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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

  特殊體質包括有哪些

  特異體質包括:先天性心臟病、癲癇、肺結核、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精神病、傷殘以及其他嚴重的疾病等。特異體質又可以稱為是過敏體質,指的是人體對藥物反應高於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於遺傳因素導致的,所以稱為是特異體質。當然還有一部分是由於免疫系統參與而形成的差異,稱為變態反應。有特異體質的患者,應該避免與過敏原接觸以預防發病。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通用12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責任書,責任書是寫明責任,明確應該承擔的任務的文書。到底應如何擬定責任書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通用12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

  2、每學期開學初,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3、教學期間,必要時,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特殊對待。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絡,並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癲癇等慢性病。

  2、如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3、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章)

  乙方(簽字):

  (簽章)

  日期: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2

  甲方: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班級

  乙方教育物件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物件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物件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絡,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4、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5、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咖、遊戲廳,在外抽菸喝酒達3次;

  6、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7、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8、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9、幫校內學生帶菸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日期: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3

  為進一步保證你的子女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現雙方達成如下相關協議。

  1、家長應主動向學校及班主任說明子女屬特異體質,並詳細向班主任、課任教師說明在校期間應對該子女注意的事項。家長瞞報病情的,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應定期打電話或來校瞭解學生在校身體狀況,教育子女注意膳食營養。

  2、學生身體有疾病,如癲癇病、心臟病、精神病等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家長應給予治療或休學。由疾病導致的自身安全問題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3、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後應當及時告知家長,並在治癒後方可上學。班主任在瞭解學生情況的基礎上要對特殊學生特殊對待,如上操、上體育課、勞動等不適合的特異體質學生參加的應勸說該生不參加。

  4、家長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體質檢查工作,並將體檢結果及時真實告知班主任老師,避免發生意外。

  5、學生因自身身體情況引起的病情發作,學校或教師在知情的情況下要儘快通知家長,非學校能力範圍內,學校不負責任。但因學生的特異體質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學校及教師不承擔責任。

  6、家長應提醒子女在有病時積極主動報告班主任老師,併到醫院就治,不得亂服藥物。隱瞞病情,甚至逃學,由此造成的後果由家長和子女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7、此協議一式兩份,一份由學生家長保留,一份由學校留存。

  班主任(簽名):

  學生監護人(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學校(蓋章)

  日期: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4

  甲:xx中學

  乙:考生及學生家長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中考帶隊的聯絡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絡。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菸、不喝酒、不去網咖,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絡,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於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中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中考期間。

  甲方:(蓋章)

  乙方:(考生簽字)(監護人簽字)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5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xx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謝謝合作!

  特殊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xx中學

  日期:20xx年x月x日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6

  甲方:洛南縣柏峪寺中學

  乙方:學生:學生監護人:

  為了積極落實中學生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校園教學秩序,特與個性特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特殊學生主要表現在:個性偏激、非常容易走極端、性格孤僻、理解能力相對較差、極易受他人鼓動,並伴隨有離家出走現象或其他等反常現象。現擬協議如下:

  甲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義務:

  1、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定,甲方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知識、職業技能等方面進行教育。

  2、甲方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裝置設施的安全。乙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責任:

  1、積極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不得采取粗暴簡單的教育方式,以免加劇孩子的逆反心理。

  2、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工作,共同管理孩子的教育工作。

  3、要隨時和班主任搞好聯絡,明確學生在校的各種情況。

  4、對於學生的心理動向,家長要積極瞭解,以便出現一些過激行為,因行為過激導致產生的後果,學校不承擔相應責任。

  5、學生在學習時間段以外出現的各類事情,學校不承擔相應各類責任。

  以上協議,本著共同管理學生的原則,協議一式三份,家長、學校、班主任各一份。

  甲方: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7

  為了確保特殊兒童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特異體質(如:食物過敏、某種用品過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臟病、癲癇、哮喘、肺炎、腎炎、嚴重多動症、傷殘等);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況告知班主任老師和校醫。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5、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突發事件,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以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7、特殊學生私自到河灘洗澡、攀爬危險物、做危險性動作等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一切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小學畢業自然失效。

  學生家長簽字(右大拇指紋):

  學生簽字:[年級()班]

  班主任簽字:年月日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8

  學生家長(甲方):

  木魚鎮小學(乙方):

  甲方子女系乙方年級學生,因患有疾病,不適宜在校做出操、上體育課等大運動量活動,經雙方協商,特立以下協議:

  1、甲方應密切關注、掌握子女病情,及時就醫,在校身體不適時,應及時請假。平時經常教育子女不做大運動量活動,並將病情報告班主任。

  2、甲方子女(特異體質)可隨時向體育等教師報告不做出操、上體育課等大運動量活動。

  3、乙方班主任發現班級中有特異體質學生應及時報告教務處備案,經常關心,經常與家長聯絡,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家長和學校。通知體育教師,並經常教育特異體質學生,不做出操、上體育課等大運動量活動。

  4、若甲方子女在校病情復發,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木魚小學(乙方):

  學生家長(甲方):

  xx年xx月xx日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9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促進特異體質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檔案精神,學校和家長特簽訂《特異體質學生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校及老師責任範圍:

  1、學校高度關注特殊體質學生,開展特異性體質和特定疾病調查,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並告之所有任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儘量作好防範工作。

  2、學生健康狀況屬個人隱私,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任課老師不議論、不宣揚,加強保護措施。

  3、特殊體質學生在學校期間,學校要求任課老師經常地瞭解這些學生的身體狀況,不安排不適宜參加的某種教育教學活動。一旦發現問題,第一時間採取有效措施,以最大限度保障這些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學生及家長(監護人)責任範圍:

  1、家長要配合學校對自己孩子開展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調查,將身體健康狀況、變化情況及與健康相關的資訊、資料及時、準確無誤告知學校,並保證相關資訊、資料的真實性。

  2、家長要密切注意孩子的健康狀況,早期發現孩子身體不適,及時去醫院診治,患病的孩子必須帶回家治療休息,保證孩子疾病期間不上學。

  3、家長應教育子女,隨時發現自己身體有所不適或有將要發病的症狀,及時準確無誤告知班主任或其它相關科任教師,及時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4、特殊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傷害事故,家長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①學生違反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實施明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②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③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④特異體質學生的身體狀況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⑤學生的監護人沒有在上學、放學時按時對學生進行接送的,或有自己其他過錯的。

  三、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哮喘、癲癇、暈車等特異性體質的學生,按規定不得乘坐校車,由家長自行接送。如果家長非要求坐校車的,學生乘車時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均由家長自負,由學校和校車公司無關。

  四、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只是教育管理關係。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如因家長監護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法規校規,造成學生安全事故或自己突發疾病,所造成的損失、傷害或傷亡的,由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與學校及班主任、老師無關。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由學生家長、老師及學校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班級: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10

  為進一步加強“平安校園”的深入建立工作,針對一些特異體質(帶病)學生,提出具體相關的要求與配合管理措施,以明確其家長或監護人的責任。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陝西省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與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家長簽訂本安全管理責任書。

  1有特異體質(帶病)的學生,家長有義務向班主任告知孩子的詳細情況,不得隱瞞。將身體健康狀況、變化情況及與健康相關的資訊、資料及時、準確告知學校,並保證相關資訊、資料的`真實性。2班主任或代課教師要照顧好學生的生活,穩定他們的情緒,時刻高度關注他們的一切不正常徵兆,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絡。

  3一些特異體質(帶病)學生在校內發生異常情況,監護人接到學校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學校或醫院,接管該生護理。

  4.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的到校看望該子女,到班主任處詢問相關情況,以便及時處理相關情況。

  5.特異體質(帶病)學生在校期間因發病(或主觀因素)而發生的任何自身傷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均自行承擔,與學校無關。

  6.特異體質(帶病)學生因發病而對他人的傷害或財產的破壞,監護人必須全部承擔相應的責任後果或經濟賠償,與學校無關。

  7.特異體質(帶病)學生上下學必須有家長或監護人按時接送,若家長不能按時接送,由孩子自己上、放學,途中出現任何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任何關係。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持一份,自20xx年3月6日有效。

  學生班級: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長寧鎮華達小學小學(蓋章)

  xx年xx月xx日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11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關愛特異體質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和學校平等的合法權益。根據《侵權責任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和家長特簽訂《特殊體質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及教師的責任範圍

  1、學校高度關注特殊體質學生,每學年開學後要對入學新生開展特異性體質和特定疾病問卷調查,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並告之所有任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儘量作好防範工作。

  2、學生健康狀況屬個人隱私,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任課老師不議論、不宣揚,嚴格進行保密工作,加強對學生身心健康的保護措施。

  3、特殊體質學生在學校期間,學校要求任課老師經常地瞭解這些學生的身體狀況,不安排不適宜參加的教育教學活動,一旦發現問題,第一時間採取有效措施,以最大限度保障這些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學生及家長(監護人)責任範圍

  1、家長(監護人)配合學校對自己孩子開展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調查,將自己孩子的身體健康狀況、變化情況及與健康相關的資訊、資料及時、準確無誤告知學校,不得隱瞞病情,保證相關資訊、資料的真實性。

  2、家長(監護人)密切注意孩子的健康狀況,早期發現孩子身體不適,及時去醫院診治;患病的孩子必須帶回家治療休息,保證孩子疾病期間不上學。

  3、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子女,隨時發現自己身體有所不適或有將要發病的症狀,及時準確無誤告知班主任或其它相關科任教師(住宿生告知宿舍管理人員),及時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4、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只是教育管理關係。

  三、學校及家長(監護人)事故責任的劃分

  1、學生或者家長(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由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學校無任何責任:

  ①學生、家長(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但隱瞞病情,沒有告知學校的;

  ②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及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③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家長(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責任的;

  ④學生或者家長(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2、家長(監護人)已經告知學校學生身體存在不適於體育鍛煉或其他劇烈活動的疾病時,學校應當對以下幾種情況承擔責任:

  ①學校仍安排其參加不適於其進行的體育鍛煉或其他劇烈活動;

  ②學校發現學生參加不適於自己身體狀況的體育鍛煉或其他劇烈活動時沒有及時制止;

  ③教師在活動時發現學生有一些異常狀況,而依然強迫其訓練以致發生意外。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學生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學生:(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特殊體質安全責任書12

  茲有我校xx年級學生xx,因身體殘疾,行走不便等原因,故學校特與該生家長簽訂特殊體質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負責學生在校期間的正常教育,家長負責住校陪護學生就讀,負責該生在校內外期間的生活起居安全;

  二、為防止該生出現意外事故,每天上下課及校內其他活動均由家長親自陪護接送;

  三、若因學生家長違犯規定,致使學生在校內外出現意外傷害事故的,後果完全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四、該生家長必須密切配合學校教育孩子,監護學生在校表現。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散方簽字生效。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

  班主任:學校德育處:

  xx中學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