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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

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精選8篇)

  當我們受到啟發,對學習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時,可以透過寫心得體會的方式將其記錄下來,如此就可以提升我們寫作能力了。那麼心得體會怎麼寫才恰當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精選8篇),歡迎大家分享。

  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1

  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並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師職業最大的特點是培養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於奉獻,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範要求,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生,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發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不歧視學生,更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學生在京口實小這個大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現代教育是開放性教育。學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須要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課內外、校內外多種方法結合,調動學生主體參與意識,發揮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這樣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2

  今天,我上網看了一下《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專門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制定的其中一部法律。

  學習這部法律,不僅使我瞭解到社會各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更重要的是增長了我的法律知識,對自身的保護起到一定的作用。《未成年人保護法》主要分為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等方面。未成年人處於人生髮展程序中的幼弱時期,自我保護能力低,是個人權益容易受到侵犯的群體。在現在的社會上,有不少家長、社會上的人都不同程度地傷害了他們,影響了他們的正常學習和生活。

  因此,制定這部法律,不僅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還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但是,即使制定了這部法律,有某些人還知法犯法,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比如,在我姐姐家附近就有一家網咖,我經過那裡時經常看見有學生進進出出的,他們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

  而這家網咖的玻璃門上竟然貼著“未成年人禁止入內”的字樣。《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這家網咖的經營者並沒有阻止未成年人進入,這明顯觸犯了法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說道: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等共同責任。我們應該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

  當我們受到侵害時,我們不應該害怕或忍受,而應該大膽地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保護自己的安全,不讓自己受到傷害。

  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3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關注青少年兒童成長,維護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已成為我們這個社會的共識,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在我們的社會中還存在著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現象,維護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還有許多需要我們的社會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較發達地區,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證的事也時有發生,這就要求我們全社會都來關注維護青少年兒童合法權益,並對此常抓不懈,將維護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作為一種經常性的工作來做。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認為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識,使教育者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瞭解法律並遵守法律,應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在日常教學的具體行動中。

  二是要了解並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觀需要,不以教師的主觀意願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處在生長髮育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點。比如孩子好動,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樣長時間安靜地坐著不動。因此,教師應充分認識和理解未成年人發展的客觀規律,不能憑者自己的主觀意願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認識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危害性。不尊重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會使學生未成熟的心靈受到殘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兒會形成懦弱或強烈逆反的性格,將來可能成為對自己和社會都不利的人;受體罰的孩子為了躲避受罰,可能會養成說謊的惡習。因此,教師對孩子人格尊嚴的侮辱,可以說是殘害兒童幼小心靈的無形殺手,必須堅決予以杜絕。

  四是教師在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講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教師既要嚴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師生之間建立一種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關係,以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對於存在缺點、錯誤的未成年人,教師更應對其進行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鼓勵和幫助他們改進。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體中生活,才會體會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價值,長大以後,就容易成為自立、自強、有道德、守紀律的人。

  作為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學生髮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導,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的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

  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4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和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護未成年人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項原則的意義:就是國家、社會和家庭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發性,救濟、回覆已經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權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夠作為權利和義務主體的資格。內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榮譽和肖像等。人格尊嚴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碼權利。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嚴,就談不上保護。

  第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各項保護措施都要適應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齡、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簡稱教育原則。

  教育和保護是相輔相成的,因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是為了更好地教育他們;而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培養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強其辨別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們加強自我保護,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做鬥爭,達到保護的目的。

  我國的未成年人將來的素質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前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學校對此負有重大責任。學校教育是預防和矯治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

  未成年人有一半時間在學校中度過,在學校環境中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權、人身權及其他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護,對整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覺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

  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5

  在幼兒園,我們面對的是一群天真無邪的孩子,他們的心靈像白紙一樣純潔無暇。每一顆童心都是一個新世界,多彩斑斕、各有千秋,它需要我們細心的呵護、全心的對待。作為教師的我們需盡心盡力、盡職盡責,把自己的愛獻給孩子們,但這些仍遠遠不夠,我們必須加強各方面的學習,使自己的思想得到進一步昇華,尤其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後,對我觸動更大,深深地體會到其中的意義和價值。

  透過學習,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教師這個群體,在現實社會中充當著多重角色。作為教師要有教師的職業道德。作為社會成員,應具備社會公德。作為家庭成員,應有家庭美德。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

  另外,為了讓孩子們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將《未成年人保護法》真正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我開展了一系列的活動。如實施“不得給未成年人出售菸酒”這一部分時,我利用幻燈片、錄影等形式給予幼兒非常直觀的認識,剛開始幼兒並不明白為什麼賣香菸的人會被罰款,透過教師情境表演及詳細的講解,幼兒才知其所以然。教師可以透過一些類似的情境排練,讓幼兒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兒園老師就是開發璞玉的匠師,我們在傳授知識的過程中,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能夠德智體美全面發育。

  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6

  透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作為一名小學的教師,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 “教書匠”,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應一改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在教學中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 總之,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從思想上有了一定的改觀。作為一名教師,我們要從各個方面,各個角度去發現每一位學生的閃光點,他們都是國家的未來,他們都將為國家的建設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我們都必須愛護他們,關心他們,使他們在學校裡不僅學習愉快,生活也愉快!

  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7

  透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使我對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知識有了初步的瞭解,對未成年人有哪些權益受到國家的保護、當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麼辦有了一定的瞭解。

  未成年人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於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在此,我只想談一談關於學生考試自己的一點想法:

  應試教育下的學生們一心只為學習,一直以來,學生們考完試後的輕鬆完全被等待排名揭曉的緊張所代替。因此,對於考試他們總有著本能的畏懼。考得好則萬事大吉,考得不理想則像“過街老鼠”到處被人數落。記得我曾教過的學生親口對我說過:“自從我記事起,爸爸媽媽就不斷地拿別人和我作比較。上學以後,在外人面前,他們喜歡拿我的成績炫耀,回到家裡,又對我提出更高、更苛刻的要求來。每次考試,我最關心的就是自己的排名,達到標準,才重重得舒出一口氣,達不到,則情緒低落,惆悵不已。”由此可見,作為父母只關注孩子的分數,只重視自己在外人面前的面子,可真是苦了這些孩子們。

  幸好《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學校不得公佈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對於這樣明智的舉動,孩子們感到學習踏實多了。我認為,學生當然有必要知道自身的學習狀況,但學校如果公佈分數,容易對學生造成傷害。特別是一些不善於面對挫折、或是屢“試”屢敗的學生,面對這樣的方式,肯定會承受不了這個壓力的,同時也會造成學生之間的歧視,以至於傷害一些學生的自尊心。而事實上,即使不公佈分數和名次,只要這個學生自己本身有上進心,也能把握好尺度如何去學習。

  然而現在整個教育環境更看重一個學生的成績,逼得一批學生一味地只追求分數,盲目地認為學習只為了取得高分,因此走進了“為了高分而學習”的這樣一個誤區。雖然就表面而言,這似乎正和家長的意思,但是再進一步尋思,一味地注重成績,是否會忽略一些更重要、更值得學習掌握的東西呢?換個方式思考,像我剛才提到的父母一樣的家長,常常掛在嘴上的一句話就是“現在好好學習,將來才能覓得一份好的工作”。這句話固然有道理,但是,難道當今全方位的人才就僅僅是學習好嗎?大學本科畢業的才子們難道都能有高薪工作嗎?當然不是,除了學習以外,還有做人、社交等等很多在社會上立足所必須掌握的技能。

  如今家長的眼裡只有分數,似乎孩子去學校上學就只為了考高分,繼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教育和培養。漸漸的,學生的思維模式也跟著定義為“分數高將來就有出息,反之就是沒有出息的”,這樣等於將一些對未來抱有憧憬,卻因為成績不好而逐漸放棄自己理想的同學,將他們的未來扼殺在了搖籃裡。如今學校的排榜,就是一條無形的分界線,將“好”學生與“差”生徹底定義。如果說名次對優等生是種激勵的話,那麼它對差生則是一種打擊或是貶低。這對於那些想學卻又力不從心的學生來講是不公平的,這樣會使他們對自己的前途失去信心,產生“破罐子破摔”的消極心理,徹底放棄自己。

  因此,《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相關條例還是很好的,相信能夠更好的維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將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聖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心得體會8

  作為一名幼兒教師,利用寒假我又重新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透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教師這個群體,在現實社會中充當著多重角色。

  作為教師要有教師的職業道德。作為社會成員,應具備社會公德。作為家庭成員,應有家庭美德。由於教師這一職業的特殊性,因此有人稱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同時對教師的苛刻與責備也日益增多,這就要求做教師的不僅要有較高的文化素養,有系統的理論知識,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寬闊的胸懷……還要有甘於清貧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師面對成千上百性格各異的、情緒不寧的幼兒時所承擔的巨大的精神壓力和心理壓力之下可能產生的心理反應。

  不過這種壓力也造就了教師百折不撓、勇於奉獻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師畢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師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我們提倡教師要講究職業道德,要棄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簡單的粗暴的方法,既要教書,又要育人,把培養社會主義優秀接班人的責任勇敢地承擔起來,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幼兒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幼兒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幼兒發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幼兒,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使幼兒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

  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導,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