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憲法的演講稿(精選6篇)
演講稿的寫法比較靈活,可以根據會議的內容、一件事事後的感想、需要等情況而有所區別。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需要使用演講稿的事情愈發增多,那麼你有了解過演講稿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學憲法的演講稿(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憲法的演講稿1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憲法”這個詞,對於還是小學生的我們,是陌生的,但是卻又覺得它跟“法律”這個詞十分接近。那麼憲法的意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它規定了政府的權力和職責、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等,在一個國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權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總體來說也就是,國家的根本法。特指國家、社會的根本法規、原則的系統或總體。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耳熟能詳的古話,時時刻刻教育著我們,如果做一件事情連規矩都沒有,否則無論如何都不能成立。而“憲法”是為了這個國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憲法”和“法律”那麼國家便會一團糟,一些法外之徒便會組成一個新的隊伍,獲取國家利益。而“法”就是人與人之間信任的橋樑,也是維護合法公民的防護牆,也是教訓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雖看不見也摸不著,但是卻在生活中形成一種透明的薄膜,保護著人與人之間的本性,“法”其實處處存在我們的生活之中,每個國家都渲染著“法”的氣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滿著對“法”的知乎。我們作為國家的合法小公民,因當從小懂得“法”,從生活中接觸到“法”,做個學法、懂法、守法的愛國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說道,我們不清楚該如何懂得“法”,這很正常,對於青少年的我們,“憲法”這個詞就是若隱若現的雲霧,摸不著猜不透,一頭霧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費很長時間。舉一個真實事情:這件事情我記得很清楚,一個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媽媽,推著嬰兒車走向馬路,此時是黃燈,而媽媽沒有注意到是黃燈,而此時一輛計程車賓士而來,幸虧踩了緊急剎車,但是,計程車司機下來跟這位母親理論,結果倆人吵得不可開分,最後,計程車司機一氣之下將還在嬰兒車睡著,露出恬靜面孔的嬰兒重重扔出去,嬰兒當場死亡,最後,計程車司機需要負全責。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溝通簡簡單單的事情,卻非要在衝動魔鬼的支援下,忘掉了時時刻刻在提醒著自己保持冷靜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過錯。“法”這個字是莊嚴而又神聖不可侵犯的,它只為合法的公民,為改心革面的人一個敞開溫暖的擁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撐起了一頂巨大健康的保護傘。
我們心中的寶典是“法典”,心中有著這樣寶貴的物品,是因為熱愛國家,熱愛社會,而憲法正是國家的根本。憲法是社會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核心而存在的。憲法和我們一同成長長大,都有不一樣的改變,只不過它的改變會隨著社會發展而變遷。
讓我們一起學習憲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我是學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為國家付出貢獻!
學憲法的演講稿2
敬愛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憲法住在我心中》,懵懂的你我或許覺得我們離憲法還很遙遠,但我不得不高聲的對你說“你錯了”,憲法就像我們的母親,那目光從未離開你我,就像影子跟隨者身體一樣。
憲法是母親,那我們就是她懷抱裡千千萬萬的中華兒女,我們的成長需要自由,但不需要自由散漫,需要法律,但不需要法律無需,一個真正成熟的民族必須懂得沒有真正強大的法律,就沒有真正強大的自由。
法者,天下之儀也;所以決疑而名是非也。憲法規定了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具有至高無上的法律效力,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廈,庇護著你我和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與硬瓦,都不容踐踏。
憲法不是校規,亦不是家法,而是規定整個國家基本制度的國法,她調整著國家重要的社會關係,維護著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所以我們經常說憲法是社會穩定的調節器和安全閥。
曾經天使對我們說:“當你覺得教堂汙垢,你可以不走進教堂,當你覺得神父齷齪,你可以不走進神父,但無論如何卻不可以不走進上帝,因為我們要衝破侷限走向她大愛的歸屬”曾經神明對我們說“當你覺得法庭,你可以不走近法庭,當你覺得法官不公正,你可以不走進法官,但你無論如何都要走進法制,為了你的尊嚴”
我是一名初中生,年少的我可能對於憲法的理解還很膚淺,但是法的觀念已經在我心裡生根發芽,我知道我的行為受著約束,我知道是非的界限應該怎樣劃分。資訊時代的我們面對著種.種誘惑,一不小心就容易誤入歧途,所以我們要學法,懂法,更要守法。在我們的生活中到處有法的影子,聯絡我們的校園生活,學校的校紀校規雖說不上法,但同學們能嚴格遵守也體現了同學們是否具備法律意識。
憲法一詞來源於拉丁文,本是組織、確立的意思。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我國有專門屬於憲法的節日,每年的12月4日,我們要面對憲法宣誓。國家憲法日的確立,再次彰顯我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堅定決心。憲法到底是什麼,為什麼這樣至高無上,人人都要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真正明確了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更多的法律常識,漸漸地我才明白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雖然我們的肩膀還很瘦小,但是我們的理想不失豪壯,我們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請讓我們面對著國旗和黨徽喊出我們的誓言,立下我們的承諾,貢獻我們的力量,成就祖國的輝煌。讓我們一起學憲法、知憲法,守憲法、護憲法,用我們美好的心靈去淨化身邊的醜惡,用我們的文明舉止去共建和諧校園。
每當國旗升起的時候,我的內心都是激動地,我慶幸我是紅旗下成長的孩子,我慶幸一覽你鮮紅的色彩,此時此刻的我再不願等待,我要面對著您宣誓,喊出憲法的70字誓言。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旅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的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奮鬥。
學憲法的演講稿3
敬愛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想演講的主題是憲法—國之重中之重,在開始我的演講前,我想給大家幾個問題,希望大家可以帶著幾個問題來思考有關憲法的內容。憲法是什麼,我們的國家性質誰規定的,我們政權的組織形式是誰規定的,我們的權利和義務又是誰來保障的,我們的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又是誰來規定的呢。下面開始我們的主題
憲法,相對與解決現實問題的,出現頻率比較高的民法,刑法,憲法相對於我們就顯得有些陌生了。先讓我們瞭解一下我們的憲法,我們現行憲法是82年憲法,一共四章138條,到現在為止還有31條修正案。憲法分為第一章總章,介紹了我國的基本制度,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介紹了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介紹了我們政權的執行機制,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規定了我們基本的國家標誌。
抽最基礎的幾條: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由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4條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等等,憲法規定了我們生活中大多數,構成我們生產生活的基本要素。然而我們對憲法瞭解的甚少,有些許瞭解也是囫圇吞棗,半知不解。
反觀西方國家,雖然我們一再地批判其個人主義膨脹,個人利益至上,對於個人的私權過分保障,但是種種現象表明,西方人的愛國熱情更加團結,更加理性。法國人民在暴恐中展現出的一致的良知與決心,美國人民對於美國夢的不懈追求。其實都可以說來自於憲法,在美國憲法第一句話: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為了組織一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的'安寧,建立共同的國防,增進全民福利和確保我們自己及我們後代能安享自由帶來的幸福,乃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和確立這一部憲法。美國人們對於憲法的理解,這一句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就把所有人緊密地聯絡再聊一起,這種對於國家的愛國熱情可以從憲法中孕育出力量。
生活在我們中國,大家提起憲法,也許是充滿了敬畏,也許是不解與厭惡,認為其中有許多呆板教條的成分,那麼我就想請問一下在坐的各位,你們真正瞭解憲法嗎?我們可以自由地生活在960萬平方千米的土地上,是憲法賦予我們國家存在的意義,我們可以在共和國的陽光下享受權利履行義務,這也是憲法賦予我們存在的意義。生活在當今這個物慾橫流,紛繁複雜,亂花漸欲迷人眼的時代裡,怎樣保持著更加理性,更加堅定愛國熱情,憲法也許會給我們一個清晰明確的答案。
學憲法的演講稿4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意思是沒有圓規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圓來。我們生活的社會也是由無數個方和圓組成的,而作出這些方圓的便是法律規則。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作為21世紀的中學生,高尚的道德修養是我們人生追求的較高境界,而不違反法律法規則是我們行為的最底線。
我們生活中違法亂紀的現象有很多,如:同學間發生爭執時,就破口大罵、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學向小同學索要錢財;有的故意破壞公共場所的桌椅、打碎路燈;有的走路不靠右側通行,隨意破壞交通規則;有人隨意踐踏草坪、採摘花朵、汙染環境;還有的未經人家允許私自拆毀他人信件、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等,這些都是因為沒有良好的行為習慣,不能自我約束,任意妄為而造成的。親愛的同學們,守法與犯罪只是一步相隔,當衝動來襲,不妨告誡自己:衝動是魔鬼;當無邊的慾望襲來,不妨告誡自己:人不可能擁有一切。我們要在平時多聽家長和老師的教會,能虛心聽取別人意見,有錯即改,在日常生活中,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要讓自己邁進錯誤的深淵,而使自己終身後悔,請同學們在心中時刻銘記:只有我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能夠自律,才不會給我們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最後,我提議:讓我們自覺維護校規校紀,能夠知錯就改,為我們自己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生活環境,讓我們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
學憲法的演講稿5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安慶市健康路小學六(1)班的朱今語,我演講的主題是:學憲法,講憲法。
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是國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憲法是愛法,就像母親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有的人經常說愛國,那麼,遵守憲法規定,我認為就是一種愛國的表現。
費爾德曾說過:“法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文明的標誌”。憲法知識,是治國之本,它可以使我們安居樂業,讓人與人之間和平相處,他還可以保護弱小,讓人們免遭欺凌。它管理著我們,保護著我們。可以說,憲法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形影不離。
你看,馬路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逆向行駛;過馬路時,行人要走斑馬線;不可翻越護欄……這些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這是憲法內容之一;
你看,在旅遊景區裡,不亂丟垃圾,不亂塗亂畫,文明出遊;不亂焚燒塑膠;拒絕白色汙染;不在公共場所吸菸……這些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障法》,它也寫進了憲法;
你看,不吃三無食品;不吃莫名死亡的家禽;不買無營業執照小攤賣的東西……這些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還是憲法裡的內容。
瞧,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們只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裡,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憲法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麼,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生活,就會變的更美好。
也許有人會以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情。我國有句古話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當今的社會是法制社會,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應該遵守法律,維護法律,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歌德說過,法律和禮貌是兩種能夠帶來安定的力量。在中國,自古就有周公制禮,韓非說法。憲法知識,應時刻記在我們的心尖。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藍而深遠的,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擺脫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在與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繪和諧美好的明天!
謝謝大家!
學憲法的演講稿6
各位領導,各位同學,
大家好!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是呀,法是治國之本。法將社會變得秩序井然,讓我們安居樂業,把國家變成一個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離不開法。
我們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都離不開法律。每個人都要養成學法、知法、用法、守法、護法的行為習慣。同時應該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使自己不受到傷害。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
從小到大,長輩們總會在我們身邊教導:在學校,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在家裡,要遵守家裡的規矩;而在社會中,更要遵守人民規則,而這個人民規則便是“遵紀守法”了。
以前我一直以為法離我們相隔“十萬八千里”,可直到現在,我才明白了:其實法一直都在我們身邊。雖然我們非常遵守法,但是,在我們周圍的人群中,總是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法律,比如在交通法規方面,人們違法的事情特別多,他們常常目無法律,顯得很不在乎。有的人騎著小單車,為了貪求速度,竟騎上了人行橫道,且偶爾還與機動車玩搶道競技;還有些行人,明知前方交通訊號燈已經變成紅燈了,可他們卻視而不見地自由直行,直到有一輛車驚險地從他後邊來了個40度大挪移時,他才意識到了危險的存在,此時已是捏了一頭冷汗了;還有些司機,明知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道理,可他們仍舊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地做了,我就看過這樣一則報道-----一名司機灑後駕車,失去意識,摸不著方向了,完全由gps導航帶路,結果開進了河裡,幸好路人發現將他及時救起,才挽回了生命。
還記得有一次,我為了要買一本小人書,掐指一算,媽媽平時給的零花錢不夠買。“這可怎麼辦呢?媽媽平時最反對我看這種書籍了,問她要,她也肯定反對了”,我自言自語道。我絞盡腦汁,苦思冥想,可還是想不出辦法,後來我決定趁媽媽晚上做飯時,偷偷去她包裡拿了100元。我樂呵著接下來的兩天裡,都平安無事,媽媽竟然沒發現那100元不見了,竟也若無其事得了。直到有一天,我和媽媽聊天時,她卻同我講了一個遵紀守法的故事。聽後,讓我頓時感到心虛,想到我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拿了媽媽100元時,我感到面紅耳刺了,也意識到那是不對的,在法律上來講,那是範法的行為。或許媽媽講這個故事的用意,也正是要教導我不要誤入歧途吧,不要範錯吧!我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第二天一早,便拿著剩下的60元向媽媽道歉,可媽媽卻笑了笑摸著我的頭,說:“要切記小錯不改,大錯難改的道理呀。‘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只有從小就養成好習慣,才會換來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長大後才會受人尊敬,平平安安地過完一生。”媽媽的一席話,讓我毛塞頓開。
記得還有一次科學老師問:如果有人故意謾罵你,你會怎麼做?竟然有半數同學回答:當然是扁他一頓了,而且還要不留情地罵回他。我聽了以後,很為自己慶幸,因為自己沒有那樣無法律地回答。老師聽了,問道:“難道你們只想著怎樣報復?其實對於這種人,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去嚴懲他,這樣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行為。”
同學們,讓我們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增強法律意識,與法同行,擺脫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藍而深遠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在與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繪和諧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