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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

關於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範文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檢查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現場疏導保護小組

  組長:

  成員:

  (三)搶險救災小組

  組長:

  成員:全體教職工

  (四)統計、通訊小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排危搶險或者實施求教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教師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的領導和成員聞迅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拉起警戒線。

  (2)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 119 )。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同時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4)學校領導在向上級指揮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並組織教職工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2、組織實施:

  (1) 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指揮學生及老師撤離到安全地帶如操場等場所。

  (2)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 學生及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4、災後統計檢查

  統計檢查小組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彙總相關資訊並迅速報告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二)地震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地震災害發生後,校內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

  (2)學校立即組織學校各級小組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中,先救人為主。

  (3)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聯校報告人員、財產損失及受災情況。

  (4)各工作小組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5)資訊通訊組立即與傷亡學生的家長或傷亡教師的家屬聯絡。

  2、震後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立即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2)如有人員傷亡通訊小組及時報告120或通知受傷者家人。

  (3)警戒保衛組設定警戒區域,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加強對重要設施、重要物品的保護,維護學校秩序。

  (4)統計檢查小組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彙總相關資訊並迅速報告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5)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向教育局安委辦就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等分別核實登記,快速地、實事求是報告災情。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當交通事故發生時,當事人應及時向交警隊報告事故發生,明確彙報事故發生詳細位置,同時應彙報教師或學校領導。

  2、發生人員傷亡時,當事人應向120、122報告,請求支援。

  3、在醫院等急救人員尚未到場的情況下,當事人應本著救人要緊的原則,緊急實施對傷員的急救,直到急救人員送往醫院。

  4、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協助交警維持現場秩序,保留現場,提供交警需要的`證據。

  5、學校接到交通事故電話後,應立即趕赴現場,同時將情況向上級部門彙報,並配合交警進行事故處理、事故原因調查。

  6、班主任立即與家屬或家長取得聯絡,到達事故地點或醫院。

  7、學校加強對學生和教師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安全工作會議。

  9、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10、保險介入,進入保險理賠程式。

  (四)外來人員滋事應急預案

  1、為防止校外人員進入校內滋事,學校值班教師應嚴格門衛制度非本校要員禁止入內。

  2、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做好登記。

  3、校內如發生外來人員滋事事件,學校值班教師或在場的教師應立即制止,並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值班教師無法控制局面的應立即撥打110請求支援。

  4、如果事故已經發生,發現人員應即刻制止,如無法控制局面應立即撥打110,如果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並將情況及時報告學校。

  5、學校瞭解情況後,立即通知學生家長,並將事件的時間地點,事件的成因經過結果形成文字材料報告。

  (五)傳染病應急預案

  1、晨午檢制度執行

  每天到校後對學生進行體溫檢測

  2、發現不明原因發熱、腹瀉及呼吸道傳染病;班級縮小活動範圍;通知學生監護人送醫院就診。

  3、診斷為傳染病病人的,通知學校,由學校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各項工作。

  4、將學校情況報告聯校及疾病預防中心120,對學校及教室場所進行消毒處理。

  5、做好學生所在班級的控制工作,縮小其活動範圍。

  6、協助衛生部門落實好有關預防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