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杜柳青;副組長:高惠娟、吳建平
成員:戈亞芳、滕金花、陸惠琴、江堯章、俞紅霞、周惠珍
2、現場處置機構
資訊聯絡組:戈亞芳、陸惠琴
醫療救護組:邵惠平、高利芬、周惠珍、周秀蘭
警戒維護組:滕金花、朱雲龍、柏秋香、許金球
後勤器材組:吳建平、江堯章、柳雪明、楊金元
二、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釋出應急求援命令、訊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資訊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彙報,保持資訊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發安全事故後應急對策和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於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事故後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並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已採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彙報人姓名。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村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根據(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白竺村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村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鄉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村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並報鄉應急指揮部。
2、負責全村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全村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本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村緊急救援、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承辦白竺鄉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執行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一)預測與預警
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監督網路:建立突發事件資訊聯絡員制度,完善資訊監測網路,拓寬資訊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式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資訊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如實報告,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重要資訊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資訊和動態資訊,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白竺鄉應急辦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將鄉應急辦指示傳達給村民小組,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村委會、各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資訊,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資訊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白竺鄉應急辦公室。
2、先期處置: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並及時向白竺鄉應急指揮部報告。
3、應急結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解除應急狀態,及時補充應急物資,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4、恢復與重建:
(1)善後處置。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和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並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汙染物。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或者佔用的'房屋、土地。
(2)恢復重建。積極組織村民做好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級給予援助的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三、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式,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障。村義務巡防隊等志願者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其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物資保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式等,由村委會統一協調應急儲備物資呼叫。
3、基本生活保障。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治安維護。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四、監督管理
1、宣傳教育。
(1)透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公佈報警電話。
(2)在學校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戶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範意識。
2、應急演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技能。
五、附則
本預案由村委會制定並負責解釋與實施,自發布之起日正式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校園突發治安事件應急預案,是應對校外人員對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滋擾突發事件,控制事件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範機制,落實防範責任
學校建立以xx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範網路,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衛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裝置應時刻處於正常執行狀態。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並撥打“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並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絡並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幹xx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並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絡xx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後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群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誌,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安全、有序,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盛州、縣的總體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深化校園安全監管,加強學校的強應急疏散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能力,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安全、有序。
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我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入校襲擾、校園內發現不明物體(裝置)以及突發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傳染病暴發流行、自然災害、校園傷害案件等突發事件。
三、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工作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工作職責
為做好我校安全保衛工作和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特成立學校安全保衛和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制定學校安全保衛和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對全校保衛和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黃秀春、龍春生、姚建華、賈宗友、向世忠、向成傑、孫延操王興忠、龍海、各年級組、各功能室。
(1)組長負責全校安全保衛和反恐工作的組織領導、資訊報送以及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理。
(2)副組長負責事件發生後迅速啟動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現場控制、人員救治以及善後處理等相關工作。
(3)成員負責各系統的安全、法制教育,對多發、易發的安全部位和環節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
四、相關責任人任務分工
(一)以下安全要求由龍春生、龍海、王興忠老師具體落實,分管領導向大文
1、校外周邊30米內無亂設攤點,嚴禁學生在校外購買零食。
2、禁止學生乘坐摩托車、農用車上學,無證車。
3、嚴禁不良青年到學校周邊騷擾學生。
4、門衛管理:上課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外來人員必須憑有效證件登記,異常情況及時處置並報學校和派出所,學校財物出校門時,必須有一定手續,無手續,值日教師和門衛有權扣。
5、學生每期的安全、法制、教育。
6、各班有暴力傾向和心理偏差學生的控制和教育,分解到教師、班主任人頭。
7、有安全隱患區域設定警示牌。
8、學校出入口設定交通警示牌、減速帶。
9、學生下自習的監管由值周教師負責,組織實施。
10、加強學生應對火災、地震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訓練。
11、消除校內亂停放車輛現象,嚴防校園及周邊機動車傷害學生事故的發生,教師機動車指定地點停放。
12、對校園周邊社群精神病人、有嚴重心理疾並反社會人群的排查。
13、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治理情況報安全保衛和反恐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以下安全要求由孫延操老師具體落實,分管領導向大文
1、定期檢修保養教室及教師辦公室電路。開關、插座、電扇等出現破損,必須立即更換。
2、定期排查校園危房,對教室及公共設施的窗玻璃、釘子進行專門排查。
3、小賣部食品安全檢查與記錄。
4、食堂食品安全(健康證、衛生、餐具消毒、食品採購索證、留樣、各種記錄等)。
5、防傳染病流行,校園消毒工作。
6、消防器材設定,防火教育。
7、檢查夜間校內照明設施。
8、校園、操場及周邊道路平整、完好,排水通暢。
9、化學實驗室中的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存放與保管。
10、加強教師宿舍收費的管理。
(三)、以下安全要求由石安光校長具體落實
1、教職工中有嚴重心理疾病教師的排查及管理。
2、購置警用裝置、保衛人員著裝。
3、小賣部食品安全檢查與記錄。
4、教師體罰學生、語言暴力。
5、整個安全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以下安全要求由班主任具體落實
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天天講,週週小結,並做好記錄。班主任要建立每個學生家長的聯絡檔案。各班的班幹部增加一名安全委員,協助老師進行安全檢查監督,制止不安全行為。
1、班內設施(電線、電燈、電器、其他設施等)出現安全隱患上報並及時處置。
2、學生行為安全:嚴禁學生打架、玩火、玩煙花爆竹、銳刃鈍器、私自下池塘游泳、到池塘邊玩耍玩水、與校外不良青年交往、課間追逐瘋跑,做好自習課安全管理。
3、參與住校生安全教育與管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範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群體上訪、鬥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和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資訊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並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範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彙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資訊。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定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資訊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資訊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後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