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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精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1

  一、接到火警後,小區物業科消防管理人員前往現場,向現場人員問清情況和偵察火情後,根據火警範圍大小、程度多少確定報警範圍。

  1、通知安全、保衛部門及應急分隊。

  2、通知著火區域單位負責人到現象。

  3、通知維修人員到現象。

  4、報告公司領導。

  二、應急分隊接到火警後,5分鐘內趕到現場。

  1、偵察火情再次確定報警範圍。

  2、立即搶救受困人員和疏散物資。

  3、立即運用消防器材滅火和附近消防栓救火。

  4、協助義務消防隊共同撲滅火災,並負責調查起火原因。

  三、安全、保衛部門接到火警後,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調義務消防隊和醫務救護人員趕赴現場。

  1、義務消防隊趕赴現場後,第一梯隊所有成員迅速攜帶滅火器材進行滅火,並啟動現場的消防設施進行搶救火災。

  2、義務消防隊第二梯隊對現場通道進行清理,對人員和物資進行疏散,同時保障前線救火人員的消防器材供給。

  3、醫務救護人員在火災現場準備搶救火災傷病人員。

  四、維修中心接到火警後,立即派人到現場協助撲救火災。

  1、根據需要採取著火區域停電。

  2、保證消防所需的電力、水力的正常運轉。

  五、公司領導(即火場總指揮)視情況需要,調集人員援助。

  六、應急分隊應在起火後5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火勢控制和滅火,義務消防隊應在起火後10分鐘內到現象搶救火災,其他協助人員應在起火後12分鐘左右趕到現場進行消防搶救工作。

  七、消防安全須知

  (1)應熟知物業內的滅火器、消火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報警電話(119)。

  (2)若是輕微失火,儘可能將火撲滅,但切勿冒險。

  (3)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脅,而火勢不可能即刻得到控制,應立即逃生;如情況允許,可將通往火場的門窗關閉,以隔離及控制火勢。

  (4)報警或通知物業公司,撤離火場並積極配合消防人員的指揮。

  (5)如被火焰和高熱所困:

  ①有可能的話,致電“119”求助;

  ②謹記煙和熱空氣都是上升的,接近地面的空氣含氧量較高,溫度較低,故應蹲著身子或爬行逃生;

  ③如情況許可,請打破窗戶以求空氣流通。

  (6)隔在火場上層的人,應向天臺方向逃生;如身處火場下層,則應向下逃離,尋找最近的逃生出口。

  (7)發生火警時,物業公司職員會協助消防或公安人員在火場尚未宣佈安全之前阻止任何無關人員的進入。

  (8)各單元樓前均設有消防水栓,物業公司將向業主介紹其使用方法,以防不測,該設施關係到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妥為保護。

  八、緊急聯絡

  用電話報警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報案人姓名或有關單位的名稱及聯絡電話;

  (2)緊急事故的位置或所在街道的交界處;

  (3)人員受傷與否;

  (4)緊急事故的種類、性質、範圍;

  (5)當對方確認上述資料後,方可結束通話電話。

  九、實施方法

  在每棟樓單元內的公告欄上張帖本應急措施,以達到讓每位住戶都瞭解、熟記。

  十、結語

  沒有任何物業可以完全避免天災人禍的發生,緊急事故和各種災害可能隨時發生,制定並貫徹應急措施、方案,能夠切實保護所有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物業公司會在緊急事故發生時迅速做出反應並採取相應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然而,請務必謹記,無論措施如何詳盡周全,仍須全體業主保持高度警惕方可避免意外發生,以實現本應急程式之目的。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2

  為了做好小區消防工作,確保小區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應付突發的火災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小區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由安全組(滅火組、疏散組、救援組、警戒組)、裝置組、後勤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一)安全組:由小區護衛隊和義務消防隊員組成,護衛隊隊長任組長,併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

  1、滅火組:由當班護衛隊巡邏員和義務消防員組成,滅火組主要負責本小區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2、疏散組:由當班門崗和護衛隊義務消防員組成,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

  3、警戒組:由護衛隊接班隊員組成,負責維護小區秩序,疏散人群。

  4、救援組:由護衛隊接班隊員組成,負責火災時人員傷亡、財產搶救工作。

  (二)裝置組:由小區機電部組成機電部負責人任裝置組組長,負責小區監控中心裝置和小區所有設施裝置正常執行工作。

  (三)後勤組(通訊聯絡組、警戒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由管理處客服部、清潔部組成,任後勤總組長,負責通訊聯絡及各部門工作的統一協調。

  1、通訊聯絡組:由管理處前臺值班人員組成,負責接聽電話,保持通訊暢通。

  2、安全防護救護組:由清潔部人員組成,清潔部主管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後勤保障工作。

  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式

  1、報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小區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動靜態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收到監控區的火警訊號及火警電話後,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護衛隊值班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並電話通知值班領導。

  3、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後,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訊號的報警原因,並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隊,並將資訊反饋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與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護衛隊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1樓大堂、1樓消防樓道出入口、地下室、樓頂)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誌,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儘量簡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採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於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於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採取“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一舉消滅。

  4、火場如有人受到圍困,要堅持“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全盤考慮,制定滅火疏散方案。

  5、火場撲救要採取“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6、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當消防人員趕到後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並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7、火災撲救完畢,保衛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三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部門領導、工作人員應開啟通訊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訊聯絡組長的調遣。

  2、後勤部通知值班電工在火場待命。

  3、醫務室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絡救治工作。

  4、疏散車輛,確保交通暢通。

  5、後勤人員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3

  1.目擊報警

  1.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採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再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室報警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的門窗以防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在撲救人員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報警要求

  2.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

  A、起火地點;

  B、起火部位;

  C、燃燒物品;

  D、燃燒範圍;

  E、報警人姓名;

  F、報警人電話;

  2.2向"119"報警應講清:

  A、小區名稱;

  B、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

  C、火災發生部位;

  D、燃燒物品;

  E、火勢情況;

  F、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G、報警人姓名;

  H、報警人電話;

  3.成立臨時指揮部

  3.1物業服務中心客服主管及秩序主管接到火警警報後,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3.2臨時指揮部由綜合管理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秩序部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3.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3.3.2根據火勢情況及時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3.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3.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3.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3.3.6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轉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他電梯和中央空調執行。

  3.3.7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開啟排煙裝置等措施;

  3.3.8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3.3.9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進行善後工作。

  4.人員的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滅火、疏散人員、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4.1火災發生後,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指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迅速離開。

  4.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以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4.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

  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活動方案。

  4.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透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4.5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後起火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經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4.6在火場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5.警戒

  5.1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迅速成立秩序警戒組,佈置好小區幾外圍警戒。

  5.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5.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重要物質。

  5.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人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5.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進行調查。

  5.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

  6.善後工作

  6.1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測後,工程部應迅速將小區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6.2秩序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6.3秩序及工程及客服部統計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公司。

  6.4綜合管理中心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使用者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切實幫助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活動方案。

  6.5環境組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6.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6.7客服中心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4

  而從當前小區管理模式來看,以業主委託物業進行管理的辦法,較大程度上由物業負責業主的基本人身和財產安全,消防作為社群管理中重要工作,需要物業承擔更多的責任。故此,本文就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消防職責進行研究,並由此提出相對適合當前小區結構的管理辦法。

  小區作為居民區,環境內人口數量較多,並且存在著文化素質的`差異,難以採取有效的宣傳教育而合理的遏制威脅消防安全的事件發生。同時,隨著城市化的高度發展,小區數量不斷增多,並且分佈方式愈加複雜。限於消防部門的人力數量,其僅能夠在消防安全層面予以監督,而無法做出實時監督管理,由此也導致小區消防問題的複雜性。不過,現代化物業管理體系的實現,以往僅作為服務機構的物理公司,逐步具有了監督管理責任,這也為消防管理帶來契機。物業是與小區業主聯絡最為緊密的機構之一,其受到業主的共同委託而建立,履行社群服務管理和安全監督的基本責任。物業管理部門對於消防的管理工作,隨著物業工作範圍的增大,其正逐漸產生以業主需求為導向的服務體系。故此,本文結合當前契機,以及社會發展對於消防安全管理的客觀訴求,而對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消防職責和工作模式進行研究。

  1、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消防職責

  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消防職責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

  第一,從服務功能方面對消防安全負責。物業管理部門自身屬於服務機構,其不僅包括物業管理大廳和辦公場所,小區的綠化地帶、通道、停車場、樓宇樓道、走廊等,均屬於小區物業的服務場所範疇,故此必須按照國家或地方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而進行安全監督工作;

  第二,從安全防範方面負責。小區物業需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障共用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組織本單位員工和居民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演練。

  第三,物業的管理責任。物業服務企業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有管理責任。

  2、小區物業部門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隨著我國城市化的發展,城市人口數量開始增多,以往社群管理模式,正在由小區物業管理模式替代。故此,物業管理部門在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層面上,需要承擔更大的'責任。而從消防安全層面來看,小區物業部門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

  第一,完善城市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在以往較長時間內,城市中小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沒有明確。而隨著小區物業部門專業化的提升,該問題開始得到逐步的解決,繼而構成“以公安消防部門監督物業,以物業服務業主”的城市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第二,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需要得到保障。原因在於,一旦火災發生,必然會導致財產出現不可彌補的損失,甚至會威脅到生命。所以,業主需要具有專業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物業服務,針對小區消防需求而進行有效的管理。

  3、小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小區物業在消防管理層面上,卻仍舊問題重重,難以高效率滿足小區消防管理需求。以下具體來看:

  ①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雖然明確小區物業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但現在大多數小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根據小區自身的特點制定,沒有體現出物業部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具體措施,工作監管機制。物業部門人員消防安全綜合素質需要提升,有發現隱患、正確消除隱患的能力;

  ②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意識重視度不夠。小區物業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的忽視,是導致小區發生火災的重要原因,具體表現在:

  第一,缺乏有效的宣傳和監督。如未在應當防火的區域設定安全警示,並對重點安全防範區域缺乏監督;

  第二,管理意識存在不足。比如存在消防通道堆積垃圾、雜物、地下車庫阻塞等嚴重的問題;

  第三,消防設施管理不足。缺乏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火災初期撲救時緊急處置的方法。

  4、建立健全的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的措施建議

  4.1加強小區整體規劃,細化各類措施

  確保小區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效,關鍵在於對區域合理的規劃,並有效明確責任主體。由於小區屬於生活區域,所以使用功能與其他場所有著顯著差異。對此,根據小區的特性,做出適合、詳細的管理規範。另一方面,就當前小區消防安全管理狀況而言,大部分小區制定長期的消防安全維護規劃,明確人員、資金、責任等方面,如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對小區內各類線路進行定期檢查整改、發現初期隱患應對措施等。

  4.2加大消防宣傳和培訓,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安全的實現,不能夠僅依靠物業和消防部門,還需要業主的參與。小區物業應當加大對業主的消防安全培訓,提升民眾的消防安全意識以及消防技能,從而有效提高小區內防火成效。另外,還需要進行消防裝置應用教育,從居民區火災的發生情況來看,一些居民雖然可以及時制止火災,但是卻不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設施。

  4.3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職責和標準

  目前物業管理責任中所設定的消防安全管理部分,主要依託於地方法規實現。在相關法律中,仍舊未明確說明物業在小區消防管理中應履行的職責和義務。所以,應當加快相關領域的立法實現。同時,不僅要監督物業的消防管理,在物業費用的收取和使用上,也應當進行有效的管理,並明確要求其費用中應當包括防火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從而對社群安全作出最大化保障。

  5、結束語

  消防管理成果直接關係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任何一次火災都會對社會和群眾造成鉅額的生命財產損失。故此,有效提升區域消防安全工作的成效勢在必行。而本文提出以小區物業作為區域消防管理主體,能夠實現更加細分割槽域消防監督工作,隨著小區物業的消防管理意識提升,相信無疑能夠更為有效的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5

  一、目標:

  為保證小區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工作能及時有序的開展,確保小區居民在救災中能及時疏散、救援、逃生自救,將火災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部

  (1)突發火災事故總指揮:

  工作職責: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決策和指揮

  (2)現場指揮:服務處經理: 秩序維護部主管:

  工作職責:根據總指揮的命令,負責對火災事故現場指揮,組織協調搶險救援。

  2、工作機構及職責

  (1)報警及補救組

  組長:秩序維護部一班班長

  成員:報警員:一名,主力滅火員:三名

  職責:負責撲救初起火災,嚮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並根據指揮部命令,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2)疏散組

  組長:綜合事務部主管:

  成員:著火現場周圍疏散員:秩序維護員二名,車庫疏散員:一名,安撫員:客戶人員一名

  職責:負責組織並引導火災發生部位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

  (3)引導組

  組長:秩序維護部二班班長

  成員:秩序維護員一名

  職責:負責區外救援車輛及人員引導

  (4)警戒組

  組長:當班秩序維護部長

  成員:秩序維護員二名

  職責:在火災發生部位周圍進行警戒,保護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5)醫療救護組

  組長:環衛班班長

  成員:保潔員二名(負責包紮),秩序維護員二名(負責抬擔架) 職責:負責傷員的救護及轉往醫院

  (6)後勤組

  組長:前臺接待員

  組員:保潔員2名

  職責:負責及時提供救護工作開展所需的物力

  (7)通訊聯絡組

  組長:綜合服務部內勤

  職責:負責相關人員的及時聯絡

  (8)工程技術組

  組長:維修員

  職責:負責小區斷電工作(應救護工作需要)。

  三、應急處理

  當發生火情時,發現者應立即向安全部報警,秩序維護部接到報警後要立即趕赴現場處置,並及時向服務處領導報告,根據火情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同時,根據現場情況應遵循一定的處理原則:先人員,後財產;先貴重,後次要;先滅大,後滅小;先隔斷,後集中的方法和原則撲救。

  (一)入局部發生火險,火勢很小,極易撲滅時,發現人員在及時向保衛處報警同時,利用現場器具進行撲救,安全人員到場後,可視情況調集其它部位的滅火器進行撲救。

  (二)如火勢較大,有可能蔓延時,安全部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同時向服務處領導報告,並通知有關人員啟動應急預案,有關人員接到通知後,各工作小組自動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1)報警及撲救組要立即調集所屬成員和滅火器具撲救和控制火災,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火情。

  (2)疏散組要迅速開啟起火部位疏散門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線路撤離至安全地帶。

  (3)引導組要派出人員車輛到東大門迎接消防車並引導至現場。

  (4)在公安消防對到場後,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外圍警戒工作。

  (5)醫療救護組根據現場情況做好傷員救治並根據傷情及時送往醫院。

  (6)後勤組和通訊聯絡組在此過程中要做好相關的後勤保障工作和人員通訊聯絡工作。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6

  根據xx消防部門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行政中心的實際情況,為確保行政中心的正常辦公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撲救和疏散賓客,搶救財產,使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預案。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設定指揮部,總指揮由物管中心主任擔任。一旦發生火災,指揮滅火、組織搶救和疏散行動。

  一、火情報警:

  1. 在行政中心範圍內無論何時、何地,入駐單位工作人員一旦發現火情,都有責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報警。

  2. 在行政中心內遇見火情,如為初起小火,應就近使用輕便滅火器進行自救滅火,保護現場,將情況報告保安部。如火情嚴重要立即按下牆上的手動報警裝置進行報警,或用內部電話報警。電話號碼:消防中控室:x119

  3. 電話報警時,不要驚惶失措,要沉著冷靜,語言清晰的將火情發生的所在區域、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報警人姓名、部門、所在位置報告消防中控室。

  4. 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煤氣開關及門窗。

  5. 切勿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要保持冷靜,只有經消防總指揮授權才可向“119”報警。

  二、火情確認:

  1. 中控室接到報警電話時要詳細記錄報警人姓名,部門及發生火災的確切位置及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 中控室接到電話報警或消防主機報火警,立即通知備勤警員到現場確認,查清下列問題:

  (1)火情發生的具體位置、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火源是什麼,是電器起火還是其它原因。

  (3)確認火情時應注意,不得莽撞開門,要先試一下門體的溫度,如果正常可開門檢查,如門體溫度高,可確認內有火情,此時房內如有人,應先設法救人,開門時注意不要把身體正對開門處,視情況進入。

  (4)確認火情後,立即將資訊反饋給中控室。

  三、火情報告:

  1. 火情確認後中控室值班員立即(正常上班時間)向安保部隊長報告(夜間、節假日)向值班班長報告,同時向其他安保人員發出警報訊號。

  2. 安保隊長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主管部門領導。

  四、各級人員行動:

  1. 行政中心物管中心主任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中控室組建滅火指揮部,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2. 非正常上班時間值班班長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失火現場指揮滅火行動。

  3.安保部隊長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中控室,協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4. 物管中心辦公室接到報警後,通知本部門各崗位人員堅守崗位做好疏散準備,立即趕往中控室組成滅火指揮部。

  5. 其他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接到報警後堅守崗位,按滅火指揮部的命令列動。

  五、滅火戰術:

  1. 保安部消防主管趕到火場後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滅火,並隨時同滅火指揮部聯絡,向滅火總指揮報告火情

  2. 冷卻滅火法;義務消防隊員趕到火場後,立即使用消火栓滅火,及時清理火場易燃物,用消火栓澆溼四周建築物,降低火場溫度。

  3. 隔離滅火法:將易燃物與火源隔離。

  4. 窒息滅火法:關閉門窗,用難燃材料壓蓋較小面積的火源。

  5. 抑制滅火法:使用乾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火源。

  六、滅火指揮部:

  滅火總指揮根據火災現場情況適時下達如下命令:

  1. 啟動消防泵、噴淋泵、配合火場滅火。

  2. 開啟排煙防火閥啟動排煙風機,排除火場煙霧。

  3. 關閉中央空調,和新風系統,防止火勢漫延。

  4. 切斷失火區域的電力供應,電梯降首層。

  5. 開啟正壓送風機,向消防疏散樓梯輸送新風。

  6. 命令工程部關閉天然氣總開關。

  7. 下達向119報警命令。

  8. 下達疏散命令。

  七、組織疏散:

  1. 如現場滅火負責人認為火勢不能控制,指揮部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 消防中控室開通失火區域及上下兩層消防廣播,用廣播反覆播放“緊急疏散通知”,廣播稿如下:客戶朋友們請注意,大廈xx層發生火災事故,消防人員正在進行撲救,為了您的安全,請迅速離開房間,疏散前請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疏散時請不要乘坐電梯,以免發生危險,請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謝謝您的合作。

  3. 失火區域及上下兩層進行緊急疏散後,根據人員離開情況,對其它樓層進行廣播疏散。

  4. 客務部接到疏散命令後立即組織人員負責各樓層客戶的安全疏導工作,引導疏散人員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員保持鎮靜,不要慌張,不要乘坐電梯。提示疏散人員疏散到大廈外圍。人員疏散後,檢查每個房間是否有人,確認無人貼上標記,如有人員未離開房間,要及時進行勸導,使其迅速離開房間。

  5. 其他部門人員接到疏散命令後立即進行重要物資、檔案的轉移。

  6. 安保隊長接到疏散命令後指揮外圍人員清出機動車道,做好引導消防車進場的準備工作。

  八、後期處理:

  當滅火總指揮發出火情排除命令後,安保部立即做好火災現場的警戒工作,保護火災現場不被破壞,確保火災事故調查,工程部應儘快將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恢復正常。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7

  1.目的

  明確義務消防隊組織架構、各小組崗位職責及義務消防隊員名單,在火災發生時,按照分工合作的協調方式,迅速將火災撲滅。

  2.適用範圍

  xx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 義務消防隊組織架構及滅火流程

  3.2各功能組分工及職責

  裝置組:由維修主管(主辦)安排4名維修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緊急檢查維修;指定3名消防裝置責任人啟動消防泵;指定3名供配電責任人切斷市電、小區煤氣總閥,改用應急電源;指定8名維修員負責小區電梯的迫降,檢查電梯是否有被困人員;

  治安組:由二片區安全主辦帶領當班班長在接到警情後第一趕到現場,指揮現場各當值安全員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疏散通道並維護安全秩序。

  疏散組:由安全一片區主辦帶領人事管理員,當班副班長及十六名未當班的2、4、5、7、8、10、11、12號崗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疏散,阻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火災現場。

  滅火組:由安全主管帶領28名未當班的三名安全(副)班長及13、14、15、16、17、18、19、20、21、22、24號崗攜帶滅火器趕赴現場進行滅火,隨時將滅火情況向副總指揮彙報。

  救護組:由三片區安全主辦帶領行政後勤管理員、不當班一名安全(副)班長、十名27、29、30、32、33、34號崗迅速到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將傷員迅速運送到安全地帶,安撫傷員,等待救護車得到來,隨時將傷員傷情向副總指揮彙報。

  接應組:由不當班一名安全班長帶領不當班十名1、3、6、、26、31號崗到各主要路口接應消防車,並引導消防車迅速到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後勤組:在現場滅火器材及急救藥品不夠用的情況下,由客戶服務部主管帶領客戶及不當班安全35、36、37、39、40號崗迅速帶上儲備藥品及滅火器,運送到滅火現場。

  3.3 義務消防隊員名單

  滅火組: xxx

  疏散組: xxx xxx

  3.4義務消防隊員應盡的義務

  3.4.1所有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參與每季度的消防實戰演習,明確各崗位操作職責,提高各組之間的協同作戰能力。

  3.4.2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經過相關消防知識培訓,能夠熟練操作簡易消防器材(如1211乾粉滅火器),熟悉滅火原理,瞭解責任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分佈和消防重點監控部位,能夠協助配合進行迅速有效的現場疏散。

  3.4.3義務消防隊員每季度組織和積極參入消防宣傳活動,對義務責任區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並帶動宣傳物件在進行消防實戰演習時能積極參與。

  3.4.4 所有義務消防隊員必須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緊急集合,提高緊急事件的反應能力。

  3.4.5義務消防隊員在消防總指揮的帶領下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的相關消防知識培訓,現場實操培訓並需經過消防總指揮、副總指揮的考核合格。

  3.4.6義務消防隊員有權利和義務對責任區域的消防裝置、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對蓄意破壞的要及時制止彙報處理,發現損壞的立即上報儘快修復。

  4.質量記錄表格

  《突發事件演習記錄表》(體系檔案表格)

  《培訓會議記錄表》(體系檔案表格)

  《緊急集合簽到表》(體系檔案表格)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8

  1.目擊報警

  1.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後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該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的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著火時,應該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消防監控室報警

  2.1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裝置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後,應該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消防專管員。

  2.2火情確認後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物料部經理。

  2.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檢視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並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割槽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該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為: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報警要求

  3.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

  A.起火地點;

  B.起火部位;

  C.燃燒物品;

  D.燃燒範圍;

  E.報警人姓名;

  F.報警人電話。

  3.2向“119”報警應講清:

  A.小區名稱;

  B.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

  C.火災發生部位;

  D.燃燒物品;

  E.火勢狀況;

  F.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G.報警人姓名;

  H.報警人電話。

  4.成立臨時指揮部

  4.1物業總經理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後,應該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物料部經理、行政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該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和中央空調執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開啟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後工作。

  5.人員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災發生後,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該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透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後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該迅速成立警戒組,佈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後工作

  7.1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後,工程物料部應該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管理運作部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總經理。

  7.4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使用者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由物業總經理發動員工,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並責成消防專管員寫出專題報告,分清責任。

  7.8如果小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絡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9

  1.0報警程式

  1.1 發現火情的報警

  1.1.1無論什麼時間,每個員工一量發現火情,都有責任立即向小區消防中控室報警。

  1.1.2每一名員工都要記住中控室的報警電話"xxxxx"或用對講機呼叫,將自己的姓名、部門告訴消防值班室。

  1.1.3員工發現火情時,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沉著、語言清晰地將火情發生的區域、地點、樓層、房號,報告中控室。

  2.0員工發現火情的工作程式

  2.1 員工發現火情後,如是初級火情自己能將其火撲滅時,應先滅火後報警。遇火情難以撲救時,應按照下列程式進行工作:

  2.1.1立即用火場附近電話通知小區消防中控室,如附近無電話時,可打碎火場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完成報警工作。

  2.1.2採用電話報警時,請撥內部報警電話"xxxxx恤"。報警時話音清晰,要講明起火地點,物質燃燒的種類,是否有人被困,火勢的情況以及是否正在採取撲救措施等,然後通報自己的姓名和部門,之後注意傾聽消防中控室的補充詢問,並做認真回答,得到允許後方可結束通話報警電話。

  2.1.3在撲救人員未到火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使用火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2.1.4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煤氣開關及門窗。

  2.1.5切勿在火場附近區域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2.1.6引導火場附近的業主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業主不要使用電梯。

  2.1.7滅火後要保護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3.0滅火工作程式

  3.1 執行經理接到火情報警後,立即直赴火場,並同時通知總經理,會同保衛部安全、消防主管和工程部工程師或經理一同研究滅火方案。

  3.1.1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工作。

  3.1.2根據火勢變化,及時制定相應的對策。

  3.1.3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向市消防局"119"報告火警。

  3.1.4執行經理根據火場情況建議總經理是否啟用警鈴和事故廣播等報警方式。

  4.0保安主管

  4.1接到火情報警後,立即直赴火場。會同執行經理,根據實際火情,制定滅火措施。同時組織並指揮義務消防員參加滅火工作。

  4.2協助執行經理指揮義務消防隊員滅火,並將火災的撲救情況隨時向總經理和執行經理報告,同時彙報和請示新的指令。

  4.3當消防局到達現場時,負責向消防局介紹火情,並協助做好滅火工作。

  4.4火災撲滅後,負責組織警力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消防局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4.5負責組織書寫火災事故報告及火災原因調查報告,及時上報執行經理。

  5.0保安部

  5.1 保安主任

  5.1.1接到火警通知後,會同警衛隊人員提出保證其他區域和客人安全的方案,防止有人在火災期間進行違法活動。

  5.1.2立即會同警衛隊迅速佈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5.1.3協助客戶服務部搞好住戶的疏散及安頓工作。

  5.1.4負責保護從火場內救出的貴重物品。

  6.0保安領班

  6.1接到火警通知後,立即佈置小區的警戒工作。

  6.2馬上把各層消防逃生梯門開啟。

  6.3帶領其他保安員趕赴火警現場,參加滅火工作。

  6.4火災撲救期間至撲滅後,負責維護火災現場秩序和保護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6.5帶領內保警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護、疏散物品的工作。

  6.6絕對服從火場指揮人員的指揮。

  7.0保安員

  7.1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聽從保安主任和領班的統一調遣,不得擅自行動。

  7.2崗上警員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強警戒,對進入小區的人員要嚴加控制。

  7.3要害部門的警衛人員必須嚴格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7.4不在崗的警員接到火警通知後,應統一聽從保安主任和領班的安排,到崗後攜帶滅火器立即趕赴現場,聽從火場指揮員的指揮,積極參加滅火工作。

  7.5負責引導住戶從安全出口處撤離。

  7.6滅火期間要注意安全,發現有人被圍困時,應先營救被圍困人員脫離危險場所。

  7.7火勢較大時,一般不要單獨進入火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時,應告知火場指揮人員,並做好進入火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7.8火災撲滅後,聽從火場指揮人員的安排和佈置,保護好火災現場。

  7.9配合清理已經勘察完畢的火災現場,回收滅火器空瓶,統計滅火裝置損壞情況,以保障公物不被繼續破壞或丟失。

  8.0客戶服務部

  8.1 客戶服務部主任

  8.1.1接到火情後,應立即佈置本部員工,做好客人疏散及火場區域內貴重物品的搶救工作。

  8.1.2帶領其他員工利用消防裝置撲救和控制火災。

  8.1.3起火區域物業人員,接到火情通知後,立即投入滅火工作。

  8.2 具體工作程式:

  8.2.1立即通知火場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客人從安全通道撤離。

  8.2.2關閉火場附近的門窗及通風設施。

  8.2.3利用消防設施撲救、控制火災。

  8.2.4搶運火場區域及附近受火災威脅區域的貴重物品至安全場所,並會同保安部內保人員看管物品。

  8.2.5物業助理應反覆認真的檢查火場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房間,關閉門窗及空調,並保證每一位業主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8.2.6清查房間,確認無人後,應在各房間貼上"已清查"的標誌。

  8.3 接待員

  8.3.1物業接待員應聽從指揮,堅守工作崗位,沉著冷靜地回答問題或疏導。

  8.3.2接待員在回答業主詢問電話時首先穩定業主的情緒。如通道受阻,應告知業主走防火樓梯撤離火場,勿乘坐電梯疏散。撤離前,關閉好房間的門窗及空調。

  8.3.3接待員應保護好房間鑰匙、貴重物品及資料。

  8.3.4保管好業主的物品及從火場搶運的物品。

  8.3.5應協助做好車輛的疏導工作;同時立即開啟通道以保證前廳通道暢通。

  9.0義務消防隊

  9.1聽到報警後,各部門、單位員工都是義務消防人員,應立即帶好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趕赴著火現場等候命令。

  9.2在消防負責人及有關領導的帶領下,按照滅火指揮部交給的任務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10.0其他要求(指小區遇有火情時除以上對各部門的專項要求外還應遵守的要求)

  10.1遇有火情時,各部門均須無條件執行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各部門負責人應隨時向指揮中心彙報執行情況。

  10.2消防監控室是火情撲救期間的另外一處指揮場所,是傳達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和轉達各方面執行情況的樞紐部門。火情期間,該處下達的命令各部也應該嚴格要求認真執行,並將完成情況向該處彙報。

  10.3火情期間,各部門負責人如不在小區內,各部均須立即選出一名臨時負責人,帶領本部門員工統一執行滅火任務。

  10.4火情期間,非著火區域的部門員工遵照該方案要求盡職盡責,服從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

  10.5小區內無論哪個區域發生火災,該區域內工作員工應按照報警、滅火、疏散客人、搶救物品的程式投入滅火工作。

  10.6員工在接到滅火的指令後,首先應當關閉自己工作地點的窗戶,鎖好房間後再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

  10.7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責任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搶救貴重物品。危急關頭各部門員工均應以疏散人員為重。

  10.8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好業主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10.9當火災撲滅後,各部門員工應將本區域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清點本區域的輕便滅火器材並將使用情況上報小區保安部門,及時更換、補充被使用過的滅火器材。

  10.10火災撲滅後,各部門由經理負責會同部門員工統計損失情況以及人員傷亡的情況,並如實上報至滅火領導小組和經理辦公室。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10

  第一條總則

  按照消防法的規定,我昌寧高速L1標經理部全體員工和工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全體員工和工人應認真遵循消防法,以法治標,加強消防,確保工地施工安全。

  為了有效地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全體施工人員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維護本標段安定,保障施工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的責任管理部門

  經理部安勞部是本標段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具有以下工作職能:

  一、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級彙報經理部消防工作的開展情況。結合不同時期、不同季節工地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消防宣傳教育的方案。不定期編髮宣傳櫥窗,向工人宣傳消防知識,宣講不同時期社會火災的重大案例,以活的典型事例對工人進行消防教育,警醒工人提高消防意識,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於泰山”的重大意義。

  2、對工人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不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二、組織消防檢查

  1、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經理部、工區、工人居住區進行全面或區域性的防火檢查,主要檢查不同時期貫徹執行消防法的情況;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內;消防責任制是否落實;公共場所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是否設定消防安全疏散標誌;火災隱患是否存在等,並寫出檢查情況書面通報。

  2、透過檢查,如發現有的部門違反消防法規定,或未履行經理部消防安全責任制,存在火災隱患時,應向有關責任部門發出《消防整改通知書》,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消防處罰,必要時提出行政處分的建議。

  三、配置消防器材、設施

  1、會同行政後勤管理部門根據經理部消防工作的需要,按消防要求,全面配置經理部及工區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2、建立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檔案,對消防器材購置的變動、丟失、失效、報廢建立帳簿進行登記,以確保本標段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整。

  3、會同行政後勤管理部門,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用電裝置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4、設定消防安全標誌。

  四、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1、制定經理部消防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工作實施條例;

  2、劃分經理部及工區防火責任區;

  3、編制設計消防處罰通知單、消防工作巡查日誌、消防值班登記表;

  4、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等。

  五、落實消防責任

  1、落實消防合同

  (1)消防合同的擬定:根據經理部和工區工地消防工作的特點和各部門承擔消防責任的不同情況,擬定經理部與工區消防責任合同;

  (2)消防合同的簽署:具體組織簽署消防責任合同;

  (3)消防合同的執行:檢查消防責任合同的履行情況。

  2、安排消防值班

  (1)確定值班人員,編排值班表,且每次必須有副部級以上幹部值班;

  (2)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雙方必須簽字;

  (3)特殊情況的換班及值班、請假應嚴格按照手續辦理;

  (4)值班人員應隨時保持聯絡,有情況應立即上報。

  3、配備消防專幹

  (1)確定保衛幹部具體擔負消防管理工作;

  (2)確定一名副部職幹部具體領導、管理消防工作,安勞部長協助管理消防工作;

  (3)安保部門主要負責人經常過問消防工作。

  六、落實消防措施

  督促各部門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施工人員離開工作場地,要注意正確停機、關窗、切斷電源、檢查菸頭。對電線老化、漏電應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向行政後勤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條消防工作責任制及消防責任合同的簽訂

  我標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經理部、工區、個人防火責任制”,實行分級、分割槽負責,自覺履行職責,分擔義務。

  一、消防責任人的確定

  1、專案經理全面組織、領導、負責工地的消防工作,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經理部將消防責任按地域、裝置、房屋等劃分至有關部室。分管各系列工作的副經理直接組織領導所轄部室的消防工作,是所轄部室消防工作的主要責任人。

  3、分管各重點防火區域部室的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組織重點防火區域的防火工作,並承擔工地重點消防區域的消防責任,是該消防區域防火工作的主要責任人。部室對自己所轄防火區域擔負消防的日常管理工作。部室主要負責人為本部室所轄消防區域的消防主要責任人。部室其他領導有義務協助部室主要負責人,做好本部室的防火工作。當部室主要負責人因公或因其他原因外出暫不在崗時,部室其他領導承擔本部室的主要防火責任。

  4、本標段所有工人有義務認真履行國家消防法和經理部消防制度。每個工人在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的同時,亦承擔相應防火職責,是自己擔負崗位工作的消防直接責任人。

  二、消防責任合同的簽訂

  經理部在每一個聘任期內要逐級簽訂消防合同,把消防責任明確落實到每個部門和具體的消防責任人。

  (1)專案經理與專案副經理籤合同;

  (2)副經理與所轄部室主要負責人籤合同;

  (3)部室主要負責人與各分管副部長籤合同;

  (4)分管副部長與工區籤合同。

  第四條失火責任的界定

  1、直接當事人應承擔的失火責任

  經理部及工區失火併導致經濟損失,應根據情節輕重、受損程度大小,追究直接當事人的責任。

  2、各級領導應承擔的失火責任

  經理部失火併導致經濟損失,屬於個人為責任的,如屬下列情況,除追究直接當事人的責任外,應區分防火區域,分別追究其主管領導的責任。

  (1)未安排落實好消防值班;

  (2)未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關於消防的指示要求;

  (3)未根據季節變化特點和消防工作活的事例,對所屬員工進行消防教育;

  (4)未將消防工作列入工作重要日程;

  (5)未對所屬員工經常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意識;

  (6)下班後所轄工作場所未落實人員關窗、關門、關燈、關電、關總閘、關空調,未清理其他不應擺放在工作場地的易燃易爆物品,清掃菸頭、火種。

  (7)因上述第6條原因導致電器起火,火源火種進入工作場所或自身的火種、易燃易爆物品自燃自爆導致起火。

  (8)重點消防區域未安排專人登記消防日誌。

  (9)對所轄防火區域的防火設施(如水龍頭、水槍等)的損壞,滅火器具(滅火器、頭盔、防毒面具等)的丟失未及時報告。

  (10)安排臨時工獨自在崗位值班,工作不力或失職。

  3、班組應承擔的失火責任

  (1)由於教育不力,本班組工人在居住區使用經理部不允許使用的電器裝置、在房間內用蠟燭照明、在工區、居住區、等處焚燒廢紙,燃放煙花、爆竹、吸菸等而導致火災。

  (2)未對工人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4、值班人員的失火責任

  (1)未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在失火發生時,本人未留在經理部、擅自離開經理部、未在工區或未在施工範圍內失火時找不到人,致使無人組織撲救火災、無人報警,造成公有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

  (2)職工管理系列值班幹部或值班人員失火時不在經理部、不在崗、未及時組織職工撤離火源地或因處置不力,導致工人傷亡。

  (3)值班電工在失火或電線起火時,不能在第一時間關閉變電房總閘,造成電線起火,火勢蔓延。

  (4)值班司機擅自離開經理部,在失火時不能將汽車開出快速撤離火源地,導致汽車燃燒。

  5、部室失火責任劃分

  辦公室是消防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行政部承擔供電和消防設施維護的任務,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經理部或工區一旦失火,經檢查如有下列情況存在,這兩個部室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6、消防管理部室的失火責任

  1)經理部行政辦公室應承擔以下失火責任。

  ⑴未預先安排好安全保衛消防值班。

  ⑵未定期檢查各部門消防責任合同的履行情況和消防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並寫出檢查報告。

  ⑶未向各防火責任人及時通報檢查發現的火情隱患或消防薄弱環節,必要時未及時向有關防火責任人發出整改通知書。

  ⑷未主動與行政後勤部門聯絡,在重大節假日和寒暑假安排好值班室用房和24小時留守電話。

  ⑸未及時檢查值班電話是否暢通,未主動與行政後勤部門聯絡,保證晚保安值班人員必須有一臺火警報告電話。

  ⑹值班人員請假未及時安排人員代班。

  ⑺對失效滅火器材未及時更換。

  ⑻對各部室各部門報告的火情隱患未及時主動與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或遇重大隱患未及時向專案經理報告。

  2)行政部應承擔的失火責任。

  ⑴未對消防設施定期進行維護。

  ⑵對反映的消防設施的損壞(水龍頭、水龍帶)、水槍、滅火器的丟失,未及時進行維修或採購補充。

  ⑶未對電線線路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

  ⑷對反映的漏電或電起火問題未進行及時的維修。

  ⑸對各部室反映的屬於行政部門處置的消防隱患,未進行及時處置。

  ⑹對容易導致電路起火的險情隱患,未組織及時的更換或維護。

  ⑺按經理部安保部門通知的區域和時間,於每晚或於某一時期時間段內,未按時關閉電路總閘。

  ⑻批准電工外出公幹或因個人原因請假,但未在經理部安排電工值班。

  ⑼重大節假日前,未安排妥值班室專門用房及24小時固定通訊電話。

  第五條獎勵

  一、每月對經理部各部室和工區消防工作進行評比。對履行消防合同,成績顯著的部室消防責任人應進行獎勵。對重點防火區域消防工作做得好的要對消防責任人進行重點獎勵。

  二、對下列個人應區別情節予以獎勵

  1、發現火情,及時呼救或及時撥打火警電話,有效地制止火災。

  2、積極組織救火或個人積極參加滅火,表現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