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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

  一、勞動仲裁申請書注意事項

  1、為防止遺漏應主張的合法權益或表述不清楚影響勝訴,建議請專業人士代筆。

  2、如果勞動關係是勞務派遣性質,當勞動者申請仲裁時,請注意被申請人應是兩個主體。

  (1)派遣單位。派遣單位是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

  (2)實際提供勞動的法人。如果實際提供勞務的主體是個人,則只列派遣單位為被申請人。

  3、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請注意在時效內申請。

  二、勞動仲裁申請書書寫格式

  1、要寫明申請方、被申請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企業一方除寫企業名稱外,還要寫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單位地址、家庭地址、電話等。

  2、寫明申請事項。也就是你想主張的事項。比如,支付拖欠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3、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敘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後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還有何時入職、做什麼工作、約定工資。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4、然後寫結束語和呈文物件。“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決”、“此致 XXX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

  5、最後落款,即申請人姓名和日期,並且手寫簽名按上手印。

  三、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通用20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追求意識不斷提升,有各項事務需要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切忌長篇大論。你還在為寫申請書而苦惱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通用20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某勘察院是時代陽光工程的承包人,在其承包該工程後,又將該工程的部分專案轉包給了無相應施工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的“包工頭”李某。20XX年X月,為了加快工程進度,而工地又缺少人手,於是“包工頭”李某在承包工程專案後,招聘了包括申請人劉某在內的多位民工進行施工。進入工地後,申請人劉某被安排從事鑽機小工工作,雙方約定工資按100元/天計算。

  20XX年X月X日15時左右,申請人劉某和幾個工友負責鑽機打孔,申請人劉某當時抓住鑽機皮管。由於鑽機出現故障,申請人劉某右手和皮管一起被轉入鑽機立軸上,導致右手多處骨折和損傷,隨後被送往198醫院住院治療,住院25天后出院,至今花費醫藥費2萬多元。由於被申請人湖南省地址工程勘察院和“包工頭”李某均不願支付任何費用,而申請人又劉某來自農村,為了前期的住院治療申請人已經負債累累,面對鉅額的後續治療費用,申請人劉某已無力承擔。無奈之下,申請人劉某隻好被迫出院,然而,醫院出院醫囑:繼續住院治療。為了繼續治療,申請人多次向被申請人和包工頭催討,然而,二人均分文未付。

  綜上,申請人某勘察院是涉案陽光時代工程的承包人,申請人劉某在其工地工作受傷,而申請人對其承包的工程應當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義務,據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員會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此致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註冊號: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事實和理由:

  從20XX年11月份開始,申請人黃新便來到被申請人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縣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趙公路工程No6標”工作,此工程由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體組織施工,申請人被安排任運輸混凝土車輛的司機,但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12月20日,申請人根據被申請人安排,駕駛運輸混凝土的車輛時翻車衝下山坡,“因外傷致右肘zhǒu部疼痛、流血3個小時”於20XX年12月20日到平果縣人民醫院住院,診斷為:1、右尺骨開放性粉粹性骨折;2、右肘關節脫位;3右尺神經斷裂;4、右肘部軟組織挫裂傷。事故發生後,被申請人墊付部分醫藥費,配合申請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了部分賠償款,但沒有依法給予賠償申請人的損失,也沒有支付申請人受傷住院期間的工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和經濟損失。

  申請人出院後,於20XX年11月21日委託右江司法鑑定中心進行了傷殘等級鑑定,右江司法鑑定中心於20XX年12月5日出具[20XX]臨鑑字第394號《右江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 》“評定黃新的傷殘等級為四級”。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社部發[20XX]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特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時間: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14175.6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期間的社會保險;

  4、請求裁決支付申請人20XX年至20XX年期間的年休假工資10077.46元;

  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間沒有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39307.84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4月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20XX年曾簽訂一份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7月1日同被申請人簽訂了一份一年期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到期後,於20XX年7月2日又同被申請人簽訂了一份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該合同書在被申請人處一直沒有發給申請人,20XX年7月2日後雙方沒有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書中沒有約定工資數額,申請人20XX年月均工資約1900元,20XX年月均工資為1856元,20XX年月均工資為2651.41元,20XX年月均工資為2754.75元,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2835.12元每月。被申請人從20XX年9月才開始為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之前一直沒有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在工作期間,申請人經常加班,休息較少,工作十分辛苦,而被申請人一直沒有為申請人安排帶薪年休假,且沒有支付申請人相應的年休假工資報酬。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侵害了其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第一項、第八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特提出上述請求,請求貴委依法作出裁決。

  此致

XX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

  申請人:

  日期: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解除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6個月經濟補償金10467.4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社會保險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申請人經錄用進入廣州白雲運動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雲公司)上班,工作內容主要為操作平車、特種車等。20XX年6月,白雲公司提出勞動合同由其關聯公司廣州運動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請人)繼續履行,除用人單位名稱變更外,其餘勞動合同內容包括勞動崗位、勞動報酬、勞動地點等一切照舊不變。勞動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請人曾數次侵犯申請人勞動權益,其中20XX年9月,因被申請人扣剋申請人底薪工資數千元,申請人等人提出強烈反對,被申請人因此補發申請人人民幣1000元草草解決此事。20XX年12月31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簽訂期限為1年勞動合同。入廠至今,申請人勤勤懇懇、加班加點,奉獻青春,被申請人卻從未理會申請人今後的社會保障,逃避法律法規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金,嚴重損害申請人勞動權益。20XX年9月份以來,被申訴人單方面擅自變更工作地點,將主要生產裝置從廣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遷完畢並要求申訴人跟隨前往,申訴人則多次要求被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但遭拒絕。為維持自身權益,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相應經濟的補償金及補繳社會保險金,以上請求,請仲裁委支援。

  此致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起到被申請人承包的XX縣XX路改造工程二標段專案部工地從事關模板工作。同年X月X日上午,申請人在作業時被施工員陳X駕駛的拖拉機撞傷,有在場工友見證(詳見附件一《證明》);

  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該事故進行調查並認定該事故為“陳X持G證駕駛四川X號牌中型拖拉機倒車時在此路段施工的羅X撞上,造成羅X受傷的事故。”(詳見附件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0XX年X月X日,在該村委代表見證下,該專案的負責人楊X代表被申請人與申請人,達成事故處理初步協議。該協議載明"羅X被施工隊請來關模板,在施工過程中被拖混凝土的農用車在倒車時撞傷"。(詳見附件三《初步協議》)。

  基於此,特具狀貴委,望裁如所請!

  此致

XX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6

  申訴人:

  被申訴人:

  申請事項

  一、裁決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00元/月X10個月=16000元;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725.4元/月X7個月=12077.8元(20XX年臺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725.4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25.4元/月X7個月=12077.8元;

  4、停工留薪期工資:(36天+105天)X53.3元/天=7515.3元;

  5、住院護理費40元/天X36天=1440元;

  6、營養費1000元.

  以上各項共計50110.9元。

  三、被申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28日,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合同中確定申訴人受聘從事不鏽鋼鉚合崗位工作。合同期限止於20XX年10月28日。申訴人在工作中報酬方式以計件為主,同崗位月平均工資為1600元。20XX年10月5日,申訴人在車間整形取鍋時,被衝床壓傷右手,造成其右中指近側指間關節以遠不完全離斷傷、食指中節指骨開放性骨折伴肌腱、血管、神經損傷、皮膚軟組織缺損,環指中節指骨開放骨折伴伸肌腱損傷、皮膚軟組織缺損。申訴人受傷後前後住院36天,被申訴人承擔了全部醫療費及傷殘鑑定費。申訴人受傷事實經溫嶺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依法認定為工傷。申訴人所受傷殘,經台州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臺勞鑑[20XX]2-5144號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評定為八級傷殘。申訴人出院後經醫生建議休息三個半月,現申訴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我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之規定,訴至貴院,望依法支援訴請。

  證據及其來源

  一、申訴人身份證明;

  二、被申訴人工商登記材料;

  三、申訴人門診病歷、醫院休息證明;

  四、住院病歷

  五、工傷認定決定書;

  六、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

  七、勞動合同;

  八、證人證言。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20XX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排程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於20XX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排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XX年X月X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於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並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申請人:X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8

  申請人: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訴訟請求:

  請求確認平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係。

  事實及理由:

  20XX年初,平進入XX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XX分公司(又名XX建材經營部)工作,崗位是裝卸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申請人也沒有為陳購買綜合保險。20XX年9月18日17時40分,其在公司倉庫和工友崔XX裝貨後從車上跳下時摔倒昏迷不醒,被送往XX中山醫院XX分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申請人和會分別為死者平的兒子和母親。平死亡後,由於沒有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無法確認,被申請人不肯確認工傷並按法定標準賠償原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故向貴院提起勞動關係確認仲裁,望裁如梭請!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9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份社會保險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__年12月25日起至2011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XX年X月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髮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20XX年X月X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0

  申請人:XX

  被申請人:XX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被十堰勞務公司派遣到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1

  申訴申請人:

  被申訴人:

  申請要求:

  1.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培訓費35萬元。

  2.被申訴人承擔仲裁費用。

  理由與事實:

  20XX年X月X日,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簽訂一份《員工培訓協議書》,合同約定由申訴人聯絡美國××大學房地產開發學院,選送被申訴人前往進修學習並支付一切費用,學成必須為公司服務8年。20XX年X月X日被申訴人學成回國後,未到本公司就業,而是到香港駐內地某公司工作,現根據合同要求被申訴人賠償35萬元的損失。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人已就與被申請人之間的購銷合同糾紛案的解決,向你會提交仲裁申請,申請貴會仲裁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所欠貨款。根據申請人近日得到的訊息證實,被申請人由於長期經營不善,虧損嚴重,已出現變賣車輛、轉移資產,試圖逃避債務的動向。

  為確保申請人的經濟利益能在仲裁裁決之後得以順利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的有關規定,特向你會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採取仲裁保全措施,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80萬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應價值之其他財產。如因申請採取仲裁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的經濟損失,則本申請人願負一切賠償責任。

  申請人:X市X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3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仲裁請求:

  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4320元。

  事實經過:

  申請人認為:

  由於被申請人存在違法、違約的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且態度強硬,嚴重破壞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發展,引發了本次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的規定,為了捍衛國家法制的統一與尊嚴,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向東莞市道窖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仲裁, 請貴仲裁委員會查明事實,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4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2、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九個月醫療補助費(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並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20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療補助(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在20XX年12月18日之後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餘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鑑於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1、請求確認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間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2、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間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五項保險,具體數額由社會保險徵稽部門確定;

  3、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間加班工資人民幣111384元。

  4、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23045元

  5、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人民幣5447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經人介紹,入職被申請人處工作,工種為環衛工。在職期間,申請人每天均嚴格遵守被申請人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盡心盡責,按時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場交易旺季,為了完成當日工作任務,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後才可下班;從來沒有節假日,也沒有休息日,這樣的工作狀態一直持續至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下午,被申請人突然口頭通知申請人“水果市場內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麼多人,你明天暫時不要來上班了,兩個月後等路面整修完畢後再回來上班”。一個月後的20XX年X月X日,申請人詢問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時能回來上班,他講“路面還未修好,暫時還不能上班”。之後,見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時,申請人就主動與他(她)們一起參加勞動。至20XX年X月X日,因為路面已經修好,申請人再次詢問被申請人何時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卻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請人被被申請人強行辭退。

  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申請人在為被申請人兢兢業業工作的這些年裡,被申請人即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從未給申請人購買過任何種類的社會保險,更沒有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申請人為此曾多次向被申請人主張合法權益,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及加班工資,但是均未果。

  綜上,鑑於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迫於無奈,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決定依法向貴委提起勞動仲裁,懇求貴委依法支援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X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6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孫A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孫A出生於20XX年X月X日,死亡時間為20XX年X月X日,孫A死亡時其年齡為65歲,已超過《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的“男年滿六十週歲”的法定退休年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申請人與孫A(生前)從未建立過勞動關係,況且當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關係終止。因此,孫A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建立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從孫A生前的從事的是簡單的送水工作,申請人與孫A生前為僱傭關係,不應按照處理勞動糾紛的程式處理雙方產生的爭議。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孫A生前不存在勞動關係,請求貴委予以確認。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7

  申請人:

  住址:

  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請人因受被申請人XX工程專案負責人XX招聘,在被申請人承建的XX工程專案部工地從事防水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工資為每月XX元。同年X月X日上午,申請人在XX作業時受傷,後被救護車送往成都XX醫院治療XX天。在此期間,被申請人結算了申請人3月份的工資並支付了申請人住院醫療費用。

  綜上所述,申請人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望依法支援申請人的請求為盼!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8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月份申請人透過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被安排做,月工資元,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X月X日時,申請人在上班中發生事故,造成申請人的。當場送往醫院。事故發生後,因單位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也不為申請人申請工傷,致使其無法享受工傷待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及損失。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望貴委依法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19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到被申請人山東冠成機械有限公司小件班從事鑽床工作,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被申請人按月給申請人發工資,申請人給被申請人提供勞動,受被申請人管理,依法形成勞動關係。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確認與被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書20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一、請求事項

  1、要求被申請人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X元;

  2、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資(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X元;

  3、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未休年休假工資X元;

  4、要求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X元;

  5、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X元。

  合計:XX元。

  二、基本事實:

  (一)員工入職時間:20XX年X月X日。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有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有□無

  2、最後一份勞動合同的期限:

  √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從20XX年X月X日起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他

  (三)員工工作崗位:XX;

  (四)員工工資情況:

  1、實際發放的月工資數額:XX元。

  2、工資發放形式:□現金髮放√銀行轉賬□部分現金髮放、部分銀行轉賬□其他

  3、員工離職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不足十二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時間平均計算):XX元。

  (五)員工離職情況:

  1、是否已離職:√已離職□未離職

  2、離職時間:20XX年X月X日;最後正常工作日:20XX年X月X日。

  3、離職原因:申請人工傷治療出院後,於20XX年X月X日回到被申請人處要求上班,但被申請人不讓申請人進入車間,並於當天違法辭退申請人。

  三、請求事項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及計算方式(請逐項列明):

  訴求1:

  1、事實及理由:申請人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間每天按時上班,但被申請人未發放上述期間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被申請人應予支付。

  2、證據:考勤表、工資銀行轉賬清單、工資條。

  3、計算方式:XXX。

  訴求2:

  1、事實及理由:被申請人對申請人實行標準工時制,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間,申請人每週六加班1天,每天加班8小時,被申請人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2、證據:考勤表。

  3、計算方式:XX。

  訴求3:

  1、事實及理由:申請人20XX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但被申請人未安排申請人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相關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

  2、證據:考勤表、工資條等。

  3、計算方式:XX。

  訴求4:

  1、事實及理由: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四十八條、八十七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2、證據:工資銀行轉賬清單、辭退通知書等

  3、計算方式:XX。

  訴求5:

  1、事實及理由: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受工傷,被評定為十級傷殘,被申請人未為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證據: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工資條等

  3、計算方式:XX。

  四、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如沒有需要說明的事項,請寫明“無”):無。

  此致

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