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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

幼兒園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1

  為了預防和減少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xx市青少年保護條例》、《xx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精神,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較複雜,由園方教育管理和幼兒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地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園方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老師疏於管理、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效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裝置、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於本次園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

  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效能好的車輛為園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裝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園外集體活動委託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並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三、處理程式

  在園外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報告和報警

  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和業務科室,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局辦、區青保辦和業務科室,可先口頭後書面。

  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幼兒送往就近區級以上的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4、如果事故是由園方管理和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裝置引起的,幼兒園要與活動場所、旅行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幼兒園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2

  一、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一)成立由園長、教務主任、後勤分管領導、保健人員、各班任課教師、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二)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二)幼兒入園、離園時,值班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三)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一)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報告園長;

  (二)園長、保健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四)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幼兒園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為了預防和減少幼兒園戶外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二、可能造成的戶外活動事故的原因

  主要是幼兒年齡小,身體協調能力差,缺乏危險的預見性;也有運動器械的老化造成的承重後的斷裂;活動場所存在的隱患時。

  三、預防辦法

  1、經常對幼兒進行自我保護安全的教育,讓幼兒知道一些自我保護的知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在戶外活動前,一定要仔細檢查活動場所運動器械。

  3、又危險預見,消除安全隱患。

  4、教師帶戶外活動一定要嚴格遵守帶班制度,不離開幼兒,瞭解每個幼兒的動態,對事故苗子做到早發現,早預報,早預防。

  四、處理程式:

  在戶外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報告和報警

  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和業務科室,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局辦、區青包辦和業務科室,可先口頭後書面。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就近醫院治療並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幼兒園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4

  一、指導思想: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本《預案》所稱事故,是指在園內的幼兒活動或幼兒園組織的在園外進行的幼兒集體活動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較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

  (一)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1、事故所造成的後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2、雖不屬於重大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3、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

  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均由組長髮布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範圍

  1、中毒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2、交通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3、意外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三、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組織領導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幼兒園成立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幼兒園園長

  副組長:分管安全園長

  成員:保健老師

  年級組長

  事故發生後,組長、副組長未到現場前,根據事故類別,由保健老師負責實施方案,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三)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成立善後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對傷亡幼兒的處置。

  四、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長髮布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的命令;

  2、按照《預案》程式組織、協調、指揮預案的實施;

  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報告區教育局,區政府辦公室。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和報告人及聯絡電話;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協助單位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紮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事故報告還應由領導小組填寫報告單。

  (二)現場保護。在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

  六、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本《預案》分設三類事故處理方案。

  1、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局交警大隊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2、食物中毒事件,按照區衛生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3、突發意外事故,按照區安全生產監督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七、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後,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立即投入運作,組長及各組成員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有關部門。

  (二)協調公安部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協調衛生部門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八、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我園幼兒開展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後,實施搶救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我園平時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預防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的意識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教育全體人員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事故發生後,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並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向教育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報告。

  (五)本預案中各類事故的發生可能併發相關的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一旦發生,應啟動相關預案。

  (1)火災、爆炸、建築安全事故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屆時,啟動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爆炸事故可能引發火災事故,屆時,啟動火災應急預案。

  (3)水災安全事故可能引發公共衛生事故,屆時,應啟動公共衛生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