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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及應對方案

海口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及應對方案

  1.1 編制目的

  1.1.1 為建立統一、高效、科學、規範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防控體系,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風險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1.2 本預案是指導各級政府、各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依據。

  1.2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和風險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1.3 工作原則

  1.3.1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提高科學指揮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依靠各級領導、專家和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社會力量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健全組織和動員人民群眾參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效機制。

  1.3.2 依法規範。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與實施,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與有關政策相銜接,與完善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相結合;要按照有關程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要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1.3.3 分級負責。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市人民政府是處置本行政區域一般嚴重(Ⅳ級)、比較嚴重(Ⅲ級)突發公共事件的主體。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許可權。

  1.3.4 資源整合。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複建設;要明確不同型別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牽頭部門及其職責和許可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要充分依靠和發揮軍隊、武警部隊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骨幹作用和突擊隊作用,充分發揮民兵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