好應急準備工作,保持通訊暢通。

  ⑼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4Ⅰ級響應

  3.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颱風Ⅰ級響應

  氣象臺釋出颱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颱風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4.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協助總指揮工作。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廳本部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到位協助指揮。市局領導小組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領導小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颱風緊急會議,對防颱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⑸市局領導小組發出緊急通知,提出防禦颱風要求,督促指導相關地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漁船錨固和人員的撤離等工作。在14級以上風力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漁船上人員撤離。

  ⑹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禦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並報告。

  ⑺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和通訊聯絡,及時準確掌握漁船人員撤離上岸等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和省廳。通知相關單位透過簡訊平臺等渠道向漁民傳送颱風資訊。

  ⑻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搶險隊伍按照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應協調指揮全市漁業執法船艇在保證執法船隻和人員的安全情況下,隨時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⑼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5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按市防指的調整或終止通知為準。

  ⒋災後處置

  ⑴根據受災情況,市局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市局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抗災救災善後具體事宜。

  ⑵市局領導小組成員會議決定向災區派遣救災指導工作組,各組人員應於當天或次日赴災區瞭解核查災情,指導幫助當地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落實災後補救措施,促進生產儘快恢復。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市防指。

  ⑶局防災減災處應儘快統計出各地漁業受災情況,及時上報市防指和省廳。局水產產業處及時提出救災、恢復生產補助專案、資金和物資安排的建議方案。

  ⑷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入災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幫助災民儘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同時,提交災後評估報告,制訂善後工作計劃。

  ⑸根據災區需要,及時協調市內外有關部門,組織水產種苗、漁藥、飼料等漁用物資的調劑,做好漁業生產的恢復重建工作。

  ⑹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要積極組織人員及時奔赴災區,做好已參加漁業互助保險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⒌應急保障

  ⒌1資金與物資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安排一定的資金與物資,用於颱風災害的應急準備和搶險救災工作。

  ⒌2觀測與預報保障

  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對臺風動態的監視,保障海上觀測網正常執行,及時釋出海洋災害預警報,確保資訊網路的暢通,及時開展災後調查,為防災減災提供技術支援。

  ⒌3通訊與資訊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漁業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防颱風應急工作中的電話(傳真)、網路等資訊渠道暢通;加強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系統建設管理和日常維護,提高漁船防災減災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強颱風災害資訊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達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

  5.4宣傳與培訓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媒介,加強颱風、風暴潮、海浪等自然災害知識宣傳,尤其是加強漁排養殖和漁船捕撈生產的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結合實際積極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區域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

  6.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6.3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稱颱風,為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超強颱風等各類熱帶氣旋的通稱。

  颱風應急預案5

  為切實做好xx鎮xx危巖體不穩定斜坡及半邊山危巖體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點防控,最大限度減輕事故災害,避免群眾人身安全及財產遭受損失,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搶險預案。

  一、災害點情況

  (一)xx危巖體不穩定斜坡

  xx危巖體不穩定斜坡位於黎陽鎮龍山寺後山,山頂有幾處凸起危巖,影響龍山寺人員及財產安全。若遇長時間強降雨可能出現山體滑坡,遇長時間強降雨及時通知龍山寺內人員撤離。

  (二)半邊山危巖體不穩定斜坡

  半邊山危巖體不穩定斜坡位於黎陽鎮小龍山南側,該處半邊山幾乎垂直,表面有很多凸起巖塊,極易墜落,危巖附近有黃山市特警學校及民房。若遇長時間強降雨可能出現山體滑坡。遇長時間強降雨及時通知附近人員撤離。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應急的反應和行動

  (一)應急人員

  檢測人:xx

  安置點:xx

  聯絡人:xxx

  轉移人員:釋成中

  (二)應急隊伍:xxx

  (三)應急物質儲備

  鎮防汛抗災物資主要有:雨衣12套,鋼盔12個,摺疊式充電錄音喊話筒4個,鐵鍬10把,麻袋100條,沙子若干。以上防汛物資存放於鎮器械室,由林天有同志統一調配。

  (四)應急反應:

  1、鎮防汛抗災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緊急通報轄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更大災害,部署轄區救災工作。立即將轄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告區人民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請求區政府給予支援。

  2、組織全鎮工作人員根據汛期緊急程度,採用電話、手機簡訊、喊話筒等方式將汛情資訊及時通知居民;特急情況或電源、通訊中斷時,分頭入戶通知易發災害點居民,尤其是夜間可能發生相關災害時,要保證資訊傳遞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

  3、應急人員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和任務,接到災害天氣預報,要隨時待命,不得外出,接到集合命令時,應在15分鐘內趕到指定地點,按照指揮組織救援。

  4、釋出災情。鎮指揮部辦公室彙總災情,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四、災後救濟工作

  1、及時召開生產生活自救工作會議,迅速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等工作。

  2、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核查因災造成房屋倒塌特別是全倒戶等特重災民的損失。

  3、根據核災後的災情,制定災民救濟方案,分步實施。

  五、防汛搶險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紀律

  1、防汛抗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防汛期間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工作紀律,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上報下達。指揮部各成員在防汛期間,若有事外出需離開本地時,必須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並安排好自己責任範圍內的防汛工作。

  2、各負責人,對防汛抗災工作負總責,必須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安排好本轄區值班職守,督促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交接等工作,發現險情要在30分鐘內上報,不得延誤搶險工作。

  3、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中,翫忽職守、不負責任,彙報延誤或人員不及時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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